由交通运输部不久前发布的《运河通航标准》,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了解,《运河通航标准》完善了《内河通航标准》中有关限制性航道的技术规定,首次对运河提出了具体的通航技术标准;明确了运河航道等级分为Ⅰ~Ⅴ级,Ⅵ级和Ⅶ级航道由于运量小、效率低不作为运河航道等级;明确了运河中船型发展适应既有航道的原则,对运河船型提出了量化指标;对运河过河建筑物通航标准要求提出了严于国家标准《内河通航标准》的规定;首次对运河过河缆线的净空高度和安全富裕度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在运河中进行取水、排水、调水、泄洪等作业提出通航安全要求;提出了有关技术论证和模拟试验研究的要求。(殷缶,梅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