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产品质量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应对措施

2011-04-13 05:29纪同存山东省莒县畜牧兽医局店子集畜牧兽医站276522
山东畜牧兽医 2011年4期
关键词:畜产品部门监管

纪同存 (山东省莒县畜牧兽医局店子集畜牧兽医站 276522)



畜产品质量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应对措施

纪同存 (山东省莒县畜牧兽医局店子集畜牧兽医站 276522)

近年来,我国相继发生的猪链球菌病、“瘦肉精”中毒和“三聚氰胺”等事件,在社会上造成较大反响,从这些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中可以看出,畜产品质量的确存在不容忽视的安全隐患。兽药残留超标、动物疫病、环境因素造成毒害物质的超标、人为掺杂使假等一直潜在的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逐渐暴露出来。

1 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

所谓畜产品安全,是指畜产品无毒、无害,符合应有的营养要求,不应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因素,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或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目前我国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大致可分为投入品的非法与不合理使用、动物疫病、工业“三废”排放的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等造成环境污染因素、人为的掺杂使假和其他因素等。

1.1 投入品的非法与不合理使用因素

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随着畜牧业规模化、商业化的发展,兽药添加剂及饲料添加剂已成为畜禽养殖主要的投入品,该产品使用,虽然大大降低了动物死亡率,缩短了动物饲养周期,促进了畜产品产量的增长和畜牧业集约化养殖的发展,同时也给畜产品质量安全带来安全隐患。

1.1.1 兽药残留因素 目前,造成我国畜产品兽药残留超标的主要原因有:(1)用药不合理。不遵守停药期规定,甚至屠宰前用药,滥用兽药,不严格按照用药规定合理使用兽药,在用药剂量、用药途径等方面不符合用药规定或超剂量用药等;(2)非法使用违禁用药品。有些不法业户为谋取暴利,恶意添加禁用药物,添加抗生素、瘦肉精、激素、避孕药、睡眠灵等;(3)流通环节中,人为造成的二次污染。如有的不法猪商在运猪途中给猪服用大量禁用的镇静类药物。

1.1.2 饲料质量因素 (1)饲料加工不当。在饲料加工过程中常常添加一些防腐剂、抗菌剂、生长剂、镇静剂等;(2)饲料霉变。因生产、加工、贮藏不当,饲料被霉菌污染;(3)配(混)合饲料中某些元素的过量或缺乏。如饲料中铜元素过量,会对动物机体的神经系统造成一定的影响,如VE、硒缺乏,造成畜禽的白肌病等。

1.2 动物疫病因素

由于我国地域广大,动物品种繁多,畜牧业生产较为分散以及人畜共患疾病等因素,动物疫病长期以来一直是困扰我国畜牧业生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因素。特别是随着工业化程度的提高,工业 “三废”对畜禽机体造成的危害,导致疫病增加。

1.3 环境污染因素

工业“三废”排放的许多有害的金属毒物(汞、砷、铅、铬、镉等)和氟化物等非金属毒物。由于利益的驱使,种植过程中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超量使用化肥的情况十分普遍。畜禽粪便污染及产生的不良气味等,都会引起大气、水体、土壤及动植物的污染,动物和植物长期生活在这种环境中,可经呼吸、进食、饮水进入或积累在畜禽体内,造成蓄积,成为被污染的畜产品。

1.4 畜产品掺杂使假问题仍然突出

1.4.1 畜产品加工环节因素 在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上,利益驱使表现得十分明显。为谋暴利,畜产品生产、加工的经营者人为地在畜产品生产中掺杂使假。(1)注水增重。个别屠宰户为了增加重量,在宰杀牲畜时用高压水管通过血管向畜产品内注水,有些利欲熏心的人甚至向肉内注污水。(2)利用病、死畜加工熟畜产品出售。按《动物防疫法》、《畜产品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病、死畜禽必须进行“四不一无”的规定处理。但一些不法分子为利益所诱惑,不惜损害群众的身体健康,利用病死畜肉制作熟畜产品谋取暴利。(3)在畜产品中添加违禁用品以增长保鲜时间等。(4)各种假冒伪劣畜产品充斥市场。如用全脂乳粉与水勾兑成的“复原乳”欺骗消费者等。

1.4.2 畜产品加工过程污染 畜产品加工设备简陋,无法实现自动化作业,卫生条件无法达到规定标准,技术落后加重了畜产品被污染的程度。在加工、包装、运输过程中,生产过程的不规范、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身体条件的不合格也进一步造成畜产品的污染。

1.5 畜产品质量管理机制不完善

目前构成我国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的部门包括农业、卫生、质检、畜产品工业和进出口检验检疫等部门。这些部门对畜产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职责主要是按照监管环节划分,即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以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这种由处于同一权力水平的不同部门分段管理,由于缺乏相互沟通与衔接,加之各部门执行各自的部门法规,各部门之间职责范围不清、职能重叠,管理的目标是实现部门利益的最大化,当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时,各部门相互推诿扯皮,导致“八个部门管不好一头猪”的局面,难以满足对畜产品安全监管的要求。

1.6 畜牧业科技水平落后

生产者总体素质较低,农药与重金属等污染普遍存在,兽药和饲料添加剂使用不规范,检验装备和技术比较落后,生产环境简陋,饲养方式落后,畜禽品种不良,畜牧业产业化发展水平低下,疾病综合防治不力等因素,都增加了畜产品质量被污染的可能性。

我国畜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安全检测手段仍然较落后。由于检测设备价格昂贵,我国畜禽生产加工企业一般只有测试理化指标等基本检测手段,大多不能对农药、兽药的残留进行检测,有些中小型企业甚至连基本的检测设备都不具备。由于企业没有相应的检测设备,在收购畜产品原材料时,根本不可能控制含有残留和有害成分的原料,生产的产品质量很难达到严格的质量标准。

2 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对策

畜产品的安全保障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政府的多个部门、畜产品生产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涉及到生产、加工和销售全过程。政府应根据WTO的《实施卫生和动植物检疫的协定》(SPS协定)和《贸易技术壁垒协定》(TBT协定),构筑科学合理的畜产品安全管理体系,建立一个全程质量控制的畜产品安全的管理框架。

2.1 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和控制系统

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是强化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职责、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有效途径。必须从源头抓起,关口前移,建立健全畜产品安全的市场准入制度、销售环节的追溯制度、质量安全承诺和召回制度、畜产品安全社会信用体系,遵循从养殖到加工到销售的每一个环节可相互追查的原则,建立畜产品生产、经营记录档案登记制度,记录生产者以及养殖环境、投入品的使用、养殖管理、加工、贮运和销售等信息。同时建立能够使生产经营者保持提供安全畜产品的激励机制,明确畜产品生产者、加工者是畜产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政府各部门通过对畜产品生产者、加工者的监管,监督企业按照《农产品安全法》规定进行生产,并在必要时采取制裁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畜产品安全风险,把畜产品卫生提升到畜产品安全的高度。对遵守技术规范、提供质量安全的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行奖励,对违规者进行处罚和取缔的控制系统,从根本上杜绝生产经营者的侥幸心理,使畜产品的安全监管有据可查。

2.2 做好无公害产品(产地)的认证(定)和管理工作

推行“标准化生产,投入品监管,关键点控制,安全性保障”的技术性制度,实行无公害畜产品的认证和产地认定工作,即建立健全畜产品生产技术管理规范、动物疫病防制、兽药和饲料使用规范以及产地认定或产品认证和标识管理为基础的管理机制,是解决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途径。以质量监控执法为保证,从产地环境、生产过程等环节控制危害因素含量,抓好无公害畜产品的生产、投入品的监管和市场准入三个环节,确保无公害畜产品名符其实。另外,还应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网络建设,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情况和认证结果向社会公布,及时将市场需求和质量标准信息传递给生产者和经营者,正确引导消费,提高畜产品市场竞争力。

2.3 通过动物防疫和检疫保障动物性畜产品安全

我国已加入WTO,在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国际贸易中我国也必须要遵守国际上通用的防疫和检疫规则,健全动物防疫基础设施,严格执行动物卫生防疫制度,制定科学免疫计划。建立健全动物防疫监测体系,加强疫情动态和免疫水平监测。严格产地检疫,确保健康动物进入流通领域。加强屠宰检疫,严把入场查证验物关、准宰许可关、同步屠宰检疫关、病害产品无害化处理关和合格产品加标出证关,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2.4 加强部门间协调整合,提高管理效率

建立统一、高效、责任明确的监管模式,是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的核心内容。因此,必须进一步调整部门分割管理的格局,理顺畜产品安全监管职能,明确责任,对分散在不同部门之间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职能进行协调,将现行的“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模式逐渐向“品种监管为主、分段监管为辅”的模式转变,建立从初级畜产品生产到畜产品最终消费的完整的管理链条,打破地方、部门分割局面,形成以畜产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主、其他部门履行相关职责并加强相互配合的监管模式。以品种监管为主的监管模式,即对某种畜产品,“从农场到餐桌”的全程监管,责任主体明确,由一个部门一竿子管到底。也就是说由一个部门负责与该种畜产品有关的所有活动,包括饲料来源、养殖、生产加工、销售、进出口等活动的监管,避免出现监管失控,这样有利于发现监管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从而使监管切实有效。

2.5 营造全民关注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目前我国消费者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知不足,消费行为不够成熟。为此需要政府积极引导,加强畜产品安全宣传,开展多种形式的畜产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提高消费者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水平,增强全社会的安全消费意识。让更多的消费者了解、识别、食用安全的畜产品,真正保障消费者的身心健康。

2.6 推进畜牧业产业化、标准化生产

生产经营主体的组织化程度与素质是影响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应加快推进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规范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选择行为,提升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诚信守法意识和质量安全观念,提高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和技能。

2.7 建立健全风险评估与预警机制

风险评估与预警即通过收集畜产品安全预警信息,制定科学统一的畜产品安全监测计划,开展畜产品安全监测及分析评估工作,及时获取危险性评价资料,对可能会给畜产品安全构成潜在危害的风险预先加以防范,对可能出现的畜产品安全事故作出及时有效的预报和处置,切实有效防范畜产品风险。同时逐步形成统一、科学的畜产品安全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及时向公众公布畜产品安全的有关信息,提出有关建议,正确引导消费,从而提高公众的畜产品安全意识,减少畜产品安全事故的出现,提升畜产品安全监管的效率。

不管是从国内市场的拉动内需,还是从国际市场的扩大出口,不管是从发展畜牧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的角度,还是从确保城乡居民生命安全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遵照国际惯例,借鉴发达国家经验,以畜产品质量安全为突破口和切入点,努力尝试建立健全符合我国国情的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与预警机制管理模式,是必然的发展趋势。

3 结语

畜产品质量安全是一项公益性、社会性、综合性的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国计民生的问题,关系到人民的生命与健康,关系到国家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另外,随着传统贸易壁垒的削弱,技术性贸易壁垒和动植物检验检疫壁垒引发的贸易争端对我国畜产品的出口设置了新的障碍。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必须引起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建立一个“从农场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的畜产品安全管理框架,只有这样,才能全力打造出无疫病、无污染、无药残的无公害畜产品,提高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保障我国居民的畜产品安全和健康。

(2011–03–06)

S851.34+7

C

1007-1733(2011)04-0066-03

猜你喜欢
畜产品部门监管
联合监督让纪检部门不再单打独斗
春节畜产品供应面较为宽松
畜产品价格多数上涨
哪些是煤电部门的“落后产能”?
2016年10月畜产品进出口统计表
医改成功需打破部门藩篱
监管
未来10 年我国农业展望:畜产品将稳步发展
监管和扶持并行
放开价格后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