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瑞
据河南省济源市散办获悉,《济源市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市政府同意,于2011年7月21日正式颁布,并于2011年12月31日起施行。《办法》的颁布实施,为济源市城市城区砂浆“禁现”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政策支持,开创了全市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三位一体”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局面,将对全市的节能减排工作作出积极的贡献。
年初,济源市散办积极组织骨干力量深入市场调研,不断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多次向主管部门、市政府请示汇报,在征求全市六个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基础上,经过数次修改,最终通过的《办法》共21条,主要明确了预拌砂浆的概念、适用范围、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职责、基本规定及处罚责任等五方面内容,具有很强的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