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增元
南昌市“十一五”发展散装水泥纪实
李增元
“十一五”是南昌市散装水泥发展速度最快、质量最好、层次最高、范围最广的时期,是南昌市散装水泥工作创新力度最大、克服困难最多、取得成效最丰硕、与国家宏观政策及南昌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融合最紧密的时期,也是南昌市散预办综合实力明显增强、职工素质明显提升、运行机制明显完善、外部环境明显优化的时期。五年来,特别是“十一五”后几年,南昌市散预办干部职工坚持以国家政策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市条例,紧紧围绕节能减排的总目标和生态立市、绿色赶超的总要求,以扩大用散、城区“禁现”、推进依法行政为核心,以加强执法检查、强化监督管理为抓手,以服务创业、服务基层、服务事业为宗旨,在科学发展观的引领和“和谐发展、依法兴散”的理念支持下,团结一心,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奋力拼搏,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辉煌成就,散装水泥事业蒸蒸日上,掀起2006年和2010年两次发展高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成效显著。
(一)散装水泥总量大幅提升,预拌混凝土跨越发展,预拌砂浆有效启动,“三位一体”发展格局初步构建。“十一五”时期,全市推广散装水泥879.96万吨,比“十五”增长405.7%,散装率61.62%,比“十五”末提高22.9个百分点;预拌混凝土供应量1381.48万立方米,2010年比2005年增长318.3%;预拌砂浆启动当年(即2008年)产量0.37万吨,2009年2.58万吨,2010年达到8.26万吨,现在每月使用量超过1万吨,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
(二)城区“禁现”强劲推进,农村用散初见成效,散装水泥的发展对节能减排的促进作用越来越大,对南昌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越来越高。“十一五”期间,南昌市散预办把城区“禁现”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前半段,重点抓了预拌混凝土的“禁现”,2006年扩大了一次“禁现”范围,使得预拌混凝土进入高速发展时代,现在,预拌混凝土使用覆盖面达到100%,预拌混凝土已经成为推广散装水泥的最主要途径;后半段,重点抓了预拌砂浆的“禁现”,2010年通过《条例》修改再次扩大“禁现”范围,预拌砂浆呈现迅猛发展的局面,同时,农村推散工作有了很好开局,预拌砂浆的发展和农村推散为南昌市散装水泥的发展开辟了新的渠道。“十一五”期间,由于散装水泥的使用节约能耗13.49万吨,利用固体废物248.66万吨,减排粉尘35.37万吨,减排二氧化碳54.41万吨,减排二氧化硫0.17万吨,综合经济效益4亿元。
(三)散办自身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锻造出一支素质高、活力强、氛围浓的过硬团队。“十一五”期间,南昌市散预办办公条件大大改善,职工素质大大提升,内部管理不断完善,内外关系日益顺畅,各项工作逐步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连续8年获全省先进单位,2006年被商务部授予全国先进集体称号,曾获全国散装水泥系统宣传、统计工作先进单位,2009年被南昌市综治委评为平安单位。
(一)出台多项政策,法规建设取得新突破,宣传工作硕果累累,散装水泥事业深入人心。“十一五”是南昌市散装水泥工作出台政策最多的时期。2006年,市编办将南昌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更名为南昌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办公室(洪编发[2006]4号),正式将预拌混凝土职能纳入其中,市财政局对返退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作了详细规定(洪财企[2006]9号),市政府办公厅对扩大城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范围予以批复(洪府厅字[2006]356号);2007年,市政府出台《南昌市预拌砂浆生产布点方案》(洪府厅字[2007]121号);2008年,市八委局下发《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通知》(洪经贸发[2008]110号);2009年,市建委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止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意见(洪建发[2009]148号);特别是2010年,为解决原《条例》部分条款不适应南昌市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问题,南昌市对原《条例》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南昌市散装水泥应用管理条例》于2010年9月30日颁布实施。新《条例》有四个特点:一是增加了预拌砂浆的内容;二是实行了全过程监控;三是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四是变委托执法为授权执法。
“十一五”期间,南昌市散装水泥宣传工作具有覆盖面宽、渠道多样、方式多元和投入大、影响广、效果显著的特点。制作、播放了专题电视宣传片《散泥飞歌》(原市长李豆罗题名);举办了散装水泥宣传周、预拌砂浆启动仪式、新条例新闻发布会等大型专题宣传活动;利用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开展散装水泥系列宣传,刊登动态报道文章100余篇,编印散发法规汇编、宣传图册、图片及宣传单2万余册(张)……五年共投入宣传资金75万元。这些措施的实施,不仅让市民对推广应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意义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使他们了解、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散装水泥工作,更重要的是增强了人们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自觉性。
(二)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紧紧咬住城区“禁现”目标不放松。有了好的法规和政策还远远不够,关键是要抓好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五年来,南昌市散预办采取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执行省、市条例及国家有关部委关于城区“禁现”的相关文件精神,特别是加大了执法力度,增强检查频率,提升了监管深度,使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使用量连年大幅梯度增长,“禁现”工作成效显著。第一,在工作机制上进行了完善。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督查科内部分组划片,引入激励机制、竞争机制,充实人员,改善条例。第二,增强了对施工现场的检查频率,五年中,先后对全市390个工地进行了检查,对54个经屡教不改的工程项目进行了处罚,罚款金额200余万元。第三,在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的基础上,注重规范执法和人性化的执法,做到文明规范、程序到位、协调有致、周密服务,同时重视基础工作,搞好法律文书的建设归档,南昌市散预办执法案卷在全省评比中获三等奖。
(三)充分发挥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有力增强散装水泥发展实力。五年来,南昌市认真贯彻国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政策,严格执行省、市有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规定,完善措施,规范程序,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返退、管理和使用等各个环节作出努力,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经济杠杆功能和产业引导作用,对优化水泥产能结构、延伸散装水泥产业链条、增强发展实力等起到了重大的促进作用。据统计,五年共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5231.9万元,比“十五”增长284.67%,征缴率98%,覆盖面达到100%;以贷款贴息、投资补助等形式投向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项目资金1000余万元,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超过5亿元,扶持项目25个,全市近20家新生产线相继上马,像慧华实业、时代高科、鸿建混凝土、赣江海螺等一大批优秀企业先后建成,并日益强大,散装水泥发展实力显著增强。“十一五”期间,新建水泥企业1家,购置散装水泥运输车55辆,流动罐196只,建设散装库1个,散装水泥综合配套能力从160万吨提高到280万吨;新建预拌混凝土企业16家,现有生产线40条,搅拌车250辆,天地泵50多台,实际年产能从110万立方米提高到800万立方米;预拌砂浆实现零的突破,建有生产企业4家、物流企业1家,产能超过100万吨。
(四)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机制,职工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十一五”期间,南昌市散预办按照上级要求和部署,先后开展了“建设高效责任政府,塑造诚信创业南昌”、全市民主评议“百名处长”、“整顿‘五风’,提高能力,促进发展”系列教育、“一定、两找、四更好”及创业服务、创先争优等一系列活动,实实在在改进了工作作风,提升了工作效能,增强了和谐氛围。五年来,共明确职责30多项,制定制度40余个,建立工作规范、工作流程10余项,提出了“关于加强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实行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的意见”、“关于推行政务公开、事务公开的意见”、“关于投诉处理的意见”等一整套效能建设措施。这些制度和措施的践行,为塑造学习型、管理型、服务型及和谐型散办,为职工振奋精神、坚定斗志、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起到了重大作用。
(一)发展目标。到“十二五”末,年推广散装水泥350万吨,散装率65%,预拌混凝土700万立方米,预拌砂浆60万吨。
(二)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为宗旨,以南昌市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和实施“山江湖”综合开发战略为契机,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条例,进一步加快砂浆“禁现”和农村推散进程,基本实现水泥散装化,为促进节能减排,为把南昌建设成“三高一低”(社会高度文明、经济高度发达、文化高度繁荣、生活低碳幸福)的现代化都市作出贡献。
(三)主要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做好发展散装水泥和城区“禁现”工作。
2、强化执法检查,加大监管力度,促进预拌砂浆健康有序发展。
3、加强业务指导,规范和促进县级散办和开发区散装水泥工作。
4、完善激励机制,强化管理创新,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水平。
5、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南昌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