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云峰
(黑龙江省兽药饲料监察所,哈尔滨 150069)
黑龙江省是我国畜牧大省,畜牧业发展具有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和地理优势。在黑龙江省委省政府一系列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战略和政策指导下,畜牧业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正逐步向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半壁江山”的目标迈进。2009年畜牧业产值870.2亿元,同比增加57.1亿元,占农业产值的比重达到38.7%,同比上升0.4个百分点。畜牧业已经成为黑龙江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发展畜牧业已经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1]。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0年全国肉类总产量7 925万t,比2009年增长3.6%。其中,猪肉产量5 070万t,增长3.7%;牛肉产量653万t,增长2.7%;羊肉产量398万t,增长2.2%。生猪年末存栏46 440万头,下降1.2%;生猪出栏66 700万头,增长3.3%。禽蛋产量2 765万t,增长0.8%。牛奶产量3 570万t,增长1.5%。
根据黑龙江省统计局统计,2010年全省畜牧业实现平稳发展,全年猪牛羊肉为165.7万t,比2009年增长5.8%;禽肉30.1万t,增长4.0%;牛奶552.5万t,增长4.5%;蛋105.3万t,增长3.3%;水产品产量40.0万t,增长5.0%。黑龙江省猪牛羊肉产量占全国总量的2.7%、牛奶产量占全国总量的15.5%、禽蛋产量占全国总量的3.8%。
黑龙江省虽然是我国畜牧大省,然而纵观我国畜牧业发展总体水平,还称不上我国的畜牧业强省,在畜禽出栏、存栏、畜禽产品产量等方面均处于我国中等水平,畜牧业生产的规模化程度还需进一步提高,畜产品产量还需进一步提升[2]。
2009年初,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成立了专职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室,此后部分地市、县畜牧兽医局也相继成立了专职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室。根据2011年初对省本级、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绥化、大庆、鸡西、鹤岗、双鸭山、伊春、黑河、七台河等12个地级市市本级及所属的45个县(市、区)共计58家畜产品监管机构资源调查数据分析,12个地级市中有8个单设了专职的畜产品监管机构,占被调查地级市总数的66.7%;45个县(市、区)中有9个单设了专职的畜产品监管机构,占被调查县(市、区)总数的20%。未单设畜产品专职监管机构的单位,其畜产品监管工作也由动物卫生监督所、兽医科、饲料工业办公室等单位或部门暂代执行。总体上看,已经形成了省、市、县三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无论是否设置了专职的畜产品监管机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都能较有效地履行。
黑龙江省目前已初步形成了省、市、县三级的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现有的检验检测体系由1个省级所、4个地市级所和9个县级检测站组成。
省级所即黑龙江省兽药饲料监察所,其通过了国家计量认证、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农业部部级机构审查认可和省级计量认证,拥有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液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气相色谱仪、气质联用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氨基酸分析仪等仪器,可以开展畜禽水质、畜禽产品、乳制品、饲料和兽药5大类共305个产品(参数)的检测。4个地市级所为哈尔滨市兽药饲料监察所、齐齐哈尔市兽药饲料监察所、佳木斯市兽药饲料监察所和鸡西市兽药饲料监察所,但仅有哈尔滨市兽药饲料监察所通过了相应的资质认证,能够开展检测工作。其余3个地市所因实验室面积和(或)仪器设备等方面的限制无法开展检验检测工作。近几年,黑龙江省通过农业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分期分批建设了部分县级检测站,已经建成的检测站都是按照农业部统一的标准配置的仪器设备,但是由于检验人员技术水平、管理体系建设等方面的限制,目前县级检测站都没有通过相应的资质认证,虽然可以开展检验检测工作,但无法对外出具具有法律作用的检测报告。
目前,农业部在全国开展的畜产品质量方面的监测有例行监测、监督抽检和专项监测等。从2007年开始,哈尔滨市被列入农业部例行监测范围,2009年黑龙江省的8个地级市也被纳入了例行监测范围。农业部在黑龙江省开展的畜产品质量监测仅有例行监测,哈尔滨市、双鸭山市和绥化市3城市被列入了监测范围。目前为止,农业部在黑龙江省共开展了15次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检测品种涵盖了猪肉、猪肝、猪尿、鸡肉、鸡蛋、牛肉、羊肉等7类,检测样品总数1 600多批。
黑龙江省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起步于2009年,到现在已经连续开展了两年,2009年监测了13个地级市,2010年监测了双城市、宝清县、集贤县、绥芬河市等36个县(市),共完成了1 600批样品的检测,检测品种为猪肉、猪肝、猪尿、鸡肉、鸡蛋、牛肉、羊肉、牛尿等8类。
虽然目前黑龙江省已经初步形成了省、市、县的三级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但是体系还不够完善,市、县级检验检测机构数量不足,现有13个地级市中仅有38.5%的地级市设立了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68个县中仅有13.2%县设立了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并且在已经建立的检测机构中仅有几个能够开展检验检测工作和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验报告。而辽宁省14个地级市全部都建有兽药饲料监察所,并且均通过了计量认证,能够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可以对外出具公正数据。
纵观现有的能够开展检验工作的畜产品检测机构,其绝大部分仪器设备的购置时间都是在2000年,但是从2000年到现在十多年的时间内,各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都进行了版本更新,液相色谱技术、质谱技术、串联质谱技术已广泛地应用到了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黑龙江省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仪器设备的精度和灵敏度与现行国家标准要求的差距也越来越大,有些指标已经不能满足国家标准的要求,而且一些使用频率较高的设备随着近些年检验任务的增加而明显感觉到配备不足。
我国动物源食品标准体系虽已初步建立,但由于种种原因,诸如标准总量少,覆盖范围小、标准技术指标不高、标准间存在相互交叉、互相矛盾等问题,给畜产品监测工作带来了障碍[3]。近两年农业部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黑龙江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的反刍动物产品中违禁物质的检测就只能参照国家标准进行检验,如出现不合格样品,则后续执法工作无法顺利开展。
受监测经费、检验机构承检能力等条件的限制,现有的监测工作不能按照畜牧业生产规律和用药情况来开展,只能是依据经费情况制定监测计划,确定监测数量和品种等。2005年欧盟各成员国取样量为每100 000人取样61份,3个欧洲经济区国家取样量达到每100 000人取样107份[4]。按此比例,黑龙江省以3 800万人计算每年的监测样品数量应为23 180~40 660批,而目前每年的监测数量均约在800批。
目前,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仅仅是在畜牧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内进行通报,由于样品数量的限制,监测的代表性不强,难以利用结果开展风险评估,指导市场贸易和日常消费。
受经济发展水平和地方财政等因素的限制,黑龙江省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不但起步较晚,而且投入的监测经费比南方沿海省少,导致基础实施薄弱、监测样品数量不足、体系不完善、工作运转经费缺乏等监管困难。
目前,我国虽已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结构相对合理、具有一定配套性和完整性的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但是食品安全标准之间仍存在交叉重复、层次不清等问题[5]。更新跟不上造假、标准总量少、覆盖范围小等问题,而且黑龙江省目前还没有发布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面的地方标准来弥补国家标准的不足。
在现有的三级畜产品监管监测体系中,省级监管监测人员的技术水平较高,地市级人员水平较好,县乡级人员因信息更新不及时、培训机会较少等原因致使其技术水平稍差,还有待提高。由于技术水平的制约,可能产生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在基层执行不力的现象。
畜产品质量安全与否,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依据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以先进的仪器设备、可靠的实验环境、严格的检验管理和高素质的监测技术人员,实施科学、公正、高效的监测、鉴定、评价做保障[6]。黑龙江省目前的检验检测体系现状与畜牧业蓬勃发展的需要相差甚远,还不能够充分发挥为畜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为此,必须尽快健全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增设机构、增加人员,更新仪器设备,加大监测经费投入,加强人员培训,通过完善的检验检测体系对畜牧业生产的投入品及产出品进行有效地监控,确实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健全和完善监测管理制度,合理规划监测类型和层次,实现检打联动,协调好国家任务和辖区任务的时间部署,尽早部署辖区内监测任务,分阶段开展监测工作,避免集中突击进行,确保监测工作的质量。
进一步加快实施生产方式转变战略,逐步改变千家万户的生产方式,鼓励和扶持专业化养殖小区、示范牧场建设,促进畜牧业生产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产业化。加强规模化、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促进畜禽排泄物的循环利用和发展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畜牧业[7]。
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涉及面广、发生快,为有效控制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需尽快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紧急处理机制,把危机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8]。设立紧急处理机构,制定紧急处理的程序,建立紧急处理物资贮备库等;启动危机公关管理机制,调配系统资源,与媒体紧密沟通,采取开放的手段,对消费者作出解释,向媒体和消费者提供安全问题的相关信息,以最快的速度作出正面反应;通过扩大正面信息量的方法来防止歧意产生,消除对相关问题的疑虑。
建立全省统一的畜产品监测信息平台,制定信息的报送和通报制度,实现监测信息的上下共享,强化监测结果的分析利用,快速实现历年监测结果的横向和纵向对比分析,满足各方面对监测结果的需求,提高分析预警能力,开展监测结果的风险评估,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指导社会畜产品消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0-中国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0.
[2]张长虹.黑龙江省畜牧业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D].北京:中国农业科学院,2009.
[3]郑床木,白玲,钱永忠,等.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现状、问题及对策[J].中国畜牧杂志,2010,46(16):43-46.
[4]汤晓艳,郭林宇,王敏,等.欧盟农药残留监控体系概况及启示[J].农业质量标准,2009(6):41-44.
[5]雷振华.对加强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的思考[J].农业质量标准,2004(4):34-35.
[6]王平达,杨健,赵明,等.黑龙江省乳品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对策研究[J].饲料博览,2010(6):37-39.
[7]叶建敏,高云峰.谈建设节约型、环保型畜牧产业是必然趋势[J].黑龙江畜牧兽医,2008(10):104-105.
[8]周光宏,徐幸莲,汤晓艳.我国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现状及发展对策[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0(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