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常柱, 武 杰
(太原科技大学,山西 太原 030024)
由于社会结构及性质的改变,传统家庭伦理规范已在很大程度上无法适应现代社会而成为昨日黄花。然而,其调节纵向亲子关系的孝慈伦理,以及作为其思想意识支撑的孝慈精神,却由于其人类生活的普遍性而具有适应现代家庭生活的内容。所谓孝慈精神就是中国传统文化所养育的、调节家庭长辈与晚辈之间利益关系的价值理念,即长辈应关心爱护晚辈以尽慈道、晚辈应敬爱长辈以尽孝道的思想意识。本文从家庭纵向关系、现代家庭功能等方面阐述孝慈精神对于建构现代家庭伦理的重要意义。
所谓家庭,就是以婚姻和血统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单位,这个社会单位由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亲属[1]构成。基于此,家庭关系包括夫妻关系、亲子关系、兄弟姐妹关系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亲属关系。在这些关系中,横向的夫妻关系与纵向的亲子关系是最主要的家庭关系。
对于家庭关系的横向与纵向维度之间的关系,历史上存在着不同观点。比如,《易传·序卦》认为:“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再如,《礼记·昏义》说:“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正。故曰:昏礼者,礼之本也。”这种观点认为,夫妇关系是人类社会最原始、最普遍的社会关系,也是人类从自然人进化为社会人的重要标志;也正是因为有了夫妇关系,才有所谓父子、君臣以及上下诸关系的相继产生。由此可见,夫妇关系相对于父(亲)子关系具有逻辑的先在性,更具有发生学的本源意义。
与现代社会的“夫妇不必是父母、父母亦不必是夫妇”不同,在中国古代社会,夫妇只有变成父母才算成是真夫妇,至少儒家是这样认为的。夫妇变为父母,于是就出现了子女,家庭关系便在夫妇横向关系上增加了纵向关系。人类学事实告诉我们,人生是变化的,在其两端上,一方面是“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论语·宰我》)的事实,另一方面是由盛而衰的“老来难”问题。前者表明,子女只有在父母深长慈爱中才能长大成人,而后者表明,父母须有子女的孝爱才能颐养天年。此人类学事实表明,养小和养老是人类种族绵延的基本条件,也是人类社会必须面对的两大难题。
基于此人类学事实,人类的血缘“亲亲”情感逐渐演变成价值自觉意识,即父母应以深长慈爱养育子女,子女应以真诚孝爱赡养父母,于是产生了最早的孝慈意识。孝慈意识在漫长的家庭生活历史中慢慢发酵而成长为孝慈精神,即长辈应关心爱护晚辈以尽慈道,晚辈应敬爱长辈以尽孝道的思想意识。在小农经济和宗法制度的影响下,孝慈精神作为中华先民的思想意识,逐渐外显成为支配乃至决定家庭生活的孝慈伦理规范。在孝慈伦理规范中,家长拥有处置子女婚姻、家庭财产等一切家庭问题的最高权力,直至出现“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的局面。这在传统社会中是一个事实,而且正是因为这个事实,传统家庭伦理才成为现代社会诟病的对象。但诟病归诟病,传统家庭伦理无疑具有自己的合理性,而且几千年的存在历史本身就是其合理性的最好证明。
也许,历史的合理性并不等于现实的合理性,以孝慈精神为核心的传统家庭伦理可以合理地存在于传统社会之中,但未必能够合理地存在今天的现代社会中。古代中国进入文明社会是在“保持和加强氏族公社组织形式的条件下,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发挥集体力量,通过发展农业生产而实现的”,[2]孝慈精神及其外显所形成的孝慈伦理基本上是由中国古代的经济、政治、文化等事实所决定的,也是与历史发展规律基本相符的。然而,近代以来170年的历史,却在根本意义上改变了传统社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以至于传统孝慈精神及其外显所形成的孝慈伦理缺失了现实的合理性。然而,无论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如何改变,都改变不了这样一个事实:人类社会要存在,就必须存在家庭纵向的亲子关系,而只要亲子关系存在,那么,基于血缘“亲亲”情感的孝慈精神就必然在中国文化基因的影响而必然存在下去。
家庭伦理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不仅为经济基础所决定,而且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而且这种独立性与中国的文化基因相联系,成为中国家庭伦理文化不可割舍的一部分。“中国传统家庭伦理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建构起来的,血缘关系构成了中国传统家庭伦理的逻辑起点”,[3]而这个逻辑起点决定了中国传统家庭伦理必然具有顺流而下的慈爱精神和逆流而上的孝爱精神,而孝与慈的对接恰好构成了家庭纵向伦理关系的闭路循环。如果抛开传统家庭伦理的政治化事实,那么,可以看到,在这个闭路循环中,父母之慈爱,养育了年幼的子女,实现了亲子生命的转化,完成了人类生命的延续;而子女之孝爱,则赡养了年老体衰的父母,承接了生命延续的任务,实现了对父母慈爱的回报。如此,借助于这种爱的闭路循环,孝慈精神的独立性要素,引领着传统家庭生活始终围绕着族群绵延这个目的进行着。中华民族代复一代地繁衍生息,中华文明几千年一脉相承而不致断绝。
可见,孝慈精神作为家庭生活的伦理精神,是中华先民基于人类学事实、借助于价值自觉意识而做出的选择。这种选择内生于中华文明之中,具有生活基础的广泛性,无疑体现着家庭纵向伦理关系的合理需求。因此可以断言,只要有中国人存在,就必然存在着孝慈精神,孝慈精神不仅适应于传统社会,也必然适应于现代社会。
如今,家庭生活有了新的内容,人们的家庭生活意识也有了新的特点。与此同时,家庭生活出现了一些伦理问题。这些问题可归纳如下:
首先,夫妻一体意识下降,个体本位理念增强。传统伦理虽然强调夫义妇听、夫主妇从,但也强调“夫妇一体,荣辱共之”,(《白虎通·论妻谏夫》)因此,夫妻双方基本上会积极确保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与此不同,在今天社会中,社会主义制度从根本上废除了男尊女卑、夫主妻从的封建家庭生活方式,在制度层面实现了夫妻平等,而女性的广泛就业,更是在经济层面实现了夫妻的平等和自由。所有这一切都为夫妻双方追求自由和平等、提高婚姻质量创造了现实条件。然而“个体自由和平等意识的增强,情爱在家庭生活中分量增加,是必然结果,[4]夫妻双方由此把追求婚姻自由和婚姻质量作为自己的生活目标。于是,夫妻“一体”意识减弱了,而个人意识增强了,家庭伦理观念的重心开始了从家庭本位向个人本位的转移。而这一切必然导致家庭意识的淡漠,必然导致家庭稳定性的下降,必然导致父母慈爱的减少甚至缺失。
其次,孝爱意识日渐淡漠,拒养趋势越来越强。在传统社会中,孝一再得到强调,“能养”、“不辱”、“显名”作为不同层次的孝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从而在客观上缓解甚至解决了亲子关系中的养老冲突。今天,面对老龄化问题,党和政府尽管在社会养老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毋庸置疑的是,家庭养老仍是目前中国社会最主要的养老方式,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家庭还必须要承担起养老的重任。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经占到占中国人口总数的10.97%,[5]中国已毫无悬念地进入老龄化社会,养老问题已成为中国社会的重要问题。然而,家庭养老模式却不得不面对两个现实:一是独生子女越来越多,养老负担成为子女难以承受的重担;二是孝爱意识日渐淡漠,子女偏向拒绝承担养老的责任。可见,孝爱意识缺乏必将令家庭养老模式面临困境。
其三,家庭教育注重功利,子女成长有才无德。在传统社会中,家庭是子女接受道德教育的主要场所,而且家庭教育也常常把道德教育置于首要位置。而在今天社会中,家庭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将道德教化功能让给学校,学校从而成为个体道德教育的主要场所。现代学校教育是以传授知识、培养能力为目的,其对个体道德教育的关注度是很低的。此外,更由于今天的学校教育模式以及社会评价的重大压力,学校也往往只重视知识教育而忽视道德教育。还有,在就业竞争日益严峻的社会事实面前,父母家长也把对子女的期望具象化为好的工作、高的收入等,其对子女的道德要求也是打折扣的。这种现实是令人担忧的,因为家庭道德是社会道德的基础,其对个体道德之养成具有奠基性作用,而现代家庭将道德教化功能让渡给学校,事实上造成了道德教育的主体虚无化。
其四,家庭生活重视物质,栖身家园缺乏精神。人不仅有物质的需要,还有精神的需要,是物质和精神的结合体。在传统社会中,家庭伦理植根于血缘亲情,赋予家庭以家庭成员之精神家园的意义。其中,“父慈、子孝、兄良、弟恭、夫义、妇听,长惠、幼顺”,(《礼记·曲礼上》)家庭成员获得精神上的满足与慰藉。传统家庭伦理也正是适应了人类的精神需要,才能够数千年不衰,且至今仍具影响力。然而,不幸的是,在今天大工业形势下,一方面,生活节奏加快,人际关系尖锐复杂,家庭作为精神家园的功能日渐凸显;另一方面,现代的家庭却越来越成为物质的集散地,成为精神的荒漠,其作为精神家园的功能越来越弱。这种状况已引发大量的社会问题,使得现代的中国面临严峻的精神生存困境。
上述问题表明,中国现实社会的家庭难以发挥其应有的功能。所谓家庭功能,是指家庭所具有的功能,集中表现在经济、政治、文化、生育、抚幼、养老、教育、道德、宗教等方面。在传统社会中,农业经济生产模式以及家国同构的政治模式使得家庭具有最广泛和最深刻的功能,而传宗接代是家庭最为显著的功能。在今天社会中,家庭功能无论是在广度上还是在深度上都在日渐减少,并出现了向其他社会组织转移的趋势,“比如儿童教育、老人赡养问题很大程度已经移交到学校、养老院承担”。[6]但是,无论家庭功能如何减少,它都必须具有自己的功能。概括而言,现代家庭至少应具有如下四个方面的功能:一是人的生产,二是养老,三是道德教育,四是精神家园。如果说今天社会已经承担起物质生产的重任,那么,人的生产则成为家庭的一项重要任务;家庭所生产出的人不可能总是年轻有为,总有老的时候,而在养老重担仍由家庭承担的时代,老有所养仍是家庭的责任之一;家庭生活既然是伦理的生活,那么,家庭就理应承担起对子女后代实施道德教育的责任;人作为物质和精神的统一体,其精神需要仍然要以家庭为根据。即使在遥远的未来,社会承担了养老,但人的生产以及精神家园的功能却仍须家庭来提供。
因此,现代社会需要孝慈精神,孝慈精神是现代社会正常发挥家庭功能的伦理保证。这是由华夏文明的基因决定的。当然,现代社会的孝慈精神应当也必须有着与传统社会不同的内容,但其基于血缘关系而形成的“亲亲”本质却是相同的。
人类历史表明,“具体的家庭可能脆弱而不稳定,但家庭制度却坚不可摧”,[3]家庭必将与人类文明共始终。因此,家庭生活必将存在,家庭伦理必将延续。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在现代化进程的冲击下,中国家庭伦理出现了一种既失去传统又缺少现代的局面,致使家庭生活飘忽不定,问题重重。
家庭伦理的现代重构已成为亟待解决的严峻问题之一。要构建现代家庭伦理,就必须面对中国传统社会的家庭伦理,就必须面对传统的孝慈精神。整体而论,近代以来对于传统家庭伦理有三种不同的态度:[4]一是传统主义态度,认为传统伦理是一切家庭伦理中的最好形式,谁的生活和行为违背了它,就是忘本;二是改良主义态度,认为传统家庭伦理具有积极和消极两个层面,需要弃其糟粕、取其精华;三是批判主义态度,认为传统家庭伦理与现代家庭生活之间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理应从根本上对传统家庭伦理进行反思和批判。前两者虽然程度不同,但均把传统家庭伦理作为构建现代家庭伦理的资源,而第三种态度则否定传统家庭伦理作为构建现代家庭伦理资源的合理性。
众所周知,传统家庭伦理植根于血缘关系,并由家族与国家政治相连,成为世界文明史上的特殊现象。所以如此,是有其内在原因的。这里的原因有四:一是因为中国古代史的特殊路径,即“亚细亚的古代”路径;二是因为中国独特的地理环境及其农业生产方式;三是因为“亲亲”的育幼和养老的人类学事实;四是因为以孔、孟为代表的思想家和政治家的提倡和实践。这些原因相互竞争、影响,共同造就了中国传统的家庭伦理,规范了中国传统社会的家庭生活。马克思主义告诉人们,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家庭伦理作为社会意识就是为这样的社会存在所决定的。与传统社会不同,今天的现代社会已经发生了根本性改变,因此,也就必然要求作为社会意识的家庭伦理发生改变。因此,上述第三种态度具有逻辑上的合理性,即否定传统,希望获得全新的、与社会存在相适应的家庭伦理。
然而,完全否定传统的第三种态度是行不通的,因为任何社会意识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与传统紧密相连的。首先,中国社会复杂性决定了它的不可行性。目前的中国社会蕴含了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后工业社会等形态,家庭伦理必然展现出传统性、现代性和后现代性等特征。既然存在着农业社会形态,那么,适应于农业社会的传统家庭论就必然具有存在的空间。其次,家庭的生育功能决定了它的不可行性。人类社会要存在,就必须有人的生产,而文明社会的人的生产又必然是在家庭中进行的,所以,家庭所具有的生育功能是不可能废除的。家庭生育功能的存在,必然决定纵向亲子关系的存在,也必然决定了传统家庭伦理的存在合理性。其三,中国人生活的情感性特征决定了它的不可行性。中国人的生活中没有西方的基督教,其情感归属主要体现家庭生活中,家庭伦理本身就是“家庭成员获得情感满足的重要源泉”。[7]总之,上述事实表明,完全否定传统家庭伦理是行不通的。
既然不能完全否定,那么,继承就是唯一的选择。但如何继承?上述态度中,第一和第二都是主张继承的,但第一种态度显然是行不通的,因为社会现实变了,与之相适应的家庭伦理也必然要改变。因此,只有按照第二种态度对待传统家庭伦理,使之成为现代家庭伦理的建构资源。
所以如此,有两大原因。第一,这是由中国文化的基因决定的。一种文化不能以好坏来界定,重要的是它能否适应族群的成长与繁荣。无论怎样评价,文化就是起源于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具有自己的狭隘性和封闭性,家庭伦理起源于血缘“亲亲”情感,具有等级性和排外性。这是抹不去的文化胎记,况且上述评价是今人用今天的眼光和标准审视传统得出的结果,偏离了历史的事实和那个时代人们的价值需求。即使在全球化趋势日渐明显的今天也要知道,无论这种文化具有怎样的缺陷,它都是我们的根,都是批判继承而不是全面否定的对象。第二,这是由家庭纵向亲子关系的存在事实决定的。在传统家庭伦理中,夫妻一伦被看作是人伦之始,亲子一伦则被看作是人伦之本,因此纵向伦理构成传统家庭伦理的核心。然而,现代社会转型以及家庭结构和家庭功能的重大变化,迫使家庭伦理的重心逐渐从纵向转变为横向,纵向亲子关系的地位大不如从前那样高高在上了。但是,即使如此,家庭也依然具有生育功能,也依然存在着纵向的亲子关系。既然现代家庭存在着纵向亲子关系,那么,它也就必然需要纵向的亲子伦理。
如此,基于血缘关系而形成的孝慈精神就必然成为现代家庭伦理的应有之意,传统的孝慈精神应当也必须成为现代家庭伦理建构的重要资源。
无论社会如何发展,人的生产都是人类社会存在的必然前提。在可预见的未来,人的生产还必须在家庭中进行,家庭作为社会细胞的功能是无法替代的。家庭人之生产功能的有效发挥必然导致这样的事实:家庭中存在纵向的亲子关系,且亲子关系构成家庭赖以存在并稳定存在的客观基础。
因此,规范、调节亲子之间的利益关系必然成为一个社会的重要任务。过去几十年的改革开放使人们真正地认识了世界,也了解或者接受了某些外来的家庭伦理精神,从而使人们在构建家庭纵向伦理时面临着多种选择。但是,中国文化的基因决定了其家庭纵向伦理构建的唯一性,即必须以孝慈精神作为思想意识支撑。在中国社会中,只要有人存在,植根于亲亲的血缘亲情的孝慈精神就必然存在。
可见,孝慈精神,可以竭力批判,但不可以全面否定,任何对它的全面否定,都是对自己的根的否定。现代社会需要孝慈精神,且亟待赋予现代内涵以使之成为现代孝慈精神。只有以现代孝慈精神为支撑,才能真正地构建起有效的现代家庭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