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建兴 沈建国
(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农村综合管理事务中心 201108)
2011年2月15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数据显示,1月份CPI比去年同月上涨4.9%,其中食品类蔬菜价格上涨14.4%。特别在春节期间,蔬菜价格波动较大,有市民抱怨:“过去肉贵还可以吃菜,现在菜价都快赶上肉价了”。由于蔬菜是每天生活的必需品,蔬菜价格的上涨牵动千千万万百姓的心,因此如何调控菜价,保持菜价合理稳定,是政府部门的首要任务。
1月份蔬菜价格上涨原因:(1)受自然灾害的影响。由于受北方干旱、南方雨雪冰冻天气持续影响,农产品流通受阻,价格再现走强势头,加上节日需求旺盛,节前农产品价格居高不下,成为引导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的主要因素之一。(2)受成本上涨推动的影响。国际原油的上涨,带动了国内汽、柴油价格上调,蔬菜生产农用薄膜、化肥等上涨和蔬菜运输成本增加以及春节消费量增加等因素的多重影响。(3)受蔬菜产销完全市场化的影响。2月16日,我们对梅陇镇5个标准化菜市场及1个蔬菜批发市场进行了调查,主要涉及大众化蔬菜品种,如青菜、菠菜、芹菜、大蒜、生菜、大白菜、莴笋、卷心菜、黄瓜等。其中前8个品种由本地农民直接进场批发,后2个品种由商贩批发。10个蔬菜品种在西南批发市场每500g批发均价为1.39元,到了5家标准化菜市场零售均价为2.25元,两者每500g相差0.86元。由此,10个蔬菜品种从批发到零售流通成本约占到2/3。调查发现,农民种植户反映生产成本和进入批发市场成本高,农民种菜赚不到多少钱;而零售摊贩则反映摊位费贵,自己挣不到多少钱(来沪人员要养家糊口、教育子女等,这些费用最后都要纳入到菜价上)。因此,蔬菜产销完全市场化后,市场经营者经常考虑怎样增加企业经营利润,而菜场摊主考虑如何多挣钱,最终结果把菜价上涨转移到消费者身上。
蔬菜作为百姓的日常必需品,与民生关系重大,蔬菜价格上涨让老百姓有些心慌,由此带来百姓刚性支出上升,其中一些中低收入群体感受尤其明显。蔬菜等部分农产品与一般商品不同,承担着民生保障功能甚至社会稳定功能,蔬菜价格合理稳定,往往不只是经济问题,在特定条件下会演变为政治问题,所以蔬菜价格波动已经引起国家的高度重视。国务院先后下发通知,要求抑制菜价过快增长,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要求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市政府与全市18个区县政府分别签订了《确保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责任书》、《保障蔬菜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工作责任书》。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指出,确保蔬菜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是政府的责任。上海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市、区县两级政府形成合力,落实责任,围绕“农商联合、产销对接、安全供应”采取各项措施,确保全市蔬菜生产和供应,确保菜价基本稳定。
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一方面要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组织化生产经营,加快成立农业专业合作社,坚持地产蔬菜面积一定保有量,保障蔬菜有效供给。另一方面要通过大市场、大流通的有效体系引入丰富客菜,充分满足市民需求。在确保蔬菜满足市场基本供应时,调控菜价尽可能减少中间流通成本。目前,蔬菜的田头售价只是终端零售价的1/3,压缩流通成本有很大空间。保障蔬菜供应具有一定公益性,政府应当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投入和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其不可替代作用。具体可采取由政府投入资金,在部分标准化菜场购买设立公益性摊位,供应给农业合作社和农民,由农业合作社和农民把生产的蔬菜直接输送到各标准化菜场,开展蔬菜直销。这样既能保持蔬菜新鲜,减少蔬菜损耗,又可以减少批发环节成本,从而降低菜价。或者由各级财政投入一定比例资金建设标准化菜市场,体现出公益性,可拿出部分摊位,开展蔬菜直销。当然,农业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农业合作社及农民在蔬菜生产中的安全监管力度,严格检测,确保蔬菜质量安全。工商、商委部门要加强对公益性摊位日常管理,特别是当蔬菜价格出现较大波动时,对农业合作社及农民开展直销的蔬菜设定一个比较合理的价格,一般比其他摊位蔬菜价格下浮20%~40%,以让利于消费者,从而保持蔬菜价格合理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