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三角洲经济区金融体系构建研究①

2011-04-12 19:15王爱东
山东社会科学 2011年2期
关键词:黄河三角洲金融机构金融

韩 民 王爱东

(中国石油大学 (华东)经济管理学院,山东 东营 257061)

黄河三角洲经济区金融体系构建研究①

韩 民 王爱东

(中国石油大学 (华东)经济管理学院,山东 东营 257061)

构建区域经济体系和促进区域产业结构升级,需要建立起完善的区域金融体系。在黄河三角洲开发的大背景下,从充分发挥金融资源配置作用,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和保证区域经济发展可持续性的角度出发,必须重新构建与黄河三角洲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金融体系。基于金融功能观的视角,黄河三角洲区域金融体系的构建,应以区域经济发展为导向,制定金融体系战略目标;以服务经济为宗旨,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以合理配置资源为目标,完善金融体系结构。

黄河三角洲;区域经济;金融体系

按照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的发展规划,黄河三角洲将建成为我国重要的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区、特色产业基地、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区和环渤海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区。开发黄河三角洲是山东省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点,同时有利于促进环渤海地区一体化建设,提升环渤海地区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进而优化我国的整体区域发展布局,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金融是区域经济发展的第一推动力和持续推动力。构建区域经济体系和促进区域产业结构升级,需要建立起完善的区域金融体系,以聚集更多的资本及其他生产要素,形成和提升区域整合与配置资源的能力。因此,在黄河三角洲开发的大背景下,从充分发挥金融资源配置作用,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和保证区域经济发展可持续性的角度出发,必须重新构建与黄河三角洲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金融体系。

一、以区域经济发展为导向,制定金融体系战略目标

构建与黄河三角洲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金融体系,目的在于解决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以合理配置区域金融资源,加快区域金融市场的协调发展为战略目标;二是在金融业务配置方面,以功能创新为实施导向,进行金融机构、工具、市场和机制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时优化金融结构,更好地满足金融功能的需求;三是以竞争协作为基本手段,实现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良性互动,同时建立起市场风险分担及补偿机制,解决金融体系中的竞争、创新和风险均衡的问题。

从各大经济区域的发展经验来看,一个发达的市场经济体离不开发达的、具有合理结构与功能完善的、高效安全运行的金融体系的支撑。黄河三角洲区域经济发展目标的实现,同样也需要有一个金融功能完备的现代金融体系。首先,应具有完善的金融市场,包括银行、证券、保险等三个主要金融行业和其他各类金融机构,以及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金融衍生品市场等各类金融市场;其次,应具有合理的结构和完善的功能,提供丰富的金融产品和多元化的金融服务以满足经济发展和民众不断增长的需求;再次,应具有竞争、协作以及规避风险的机制,能够高效率地实现资源配置以支撑实体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又能够安全稳健地运行和有效化解各种风险。

以黄河三角洲区域经济发展为导向,通过银行、证券、保险等多种渠道将储蓄资金吸引到投资领域,促进资源的有效流动和优化配置,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对此,相应的金融战略目标的设定,既要注重金融资源的积聚,也要注重金融机构和金融工具的创新;既要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在重大结构调整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优势,也要发挥商业化金融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方面的长处,争取在黄河三角洲区域内建成多层次、多渠道、广覆盖的金融体系。

二、以服务经济为宗旨,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金融生态环境是金融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金融业良性发展的关键所在。良好的金融生态可以改善投资环境,畅通融资渠道,有利于企业提高获取金融资源的能力。同时,还能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和生产效率,可以为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增强区域经济发展的竞争力。

(一)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提高企业和公民的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观念,逐步建立健全覆盖社会各个领域的信用信息系统。充分利用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的查询功能防范金融风险,积极探索建立企业和个人诚信制度,逐步促进社会信用体系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充分发挥行业自律机构以及新闻媒体的作用,建立健全诚信档案和诚信评价、公布、处罚机制,严厉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黄河三角洲区域经济和金融发展提供良好的诚信保障。

(二)加强金融业的法制建设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金融活动应在法律的规范、协调、指导下进行。因此,应不断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为金融监管提供法律政策依据,鼓励金融产品在规范,公平的市场环境中得到创新发展。取消那些已不再适用于当今行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制定能够推动产品创新的法律条款,界定清楚金融创新与违规的界限,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使创新金融业的收益得到保障,避免金融机构间的恶性竞争。

三、以合理配置资源为目标,完善金融体系结构

(一)构建完善的金融机构体系,增加金融供给

1.银行类金融机构。积极引进金融机构,重点引进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和外资银行;以资本为纽带,建立合作发展机制,整合区域内各城市商业银行等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推动相互持股,引进战略投资者,条件成熟时,组建黄河三角洲发展银行;完善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坚持县 (市)法人地位的长期稳定,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支持办好邮政储蓄银行,引导邮政储蓄资金回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如发展由民间资本组建的各类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的民营银行;以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有机结合为出发点,尝试创建产业银行 (专业性金融机构)的可能性,打通社会资金流通渠道。

2.非银行类金融机构。探索与地方政府合作建立区域性证券公司,设计各种类型和层次的投资基金和信托基金,尤其是产业投资基金 (包括海外产业投资基金),鼓励城乡居民投资于实体经济部门;完善保险市场准入机制,批设新的保险公司,逐步建立多层次体系、多渠道支持、多主体经营的保险支持体系,培育和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保险企业集团,鼓励中小保险公司多开设服务机构,走专业化发展道路,支持保险公司和其他各类投资主体参股或设立再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探索设立黄河三角洲开发担保公司,设立各种形式的信用担保组织,为重大项目建设以及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积极探索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等各种新型金融组织,满足微小金融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大企业集团在经济区发起建立融资租赁公司,为经济区现代化加工企业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另外,还应积极发展财务投资公司、金融咨询公司、资产评估机构、金融中介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

3.金融合作机构。大力发展合作类金融机构,积极推动和促进金融机构成立区域性的信息中心、审贷中心、银团贷款中心和组建股份制控股公司等;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开展跨区域的收购、兼并等活动;鼓励创建条件支持设立区域性的民营金融机构;推进区域间的银行、证券、保险相互合作,发展金融控股公司,条件成熟时申请设立金融控股集团,使其发展成为具有行业领导力和区域竞争力的现代金融“航母”。

(二)构建多层次的区域资本市场,拓展资金来源

金融市场已成为现代金融体系的核心。因此,针对经济和金融发展的各种需求,建设多级层次、各种形态的金融市场,拓展多渠道的资金来源,为黄河三角洲开发搭建全方位的金融市场平台,应成为推进金融改革和金融发展的关键任务。完善的资本市场结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主板市场,即证券交易所市场,是指在有组织交易所进行集中竞价交易的市场,主要是为大型、成熟企业的融资和转让提供服务;二板市场,又称为创业板市场,指与主板市场相对应,在主板之外专为处于幼稚阶段中后期和产业化阶段初期的中小企业及高科技企业提供资金融通的股票市场,此市场还可解决这些企业的资产价值 (包括知识产权)评价,风险分散和创业投资的股权交易问题。多层次的区域资本市场还应包括三板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

1.组建新三板市场。三板市场 (场外市场),包括OTC柜台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主要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处于初创阶段中后期和幼稚阶段初期的中小企业在筹集资本性资金方面的问题,以及这些企业的资产价值 (包括知识产权)评价、风险分散和风险投资的股权交易问题。新三板市场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主板市场和中小板市场的基础和前台。发展新三板市场,除了传统的定位,即承接主板的退市股票,在特定的时期起到化解退市风险的作用,还能弥补证券市场的结构性缺陷,解决非上市股份公司和成长型企业的产权流转和融资问题;可以弥补主板市场和二板市场不能有效配置民间资本的不足,真正使得民间资金的投资渠道增加,增加民间资金的流动性,最大限度激发民间资本的增值能力。同时,也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资金环境,解决了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培育问题。

2.建立产权交易市场。产权交易市场是更基础的交易市场,我国产权交易市场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在经纪公司和做市商管理、信息披露制度、交易方式创新、电子交易系统、上市公司风险监控等方面都积累了大量经验,这种专业化的优势将有助于新三板市场的良好运作。同时,产权市场与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在运作理念、投融资企业资源、交易方式等方面存在着很大的整合空间,应将产权市场中的优势资源筛选出来与新三板系统资源进行整合,实现优势互补、避免资源浪费和恶性竞争。

3.新三板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的整合。在发展、规范产权交易平台的基础上,应积极争取政策支持,重新整合原有经济开发区内的各地方产权交易企业资源,力争设立区域性的证券场外交易市场,使上述地区的产权交易从使用价值的物权形态向价值形态的股权转让过渡,为企业间重组、并购、产权置换等提供交易平台。并积极考虑与上海、深圳、北京、武汉、西安已成立的产权交易中心相衔接,逐步形成“区域性的、以场外柜台交易”为主要方式的三板市场。

(三)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扩大服务对象

1.金融工具创新。在有价证券方面,除了加强股票融资外,可尝试进行各种形式的债券融资:加强中长期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债券、企业债券 (公司债券)中的基建债券、技改债券以及可变利率、可变期限、可担保债券的开发,为黄河三角洲区域的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基础产业、支柱产业的大型产业化项目融通资金。在产业基金方面,可以借鉴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建设的成功经验,由山东省政府和省直大企业以及区域相关各市 (县、区)和区内大企业共同出资,政府牵头先行设立黄河三角洲开发基金,在此基础上,吸纳金融资本、产业投资资本、市场流动资金和国外战略投资,逐步扩大规模,争取设立黄河三角洲产业投资基金。在期货产品方面,针对黄河三角洲丰富的自然资源,大力发展农产品期货中的粮食期货、水产品期货和林产品期货,以及能源期货中的原油期货。在保险产品方面,加快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不断完善农业保险与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农业风险防范机制,加大农业保险中的种植业、养殖业保险,以及农业再保险、巨灾保险、农产品出口保险等险种的保险力度,同时支持商业性保险公司开展特色农业和涉农保险业务。

2.金融业务创新。金融机构应利用自身的经济和信息优势,提供特色业务满足不同客户的金融需求。创新不同类型的贷款业务,为不同信用等级的客户提供不同的信贷产品,对于有巨额资金需求的客户可以提供联合贷款。结合港口经济的外向型特点,大力发展国际贸易方面各种融资信用证、出口押汇、福费廷、保函、国际保理、出口发票贴现、现货质押、物权质押等,国际投资方面的资金划拨、集中清算业务,外汇交易中的人民币与外汇掉期等各种避险工具和外汇理财业务等,借鉴发达港口经验,申请试办离岸金融业务。

3.融资方式创新。可以借鉴深圳特区、浦东新区、滨海新区项目融资经验,加快黄河三角洲项目融资模式运用,如安排投资者直接融资;投资者通过项目公司安排融资;签订设施使用协议融资;利用杠杆租赁融资;通过生产支付融资;BOT(建设 -经营 -移交)项目融资;TOT(移交 -经营 -移交)项目融资;ABS(资产证券化)融资方式等。

4.机制创新。实现金融资源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合理配置,金融服务必须机制创新:一是要创新贷款担保抵押机制,拓宽贷款担保物范围,积极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业务,土地资源是黄河三角洲地区最有比较优势的生产要素资源,应积极探索和试行黄河三角洲地区在流转土地使用产权、林权和海域使用权抵押融资业务,最大限度地盘活当地资源价值;二是要实施信贷发放机制的创新,通过创新机制把正规金融和民间资金优势结合起来,从而更好地向区域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三是实施信贷激励约束机制,对区域经济鼓励发展的领域实施优惠政策。在土地出让、开设分支机构、税费等方面给予优惠,引导信贷资金优先配置。

(四)以竞争协作为手段,实现金融机构与市场的互动

在优化金融体系的基础上,应以公平竞争和分工协作为基本手段,实现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良性互动,解决金融服务体系中的竞争、协作和风险均衡的问题,最终实现金融资源在市场上的合理配置。

1.构建公平竞争的金融市场格局。首先,完善区域金融竞争机制,不仅需要规范、发展现有的金融机构,还需要允许新机构进入市场,注重培育新的区域金融竞争主体,使不同所有制性质的金融机构之间相互竞争,共同发展。其次,利用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各家商业银行特别是股份制银行在黄河三角洲地区建立总部或增设分支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商业银行办理各类综合性的金融服务业务;建立大型金融控股公司,控股参股银行、保险以及证券等企业。再次,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期货市场、产权交易市场、资产评估市场,同时推动产业投资基金、信托业和金融租赁业的发展,培育更多的新型金融中介组织,通过不同层次和组织形式的区域金融竞争主体增加金融市场供给来满足金融需求,反过来又引导金融需求,实现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良性互动。

2.完善分工协作的金融机构体系。为了避免金融资源重复配置而导致金融服务的效率低下,应在竞争主体多元化的基础上,根据开发区的金融需求层次以及各类金融机构的功能定位,确定各自的主要服务领域并开展金融业务,形成市场合理分工,又能在交叉领域展开有效竞争的金融市场格局。建立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功能互补、协调运转的机制,打破和消除垄断格局,真正形成基于效率的公平竞争的区域金融市场。

(五)以规避金融风险为目的,建立风险分担与补偿机制

1.建立由政府主导的常规政策性分担与补偿机制。一是充分发挥中央银行对金融风险分担与补偿的特殊作用。如通过中央银行调节再贷款利率、存款准备金率,来控制信贷的发放额度;允许金融机构提高呆账准备金、坏账准备金比率,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为一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产业发展项目等适度安排免息专项借款。二是建立中央、地方及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风险补偿基金。对政策性因素形成的金融风险,在合理幅度内确定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风险分担比例,通过政策性贷款担保基金分担化解不良贷款的风险。三是强化地方政府在农村金融风险分担中的核心作用。地方政府要积极主动搞好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把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成效纳入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地方政府和司法部门要加强金融业的法制建设,为金融创新提供保驾护航功能;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区域经济和金融的发展提供良好的诚信保障。

2.充分利用市场化手段进行金融风险分担与补偿。首先,强化金融机构的自我分担与补偿功能。全面推行金融贷款利率风险定价机制,进一步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建立风险与收益对称的市场利率定价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分担化解贷款风险中的作用。完善呆账准备金提取制度,适度提高金融机构贷款呆账准备金的提取比例,增强资本内部积累能力。规范和稳定股本金,拓宽多元资本融资渠道。其次,建立存贷款保险制度和完善相关的保护措施。鼓励各类担保机构对产业提供融资担保,通过再担保、联合担保以及担保与保险相结合等方式多渠道分散风险。研究建立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和区域性再担保机构,以参股、委托运作和提供风险补偿等方式支持担保机构的设立与发展,通过商业化运作途径对金融风险进行分担补偿,服务区域产业融资需求。再次,提升金融机构的创新能力,完善金融市场的构建,促进金融体系的深化。推动金融机构的中间业务、贸易融资和保理性业务,大力发展金融中介机构,丰富金融市场交易主体;充分发挥保险业的风险分担和转移功能,特别是农业保险和再保险业务的发展和创新,积极探索各种形式的抵押担保制度;通过培育和完善各层次的产权交易市场、期货市场,实现金融资产在一定范围内的合理流动,使风险在转移中得到分担与化解,以防其不断积累而影响其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和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

完善的金融体系是服务经济的必要条件,但并非充分条件。要持续、有效地发挥金融体系服务经济的功能,还需要一系列的保障措施。在构建与黄河三角洲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金融体系过程中,应进一步加大政府的政策引导、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大力实施金融人才战略、加强金融监管和区域经济合作与交流。更好地发挥金融保障功能在黄河三角洲区域经济发展中的支撑作用,为实现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目标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栾晓平 E-mail:luanxiaopi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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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4145[2011]02—0122—04

2010-10-19

韩 民 (1970-),中国石油大学 (华东)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生;

王爱东 (1964-),中国石油大学 (华东)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

本文受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09CX04072B)和东营市社科联重点项目(DSKZ2010-1)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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