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环渤海区域合作市长联席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1年5月26日至27日在天津召开。41个成员市市长,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天津考察时提出的“深化环渤海地区务实合作”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认真总结市长联席会成立25年来的成功经验,深入探讨“十二五”时期区域合作的新优势、新途径、新特点,进行了富有成效的交流与协商,达成了广泛共识。
一、推动区域规划尽早出台。科学规划是实现区域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重要前提和根本保证。为此,恳请国家尽快出台京津冀都市圈规划,着手制定环渤海地区区域发展规划,促进区域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优化区域产业结构。加大自主创新力度,联合建设区域创新创业平台,力争在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联合攻关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共同打造区域创新体系。推动区域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等方面开展合作。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区域内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经营方式的推广和应用。加强区域会展业联合发展,努力培育区域性国际化会展品牌。支持和引导区域产业合作,推动多方联合建立产业合作示范园区,实现产业链延伸和对接。
三、构筑一体化综合交通体系。加强区域公路、铁路、海运、航空综合交通网络规划建设和对接,联合推进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完善环渤海地区现代交通体系。有效整合区域港口资源,加强港口间的协作,联合推进内陆“无水港”建设,促进区域内口岸合作。
四、完善统一开放的大市场。利用区域综合优势,搭建人流、物流、资金流和技术流的互动平台,促进要素流动便利化。推动组建区域行业协会、商会,引导社会、民间力量参与区域合作,不断增强区域经济发展活力。共建专业性信息平台,形成服务区域发展的信息联动网络。
五、促进区域金融合作。充分发挥区域金融资源优势,运用环渤海区域金融合作联席会等平台,优化区域金融资源配置,促进金融服务和管理创新,进一步改善区域金融发展环境。结合各地区的经济发展特点,加强在金融企业、金融业务、金融产品、金融信息和金融环境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实现区域经济与金融合作的良性互动、共同发展。
六、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整合区域旅游资源,联合开展旅游宣传推介活动。建立区域旅游部门、旅游行业协会等多层面的交流互动平台,完善应对旅游突发事件和处理旅游投诉的协调合作机制。共同策划组织富有地域特色和民族风情的文化活动,营造浓厚的区域文化氛围。加强媒体合作,建立互联互通的传输系统和交流机制,增进了解,促进合作。
七、扩大区域教育与人才合作。发挥区域教育资源优势,积极探索多种合作方式,不断完善资源共享、成果共用的教育合作机制。建立人才合作交流机制,保障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共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各类人才培训基地,为促进区域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八、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共同开展水资源保护和综合治理,建设区域水资源实时监控系统,完善跨界水资源监测体系和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加强渤海海域和海洋生物资源的保护。联合推进区域防风固沙工程。
九、深化区域合作研究。发挥环渤海地区研究院、研究会及大专院校等学术机构和智库的作用,加强环渤海区域合作理论研究及其实践应用,提供更多具有前瞻性、指导性、可操作性的理论研究成果和对策建议。
十、建立区域高层领导定期会商机制。环渤海区域合作市长联席会在推动区域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合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面对新的形势,推动建立环渤海省区市高层领导协商和沟通机制,每年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区域重大战略性合作问题,确定区域合作方向和重点,拓宽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方式,实现互利共赢。
本共识由环渤海区域合作市长联席会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各成员市相关部门推动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