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艳芳
(中央民族大学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北京 100081)
端午节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之一,始于中国的春秋战国时期,至今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在很多民族包括蒙、满、苗、土家、彝族等28个少数民族都有过端午节的习俗,随地域不同表现出一定的差异性,同中有异、异中有同。即使在同一个地方,随着时代的变化端午节习俗也表现出相应地变异性,但其中的内核是不变的,端午节不变的内核就是祭祀、划龙舟、吃粽子、走亲访友等,对于这些普遍认同的文化内核,民众也会根据环境做出适合于自己生活习惯的改变。
端午节的由来与传说很多,其中以纪念屈原最具代表性,流传也最广。据《史记·屈原贾生列传》记载,屈原是春秋时期楚国的贤臣,却不被重用。公元前278年,秦军攻破楚国京都。屈原内心无比忧愤,于五月五日抱石投汨罗江身死。传说屈原死后,楚国百姓哀痛异常,纷纷涌到汨罗江边去凭吊屈原。有位渔夫拿出为屈原准备的饭团、鸡蛋等食物丢进江里,说是让鱼龙虾蟹吃饱了,就不会去咬屈大夫的身体了。人们见后纷纷仿效,一位老医师则拿来一坛雄黄酒倒进江里,说是要药晕蛟龙水兽,以免伤害屈大夫。后来为怕饭团为蛟龙所食,人们想出用楝树叶包饭,外缠彩丝,发展成粽子。以后,在每年的五月初五,就有了龙舟竞渡、吃粽子等风俗,以此来纪念爱国诗人屈原。
“端午”一词最早见于周处《风土记》,《北堂书钞》卷一百五十五引曰:“仲夏端午。端,初也,谓五月五日”。端午节的习俗历代相传,在不同时代、地域发生了一定的变异。在鄂西南的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端午节的变异主要表现为节俗时间的变异,不是五月初五,而是过三个端午节,即五月初五的头端午、五月十五的中端午和五月二十五的末端午,其中以五月十五的中端午最为隆重。对于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习俗,当地的老百姓说祖祖辈辈都是这样过的,说不出是什么原因,这已经是他们生活中的一部分,说起过端午,潜意识中指的就是中端午五月十五。对这特殊的节日时间,笔者试图证明确实存在过和继续存在着过三个端午节这样一个民俗事实。
在恩施州的8个县市中,有3个县的县志记载了小端午和大端午,即宣恩县志、来凤县志和恩施县志,分别记录如下:
《宣恩县志》[1]444(清同治二年刻本):“五月,端午,竞渡。各家悬艾于门,饮菖蒲酒,食角黍,以雄黄点小儿额及手足心,云辟疫。采百草煎汤,合家澡洗,云辟疮疥。乡村以初五日为‘小端午’,十五日为‘大端午’,其俗自汉伏波始。”
《来凤县志》[1]446(清同治五年刻本):“五月五日,悬艾叶、菖蒲于门,饮菖蒲、雄黄酒,以雄黄点小儿额及手足心,云辟疫。采百草煎汤澡洗,曰辟疮疥。捣蒜和雄黄水遍洒门户及墙阴,曰辟蛇虺。先期,各以角黍、蔗霜相馈遗,亦有赠香、赠扇者。俗以是日为‘小端阳’,十五日为‘大端阳’,云始于马伏波。俱竞渡龙舟,十五日尤盛。方邑侯诗云:‘今日生平真有象,大端阳节鼓冬冬’。”
《恩施县志》[1]437(民国二十六年铅印本):“五月五日,悬艾叶、菖蒲于门,食角黍,饮雄黄酒,亲友交相馈节。童子以雄黄点额。清江龙舟竞渡,至十五日乃止。十五日,俗名‘大端阳’,悬门蒲艾始去之,饮食如前。”
从上述三则县志资料中可见,在清朝晚期到民国年间,恩施地区的端午节从五月初五持续到五月十五,并且明确指出五月初五为“小端午”、五月十五为“大端午”,十五这天龙舟竞渡尤其壮观,亲友之间相互走动,馈赠饮食。端午节的时间节点确定在初五和十五两天中,并未涉及到五月二十五这天的节俗。
除了恩施的地方县志中有对小端午和大端午的记载以外,湖北其他地方志中也有对大端午的记载,如:
《武昌县志》[1]382(清乾隆二十八年刻本):五月,“端阳”悬蒲艾,食角黍,泛雄黄酒,系彩辟恶。近水居民竞龙舟,舟绘黄、红、青三色,沿岸分曹,以角胜负,或饷以酒食,胜者得之,曰“夺标”。……俗谓初五日为“小端阳”,十五日为“大端阳”。
《宜都县志》[1]416(清同治五年刻本):五月,五日,悬蒲艾于门,画张道陵驭虎符贴室中。饮雄黄酒,食角黍。又以雄黄和酒遍洒墙壁隙地,涂小儿耳鼻,云辟虫蛇毒。是日竞渡。十五日,曰“大端阳”,竞渡尤盛。
《荆州县志》[1]387(清光绪六年刻本):五月,五日,采百草,悬艾于户,食角黍,书符作门帖,以雄黄、朱砂入酒饮之,用艾茎洒雄黄酒于户舍墙壁,小儿则以其末涂耳鼻,云辟百毒。是日竞渡,楚俗咸同,而江津龙舟尤盛。十三日,谓之“单刀会”。是日多风雨,俗谓之“磨刀雨”,列户祠祀关庙。十五日,谓之“大端阳”,列户亦酒食征逐。
《汉口小志》[1]321(民国四年铅印本):楚俗以五月望日为“大端阳节”。剪纸为龙船,中坐神像,自朔旦起,至十八日止。
可见,清朝晚期,在长江流域的武昌、宜都、荆州等地,都有过五月初五“小端午”和五月十五“大端午”的情形,并且表现出以大端午更为隆重的节俗特征。尤其是汉口,在民国时期,端午节自五月朔旦起,至十八日止,并确定以五月望日为“大端阳节”。从文献中可见,端午节的时间即使有相对固定的五月初五、十五,但在不同地区表现出了不稳定性,在五月俗称“恶月”的时间段中取舍,这为节日时间延续到五月二十五提供了可能性。
以上部分是对小端午和大端午的论证,只能说明恩施地区不是以五月初五的端午为重,而是以五月十五的“大端午”为重,这为进一步论证三个端午节的习俗提供了线索。
端午节多存在于人们的口头语言中,体现了节日对人们生活的深刻影响,主要体现在农谚和俗语中。在恩施土家族地区有农谚说:“三个端阳晴,摆子*打摆子,恩施土家族地区的方言,是说天气很冷,发抖的意思。打死人;三个端阳下雨,鱼儿晒沙坝。”农谚是人们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经验的总结,智慧的结晶,没有科学的根据,却能印证客观存在,体现本真的民俗生活。这则谚语主要是占雨,正好印证了三个端午节俗的存在,人们占雨的依据就是三个端午时间节点里的天气情况。
还有很多与端午节有关的表达,比如长阳地区的俗语:“头端阳的蒿,二端阳(十五日)的艾,三端阳(二十五日,即末端阳)的草”[2],反映了长阳土家族地区的人们在三个端午节期间对艾草等的了解和利用情况。说明在头端阳、中端阳和末端阳的时节里,三种主要用于端午节习俗的植物都成熟了,可以采来过节用了,这就正好印证了过三个端午节的习俗。
关于三个端午,即包括五月二十五在内的末端午的记载的地方志资料,见《长阳县志》(清同治五年刻本):五月,“天中节”,家家包角黍,曰“包粽子”,配腌蛋、果品、肉鱼相遗,为“送端阳节”。堂中悬天师收五毒像,啖角黍,饮菖蒲、雄黄酒,曰“过端午”。乡间十五日为“大端午”,二十五日为“末端午”。以月大小卜诸菜熟否。谚云:“五月大,瓜果、葫芦不上架;五月小,豇豆、瓜瓠吃不了。”[1]428
这是笔者找到的惟一一则关于三个端午节的完整县志资料,对十五的“大端午”、二十五的“末端午”有明确的记载,并根据月大月小来判断瓜果的收成。湖北的长阳县与恩施州同属于武陵山区,长江流域,节日习俗相近,笔者认为这则地方志资料可以用来印证三个端午节的习俗存在于广大的鄂西山区。
众所周知,对端午节而言,现在大的语境是国家法定的农历五月初五的端午节。但在这些较偏远的山区、少数民族地区,过三个端午节的习俗依然存在。
在笔者家乡所在的湖北恩施市白杨坪乡,一说起过端午节大家都知道是三个端午,并且主要是过五月十五的中端午,每逢中端午,亲戚朋友间都会相互邀请到家里来过端午,老人接自己的女儿、女婿回娘家过端午。正如萧国松先生作的一首竹枝词中所见,《端阳》:
万紫千红透绿荫,莺歌燕舞婉啭声。
包面腊肉宴亲朋,却话新艾挂柴门。[2]
从上面这首诗中可见长阳土家族当地端午节食俗的特点,“包面腊肉”,在恩施土家族地区也是如此,以腊肉、面、糯米饭为主。可见,粽子这一核心民俗物的表现形式发生了变异,不是家家都吃粽子,在城镇、街道会吃粽子,但是在农村地区会发生转变,变成了醪糟、汤圆或糯米饭,即使形态变了,还是能表现出端午节亲人团聚的要义。
另外,笔者在鄂西的长阳土家族地区采录民歌时发现了这样一首《十二月》歌,其中有唱到五月的三个端午:
正月是新春,风吹叶叶儿顺,姐儿住在斜对门,假装一斯文。
二月是花朝,伸手把姐捞,二人挽手上花桥,问郎好不好。
……
五月三端阳,小郎下宜昌,杂货铺子才开张,问您要哪样。
六月是三伏,小郎下宜都,胭脂水粉二瓶碌,一对祝月布。*采录地点:湖北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渔峡口镇双龙村。采录对象:覃孔豪,男,土家族,1953年生,民间文化传承人。采录时间:2010年7月22日。……
在后来几天的田野调查歌词采录过程中,在他们的喜花鼓和跳丧的唱词中,多次涉及到十二月歌,其中都有唱“五月三端阳”这一句的,这些歌词都是他们自己作的,说明在民众的意识里,端午节是要过三个的。歌词“五月三端阳”起到了记录民俗时间的作用,并有谐音、完成句意的表达,没有明确指出更具体的民俗事象也是一种遗憾。在笔者对这位民间艺人的采访过程中,他说,在他所在的长阳县双龙村,历来就过三个端午,五月十五接姑娘回娘家来过端午。至于为什么是这样,他说,一直就是这样的习俗。可见,这种习俗存在于人们的灵魂深处、存在于人们的生活中,但又不同于平日里的正常生活,如果在五月十五端午这天不邀请最亲的人过端午节是说不过去、不近人情的,可见这个端午是维系人际关系的一个重要纽带。
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上述文献记载和本人的田野调查的情况,三个端午节的习俗,更多地存在于大山深处的乡村,区别于城区的端午节习俗,这正体现了同一节日习俗在城区与山区的差异,更值得我们去探究和思考。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当前端午节的节俗特征:
首先,仍然保留了划龙舟的习俗。这种习俗以沿江的城市为中心,以前主要是在恩施的北城门外,乡村很少见划龙舟比赛,因为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地理条件的限制。
其次,端午节食品形态的变异。饮食习俗是端午节俗的重要组成部分,粽子是其中的核心象征食品,但土家族不包粽子,或者说粽子的原型发生了变化,表现为醪糟、汤圆和糯米饭。它们与粽子的原料同为糯米,但做法与形态不一样,这就反映了稻作文化与山区环境相结合而形成的节俗饮食特征。这种食俗集中在五月十五的“中端午”中表现和完成,接女儿、女婿、亲朋到家里来团聚过端午,也称为“团节”[3],吃醪糟、汤圆和糯米饭。
第三,采百草习俗仍然存在。在恩施地区城郊、乡村的五月艾蒿遍地,人们随时都可以采回家晒干,晚上拿出来点燃熏蚊虫,既环保又健康。还可以用艾蒿和大蒜杆熬水煮鸡蛋,剥开鸡蛋滚脸,可以起到止痒、美容的作用。目前,这些习俗都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于部分地区人们的生活中。
在当前保护传统节日的大背景下,在国家法定力量的约束下,在很多强势媒体和话语的影响下,在外界人际关系的诱导下,恩施当地许多年轻人和城镇居民,已经开始不自觉地过五月初五的端午,而过三个端午节的习俗已经不多见了,五月十五这天并不一定会回家团聚过中端午了。笔者认为,这些优秀而颇具趣味性的民俗文化活动应该得到长期的保留和重视,作为民俗文化的学者、爱好者,也应该放眼于最广阔的民间节日与民俗生活,并体验其中独特的妙处与乐趣。
参考文献:
[1]丁世良,赵放.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中南卷[M].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1.
[2]萧国松.竹枝词三百首——湖北·长阳·椿树坪民俗残迹[M].香港:银河出版社,2010:10.
[3]杨昌鑫.土家族风俗志[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89: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