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部门官员和学术界专家不久前共同呼吁,应加强对公众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及时发布科学信息,重视风险信息的交流,避免消费者不必要的食品恐慌。
在食品安全方面,风险不同于危害。食品危害,比如食品中存在的致癌物、重金属、农药残留,会对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食品风险则客观存在,只能通过有效管理将食品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控制各种危害产生不良作用的可能性及其强度。应对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引入风险交流机制,使食品安全信息在政府、学术界、食品行业、媒体和消费者之间得到及时、准确、透明的沟通,以消除公众对饮食安全的信任缺失。
中国当前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比较薄弱,对公众食品安全科普力度低,许多科学信息没有能够在相关机构、团体和个人之间及时沟通,造成了认识和行动上的不一致,不利于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
消费者中产生的一些不必要的恐慌,是由于缺乏食品安全常识以及不熟悉食品生产重要环节引起的。而这种不必要的恐慌,却对整个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了混乱,同时也使生产者和经营者承受了巨大压力。
有关部门需设立专业风险交流机构,借鉴国际经验,加大对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