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纯鑫 □孙立剑(河南省人民胜利渠管理局)
人民胜利渠东三灌区东屯农民用水协会末级渠系改造项目位于延津县城西北30km,新乡市东15km,卫辉市南7km,处在东屯镇内,工程主要集中在东三干渠中下游和六支渠上,涉及东屯镇的、小屯、小王庄、东屯、西屯、东催原庄、西催原庄、大王庄、胡庄、常堡、小杨庄、郑庄、郝光屯、水花堡、汲津铺、赵景庄15个村庄,规划区耕地面积1467hm2,人口20000人,劳动力12000人。
末级渠道作为灌区灌溉工程体系的一部分,其工程状况和节水水平对灌区整体节水灌溉影响很大。人民胜利渠东三灌区支渠以下的末级渠道工程为村集体所有,绝大部分为20世纪80年代修建。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以来,由于管理日渐缺位,投入严重不足,渠道损坏严重,加之农业效益一直偏低,在农户中组织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越来越难,因此,对末级渠系的投入不仅没有增加,反而呈递减趋势,导致末级渠系的工程状况和节水水平与骨干工程的差距加大。
2008年,人民胜利渠东三灌区作为河南省首批末级渠系改造灌区之一。人民胜利渠东三灌区2009年度末级渠系改造项目计划工程投资601.1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资300万元,省级财政投资60万元,县级财政投资70万元,群众投劳折资172.15万元。项目区设计灌溉面积732.4hm2,主要建设内容为斗、农渠及相应的渠系建筑物设施进行配套和改造。
人民胜利渠东三分局作为项目法人全面负责项目建设工作。按照国家《农业供水末级渠系改造试点项目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人民胜利渠东三分局实行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为做好组织协调、监督考核、宏观控制等项目的实施工作。东三分局下面的办公室、财务科、工灌科、延津管理处,负责项目组织协调、规划设计、施工安排、财务管理。此外,东屯农民用水协会成立的末级渠系改造项目小组,负责发动宣传、地方协调及工程监督检查工作,分别与项目区内的村庄签订了用水管理及建后运行管理维护协议。用水协会参与末级渠系建设中重大事项的决策。
东屯末级渠系改造项目于2009年底全部完成,实际投资602.15万元,改善灌溉面积1333hm2,混凝土衬砌斗渠9条,长12.682km,农渠51条,长15.952km,改造各类建筑物1077座:其中桥梁36座,节制闸19座,斗门9座,农门70座,毛门875座,渡槽5座,涵洞12座。经2010年春、秋试运行后,人民胜利渠东三灌区东屯末级渠系改造项目效益显著。
与末级渠系改造前对比,东屯末级渠系改造项目主要取得以下几方面效益:
末级渠系改造前,实际灌溉面积667hm2,改造后,实际灌溉面积达到1400hm2,增加 733hm2。
末级渠系改造前,斗渠、农渠水利用系数比较低,改造后大大提高了水利用系数。
末级渠系改造前,灌溉周期为25d,项目实施后,灌溉周期为7d,缩短18d。因此减轻用水高峰供水压力,缓解用水矛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整个春灌用水秩序井然,受到了农民的赞扬。农业灌溉,项目实施后,改善了灌溉用水条件,各项效益综合体现于项目区农业收益的整体提高。以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和棉花为代表的经济作物计算农业灌溉全部发挥效益后单位面积增产效益见下表,表中作物种植比例按整个项目区综合考虑。根据项目实施前和项目实施后作物种植结构及产出投入水利分摊系数按0.4考虑,计算年增量灌溉效益为1383.6元/hm2,项目区732.4hm2灌溉面积的年灌溉效益为101.33万元。
节水效益与土渠灌溉相比,采用混凝土衬砌渠道可节水20%,公顷次节水150m3,每年灌溉6次,侧732.4hm2渠道年节水65.92m3,1m3水按生产1kg粮食,价格按1.8元/kg,年增产效益为47.46万元。社会效益:项目实施后渠系建筑物配套完整由农民用水协会管理,协会将按照《章程》协调各用水户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灌溉,使灌溉有秩序的进行,这样就会使水事纠纷大大减少。另外项目的实施和节水灌溉技术的推广应用,可促进项目区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引导当地农业生产的发展方向,使农业逐步向优质、高效、节水、增产型农业发展。同时引导广大农民更新观念,改变陈旧的灌溉和生产模式,进一步增强水患和节水意识,改善水资源开发利用环境,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优化配置,提高水的利用率和生产率,使有限水资源,最大限度地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生态环境效益项目区实施后农作物及时灌溉得到保障,提高了农作物灌溉保证率,增强了农作物抗病虫害能力;避免大水漫灌造成土壤耕层养分损失,造成地下水污染;同时田间林网和空地植被能够很好形成,大大降低大风中沙尘携带量,减少风沙危害,形成良好的田间气候。使渠道、建筑物等工程设施焕然一新,管理进一步完善,原来土渠脏乱及建筑物老化破损现象将不复存在,渠道堤防整齐,田间路布局合理,环境优美,将极大改善当地的社会环境。
末级渠系改造后,由于再次明确了事权,划清了权力与责任,因而有效解决了改革开放以来斗渠、农渠村集体所有、农户受益但日常维护缺位的问题。
末级渠系改造后,工程运行管理工作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办法。灌区干渠及支渠的工程养护、维修及日常管理由东三灌区负责;跨村斗渠工程养护、维修及日常管理由用水协会负责;斗渠以下工程养护、维修及日常管理由各村用水协会分会负责。用水协会对所管工程采取用水户参与、民主管理,对各类水利工程的养护、维修及日常管理全部建立承包管理责任制。
项目实施后,项目区用水由人民胜利渠管理局东三分局统一按计划调度,配水到斗、加农渠进水口。东三分局根据水源条件、渠道输水能力、作物种植面积、浇灌面积、灌溉制度等,并结合用水协会的用水申请,制定灌区年度或各期灌溉用水计划,积极搞好引水服务,实行计划用水,在黄河水情允许的情况下,确保及时供水、足量供水,满足项目区农业灌溉用水需要;干加斗渠以下,由渠系用水协会负责配水到村。
项目的实施,不仅发挥了灌区工程的整体节水作用,促进了农民节水意识的提高,而且为项目区内广大农户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促进项目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从而改善了农业基础条件。加强末级渠系设施建设,是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能力,实现农民收入稳定持续增长的一项重大举措。通过实施末级渠系工程建设,将有利于改善水利基础设施条件,提高粮食产量,保障粮食安全;有利于节约用水量,提高水利用效率,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水资配置,将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对区域生态环境的改善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