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厅副厅长(410005) 黄其萍
为有效防治外来有害物种侵害,《湖南省外来物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1年10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条例》的颁布和施行,以立法的形式解决了外来物种管理在体制、机制和管理制度上的一些问题和障碍,全面系统规范了外来物种管理的行为,是全国首部外来物种管理地方性法规。
对推动外来物种管理具有重大意义①《条例》指出了立法目的,即加强外来物种管理,防治外来物种危害,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安全,保障人体健康。外来物种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无天然分布,来自境外、省外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等物种。外来物种分为3类:一类是指会造成危害的外来物种;二类是指暂时不能确定是否会造成危害的外来物种;三类是指不会造成危害的外来物种。②明确部门职责,采取多种监测方式。③明确防治主体,建立应急处置、调查评估及恢复重建等机制。《条例》对各种预防措施、应急处理、风险评估、重建方案以及跨行政区域的防治工作都一一做了规定,条款具体、明确、具可操作性。④加强监督管理,明确法律责任。外来物种管理,除了要把好引入关、加强监测与防治外,更需要加强对外来物种的监督管理,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做好外来物种的引入、监测和防治工作。同时,也要对执行监督管理的执法主体的职权、执法程序进行明确。
相关部门要贯彻实施好《条例》①通过新闻媒体、信息网站、政务信息等多种渠道,以及开辟宣传专栏、开展法律咨询、发放宣传材料、组织知识竞赛等方式进行,要广泛宣传《条例》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具体规定和法律责任。②要扎实做好实施《条例》的基础工作。首先,要建立健全外来物种管理机构,将外来物种管理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将公益性外来有害物种防治所需经费纳入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其次建立起监测预警机制,可以及时发现疫情。同时要迅速组织调查,建立起湖南省外来物种管理信息系统,构建信息平台,实现外来物种的动态管理。③要针对外来入侵物种发生种类、不同发生区域和发生特点,分类指导广大人民群众采取人工铲除、物理防治、化学防治或生物防治相结合技术,积极防除重大外来有害物种。④要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各级农业部门执法机构要依照《条例》严格执法,严厉打击违法引入和生产经营等行为,确保湖南省农业生态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为湖南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多做贡献。
《条例》的颁布实施,为保护湖南省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以及湖南省农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