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迎伟,谭培文
(1.湖南工业大学,湖南株洲412008;2.广西师范大学,广西桂林541004)
马克思恩格斯利益机制思想及其当代价值
龙迎伟1,谭培文2
(1.湖南工业大学,湖南株洲412008;2.广西师范大学,广西桂林541004)
马克思恩格斯利益机制包括利益主体、利益客体和利益实现的手段三要素,三要素遵循其固有的规律相互影响,完成利益主体对利益客体的历史性诉求,最终达到利益主体的历史性解放。现实的个人是利益机制的利益主体的逻辑起点,物质生活条件是利益客体的初始范畴,生产是利益机制的实现手段。马克思恩格斯利益机制思想闪现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论光芒,是解决我国现时代利益问题的一种有效方式和方法。
马克思;恩格斯;利益机制;生产
在物质力量抑或是经济力量日益显示作用的时代,利益机制便成为时髦的话语,学界、业界和政界皆然。正如每天爬自家的楼梯却不知有多少层一样,人们热衷于谈论利益机制的时候却很少追问利益机制本身的意蕴。事实是,随着利益机制话题的广泛深入,厘清利益机制本身的意蕴成为首要任务。当然,从利益机制一般规定入手论述马克思恩格斯利益机制思想的重要性不必过多赘述,关键的问题是如何展开论述。
机制一词最早来源于希腊语词“mekhane”,目前《汉语大典》(三环出版社)、《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辞源》(商务印书馆)和《The new OXFORDdictionary of English》(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等国内外各种《词典》对机制的解释不尽相同,但各种解释中有一些共同的关键词:机器、机体、生物体、构造、组成部分、系统、相互作用、工作方式、工作原理、物理和化学规律、功能、天然顺序、过程、发生。通过这些不约而同显现的关键词,我们可以抽象出机制概念的构成部件,即由一些要素构成,这些要素有其顺序和功能,它们按一定的原理或规律相互作用,共同工作实现一定的整体功能,这种整体功能的实现通过过程或运动来发生。一言以蔽之,机制是按照一定顺序组成的各种要素遵循其内在规律,相互影响共同作用实现一定功能的运动过程。机制有别于系统,系统强调整体性、层次性、适应性和历时性,而机制强调功能性、创造性和开放性。机制也有别于体制,体制着重组织、秩序和稳定性,而机制着重动态的运动。
作为机制的一种特殊类型,利益机制无疑具有机制的一般属性,马克思恩格斯的利益机制也不例外。走进马克思恩格斯,必须遵循其固有的思维路径,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相统一的主客二分研究范式的哲学思维应是进入马克思恩格斯利益机制范畴的理性之光。马克思认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1]54把马克思恩格斯利益机制抽象为利益主体和利益客体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运动应符合其思想。所谓利益主体就是在一定社会关系下从事生产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以便直接接或间接地追求自身社会需要满足的人(个体或群体),即利益的追求者、承担者、生产者、实现者、消费者和归属者。利益客体就是利益主体认识、追求、需要、创造的对象,即利益主体指向的对象。利益的主体与客体本身就是一对关系范畴。所谓关系范畴就是指利益主体与利益客体之间互相依存、互为存在前提。没有利益客体的存在,没有利益客体对主体的满足,也就无所谓利益主体。马克思恩格斯利益机制通过利益主体与利益客体的运动要实现何种功能?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旨趣显然回答了这个问题。从马克思的高中作文、博士论文到《共产党宣言》和《资本论》,马克思恩格斯始终追求人的全面解放。论述至此,可对马克思恩格斯利益机制作一般规定:利益主体、利益客体通过利益实现的手段,遵循其固有的规律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完成利益主体对利益客体的历史性诉求,最终达到利益主体的历史性解放的运动过程。
在历史过程中,“主体是人,客体是自然,这总是一样的。”[2]离开了人这一主体就不可能理解历史。然而,确定现实的个人作为马克思恩格斯利益机制的利益主体并不是一蹴而就的,是马克思恩格斯长期探索的理论成果。经历了一个从抽象到具体的历史过程,大致包括四个思想过程:《博士论文》阶段的原子式个人、《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市民与公民相统一的个人、《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里的类的个人和《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现实的个人。《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通过对费尔巴哈和施蒂纳的批判逐渐展开现实的个人的规定:(一)现实的个人是有生命的个人。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对施蒂纳的批判所占的篇幅是全书的70%左右。为什么?马克思恩格斯正是在批判施蒂纳的“我”、“唯一者”的同时,也受到了施蒂纳的启发,完成了哲学问题从思辨领域向经验的历史领域的伟大转变,而在这个领域内,人们所面对的无疑是一个现实的、具体的个人。换言之,即是一个个鲜活的“有血有肉的”个人。(二)现实的个人是社会历史中的个人。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现实的个人是生活在他们已有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下的个人,这里的条件不仅包括自身的生理特性、地理条件和其它物质条件,而且也包括受物质条件决定的思想、观念等属于意识的东西。现实的个人也正是基于自身所处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开创属于自身的历史。(三)现实的个人是具有理想旨趣的能动性的个人。针对传统理论中人的抽象性,马克思首先提出人是感性的存在物。同时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特别将其与费尔巴哈意义上的感性对象相区别。在费尔巴哈那里,感性对象只是通过感性直观才能理解。而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人是能动的,而且这种能动性还有一定的理想旨趣:人应该过一种服务于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美感的生活,即展现其感性丰富性和社会历史性的本质统一。
马克思说:“各个人过去和现在始终是从自己出发的。”[3]那就是说,即使到了共产主义社会,各个人也是从自己出发的。这个“自己”,是已经摆脱了物的统治,个人和集体融为一体的“自己”。所以,恩格斯在给马克思的信中说:“抛开一些可能的物质上的愿望不管,我们也是从利己主义成为共产主义的。”由此可见,利益主体中的个人、家庭、集体、集团、国家和社会六个层次的逻辑起点是个人,即现实的个人。换言之,现实的个人正是基于个人的利益才组合诸如家庭、集体、集团、国家和社会等其它利益主体。这是显而易见的。
不管是否愿意,人们必须揭开那层遮羞布:自己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不断改善和提高自身的生活条件,而且首要的是物质条件。马克思说:“我们首先应当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1]78-79换言之,物质生活条件是马克思恩格斯利益机制的利益主体首先指向的对象,也就是马克思恩格斯利益机制的利益客体的第一承载物。所谓物质生活条件就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具有决定性的物质因素的总和,它包括人口、地理环境和生产方式的有机统一。
不可否认,利益客体也包括思想、意志、道德、宗教等非物质性的对象。但是,人们的政治思想、意志、道德、宗教的基础和根源也是物质利益,是从人的生活状况、生存条件中产生的。如果多数人有同样的生活状况和生存条件,社会就会形成同样的思想和意志,如果多数人的思想和意志在社会上占据主导地位,那么,他们的利益就会成为或被说成是社会的普遍的利益。与思想、意志、道德、宗教相比,物质利益是更加神圣不可侵犯的。马克思说过,英国教会宁愿饶恕对它的39个信条中的38个信条展开的攻击,而不饶恕对它的现金收入的1/39的攻击。[4]列宁也表述过类似的思想:如果数学定理触犯了人们的利益,这些定理也会被推翻的。[5]总之,任何政治制度、法律制度、思想意识和宗教都不能脱离特定的物质利益而存在,其特点和演变轨迹都应该到特定的物质利益中去寻找。同理,物质生活条件是利益客体的初始范畴,其它类型的利益客体都可以在此找到根源和依据。
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在广东省的工作会议上讲,现在干部陶醉经济牛市,群众埋怨幸福熊市。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矛盾的情况?原因其实很简单,也就是干部所谓的经济牛市的内容并不是群众所指向的利益客体。不需要很多的理论知识和社会经验,过去、现在和将来,群众的利益客体始终主要指向生活条件,即吃、穿、住、行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只是吃、穿、住、行及其他一些东西的具体形式与内容会因时代的不同而有区别。
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就是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因而,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6]58马克思恩格斯进一步认为,人们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而且这是这样的历史活动,一切历史的一种基本条件,人们单是为了能够生活就必须每日每时去完成它,现在和几千年前都是这样。”[6]90由此可见,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利益主体的生活和生产是一致的。同时,利益主体所指向的对象即利益客体也是通过生产来完成。换言之,生产内含了利益主体和利益客体的全部意义和全部范围。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社会物质生产最终生产的不仅仅是一种物、一种劳动产品,更重要的是,它同时还生产了人与人之间的特定的社会物质关系。并且社会关系一旦作为生产活动的结果产生出来,反过来变成了人们进一步实践、进一步生产的现实条件与前提。另外,在他们看来,人类生活之所以不同于动物的活动,主要是由于人类的生活是通过物质生产创造出一个新的生存界面,而动物的活动则始终没有超出本能的范围。人从动物界脱离出来,是以生产为标志的,生产在什么地方出现,历史也就从那里开始。在现实生活中,人的活动从最基本方面来讲也是生产活动。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写到:“动物的生产是片面的,而人的生产是全面的。动物只是在直接的肉体需要的支配下生产,而人甚至不受肉体需要的支配也进行生产,并且只有不受这种需要的支配时才进行真正的生产;动物只生产自身,而人再生产整个自然界;动物的产品直接同它的肉体相联系,而人则自由地对待自己的产品。”[1]67-68“宗教、家庭、国家、法、道德、科学、艺术等等,都不过是生产的一些特殊的方式,并且受生产的普遍规律的支配。……正像社会本身生产作为人的人一样,人也生产社会。”[1]79这就告诉我们,生产不只包括物质生活资料(利益客体的初始范畴)的生产,也包括人(利益主体)的生产、精神生产(利益客体的类型之一)和社会关系(利益客体的类型之一)的生产。
众所周知,马克思恩格斯并没有停留在生产的概念里,而是进一步制定了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等概念,从而揭示了生产的矛盾运动规律,向人们打开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之谜。前面已经论述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利益机制包括了三个要素:即利益主体、利益客体和利益机制的实现手段,而且生产就是这一机制的实现手段。那么,马克思恩格斯利益机制也毫不例外地受到生产的普遍规律的支配,尽管利益机制有其本身的矛盾运动规律。
首先,利益主体、利益客体和利益的实现手段(生产)三者相互规定。利益主体不能自由或随意选择利益客体和生产方式,利益主体总是生活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物质生活条件、生产力水平以及生产关系状况。利益客体也毫无疑问地受到利益主体和生产的规定。解决问题的办法总是在问题出现之后,利益客体的出场也总是在进入利益主体的视域之后,就是说,利益主体必须具备相应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利益主体与利益客体之间建立了相应的价值体系,此时,利益客体才是利益主体的对象。同样,尽管利益主体可以创造和发展生产力,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仍然是客观的,不是人们能随意选择的;其次,利益主体、利益客体和利益的实现手段(生产)三者相互生成。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利益主体“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于对象;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7]即利益主体可以按“物的尺度”和“人的尺度”生产利益客体。在生产的过程中,利益客体也可生成利益主体。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人生产出对象,对象作为人外化的结果,会站在人的“对面”强有力地“生产”出人。在生产的过程中,既生成利益主体和利益客体,也生成生产本身。生产方式包括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生产力既有“表现个人特性的主观的生产力,也有客观的生产力”。换言之,生产力正是透过利益主体的“本质力量”的不断发展和利益客体的“物质力量”的不断张扬而不断显现。同时,在既定的生产关系中,也正是透过利益主体的“本质力量”和利益客体的“物质力量”的共同作用,生产关系也随之呈现新的“与生产力相适应”的“外观”;最后,也是特别重要的一点是,生产方式的矛盾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首先表现为利益的矛盾。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共处于生产方式这个统一体之中,并且前者制约着后者,但,总体上二者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共同构成生产的矛盾运动。那么,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为何有矛盾呢?矛盾就在于一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结构不能满足当时人们的利益需求。换言之,所谓的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其突出表现就是这种生产关系不利于人们获得应有的利益,或者这种生产关系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从而不利于人们获得更多的利益。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恩格斯从事全部学术研究以及观察全部实际问题的方法论基础,马克思恩格斯利益机制思想以及马克思恩格斯利益机制思想的研究也毫不例外。在马克思恩格斯利益机制思想中无时不闪现主客二分研究范式的方法论观照和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论光芒。
“问题就是时代的声音”,每一个时代总有属于它们自己的问题。我国现时代的主要问题是什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建议的说明》中做出了回答:“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这是群众呼声最强烈、全社会十分关注的问题。”[8]显然,利益问题成为现时代的最强音。毛泽东在《矛盾论》中指出:“不同质的矛盾,只有用不同质的方法才能解决。”[9]换言之,经济的问题只能用经济的办法去解决,利益的矛盾只能用利益的原理去解读。正是在这一意义上,“群众呼声最强烈、全社会十分关注的问题”赋予了马克思恩格斯利益机制思想的当代价值。
用马克思恩格斯利益机制思想来观照我国现时代的利益问题,就要:
首先,坚持历时性与共时性相统一的方法,把利益主体、利益客体和利益的实现手段(生产)共同置于一定的历史在场。即我国现时代的利益主体、利益客体和生产虽然因其抽象而适用于一切时代,但是其抽象的规定性既是一般历史条件的产物,也是一定历史条件的产物。也就是说,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始终作为前提浮现在表象面前。我国现时代的利益主体既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物,同时也存留着一切已经覆灭的社会形式的残片和因素。因而现时代的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和复杂性不是人们思维中的想象,而是现实的历史运动。
其次,要坚持用联系和发展的观点观照现时代的利益主体、利益客体和生产。换言之,要把利益主体、利益客体和生产三者作为相互规定、相互作用的整体来观察,而不是相反。也就是说,我国要根据现时代的利益主体的实际利益诉求来发展和丰富利益客体。否则,就会出现本文第三节所说的所谓“牛市”和“熊市”的矛盾。
再次,解决现时代的利益问题必须用现时代的方式。马克思曾深刻地指出:“有一种传统的看法,认为在某些时候人们只靠掠夺生活。但是要能够掠夺,就要有可以掠夺的东西,因此就要有生产。而掠夺的方式本身又决定于生产的方式。例如,掠夺一个从事证券投机的民族就不能同掠夺一个游牧民族一样。”[10]16由此可见,尽管生产是利益的实现手段,但这里的生产是一定的生产,而不是一般的生产。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一定的生产决定一定的消费、分配、交换和这些不同要素相互间的一定关系。”[10]17即在所有情况下,生产方式总是决定新出现的分配。因此,如果当前的利益矛盾主要体现在分配的领域,那么解决利益矛盾的手段显然并不仅仅是调整分配本身,而应该是发展生产力和调整生产关系。除此之外,任何善良的愿望只能是愿望而已。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22.
[3]马克思,恩格斯.费尔巴哈[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82.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2.
[5]列宁.列宁全集:第2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194.
[6]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7]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274.
[8]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M].北京:人民出版社,67-68.
[9]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311.
[10]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Marx and Engels'Benefit Mechanism and Its Current Value
LONG Yingwei,TAN Peiwen
(1.Hun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Zhuzhou,Hunan 412008 China;2.Guangxi Normal University,Guilin,Guangxi 541004 China)
Marx and Engels'Benefit Mechanism includes the benefit subjects,the benefit objects,and the measures to realize benefits.The three elements,following their intrinsic principles,interplay with each other so that the historic appealing from benefit subjects to the benefit objects is accomplished,leading to the historical liberation of the benefit subjects.In Marx and Engels'Benefit Mechanism,the reality of individual is the logic starting point;the material living conditions is the initial domain;while production is the measure of benefit realization.Marx and Engels'Benefit Mechanism reflects the methodology of integrating history with logic,and it is an effective method to handle the current benefit issues in China.
Marx;Engels;Benefit Mechanism;production
B03
A
1674-117X(2011)03-0020-05
2011-04-01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谐社会核心价值认同的利益机制研究”(09BKS040)
龙迎伟(1970-),男,湖南攸县人,湖南工业大学副研究员,广西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谭培文(1948-),男,湖南衡阳人,广西师范大学教授,博士,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
责任编辑: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