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与导向
到2010年年底,我国经营性出版社(公司)基本上完成了向企业性质转换的任务,开始进入包括股份制在内的塑造真正意义上市场主体的新阶段。从2011年年初到2012年上半年(以6月30日为限),非时政类报刊也要大致完成转企改制工作第一阶段的任务,为成为完整意义上的市场主体创造条件。经营性的新闻出版单位改变“事业性质、企业运作”的模式,向完全意义的市场主体转型,这是出版传媒业深化改革的不二选择,也是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推动文化产业向支柱产业发展的逻辑必然,因为产业的基础必须是企业,企业才能构成产业的真实发展,企图在事业单位的基座上建设起庞大的产业体系是违背产业规律的,也是实现不了的。既然经营性出版传媒单位都要毫无例外地转型为企业,那就必须更多地、最大限度地按市场规律办事,最大限度地遵循价值规律。换句话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必须把主要的注意力瞄向市场,充分地发挥自己作为主体的能动性,寻找市场空间,实现经营目标,获取利润回报。作为出版传媒业的每一个企业个体,一般都要通过经营好自己的版面(传统的和数字的),吸引相应的广告,设计和组织若干相关联的活动,甚至通过媒体自身的延伸产品,扩大自己的收益,使企业自身能够与社会形成良性循环,这是应该给予肯定并积极支持的。
但是,强调根据市场需求生产传媒产品,是不是就意味着导向问题就应该被弱化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这不仅因为我们的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我们的市场主体是社会主义的市场主体,而且这种定性不只是文字的,它有着明确的内涵,这就是必须以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体系作为灵魂和本质,来主导所有传媒载体上精神产品的生产。否则肯定会出现偏向,甚至会误入歧途。还有一层意思应该讲到,就是从市场经济已有的发展历史上考察,即便强调的是经济运行和利润追求,也必须遵守社会上绝大多数人和长期形成的文化观念与道德底线。尽管不良精神文化产品也会有一定的消费群体,也会在历史的某一个时段上存在,甚至还有一定影响,但从人类向文明迈进的总的历史长河和总的空间来考察,真诚、善良、健康、美好的内容总是为多数人所接受、所认可,为较长的历史所肯定、所推崇。因而那些虚假报道,那些低俗报道,那些错误报道,尽管也打着“服从市场”的旗号,其实是没有生命力的,反倒会因为“拔苗助长”,给自己造成深深的伤害,给社会留下不好的口碑。
所以我们说,坚持正确导向,不只是上面要求我们这样做,更是我们自身的生存发展之需要。越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越是要毫不动摇地抓好正确导向,越是抓好了正确导向,我们市场经济就越会健康发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进程中,我们传媒出版单位必须坚定不移地走市场经济的路子,努力使自己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通过惊险的跳跃,实现自己的经营目标,夯实自己的发展实力;同时必须始终坚持正确导向,在传媒的一切稿件中、一切活动中、一切广告中、一切延伸产品中体现出我们对正确导向的坚守,不仅要有这种深刻的理念,而且要有坚守这种导向的完备的、简洁的、管用的机制系统。当然,对于导向的理解也不可以过窄、过小,应该从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体系的宽度和深度思考和解决好这方面的问题,要从主旋律和多样化,从大繁荣、大发展的宽度和深度思考和解决好这方面的问题。
辰 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