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顺达
(重庆市委党校哲学教研部,重庆400041)
“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集中国共产党几十年文化建设经验之大成,提出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理想信念,凝聚国民力量,引领社会思潮。无疑是准确把握了时代脉搏,抓住了文化建设的关键环节。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既是一项理论任务,也是一项艰巨的实践工程。尤其需要广大实践工作者,对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以是否有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构建,进行对照反思,并及时调整,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构建奠定实践基础,从而把这一伟大工程落到实处。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理论上,必须首先弄清价值观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及其发展趋势。
第一,价值是主体的好恶情感,选择行为和持久的期望。文德尔班认为,人们面对世界,一个是“事实”的世界,一个是“价值”的世界。“事实”的世界是自然科学研究的对象,它属于“理论”判断,它需要解决“真假”、“是非”等问题;“价值”的世界表示主观评价和被评价的对象之间的关系,它所表达的是主体采取的态度。“‘这个东西是白’和‘这个东西是好的’”这“两个命题之间存在着根本的区别”,前者是一种理论(真理性)判断,丝毫不能混杂主观的因素;后者是评价性(价值)的判断,它“暗示出与一个有目的的意识的关系”,表示主体对于对象的估价,对于对象的态度,这种估价和态度完全取决于主体的情感和意志,取决于主体对它们所抱的“赞成或不赞成”的态度,而不涉及事实的特性本身。[1]文德尔班关于“事实”与“价值”两个世界的划分,源自休谟:“我所遇到的不再是命题中通常的‘是’与‘不是’等连系词,而是没有一个命题不是由一个‘应该’或一个‘不应该’联系起来的。……这个应该或不应该既然表示一种新的关系或肯定,所以就必须加以论述和证明;同时对于这种似乎完全不可思议的事情,即这个新关系如何能由完全不同的另外一些关系推出来的,也应当举出理由加以说明。”[2]不能从“是什么”,直接推出“应该”,客观存在的事物无所谓好与坏,好与坏是人从自己的角度对事物的一种主观判断。同一个事物,同一种现象,有认其为恶者,有认其为善者,在此时此地出现是恶,在彼时彼地出现可能是善,价值是主体自己的好恶和选择。所以,在价值哲学的领域,人起着决定的作用。正如罗素所说:在价值哲学中,“自然只是我们所能想像的事物的一部分;任何事物,不管是实存的还是想像的,都能由我们评价,没有什么外界的标准可以否定我们的评价。我们自己就是价值的最终也是不可辩驳的决定者,……是我们创造了价值,是我们的欲望授予了价值。”[3]在这里,主体不仅成了自己的主人,自己的责任、使命、权利、义务均由自己做主,而且也成了自己面对的一切对象的评判者和选择者,人、主体,完全是根据自己的爱好和情感对对象进行评价和选择。价值正是“相对于一个估价的心灵而言”的,“抽开意志与情感,就不会有价值这个东西。”[4]
第二,价值的作用及其表现方式。价值的作用并不以情感好恶为终点,欣赏、喜欢只是价值的开端。“情人眼里出西施”,如果只是停留于欣赏、羡慕上,就毫无意义。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人们对欣赏、羡慕的对象总有一种实现的冲动和欲望,在这种欲望的驱使下,他会制定一套行动的方案,并由此决定措施和方法。杜威把价值定义为“行为方式”,认为“这种行为方式有助于人们和独立于被评价的活动外而存在的事物保存在的关系”[5]。个体价值观的作为方式,表现为一个直线过程,即:欣赏、羡慕——追求,及行为方式(制度)选择——持久的情感寄托三个环节。社会价值的作用方式,则表现为立体式的三环节或三个方面:一是在特定范围内,通过实现价值认同,形成社会凝聚力;二是通过渗入目标—行为方式(制度)链条,形成社会向心力;三是通过价值升华,形成信仰体系,对社会产生巨大而持久的感召力。伦理学重点研究价值认同以及形成的社会凝聚力问题,政治学、社会学研究的重点在于价值通过形成目标—行为方式(制度)链条对社会产生的向心力,宗教学重点研究价值升华为信仰的条件和过程。
在大多数情况下,人们都是把关注的重点放在实现价值的“行为方式”或制度上,而不是价值起点或目标本身,因为“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而价值的起点和目的,对人类的大多数时间来说都是一目了然的。由于人类对行为方式、制度的特殊关注,也由于行为方式和制度对实现价值的特殊作用,所以,有时显得制度本身好像成了价值的起点和价值目标,把原来所追求的价值遗忘或边缘化,以至买椟还珠,本末倒置,抱住选择错误了的行为方式(制度)不放,而且经过实践反复检验这些行为方式(制度)早已过时。这种情况下,价值就会阻碍社会进步。
价值观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马林诺夫斯基认为,“价值是人类存在的基本动力。它表现在一切人类行动中并贯穿于整个社会文化。”[6]在价值观对社会发生作用的过程中,制度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为价值目标必须通过一定的制度才能付诸实施:价值目标——行为方式(制度)选择——实现目标。帕森斯认为,价值观通过制度不仅对社会产生推动力,而且还能通过这种推动作用,调整制度的合法化认同:“制度化的价值系统当内化入个人的个性时,就能足以‘驱动’经济生产,完成无数的工业化劳动,并且使制度调整以及与这一过程有关的政治结构‘合法化’。”[7]
但是,一种制度无论被置于何种神圣的地位,它总是服务于价值目标。不仅如此,这种制度选择是否合理,即合法性也只能通过其对目标实现的成本、效率和实现的程度来得到证明。价值观通过形成制度,实现目标,在实践中以目标—行为方式(制度)的结构形式得到体现。在社会实践的过程中,目的—手段是一个复杂的、循环性的结构系统,上一层次的手段可能成为下一层次的目标。人类社会要发展,必须通过有组织的劳动,有组织的劳动是发展的手段;每一个人要充分发挥作用,必须服从组织制度,组织制度又成了个人发挥作用的园地甚至目标。但任何时候,都不能以强制对制度的服从而牺牲总目标,否则不仅影响总目标的实现,还要使制度本身的合法性会受到质疑。
通常所说的价值观选择不当,是指中间层次的价值,即是作为手段的价值,如行为方式、制度等。一般来说,人类不会在总价值的选择上出错:谁都愿意发展,谁都希望生活越来越好。一定时期的人们可能把一种错误的或过时的制度作为终极价值,并要求社会成员固守,如神权时代的神权体制和皇权时代的皇权制度都曾有过这种情况。所以,影响社会发展的不是人类的总价值,而是中间层次的价值或者表现价值的制度。如中国历史上的抑商政策、专卖制度、对财富生产者的鄙视和任意戏弄的“亚细亚”制度等;泰国历史上的成年男子要出家当几年和尚,以修身养性的制度;拉丁美洲和一些亚洲国家通过扩大军队、警察等强力机构的特权,以维持由于分配不公造成的社会动荡,通过压制反对意见和阻塞民意通道,以维持权力的稳定和制度的不被改变等,都是在与人类总价值观相违背的中间层次的价值上的错误选择。
可见,价值观是人类对发展道路和模式的自我选择,这种选择直接影响发展的方式和进程,正确合理的价值观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确立正确合理的价值观,最重要的是要把握价值发展的基本趋势,才不至于南辕北辙。然而,人类价值观发展的基本趋势是什么呢?
价值观的发展是指:一是随着社会进步,产生了全新的价值观,如理性与平等就是这类价值观。二是某些已有的价值随着社会发展又增添了新的内涵。如公平、正义在人类文明的早期就已经有了这两种价值,但随着人类认知水平的提高,对公平、正义的内涵有了更新的认识。价值观发展的基本趋势是指:一是人类可能还有其他诸多价值观念,但都不能取代、否定基本价值;二是在人类的某些区域或时期,可能并不视其为基本价值,但这只是文明进程的暂时性曲折,社会早晚回归这些价值;三是人类不管现在还是将来,始终都会为实现、完善这些价值观而不断追求和努力。这些趋势有以下几点。
文化即是“人化”,人化的本质是创造,作为文化核心的价值,最根本的趋势就是创造和发展。创造发展或人化,表现为与蛮荒的纯自然渐行渐远。《周易·贲卦》把“火”在“山”中,作为文化的象征,把火的发明和使用看作是文化发展、文明进步的决定性因素。所谓“文明以止,人文也”,并要求“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马林诺夫斯基对火在人类文化史上的划时代的意义给予了充分肯定。学会使用火,人类可以轻易战胜其他动物,把自己和动物界最终区别;学会使用火,人类告别了茹毛饮血的历史,熟食增进、改善了人类食物的营养结构,生理机能得到改善;学会使用火,觅食的时间大大缩短,从事其他社会活动的时间增多。火带给了人类光明和进步,随着文明、文化的进一步发展。人类在使用火的基础上,又创造了更加灿烂辉煌的文明,从而使自己远离所有动物,站在一个高度认真审视自然,用人类的物质化的文化力量去美化自然、并试图协调自然的某些野性力量,试图用物质化的文化使人和自然尽可能地保持一种和谐关系。文化、文明使人类走上了一条美好的不归路,任何要返回纯自然的主张,只能是一种浪漫的想象。
理性是文明发展的结果,也是价值观发展的基本趋势。文明社会的政治,很少再以神秘力量的名义进行统治。但在人类初期,几乎所有民族都有过神权统治的经历。维柯把文化分为依次递进的三个时代:“神的时代”,人们“相信他们在神的政权统治下过生活,神通过预兆和神谕来向他们指挥一切”;“英雄时代”,英雄支配着社会生活,英雄们“自以为比平民具有某种自然的优越性”;“人的时代”,“一切人都承认自己在人性上是平等的”[8]。人的时代,即是平民化时代,没有什么非凡的“英雄”和万能的神,没有什么人是“精英”,也没有人是“渣滓”,“人皆可以为尧舜”,因为尧舜都是平民,这就是理性思维。
理性化是现代主流思想,也是马克思和马克斯·韦伯等思想的主题。马克思主义强调人民群众的实践,强调人民对历史的创造作用,是对神权和精英观的否定。马克斯·韦伯把“祛除巫魅”的程度作为衡量人类文化进步和理性化程度的重要标准。汤普森把理性化归功于近代工业和资本主义:资本主义的发展使“前工业社会流行的宗教与巫术信仰和习俗的衰落。工业资本主义在经济活动层面的发展在文化领域伴随着信仰和习俗的世俗化和社会生活的不断理性化。”[9]导致理性化的原因可能很多,但理性化的趋向却是文化与价值观发展趋势。
所谓自觉,就是“知错即改”,它包括认知自觉和行为自觉两个方面。“知错”即认知,以理性为基础;“即改”即行为的自我调整。没有理性化的发展,连对错了都分不清,也就谈不上改正。
自觉化的主体既包括个体和也包括社会。个体行为自觉,是指个人认知水平、认知能力提高,并自觉调整行为使之符合社会规范,不认同的规则,尽可能通过合法的方式来纠正,而不是通过极端手段解决。个体行为的自觉化程度与社会强制力量使用的频率和强度成反比,强制力量的弱化是文明进步的标志。社会行为自觉,是指社会在选择制度、制定规则时,尽可能地体现多数成员的意志,制度、规则出现了问题,能够及时矫正。社会的自觉程度越高,暴力事件、革命性事件就越少。中国自秦王朝建立到清王朝覆灭的两千年间,经过了若干次激烈的颠覆政权的“革命”,究其原因,主要在于缺乏“自觉”性。谁掌握了最高权力,谁就是“一切”,主宰着所有人的生杀予夺,不管犯了多么严重的罪行,都被捧为“日月之食”,不自觉调整其错误的制度是野心和“革命”的最大诱因。文明程度越高,个人和社会就越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越能自觉调整自己的规则和行为。
温情化即“人性化”,文化也就是人性化。纯自然是蛮荒而残酷的:海啸、地震、火山等都是毫无拘束地爆发;动物经常处在残酷的争斗和屠杀之中,不论族群内部,还是外部,都充满血淋淋的杀戮;在人类的早期阶段,也出现过吃人习俗和残酷的血缘复仇;传统社会是残忍的,一言不慎就会付出生命的代价,“满门抄斩”,不绝于史书,面对面刀砍枪刺的战争,令人不寒而栗。但从总的趋势来看,人类的行为越来越温和,那种把复仇和屠杀当歌唱的时代一去不复返。现在,人类基本废除了肉刑。温情化,表现在社会和个体行为的中庸化,即不做偏激、过分之事,尽可能避免使他人不愉快;对分歧和纠纷的解决尽量采用比较温和的相关者基本能够接受的方式、方法。在互相让步和妥协中解决分歧和纠纷,在解决分歧中学会妥协,妥协和让步是文明进步的应有之义。
平等是社会关系的实际状态,公平、公正是主体对社会关系状态的一种主观认同,对一种关系是否公平公正的认识,取决于主体的认知水平。文化的本质就是人的普遍化,要求都过人的生活。梁启超说:“人类平等及人类一体的观念,的确一天比一天认得真切,而且事实上确也著向上进行。”[10]从社会发展的轨迹来看,“一天比一天平等”和公平、公正,是生物进化的大趋势:动物界奉行“赢者通吃”的法则,在动物族群内部,一般成员和首领的差别远远大于人类内部;神权时代的皇帝,山珍海味,后宫三千,但毕竟不能“通吃”,理性告诉他:“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官员与百姓的差别更小。社会的平等和公平、公正的程度是衡量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再从横向的对比来看,文明程度越高、经济社会越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官员的特权就越少,在一个把“当官”作为发财手段的社会,与一般动物界的距离更近。
马克思把文明进步和人类自由度提高看作是同一个过程:在文明的初期“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人的依赖关系”成为社会常态;随着文明进步“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人的依赖关系减轻,“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成为这个阶段的自由的特点;社会生产能力和文明发展不但要突破人的依赖,而且要突破物的依赖,最终实现“个人全面发展”的自由个性,是社会的最终目标。[11]
自由包含:一是人类在自然界面前的自由。社会从自然界获取所需财富的能力,在这里没有个人和社会的对立,对客观规律的认识、把握和利用的能力越高,其自由度就越大:自由“在于认识这些规律,从而能够有计划地使自然规律为一定的目的服务。”人类通过提高自身能力扩大自由,“自由是在于根据对自然界的必然性的认识来支配我们自己和外部自然界”。人类的认识、实践史是一部文化史,而“文化上的每一个进步,都是迈向自由的一步。”[12]二是个人在社会中获得的自由:在不影响社会和他人利益的前提,作自己愿意作的任何事情。不管哪一种意义的自由,都是文化的产物,是人类的基本价值取向,“自由是文化的馈赠。也可以说文化是自由的馈赠,因为自人类诞生之日起,自由就是文化成就运作、维持与发展的前提。”[13]
政治、经济和法律制度和各项措施的制定、调整都离不开价值观的指导。当前,用正确的价值观引导经济社会政策的制定和调整尤其迫切。这是因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行政垄断愈演愈烈。中国改革以搞活企业为起点,以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的。可是近年来,在“维持国家经济安全”、“保证社会主义方向”、“保证国家对经济的控制力”、实现“规模经营”、“加强安全”、“环保”等各种理由和借口下,垄断行业愈演愈烈。国家的经济职能由政府全权代表,所谓国有经济、国有企业,事实上就是政府经济、政府企业,在官员从上到下一级一级任命的权力运行机制下,政府经济实际上成了官员经济,权力经济。金融、能源、交通甚至主要原材料都被权力垄断,超越市场竞争,严重挤压社会企业的生存空间。事实上,把“国有”等同于社会主义的观点,早就被恩格斯痛斥:“自从俾斯麦致力于国有化以来,出现了一种冒牌的社会主义,它有时甚至堕落为一种十足的奴才习气,直截了当地把任何一种国有化,甚至俾斯麦的国有化,都说成社会主义的。显然,如果烟草国营是社会主义的,那末拿破仑和梅特涅也应该算入社会主义创始人之列了。如果说,比利时政府出于纯粹日常的政治和财政方面的考虑而自己修建自己的主要铁路,如果说,俾斯麦没有任何经济上的必要,只是为了使铁路能够在战时更好地适应和利用,为了把铁路职员训练成政府的投票家畜,主要是为了取得一种不依赖于议会决定的新的收入来源而把普鲁士的主要铁路收归国有,那末,这无论如何不是社会主义的步骤,既不是直接的,也不是间接的,既不是自觉的,也不是不自觉的。否则,皇家海外贸易公司、皇家陶磁厂,甚至陆军被服厂,也都是社会主义的设施了。”[14]我们补充一句:如果把国有、政府控制等同于社会主义,那么,从周、秦时代到明清王朝整个中国传统社会早已就是“社会主义”了,“国进民退”的实质权力的恶性膨胀。
第二,就业的“公务员热”,权力失去制约而泛滥成灾。权越大,诱惑力也就越大,各种野心和贪婪都可能被诱发。持续升温的“公务员热”,与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初的“下海热”形成巨大反差。“下海热”彰显的是人们对自我价值实现的追求和创业热情,有利于全社会创造力的发挥。而“公务员热”,除了反映出官本位意识和权力崇拜这一传统腐朽价值观的泛滥外,还表明:个体丧失自我,缺乏创业热情,逃避自由,回归依附和被束缚状态。权力行使没有边界,一些权力机关将部门利益最大化,侵害社会利益。所谓“有为才有位”,因人设事,没事找事,权力之手伸向社会各个角落。一些地方官员,随心所欲,中小企业的生死全取决于他们的高兴与否,随便给企业加以罪名,就可以将其“抹掉”,权力严重缺乏制约,腐败泛滥成灾,成了严重中国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
第三,收入分配上国富民穷,“马太效应”突出。分配悬殊的马太效应,除了传统三大差别外,近年又多了一个“政府与国民的差别”。据国内权威统计数据和多家媒体披露:2010年中国财政收入同比增长30%以上,全年将达8万亿元,位居全球第二。而居民收入,位列第100多位。1993—2007年,劳动者报酬占 GDP比重由49.49%下降到39.74%,发达国家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除澳大利亚接近50%外,其余国家均在50%以上,最高的美国为56.92%,比中国高出17.18个百分点;其间,我国GDP以9%左右的速度增长,各级政府的财政收入以年均20%的速度增长,但工资占GDP的比例,则从1989年的16%下降到2003年的12%。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不仅低于GDP增速,甚至低于商品零售额的增速。[15]从历史上看,国富民穷是社会动荡和和政权灭亡的导火线。新王莽、明王朝都是因为国库太充盈,百姓太穷垮台的;从经济上看,财富太集中,不利于资金的合理使用,由几个人代表全国人民用钱,与全国人民自己用钱,其合理性与效率不可同日而语;从后果看,政府集财过多,最好的结局也只是给后代留下的一些可作旅游用的浩大工程,如万里长城、大运河等,但严重影响国民的身体和文化素质的改善与提高。
第四,社会缺乏创新动力和创业热情,国民生存迷茫。社会成员处于两种对照鲜明的生活状态:“一方面,是一些人集财产、权势和悠闲于一身,从而能够生活豪华,寻欢作乐,讲究文雅,欣赏艺术;而另一方面,是一些人终生劳动、粗野和无知。”[16]豪华酒楼里的灯红酒绿和街角小贩的彻夜忙碌相映成戏。能够进入行政机构和垄断组织者,可过上安全、闲适而富足的生活,反之,则终身劳累。两大生活群体,通过底层执法者和底层求生者经常碰出火花的接触,使人的尊严完全掩盖于粗野和无知之中。
创新、创业者越来越少,甚至学者迷上了权力。创业热情,是经济社会发展和繁荣的前提,创新是社会发展的动力。创新的主体是企业及其员工和知识分子、科技工作者,这些人的积极性、创造性是社会发展的原动力。社会企业的利润被行政垄断挤占,生存空间缩小,为社会提供的就业机会减少,社会问题趋于严重;大量人员挤进“公务员”队伍,财政开支扩大,企业税负增加,缺乏积累,创业更加冷淡,失业更严重,低层生活更趋困难,社会问题成堆,不得不增强警察等武装力量,纳税人的负担会更加重……
从社会表现出的问题来看,当前最迫切,也最需要的是两大基本价值:公平、公正和平等。
第一,以公平、公正价值引导政策的调整和改革。有悖公平、正义是导致一切经济社会问题的总根源。有人把我国经济社会中的问题与俄国斯托雷平改革前后俄国的形势作了相似性的对比:一是经济相对繁荣了,但不公正的改革与反改革的平均主义要求都在积累,而公正改革要求的社会影响却在消失。二是传统的集体主义精神被专制的执政者放弃,导致特权进入市场,国家机器严重腐败,日益处于内在的涣散状态。三是凝聚国民的官方意识形态支柱出现了空白,为了填补这一空白,政府极力强化民族主义与大国沙文主义。四是政府的改革加剧了知识分子的边缘化。[17]最后导致用暴力革命的极端手段解决社会问题。所以,当前首要的是要真正用“公平、公正”的价值观引导政策的制定和调整,而不只是在口头上放弃所谓“兼顾公平”的错误提法;知识分子的边缘化问题既是公平问题,也是影响社会发展动力的问题;不应放弃邓小平的韬光养晦策略,而让极端狭隘而愚蠢的民族主义影响发展的大方向。
第二,以平等价值重构社会各个主体的关系和地位。不平等败坏社会道德。托克维尔认为:“人们之所以变坏,决不是由于执政者行使权力或被治者习惯于服从,而是由于前者行使了被认为是非法的暴力和后者服从于他们认为是侵夺和压迫的强权。”[18]不平等是一切社会矛盾的根源,“凡是使国家改变了面貌的革命,几乎不是为了使不平等神圣化就是为了破坏不平等而进行的。”从世界历史角度来看,凡是实现了人与人的关系平等的社会,不仅人际关系和谐,而且发展的方式也健康得多,可以说,社会关系的平等是对世界和平的重大贡献。平等有利于人格独立形成,不会盲人迷信,有利于个人创造力的发挥。使人各自独立和重视自己的个人价值,使人愿意自己处理自己的工作,教导人学会成功之道。身份平等不会有盲人和迷信。平等有利于建立有序的生活:“平等在推动人前进,同时又控制他前进;平等在激励人奋起,同时又让他把脚踏在地上;平等在点燃人的欲望,同时又限制人的能力。”[19]事实证明,我们不能背离邓小平开创的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否则就会犯错误。邓小平明确地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据此,他提出了衡量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政治结构和政策是否正确的三条标准:“第一是看国家的政局是否稳定;第二是看能否增进人民的团结,改善人民的生活;第三是看生产力能否得到发展。”[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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