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启元
(江西省国资委,江西南昌 330046 )
正确定位 创新方法以更宽广的视野谋划国有产权管理
——学习王勇主任对全国产权管理工作批示的几点体会
■ 张启元
(江西省国资委,江西南昌 330046 )
今年4月7日至9日,国务院国资委在湖北武汉召开了全国国有产权管理工作会议,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王勇作了重要批示,他指出:“实践证明,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已经成为促进国有企业良性发展的基础性、枢纽性、战略性工作。”批示要求,面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面临的一系列新情况、新要求、新挑战,产权管理工作要遵循“依法合规、市场机制”的理念,把握“推动流转、防止流失、优化配置、提升价值”的工作定位,坚持“制度化、程序化、信息化、规范化”的工作方法。这是在总结“十一五”国企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对国有产权管理工作性质、理念、定位、方法的新认识、新概括,是对国有产权管理认识上的新飞跃。这个批示,使与会者收益匪浅,精神为之一振。产权管理工作要认真学习贯彻王勇主任的重要批示精神,坚定信心,奋发努力,完善措施,全面加强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工作,为实现国资监管上新水平、国企发展上新台阶作出积极贡献。结合个人工作实践,谈几点学习体会。
认识和理解产权管理工作的性质,对于我们树立正确的工作理念、找准工作定位、把握工作方法,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首先是如何认识产权工作的基础性,我认为可以从三方面来理解。第一,明晰的产权制度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党的十四大确立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市场主体应当是平等的,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在信息充分公开的前提下,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从宏观层面上实现了整个社会财富的最大化。市场机制从宏观上解决的是一个资源配置问题,但其背后是无数个市场参与者趋利冲动,是微观经济主体的激励机制,是经济发展的动力源。从这个角度看,明晰的产权就是激励约束机制发挥作用的基础所在。产权是依法确立的、有明确边界的权利,或是权利的集合。法律保护微观主体在权利的边界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去创造财富,并对创造的财富加以确权保护。对超出权利边界的行为予以惩戒,对其非法获得的财富予以剥夺。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产权的作用在于形成未来的预期,只有明晰的、受保护的产权才能对“经济人”形成一种良性的预期,激励“经济人”为了预期收益而努力。所以,从静态角度来看,确立明晰的产权本身就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没有这个基础,市场经济体制就不能充分发挥它的体制优势。第二,产权管理是国资委监管工作的基础。国资委是政府的特设机构,它没有公共管理职能,只是履行出资人职责,行使一个产权所有者的权利。没有企业的国有产权,就没有国资委监管的职责。因此产权管理是国资委监管工作的基础。我们常说管资产、管人和管事相结合。这三者里面,大家往往把管人看得最重要,但是为什么还是把管资产放在最前面呢,因为资产是国资委行使权利的前提,资产是你的了,才能管人和管事。国资委监管国有资产,只有把握好这个基础,才能做到既不越位,又不缺位,真正履行好出资人职责。第三,国有产权管理工作是分析评估国有经济运行效率的基础,我们通过产权登记工作的分析汇总,静态上不仅可以反映国有资产在国民经济中的分布,包括行业分布和区域分布,还可以分析国有资产在整个国民经济的比重;动态上可反映国有资产的流向,运行效益和效率,从而为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提供技术数据支撑,为政府调整布局、优化国有资产配置提供决策依据。
其次,什么是枢纽性?顾名思义,枢纽是事情的关键部位,是事物相互联系的链接点,是中心环节。这表明了产权的动态属性,是连接产权宏观、微观属性的桥梁。通俗地说,产权管理的枢纽性是指产权的进退流转,是我国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可持续发展的中心环节,是必经之路。结构调整、布局优化、兼并破产、改制重组,无一不是体现在产权的变化上。在产权进退流转中,资源、资本、资金重新得到配置,进入附加值更高、发展潜力更大、与环境更和谐的领域,从而优化社会资源的配置,提高了社会资源的利用效率。调结构、转方式,实现科学发展是“十二五”主题词,围绕着国民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的转变,产权的进退流转必将更加频繁,这个枢纽的运载量也将更大。国有产权管理工作者要充分认识到产权这个属性。要做到流转有序,枢纽运转通畅,关键是依法依规。如果没有严格依法依规操作,就会引发利益方的争执,不仅增加交易成本,流转后的产权就会存在瑕疵,产权边界就会模糊,持有人就无法形成稳定的预期,就不能发挥有效的激励约束功能,产权的利用效率就会大大降低。
什么是战略性?它一方面说明了产权管理工作的宏观属性,指明了产权管理工作的方向。产权管理工作的战略性,一是体现在产权管理的全局上。战略是着眼于整体而不是局部。产权管理要围绕国家经济发展全局,要服务于国民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为了这个目标,我们不仅要从宏观上分析国民经济走势,要把视野放在国际国内两个大市场的格局中去审视和思考国有产权管理问题。战略性的另一个方面是体现产权管理的前瞻性。“十年之内无战略”战略是着眼于更长远的将来而言。我们现在操作产权的进退流转对整个宏观经济不会产生当期的影响,但它会对未来经济发展持续地产生作用,并且因为路径依赖的原理不断地自我强化,形成新的利益格局,增加纠错或改变的成本。因此,产权管理工作一定要有前瞻性,能动地把握未来经济趋势,做出顺应大势的选择,尽可能地避免错误配置,给经济发展带来损失。综上所述,产权管理的战略性决定了工作的高度。从这个意义上说,产权管理工作是一定时空内国有经济发展的“顶层设计”。
产权管理工作“基础性、枢纽性、战略性”的定义,充分说明了产权管理在国资监管工作中的地位,说明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从事产权管理工作的同志务必深刻领会,胸怀全局,大胆实践,以优异的工作成绩无愧于这份沉甸甸的责任。
思想决定行动,理念决定实践。“依法合规、市场机制”是长期实践的总结,是有过深刻经验教训得出的结论,是产权管理工作的生命线。
江西省国资委一直遵循“依法合规,市场机制”开展产权管理工作,在近两年大规模集中推进国企改革、大量产权流转的同时有效地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权力寻租的现象发生。严格地说,“依法合规,市场机制”在以往的工作中还只是一种朴素的自觉行为,而真正把它上升为产权工作理念是这次武汉会议上的新概括,是产权管理工作理念的创新。可以说,这个理念是产权管理工作的生命线,这是产权的特性决定的。产权是一束受法律保护的权利,能给产权所有者带来利益。国有产权是人们关注的热点,是生产要素市场各种利益博弈的重点,同时也是权力寻租的聚焦点。因为国有产权的所有者是模糊的、抽象的,每个国资管理者都因为授权代理机制而拥有这份权利,从理论上讲,这份产权在流动、经营的过程中充满着道德风险,因而国有产权的管理倍受到社会各界关注。正是如此,国有产权管理者就必须依法依规,遵循市场机制,公开透明操作。只有这样,国资工作才能站得稳脚跟,经得起社会公众的检验和起时间的考验,才能问心无愧。
“依法合规”和“市场机制”是密不可分的。国有产权管理必须遵循市场机制,一方面是因为市场配置资源更有效率;另一方面,市场机制是天然的“防腐剂”,信息公开透明后,腐败就会无所遁形。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制经济,没有法律制度,市场经济就难以发挥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完全竞争的市场机制灵魂是“三公”原则:公平、公开、公正。即:市场参与者的地位是平等的,都必须受法律的约束;市场信息对所有交易者都是透明公开的,不存在信息不对称;市场适用统一的交易规则,任何违反交易规则的人都会受到惩罚,按统一交易规则而获得的利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法规既赋予静态产权一个明晰的边界,保护合法运用产权的利益,又为动态产权流转设置法定程序和法定要件,保护合法交易形成的新产权状态。因此,国有产权管理中,制度先行是十分重要的。现在我们还有一些产权的争执大多数都是产权概念不清晰、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时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国务院国资委成立以来,十分注重产权管理的制度建设。尤其是“十一五”期间,出台了三个“令”,32个规范性文件。加上各省国资委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有438个,为产权管理工作者“依法依规”操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推动流转、防止流失、优化配置、提升价值”的工作定位,既符合“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又根据实践的发展,赋予国有产权管理工作新的使命。
“十一五”期间,国资委的工作重心是夯实基础,从制度建设入手,依法管理企业国有产权,通过产权登记,全面摸清国有资产家底。当时,国资管理刚刚结束“九龙治水”的局面,产权边界模糊,家底不清,效益低下,亏损严重,国有资产流失一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把“严格保护、防止流失”作为当时国有产权管理工作的重点是完全必要的,也是十分正确的。经过几年的努力,国有企业得到了充分发展,无论是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还是规模效益和监管水平,都已不可同日而语。按照“十二五”规划的要求,转变方式、调整结构,科学发展成为国资监管的首要任务。因此,“推动流转”成为产权管理的中心任务。产权作为“资本”的另一种表现形态,其生命在于流动,只有流动才能增值。而“调结构”的本义就是产权进退流转,依据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对国有产权重新配置、整合、优化,流入到新兴的战略性产业中,提高国民经济的核心竞争力,提升经济发展的后劲,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关于产权工作定位的四句话是相互关联的。“推动流转”是关键,是生命线。这是对产权管理工作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甚至一度成为社会热点、舆论关注的焦点。这其中既有对企业职工切身利益的关注,更有对国有资产变化流转是否流失的担忧。有人把国有资产流失的罪过归咎于流动,有些失之偏颇。流动会有风险,如果把关不严,操作不当,评估失实,场外交易,或者流动过程中有关利益方道德缺失,都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但这不是流动的罪过,流动决不等于流失。由于资产配置不当造成运行效率低下,产生“冰棍效应”,这种隐性的流失同样令人担忧。各级国资委成立后,制定了一整套防止流失的制度规章。作为管理工作者,应把工作的关注点放在推动产权流动环节上,尽最大限度实现优化配置,提高运用效率,提升资产价值,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实现资源集约利用。
产权管理工作坚持“制度化、程序化、信息化、规范化”的工作要求,是为适应产权工作性质、工作理念、工作定位提出的新要求。
首先,制度化是要构建一个有层次、有统有分、多维度、互相补充的法律法规体系,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这个体系是市场机制的基石,阐释了市场公平平等的理念,创立了市场运行的基本运行规则,维护市场“三公”原则,并用法律的强制力保障实施。其次,程序化是制度化的延伸,从抽象的概念定义细化到可分解、可操作、易于理解的工作规范,也就是产权管理中各种“操作指南”,具有现实性和可操作性。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实践的发展,必须不断完善,扬弃更新,以更好地适应现代经济生活的变化。再次是信息化,公开透明的信息是市场机制生命力所在,市场信息对称度决定市场价值发现功能是否充分发挥。信息不对称,市场就容易被内幕交易操纵。现实生活中,信息都是有成本的,我们无法做到完全信息对称,但是通过信息化技术的实施,能够不断降低信息获取成本,从而降低交易成本,吸引更多的市场参与者竞价,更好地发挥市场价值发现的功能。最后是规范化,关键就是有法必依,国有产权管理工作必须严格依法合规。无论在何种情况下,我们都应该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开展工作。否则,不仅是自己站不稳脚跟,还会严重地损害整个经济的基础。我们常说要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保证国有资产管理者的安全。这“两个安全”的靠山,就是产权管理工作的法律规章。从事国有产权管理工作的同志都有处在利益博弈风口浪尖的感受,对每一份国有产权的处置,都应该一丝不苟、心存敬畏。无论什么时候、什么情况,只要我们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就无悔于自己的使命。
(作者为江西省国资委巡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