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俭
近年来,鄂尔多斯市紧紧抓住国家煤、电、油、运紧张的机遇,在国家和自治区的大力扶持下,从保障国家能源供应安全的大局出发,顺应低碳经济发展大势,不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大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建设国家战略性生态能源基地。在此过程中,鄂尔多斯市也表现出经济结构“碳”关联度强,能源生产和消费含“碳”量高,“碳”排放强度相对较大等高碳特征。研究低碳经济,发展低碳经济,对鄂尔多斯市实现科学发展、循环发展、绿色发展、清洁发展、可持续发展有着更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鄂尔多斯市低碳经济发展探索与实践
“十一五”期间,鄂尔多斯市围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紧紧抓住“三碳”环节(碳减排、碳吸收、碳利用)和低碳技术研发,推进低碳经济发展。
(一)碳减排方面。第一,狠抓节能减排。“十一五”期间,全市共关闭小煤矿1000多座,关闭小水泥、小焦化、小白灰企业290户,淘汰落后产能2319万吨,关停小火电11万千瓦,削减烟粉尘60万吨、二氧化硫24万吨,新增煤矸石电厂装机300万千瓦,燃用煤矸石、中煤、煤泥等劣质煤1350万吨,建成投产余热、余气利用项目3个,完成60台4吨以上链条燃煤锅炉分层燃烧技术节能改造,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地区环境质量大为改观。全市万元GDP能耗由2005年的2.184吨标煤下降到1.688吨标煤,低于全区水平,经济发展低碳化趋势逐步显现。
第二,大力发展绿色能源产业。一是绿色能源发电初具规模。2009年,全市绿色能源发电总装机87.5万千瓦,绿色能源装机占电力总装机比重逐步上升,火电装机比重逐步下降。二是新能源产业示范区雏形显现。2008年,鄂尔多斯市在发展新能源产业优势地区——杭锦旗巴拉贡设立了新能源产业示范区,以集中发展的方式推动新能源产业大规模发展。杭锦旗已全面启动国家级绿色能源产业示范县建设工程。三是农村能源设施进一步改善。全市8个旗区分别建立了新能源服务站,配备了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了农村能源管理规划和服务规范。全市所有规模养殖小区都配套建设了沼气工程。四是城市绿色照明、绿色公交和太阳能建筑快速应用。
第三,城镇静脉产业渐成体系。目前,全市8个旗区建成垃圾无害化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到1315吨,东胜、薛家湾生活垃圾处理厂已分别建成500千瓦、120千瓦沼气发电机组。全市所有乡镇和村嘎查集中居住区均设立了垃圾填埋场。全市城镇污水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断提高。
(二)碳吸收方面。近年来,鄂尔多斯市紧紧围绕建设绿色大市目标,坚持不懈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和建设,在造林绿化中积极引导、支持碳汇林业,积极探索环保与经济兼顾、生态与发展兼顾、排碳与固碳平衡的新型发展道路。通过实施天保工程、三北防护林建设、退耕还林、生态恢复区等国家重点生态建设项目,加大城镇、矿区、园区、道路等重点位置绿化力度,扩大森林面积,生态环境持续改善。2010年,我市坚持“政府搭台、宣传引导、企业参与”的原则,启动实施碳汇林建设项目,出台煤炭企业每采10吨煤植一棵树的造林政策,目前已有200多家企业参与到造林绿化实践中。
(三)碳利用方面。主要推进了三个示范项目:一是毛乌素生物质电厂捕集二氧化碳生产1000吨螺旋藻项目;二是新奥煤制甲醇微藻固碳生产5000吨生物柴油项目;三是神华煤制油10万吨二氧化碳捕集、地下封存项目。
(四)低碳技术方面。主要实施了两大项目:一是清洁煤基示范项目走在全国前列。世界第一条煤直接液化和国内第一条煤间接液化生产线已建成投产,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工艺技术处于世界先进水平。二是低碳产学研基地——中国·鄂尔多斯低碳谷开工建设。该项目与清华大学合作,位于康巴什境内,一期占地2000亩,计划3-5年建成。目前,新能源应用研究中心、储能与新材料研究中心、清洁煤化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研究中心及低碳经济人才培训机构土建工程已开工建设,开工面积达到40万平方米。
二、鄂尔多斯市低碳经济发展思路、目标与主要措施
今后鄂尔多斯市低碳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低碳理念为引领,按照“一体、两翼、五创新”(“一体”即以战略性生态能源和现代化工基地建设为主体;“两翼”即以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两翼;“五创新”即理念创新、政策创新、技术创新、产业创新、企业经营创新)的发展思路,推进节能减排,发展绿色能源产业和循环经济,争取到“十二五”期末建成全国低碳经济示范区。
总体目标是,利用5年左右时间,将鄂尔多斯市建成国家级战略性生态能源和现代化工基地,到2015年,煤炭就地转化率提高到40%,万元GDP能耗下降到1.37吨标煤,可再生能源装机占电力总装机比重提高到13%,第三产业比重提高到42%。
围绕上述思路和目标,主要推进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开展宣教工作,转变经济发展理念。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低碳经济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民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社会经济系统由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向低碳或零碳排放转型,树立新的社会与经济价值观,促进消费意识创新,使消费者主动接受低碳消费理念。
(二)出台配套政策措施,提供低碳经济创新服务平台。一是充分利用国家激励政策,策划好项目,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和政策支持。二是制定优先审批、优先供地、税收减免、财政补贴、固定价格收购等政策,降低低碳项目的竞争成本。同时,采取提高准入门槛、差别对待等措施,限制或淘汰高排放产业或项目。三是设立地区低碳发展奖励基金,重点支持低碳技术引进推广、低碳产品研发制造项目。四是优化重点产业布局,完善投资环境、财税体制、科技与人才支持、管理、金融等政策保障体系。五是加强绿色采购,按照国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采购空调、LED节能灯、热水器、计算机等节能降耗产品,优先采购可再利用或再生利用的产品,同时要将产品环境标志作为绿色采购的重要标准,引领全市企业、公众循序渐进地走向低碳生产、消费之路。
(三)研发核心与关键技术,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以重点产业技术研发为平台,以建设战略性生态能源和现代化工基地为主攻方向,主要推进五项工作:一是研发高纯硅提炼技术,高效太阳能电池成产技术,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技术,培育原材料生产、光伏电池和组件生产、光伏系统应用开发的光伏产业链。二是研发煤基多联产系统集成技术、煤炭地下气化技术,形成清洁煤基能源产业集群。三是研发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能源化、无害化、循环利用的成套工艺技术,发展壮大全市垃圾处理静脉产业。四是研发太阳能、风能、燃煤(天然气)混合发电技术,液体太阳能燃料(CO循环利用)技术,太阳能、风能大容量存储技术,二氧化碳捕集、封存技术,风能、太阳能制氢技术,燃料电池技术等国际、国内清洁能源高端前沿技术。五是推进低碳节能技术,培育低碳咨询服务机构,引导社会向工业、交通运输、建筑等重点行业进行低碳的研发和投资。
(四)打造低碳产业,构筑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一是推动煤炭、电力等传统行业的低碳化改造,降低煤电排放二氧化碳的比重。鼓励煤炭清洁生产,重点支持绿色高产高效煤矿、煤炭洗选、绿色煤电IGCC、高参数超(超)临界空冷机组、煤矸石发电、煤液化、以煤气化为基础的天然气、二甲醚、烯烃、乙二醇等项目。二是加快风、光等无碳能源开发利用步伐,特别要加快风、光资源勘测、外送通道规划等工作,争取“十二五”期间在大规模并网发电上有重大突破。三是大力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重点支持汽车及其零部件生产和组装,煤炭和煤化工成套设备生产、组装和维修,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等节能环保产品制造,风能和太阳能等新能源装备制造、组装和维修,高档陶瓷生产,绝热、隔音、防水、节能环保、密封新型材料等。四是加快推动现代服务业,重点支持煤炭、化工、冶金、建材、农畜产品加工等物流体系建设;支持地方企业上市和国内外银行入驻我市,形成以商业银行和资本市场为主导的现代金融产业体系。
(五)鼓励企业经营创新,及早提高低碳发展竞争力。气候变化与企业经营紧密相关。不久将来,企业面临着政府加强碳排放管制的调控影响,同时也面临着消费意识变化所带来的冲击。需要企业主动引入碳管理机制,不断经营创新,降低商品从零部件采购、生产制造、运输与流通、消费、服务,到最后废弃的全周期的碳排放量,以提高对消费者与投资者的信赖程度,及早形成低碳发展竞争优势。□
(作者系鄂尔多斯市副市长)
责任编辑:康红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