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
根据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精神,“十二五”时期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走富民强区之路,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深化改革开放,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和农牧业现代化进程,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经济社会的主要发展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以上,地方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1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2%,城镇化率达到60%,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平均每年超过2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总人口控制在2520万人以内,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15%,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0%,各项减排指标达到国家要求。经过全区各族人民共同努力奋斗,使我区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取得实质性进展,城乡居民收入和基本公共服务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全面提升,城乡各族人民生活更加美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更加牢固。
实现上述目标,全面落实“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必须突出科学发展这一主题,把握转变发展方式这一主线,切实做到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一是坚持加快发展。二是坚持转变方式。三是坚持富民强区。为此,我们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不动摇,继续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以国家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为动力,充分挖掘内需潜力,加快形成投资、消费、出口协调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局面。发挥投资对经济的拉动作用。继续保持投资的足够强度和适度规模,优化投资结构,加大政府对民生和社会事业、基础设施、科技创新、生态环保等领域和发展相对滞后地区的投资力度。抓好项目储备和建设管理,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确立企业和社会的投资主体地位,放宽市场准入,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社会事业和金融服务等领域。努力促进消费需求增长。把扩大消费作为扩大内需的战略重点,着力提高城乡居民的消费能力和水平,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逐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合理控制物价总水平,形成良好的消费预期。发展新型消费业态,拓展新兴服务消费,改善消费环境,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合理引导消费行为,发展节能环保型消费品,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消费模式。积极扩大出口。大力实施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巩固传统出口市场,开拓新兴市场,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加快出口加工区、保税区和出口商品物流园区建设,保持出口较快增长,逐步增强出口对经济增长的拉动能力。
(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提升综合经济实力和水平。把调整经济结构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大力加强产业建设,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增强发展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着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发展现代农牧业,加快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结构,推进产业化经营,提高综合生产能力。粮食产量达到450亿斤以上,牲畜存栏稳定在1亿头(只)左右。完善惠农惠牧政策和农牧业补贴机制,不断增加“三农三牧”投入。稳定和完善土地、草牧场承包经营制度,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进一步提高工业化水平,努力构建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着眼于把我区建设成为国家重要的能源(新能源)、新型煤化工、冶金和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坚持在增量中调整结构、在转型中优化升级,巩固提升能源、农畜产品加工等传统优势产业,发展壮大新型煤化工、冶金建材和稀土产业,大力支持装备制造等非资源型产业发展,积极培育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制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构建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大力发展现代物流、金融保险等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旅游、家庭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努力提高服务业的比重和水平。积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快沿黄河、沿交通干线经济带建设,统筹基础设施、产业布局和资源配置,推动产业集中集聚集约发展,打造以呼包鄂为核心的西部经济区。加大对东部盟市的支持力度,推动其在融入周边发展、加强盟市合作中构筑发展新优势。扶持困难地区加快发展,加大对口支援、对口帮扶和扶贫开发力度。统筹推进城乡发展。坚持统筹规划,积极构建布局合理、多中心带动的城镇化格局,着力加强区域中心城市和县城两级城镇体系建设。推进呼包鄂城市一体化进程,大力培育以呼包鄂为核心的西部城市群。集中力量加快盟市所在地城区建设,打造区域中心城市,积极发展以县城为重点的中小城市。搞好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工业园区与城镇建设,实现工业化与城镇化互动发展。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牧区延伸,促进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牧区覆盖,加快农牧民向城镇转移步伐,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加强保障能力建设。坚持适度超前原则,突出重点,统筹规划,集约布局,加快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水利基础设施、能源输送通道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解决基础设施瓶颈制约问题,基本形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现代基础设施体系。强化资源保障和综合利用。通过制度规范、监管约束和科技创新等方式,切实推进能源、材料和水资源的节约利用。严格土地资源管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和管理,提高有序开发和综合利用水平,增强对发展的支撑和保障能力。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以构筑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屏障为目标,加快建立生态保护和建设的长效机制,坚持点上开发、面上保护,继续组织实施各类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我国北方最大的森林生态功能区,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2%。以解决饮用水源、空气和土壤污染等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加快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建设循环经济园区,推广循环利用技术,构建循环型农牧业体系和循环型城市与社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培育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工业、建筑和交通体系。增加森林和草原碳汇,建立固碳标准体系,探索开展碳汇交易。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三)坚持富民与强区并重,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以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为目标,切实加大民生工作力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千方百计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把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作为改善民生的首要任务,进一步拓宽增收渠道,加快分配制度改革,不断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努力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在扩大覆盖范围、提高保障水平和统筹层次等方面迈出更大步伐。促进社会事业发展。优先发展教育事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加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强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支持蒙中医药事业发展。以建设民族文化强区为目标,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文化产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努力将文化产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统筹人口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推进老龄事业发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
(四)深入推进改革和科技创新,构建全方位开放格局。加快建立保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大力推动科技进步与创新,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进一步深化改革。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和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加快资源性产品价格和资源配置方式改革,深化农村牧区综合改革和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稳步推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大科技投入,完善科技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政策环境。大力推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实施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工程,加大对非资源型产业研发项目孵化的扶持力度,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创新平台建设。认真抓好自治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继续推进和完善人才储备制度,组织实施好“草原英才”工程和人文社会科学英才培养工程,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全方位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全面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把扩大开放与区域协调发展结合起来,把“引资”与“引智”结合起来,在引进战略投资、对接基础设施、承接产业转移、引进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实现更大突破。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进一步加强与俄蒙的合作交流,更大范围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利用外资规模,加强科技文化交流,努力把我区对外开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五)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扎实推进和谐内蒙古建设。以建设和谐内蒙古为目标,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社会矛盾化解,深入推进平安创建活动,更加扎实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加快建立政府管理与社会调节互联互动的社会管理新模式,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建立健全社会矛盾排查化解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和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公共安全保障水平,加强安全生产,健全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食品安全、社会安全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和重点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敌对势力和各种犯罪活动,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支持国防、边防和军队建设,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
2011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3%,地方财政总收入增长1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2%,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控制在4%左右,节能节水减排指标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实现上述目标,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贯彻落实国家扩大内需的政策措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保持投资、消费持续较快增长。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导向,扎实做好项目筛选和申报工作,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投入。推动银企合作,全力争取金融信贷资金。认真落实国务院新“36条”,下放审批权限,降低准入门槛,进一步激活民间投资。加大开放引资力度,扩大与各省区市特别是周边地区的经济技术协作。加强与中央大企业的合作,积极争取央企扩大投资。努力扩大消费需求。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改善居民消费预期,增强消费能力。落实鼓励消费的政策,优化消费环境,健全市场体系和信用体系,积极发展文化消费、信用消费、网络消费等多种消费形式,不断培育新的消费热点。
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组织实施自治区重点工业项目300项,全年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力争达到5100亿元。加快14个高速出口通道建设,建成赤峰至平庄、通辽至双辽等4条高速公路,加快旗县通一级公路建设,启动实施嘎查村通沥青水泥路工程,确保完成公路建设投资450亿元。开工建设呼和浩特至张家口、赤峰和通辽至京沈客专等19个重点铁路项目,新开工里程3100公里。开工建设阿拉善通勤机场。加快推进锡盟至南京、蒙西至潍坊、乌兰察布至南昌等电力外送通道项目前期工作,加强区内500千伏主网架和220千伏电网建设。积极推进海勃湾水利枢纽等在建项目,力争开工尼尔基、绰勒下游灌区项目,做好扎罗木德水库、锡林郭勒供水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切实抓好农牧业、服务业、节能环保、城市建设和民生领域的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需要,重点储备一批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和生物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二)做好“三农三牧”工作,不断强化农牧业基础地位
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抓好粮食生产,确保农作物总播面积和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亿亩和8000万亩以上,全面实施百亿斤粮食增产工程。调整优化农牧业结构,加快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大力发展设施农牧业和避灾型农牧业,力争新增设施蔬菜和设施马铃薯面积各30万亩。通过增加投入等措施,加快建设“菜篮子”基地,提高蔬菜自给水平,充分发挥其对平抑市场物价的积极作用。推进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在草原牧区大力推进联户家庭牧场和现代化家庭牧场建设,加快农区半农区标准化圈舍建设,提高规模化、标准化养殖水平。鼓励中小企业以“公司+农户”的形式参与农牧业开发经营。继续组织实施肉牛、奶牛、肉羊高产创建工程。加强质量监管和重大疫情防控,确保农畜产品质量安全。
加强以水利为重点的农牧业基础建设。进一步提高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总量和比重,土地出让收益重点向农牧业开发和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倾斜,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突出抓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中小河流和大江大河重要支流治理,完成中小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进一步提高水旱灾害的综合防御能力。实施“四个千万亩”节水灌溉工程,全面推进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新增节水灌溉面积300万亩。加强以灌溉饲草料基地为重点的牧区水利建设。继续推进农村牧区安全饮水工程,确保实现100万人安全饮水目标。
深化农村牧区各项改革。完善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健全土地流转市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推进草原基本经营制度改革,扩大草原承包经营规范化试点。积极推进农村牧区综合改革,完善村级公益事业投入机制,促进公益性乡村债务清理化解。深化以公益林为重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公益林确权率力争达到80%以上。稳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
完善惠农惠牧政策。加大“三农三牧”投入,财政支出用于农村牧区的总量、增量、增幅都要有所提高。完善农牧业补贴机制,形成适合农区、牧区、林区特点的农牧业补贴政策。落实好国家和自治区草原生态奖补等各项惠农惠牧政策,加快生态环境恶劣地区农牧民转移步伐,提高农牧民转移就业的组织化程度,组织实施好东部富余劳动力到西部就业工作。统筹用好各项惠农惠牧资金,促进农牧民增收目标的实现。
(三)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构建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
提高资源型产业发展水平。加快大型煤炭基地建设,提高产业集中度和现代化开采水平。加强电网建设,扩大电力外送规模。优化电力结构,继续推进东西部两个千万千瓦风电基地和百万千瓦光伏产业基地建设,全年新开工风电规模350万千瓦,太阳能发电12万千瓦。加快推进新型煤化工国家示范工程和自治区重点煤化工项目建设,争取开工中天合创300万吨二甲醚和上海庙100万吨乙二醇等重大项目。抓好化工、冶金等领域的延伸加工,大力培育、引进、集聚加工企业,开发精细化工产品和高附加值的钢铁、有色深加工产品,推进产业向高端化、新型化发展。稳步发展农畜产品加工业,依托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扩大乳、绒加工业在高端市场的份额。以提高质量、打造品牌为重点,做大做强肉、薯、粮油加工业。
大力发展非资源型产业。充分发挥资源配置政策的导向作用,吸引先进装备制造、高新技术产业项目落地,带动非资源型产业快速发展。加快发展工程机械、运输机械、电子信息、生物制药、光伏产业及其配套产业。促进稀土产业健康发展,加快包头稀土交易中心建设。支持北奔、华泰等企业扩大产能,推进汽车整车制造及发动机、变速箱等配件生产。加强大型风电设备生产基地建设,提高零部件本地配套率。抓住国内外产业转移提速的机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对接产业转移项目。科学制定园区产业规划,认真研究财税、金融、土地和资源配置支持政策,加快建设一批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重点培育60个销售收入超百亿元的产业集群。
努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认真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扎实开展“促进中小企业政策落实年”活动,全力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加快建设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以承接产业转移为重点,以推进“双百工程”为引擎,促进中小企业集聚集约发展。大力培育和发展具有地区优势和较高产业关联度的中小企业,充分发挥其在调整结构、促进就业和提高城乡居民收入中的重要作用。增加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风险补偿等专项资金投入,健全金融服务体系,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加快发展服务业。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特别是现代物流、金融保险、设计咨询等产业,促进工业生产向研发设计和品牌营销两端延伸,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加快建设煤炭、聚氯乙烯、农畜产品物流配送交易中心和大型专业化物流园区。积极引进区外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支持内蒙古银行等地方金融企业做大做强。加快发展旅游、房地产、文化产业等生活性服务业。推进旅游与文化融合,提升旅游文化品位,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和旅游景区,延伸旅游产业链。以发展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为重点,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加强文化产业项目建设,规划建设一批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园区,大力发展新兴文化业态,培育一批大型文化企业,不断增强文化产业的实力。
(四)加大节能减排和生态保护力度,推进“两型”社会建设
全力抓好节能减排。继续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制度,做好节能环保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抓好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和示范点建设。继续做好关闭落后小企业工作,加大电石、铁合金等落后产能淘汰力度。积极探索碳汇核算、交易途径,发展碳汇经济。加强环境保护。继续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和集中供热工程建设,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加强燃煤电厂脱硫脱硝,做好主要城市、重点流域、重金属和农村牧区污染防治工作。
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加快建立合理的资源开发利益分配机制和生态补偿机制,妥善解决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环境保护问题。加强稀土矿产开发监管,促进稀土资源合理利用。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加快推进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加大煤田灭火力度,确保完成全年火区治理任务。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格保护耕地,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加强湖泊、河流等水资源保护利用,积极推进水权置换,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坚持自然修复与工程措施相结合,促进生态环境的持续恢复。认真实施国家草原生态保护政策,落实草畜平衡、禁牧休牧轮牧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继续抓好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和京津风沙源治理等生态重点工程建设,争取启动实施黄土高原综合治理工程、沙漠沙地专项保护治理工程和乌梁素海重点湿地保护与治理工程,力争完成林业生态建设面积1000万亩,退牧还草3000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50万亩。大力发展林、沙、草产业,加强林地、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
(五)加快推进城镇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坚持走多极发展、多中心带动的城镇化路子。科学编制和严格落实城镇体系规划,有序推进区域中心城市和县城两级城镇体系建设。强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推动城镇化率和城镇化水平同步提高。突出抓好区域中心城市发展,进一步做大盟市所在地城市规模,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因地制宜地发展特色产业,搞好与大中城市、工业园区配套衔接。进一步完善有序转移农牧业人口的政策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农民工在城镇就业和生活问题,逐步实现在劳动报酬、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同等待遇。继续做好鄂尔多斯统筹城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加快编制呼包鄂一体化发展规划,促进交通、通讯和金融等方面的融合,着力打造以呼包鄂为核心的西部经济区。推动东部盟市融入东北三省、京津冀等周边地区发展,加快基础设施和产业对接,加大盟市间合作力度,增强自主发展能力。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逐步缩小区域间在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差距。进一步加强对贫困地区的扶持,组织实施好京蒙对口帮扶和鄂尔多斯市支援兴安盟工作。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继续实施整村推进和集中连片攻坚,启动实施新一轮扶贫移民示范点建设。
(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增强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继续深化各项改革。推进资源型产品价格改革,居民生活实行阶梯式电价和水价制度。加快环保收费改革,完善污水处理收费管理制度,探索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资源税改革,实现煤炭、天然气、原油等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鼓励、扶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努力实现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加快推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绩效工资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以岗位管理制度和聘用制为重点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发展社会组织。推进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增强社会服务供给能力。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基本完成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和文化产业集团组建任务。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力抓好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
努力提高开放水平。继续推动区域合作,加快落实与北京、湖北等省市及东北地区合作框架协议,拓展与天津、浙江等省的战略合作。加快推进园区共建,抓好东部盟市承接东北地区装备制造产业园等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做好曹妃甸建设出海港口和临港工业区的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与辽宁协作建设绥中出海港口。加强与俄罗斯、蒙古国的经贸合作,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境外资源开发,扩大战略性资源进口规模。推进满洲里、二连浩特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和保税物流中心建设。
(七)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今年将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指标确定为12%,接近经济增长预期目标,目的是把改善民生落实到真金白银上,体现在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上。要继续抓好“十项民生工程”和“十件实事”,不断丰富内容,提升民生工作整体水平。要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和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的基本立足点,全年城镇新增就业25万人。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落实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鼓励支持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完善城乡就业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加强就业服务指导。强化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进一步提高企业工资平均指导线,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和保证金等制度。制定针对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通过让利于民促进增收。研究出台新的增加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措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大自治区本级财政的社会保障补助资金投入。继续扩大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健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低保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完善城乡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扩大保障覆盖面,提高保障标准,基本实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盟市统筹。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优先保证用地供应,多渠道增加保障性住房资金投入,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建设保障性住房40?郾52万套。加强物价管理,落实好中央和自治区稳定物价政策,逐步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确保低收入群众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认真做好扶贫济困和救灾工作。
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推进公共教育资源合理配置。全部免除用蒙(朝)语授课的高中学生、中等职业教育学生的学费和教科书费,免除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和教科书费,三年内全部实现高中免费教育。启动实施农村牧区学前教育试点工程,全面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一期建设任务。支持民办教育发展。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切实加强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职业教育,加快建立比较完善的实用技能培训体系。认真落实加快民族教育发展政策,大力推进少数民族地区“双语”教学,不断提升民族教育水平。优化高等教育结构,积极化解高校债务,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加快发展医疗卫生事业。认真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完善试点政策。积极推进基层卫生体系建设,完善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功能。全面完成82个旗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完成186所苏木乡镇卫生院和23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新改扩建任务。加强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建设,进一步扩大覆盖面,推行异地参合就医。大力发展蒙中医药事业。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
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资源共享、苏木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农村牧区电影放映及草原书屋等五大公共文化服务工程建设,实施内蒙古文化艺术长廊建设计划,推动文化服务向基层延伸。加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继续实施国家自然文化遗产地、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抢救性文物保护和重点旅游景区建设工程。大力发展新闻出版事业,做强做优民族出版产业。加强广播影视工作,繁荣哲学社会科学,推进文学艺术精品创作。大力发展群众体育事业,提高竞技体育水平。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健全信访工作综合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大积案化解力度,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平安内蒙古建设。积极支持驻区部队和武警部队建设,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工作。
(八)加强精神文明和民主法治建设,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坚持正确导向,唱响主旋律,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接受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意见和建议。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加大社区建设和管理力度。
积极推进政府自身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规范行政行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集中清理审批事项,今年自治区权限内的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各减少三分之一以上。继续深化政务公开,畅通群众的知情、参与、表达和监督渠道。切实加强政务服务,构建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体系。大力加强政风建设,大兴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之风,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各级党政机关出国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保持零增长;大力压缩会议、文件等支出,切实降低行政成本。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强化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和行政问责,加大反腐倡廉力度,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此文系巴特尔同志2011年1月16日在自治区人大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所做《政府工作报告》的第二、三部分摘要)
责任编辑:仝浩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