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的境界

2011-02-20 08:31鲁建文向明康
中学语文 2011年2期
关键词:同乐天下人罗曼

鲁建文/文 向明康/评

在今天的生活中,快乐是一个频率极高的词儿:新年快乐、生活快乐、节日快乐、新婚快乐、旅途快乐、学习快乐……可见人们无时不在追求着快乐。但由于人们的快乐方式、内容和途径的不同,又形成了不同的快乐境界。

说到快乐,很容易想到范仲淹。他在《岳阳楼记》中这样写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意思是说,自己总是忧虑在天下人忧虑之前,高兴在天下人高兴之后,只有天下人少了忧虑、多了快乐,自己才能真正高兴起来。在中国历史上,不少的仁人志士正是胸怀这样一种“乐以天下”的理想而苦苦追求。他们视创造大多数人的幸福与快乐为己任,把大多数人的幸福与快乐作为自己的幸福与快乐。为了大多数人的幸福与快乐不惜作出自我牺牲。在他们看来,快乐就是付出,而不是索取。圣西门就曾经这样说过:“为人类的幸福而劳动,这是多么壮丽的事业,这个目的有多么伟大。”可见,这种以自己的奉献,在为天下人创造快乐的过程中而获取的快乐,无疑要算是快乐的最高境界。

当然,我们不可能要求所有人都“乐以天下”,所以不少人则主张“与人同乐”。欧阳修在《醉翁亭记》中就这样写道:“人知从太守游而乐,而不知太守之乐其乐也。醉能同其乐,醒能述以文者,太守也。”合群本来就是一种快乐。无论是多么喜欢孤独的人,如果能大家一起携手并肩去做同一件事,实现同一目标,自然心情更加振奋,快乐油然而生。特别是一个真正懂得快乐的人,既能从他人的快乐中品味出快乐来,也能将自己的快乐分享给他人,从中获得一种共同的快乐。这种与人共享快乐的方式,则使我们已有的快乐骤然升值,从而获得更多的快乐。记得罗曼·罗兰就这样说过:“共同奋斗,共同受苦,共同建造便是幸福。”这样的快乐,显然也应是一种有很好境界的快乐。

不过,我觉得如果不能“乐以天下”和“与人同乐”,能“独自偷乐”也是一种不错的快乐。陶渊明在《读山海经》中曾这么写道:“众鸟欣有托,吾亦爱吾庐;既耕亦已种,时还读我书;穷巷隔深辙,颇回故人车;欢言酌春酒,摘我园中蔬。”一种悠然自得的快乐跃然纸上。不为五斗米折腰的他,尽管穷困潦倒,却能从隐居的田园生活中寻找到自己的快乐。显然,这种快乐与他人无关,与金钱无关,与环境无关,只要有接纳快乐的胸怀以及获取快乐的心理,就能快乐起来。正如梁实秋所说:“快乐是一种心理状态,只要内心湛然,则无往而不乐。”这是一种人人可行的快乐。如果每一个都能通过内心的和谐,境由心生地快乐起来,整个社会的快乐也就有了希望。可见,这种快乐也并非就境界低下,同样应属一种值得好好提倡的快乐。

然而,在各式各样的快乐中,真正值得警惕的是“损人乐己”的“快乐”。自己乐于财源滚滚,却给别人带来利益损害;自己乐于获得晋升,却给别人设置前进障碍;自己乐于花天酒地,却给别人频添麻烦乱子;自己乐于歌舞升平,却给别人制造噪音污染……这不仅是一种极端自私的行为,也是一种道德沦丧的表现。它虽然让自己获得了某种快乐,却妨碍和剥夺了他人的快乐。这种以牺牲他人的快乐为代价的快乐,必然背上沉重的良心负债。塞内加早就指出:“不要相信,把自己的快乐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的人会有幸福。”所以,严格地说,这不能算是真正的快乐,自然也没有什么境界可言。

讲到底,快乐就是幸福。也正因为这样,所以才为人们所普遍地追求。但如何发现快乐、认识快乐和把握快乐,是今天我们每一个人都必须面对的一个课题。弄得不好,既难有自己的快乐,更难有他人的快乐。我想,如果我们能学会对快乐的提炼,提升快乐的境界,恐怕不仅都能获得更多的快乐,而且人生价值也将得以更好的升华。

[感悟]这是一篇思想性很强的议论文。文章论述了快乐的几个层次,发人深省,具有促人提高道德修养、提升人生价值的积极作用。文章开篇亮出论题,接着以三个段落着重从正面论述快乐的三种境界。具体论述时,依次举出范仲淹、欧阳修及陶渊明三位古人,分别评析他们不同的快乐观,且分别以圣西门、罗曼·罗兰和梁实秋这三位古今中外名人的名言收束三个段落,颇见匠心。通过论述,使读者认清了快乐境界的高下。紧接着,用一个自然段从反面论述什么是没境界可言的快乐。对比之下,使读者认识更深刻,文章观点更鲜明。末段总结,重申观点,升华中心。本文在写法上的这些突出特色,很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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