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叶剑峰
2010年,我国劳动关系领域热点不断,引人关注:全国范围劳动争议案件在数量上大幅飙升;珠三角、长三角地区的“用工荒”呈现愈演愈烈之势;富士康的“十三连跳”引起了全社会的热议;继南海本田员工罢工事件发生后,大连开发区的数十家日企都发生了罢工停产事件……这些事情使人们清楚地认识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体制改革的深化,我国的劳动关系正在发生着根本性的变化,劳动关系的市场化、契约化和法制化是大势所趋,成为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
市场经济体制在世界上产生和发展已有二百多年,许多国家在长期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一整套协调劳动关系的发展机制和运行规则。但是,对于正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处于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时期的中国来说,如何应对各种难以预料的事件,并通过处理这些事件逐步在全社会建立和巩固和谐的劳动关系,成为摆在政府、企业和每个社会成员面前的大课题,也是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理论研究的一项新课题。针对目前我国劳动关系理论发展的现状还不够理想的问题,必须深入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主义劳动关系的本质属性、劳动关系转型与劳动关系治理、劳动法制与劳资关系等理论问题,推进劳动关系学科的大发展。
在实际工作中,当前劳动关系方面存在着三方协商机制不完善、工会作用缺位、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等突出问题,我们必须更新思想观念、突出工作重点、实现制度创新。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让每一位劳动者都能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有尊严地工作和生活;二要特别重视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农民工等相对弱势群体的需求和困难,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三要努力加强政府、企业、工会三方协调机制的建设,明确职能,完善制度,规范运作;四要不断完善调节劳动关系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五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各地各部门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的能力。
只要我们能够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立足现实,面向未来,不断深化对新形势下发展中的劳动关系的认识,逐渐形成并完善协调和处理劳动关系的新机制,就一定能谱写出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