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宇
在对腐败的研究文献中,大多从道德论或者功能论的角度出发,强调现代化变迁和政治腐败的关联性。实际上,在现代国家成长过程中,统一的国家意识等国家认同要素对腐败也有很大的影响,而以往的研究中往往忽视这一要素。实际上,在世界各国的发展进程中,新加坡则是比较成功的通过国家认同建设,来推动腐败治理的典型范例。本文拟从政治发展史的维度,对新加坡的国家认同建设和腐败治理的关系进行了梳理,厘清了其中关键性措施,并对当今中国的腐败治理提出了相关借鉴建议。
在腐败问题的研究中,包括新加坡在内的东南亚国家一直是学者研究的重要区域。早在上个世纪60年代,缪尔达尔在对东南亚各国的研究过程中,就发现在这里非常“盛行的政府官员应忠诚于家庭、族群等传统社群(初级群体)的价值,为腐败的蔓延提供了土壤和温床。”①缪尔达尔:《亚洲的戏剧》,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2年版,第146-147页。由于这些国家的传统宗族和宗教势力非常强大,形成了各种庇护式的政治网络,而没有建立起对统一有效的现代国家认同,就为腐败存在的合理性提供了基础。在这些区域内,由于形成了庞大的以亲属关系为基础的庇护网络,“对传统群体的忠诚和传统群体的期盼对不腐败的官员构成了强大的社会压力。某一受过西方教育的当地人出任官职后,其家族和亲戚朋友甚至同乡都会不约而同地将这一政府的任命看作能够给自身带来某种好处的机会,这种期待在许多时候使他不得不利用公权为包括自己家族在内的传统 群体谋取私利。”②Leslie Palmier,Corruption in Context,in John Kidd and Richter,eds1,Fighting Corruption in Asia:Causes,Effects and Remedies,p73-78.同样,斯科特在以马来西亚为背景的田野调查中,比较详细探讨了国家治理中政治庇护网络的产生以及对政治生活的影响,“政治反抗是马来西亚经济模式的副产品,它阻止了更沉重的压迫,将继续找到某种形式的制度表达。”①詹姆斯.斯科特:《弱者的武器》,郑广怀等译,凤凰出版传媒集团,2011年版,第70-71页。在这些国家的政治体系中,由于政治庇护网络的存在,宗族观念和宗派观念成为联系不同群体的纽带,妨碍统一的国家认同意识形成,使得社会民众的认同体系呈现出被分割的趋势,导致民众对国家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的畸形发展,削弱了国家意识形态的内在凝聚力,就可能引发民众“对国家的离心离德,甚至出现了“行贿‘实践’不是像年轻人说了解的,是项简单的经济交易,而是一种文化实践,要求很高的表演能力。”②Gupta,Akhil.1995.“Blurred Boundaries:The Discourse of Corruption,the Culture of Politics,and the Imagined State”,American Ethnologist,Vol.22,No.2.pp381.一旦出现上述情况,在这些国家治理体系中,贪污腐败就可能演变成一种社会风俗,逐渐与整个社会结构演化相结合,从而固化为内在的运行治理规则,形成了与腐败紧密相连的特殊恩宠观③特殊恩宠论最早来源于柏拉图关于家族联系的论述,后来则是指感到自己有义务帮助和施惠于自己负有个人义务的人,首先是家庭成员,但也包括朋友和同伙,任人唯亲是最明显的表现,对个人的忠心也是一种特殊恩宠论的义务感。参见西摩·马丁·利普塞特等:《腐败、文化及市场》,载塞缪尔·亨廷顿等主编:《文化的重要作用:价值观如何影响人类进步》,程克雄译,新华出版社,2010年版,第166页。。因此,从以上这些国家的发展过程来看,国家认同与腐败治理紧密相关,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国家缺少对现代国家的认同以及共同社会价值观,就可能诱发国家治理层面的腐败现象出现。反过来说,如果建立起统一、稳定和灵活的国家认同体系,就可能有效遏制腐败现象的蔓延,进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的更新。而在这方面,新加坡的腐败治理过程则说明了这一点。与东南亚其他国家不同,新加坡在独立以后,逐渐意识到重建国家认同在现代国家建设中的重要性,开始有意识的采取各种措施,在民众中建立统一的国家认同体系,加强民众与政府的信任合作关系,创造出了全社会浓厚的廉洁文化氛围,加上有效的反腐制度设计,使新加坡成为最廉洁的国家之一。新加坡通过建立稳定的国家认同体系,走出了一条现代国家治理腐败的新路。事实已经充分证明这一点,根据2010年透明国际发布的最新数据,新加坡廉洁指数排名世界第一,成为世界上最廉洁的国家之一。
在新加坡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以重构国家认同来促进治理腐败的过程是逐步实现的。刚刚独立时的新加坡,境内存在包括马来人、华人、印度人在内的多种族群,而这三大族群内部又存在着各种不同的群体,其语言结构复杂,宗教信仰多元,在英国长期的殖民统治下,各种矛盾和冲突非常普遍。即使在脱离了英国的殖民统治以后,仍然面临着多种危机,如当时李光耀所讲:“当时困难重重,生存机会非常渺茫。新加坡不是自然形成的国家,而是人为的。没有腹地,就像心脏少了躯体一样。”④李光耀:《经济腾飞路——李光耀回忆录》,外文出版社,2001年版,第1页。而在其中,一个最大危机则表现为国家认同的危机。当时的新加坡国内各个族群由于宗教信仰、语言和生活习惯等方面有巨大差距,加上当时民众的政治忠诚感依旧建立在以族群为单位的的宗亲会或社团上,基本上不存在对新独立国家的政治认同感。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新加坡在短暂加入马来西亚联邦过程中,政府有意识的将民众引导认同于统一的马来西亚,提倡各族平等,主张建立“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但是,由于两国政府在民族问题上的分歧,新加坡在马来西亚联邦中停留两年后就宣布独立。新加坡成为独立民族国家以后,其作为后殖民地国家形态的的社会脆弱性就显示出来了,表现出来的国家认同危机对社会发展形成了消极的影响。由于蔡独立,新加坡没有形成统一和完整的国家意识,各种宗派观念和宗族意识盛行,更不要说形成公共价值的理念。在这种情形下,各种私人关系网络渗透到政府部门各个方面,各种贪污、行贿、受贿、敲诈勒索等腐败现象非常普遍,以特殊恩宠观为支持的腐败形式非常严重,此时的新加坡被认为是亚洲最腐败的国家之一。面对这种状况,新加坡的领导人意识到重塑崭国家认同的重要性,即“大家要有成为一个民族的意识。这种民族意识的坚强核心就是国家利益的反映,你们必须有这样的核心。我们的基础是很脆弱的,要用好几年时间巩固这种意识和能够表达这种意识的结构。”⑤亚历克斯·乔西:《李光耀》,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314页。具体而言,在新加坡政府采取的各种措施中,基本上是围绕着“重新塑造核心参与者的目标、优先事项和责任感,灌输共享的假设和共同期望,从而在此基础上培育出共同的理性。”⑥Dietrich Rueschemeyer,”Structural Differentiation,Efficiency and Power”,Amercian Joural of Sociolgy 83(1)(1997):1-25.在形成共有的价值观念基础上,来重建新加坡的国家认同观念就成为政府的重要任务之一。于是,在以上的思想指引下,新加坡人的概念被创设出来,“按法律定义,新加坡人即新加坡公民。但是对谁是新加坡人的决定性检验,还是在于看他是否把自己的命运和新加坡联系在一起,挺身而出为新加坡战斗。从感情上决定他是否新加坡人乃是一种着重质量而不是着眼于数量的检验办法,因此可以下这样的定义:新加坡人是一个出身、成长或居住在在新加坡的人,他愿意维持现在这样一个多元种族的、宽宏大量、乐于助人、向前看的社会,并时刻准备为之献出生命。”①亚历克斯·乔西:《李光耀》,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367页。新加坡人概念的出现代替了原有各个不同族群名称的主导地位,并且在政府和执政党的大力推动下,该概念开始深入每个新加坡人的内心深处,并与新国家的命运有机结合在一起,超越原有不同族群的认同观念,为统一和重构现代国家认同体系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此后,新加坡政府通过公民教育推行、民族平等实现以及公共组屋等政策的推进来使国民超越旧的族群意识,抛弃狭隘的民族主义观念,增加对新加坡作为现代民族国家的认同。在此过程中,新加坡人通过“对他族群的容忍和接受的开放的心态,可以解除文化族群意识的咒语。从狭隘主义的解放为更加包容的国家认同的产生提供了沃土。从最初的不容忍到慢慢接受,国家认同的水平也逐渐提高。”②Chiew Seen kong,Singaporean National Identity,department of sociology Singapore university,August,1971,p1 l2-113.同时,新加坡政府也利用诸如国庆节等各种场合来宣传统一的国家理念和精神,培养国民对国家的认同感。1988年,时任新加坡副总理的吴作栋公开建议发展“新加坡国家意识”,以便确立一个新加坡各族群都能接受和遵循的“共同价值观”,更加深化了国家认同建设。从1988年起,每年开展全国范围的“国民意识周”活动,培养人们的爱国情感,增强国家意识。并且在全民参与的基础上,确定了内容为“我们是新加坡公民,誓言不分种族、语言、宗教,建立公正、平等的民主社会并为实现国家的幸福,繁荣与进步,共同努力”的新加坡精神。通过政府的不懈努力,新加坡从原来一个殖民地国家而转变成为一个现代国家,即国家建立意味着将对华族、马来族、印度各族群认同延伸扩大到新加坡人的认同。在新加坡政府的大力努力下,其国家认同建设取得明显效果,根据新加坡电视机构和美国盖洛普公司在1996年进行的民意调查显示:70%的人认为新加坡未来5年在衣食住行方面会变得更好,70%的人认为现在的生活比过去好,66%认为国家更加团结,90%的人对新加坡的前途充满信心。
由于有了统一的国家认同,新加坡社会各阶层民众能够将国家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进而自愿遵守国家的法律,对国家未来的经济社会发展了充满信心,同时对政府的信任度也在逐步的增加,形成了统一的现代国家认同意识和核心价值观,对现代国家的认同感也在逐步上升。由于社会民众对国家有了强烈的认同感,使得他们感觉到自己是在参与一项值得为之奋斗的事业,可通过激发爱国情操和明确对权利与义务的认知,控制并规范有能力和地位实行腐败行为的各级政府官员的行为。也就是说,在新加坡腐败治理过程中,由于有统一的核心价值观为支撑,国民在认同国家的同时,也积极参与到对反腐败当中。也就是说,新加坡国民的国家认同的提升非常有利于形成提倡廉政、反对腐败的整体社会氛围,它既为建立良好廉洁文化创造了基础,也使社会成员在对国家认同基础上形成了以公共利益为内容现代公民价值观念,进一步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扮演中起到监督和约束的角色,以形成对腐败现象高压的姿态。总之,新加坡政府通过重建国家认同体系,建立了以公共利益为主导价值的社会价值观,加上政府强有力反腐措施以及坚强的反腐决心,形成了文化防腐与制度反腐并行的良好局面,有效了防止了各种腐败现象的发展,治理腐败的效果非常明显。根据统计,从1974年到1989年,平均每年犯有各类从政过错的公务人员从252人下降为110人。1974年到1978年,公务人员腐败案件平均每年47起,1999年下降为平均每年18起。如前面所述,经过多年的发展,新加坡已经完全摆脱了旧殖民地的影响,建立起以新加坡精神为主要内容的国家认同体系,成为了亚洲最廉洁的现代国家之一。
从以上新加坡国家建设过程来看,通过重构国家认同来凸显现代国家特征的同时,并有效促进治理腐败已成为其治国政的重要经验。而在具体发挥作用过程中,“国家认同在一定意义上属于文化认同,内容包括共同的传统、历史以及国籍。国家认同的基本特征是文化、传统以及国家队自身世界地位的自我评价等内容。”③徐国琦:《中国与世界大战:寻求新的国家认同与国际化》,马建标译,上海三联书店,2008年版,第7页。从国家认同建设的角度来讲,其对于治理腐败而言,主要体现在价值重构、教育内化、精英引领等三个方面。
其一,进行传统价值重构,建立共同价值观。对于类似于刚刚独立的新加坡而言,要建立起将与现代国家相适应的国家理念和价值,必须“重新设定社会和政治控制得以实施的日常生活的风尚;或阐明似乎重写了人们为之牺牲的基本忠诚的意识形态。”①卜正民:《民族的构建:亚洲精英及其民族身份认同》,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版,第13页。面对当时的多种族群产生的多重矛盾,只有发展共同的理念、规范与价值观,形成具有共识基础的的价值观和命运观,才能促进新加坡社会秩序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所以当时李光耀就从主张从传统文化中汲取资源,大力倡导以儒家文化为基础的价值观,强调保持新加坡本身价值观。20世纪70年代末,新加坡政府发动了自上而下的“文化再生运动”,推动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东方价值观。李光耀根据自己对儒学研究的体会,提出作为新加坡人具体行为准则的“忠孝仁爱礼义廉耻”八德,其中就有“廉耻”二德。在他看来,廉耻就是廉洁奉公,反对各种形式的腐败。1991年新加坡政府正式发表了《共同价值观白皮书》,确立了新加坡国民的五大价值观,即国家至上,社会为先;家庭为根,社会为本;关怀扶持,同舟共济;求同存异,协商共识;种族和谐,宗教宽容”。这五大价值观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其核心精神在于通过家庭、社团、种族、宗教之间的和谐及稳定的关系来维系和巩固国家和社会安定团结的局面,可以说,这五大共同价值观的确立奠定了新加坡核心价值观的理论基础,成为新加坡人国家认同的价值基础。
在具体措施方面,新加坡政府开展了以儒家伦理为主的道德教育,把“忠孝仁爱礼义廉耻”八德作为新加坡治国之纲。自1984年起,新加坡在中学三四年级开设了《儒家伦理》课,将封建礼法等级森严的道德规范,改造成具有新加坡特色的新道德,系统地向学生进行儒家伦理及其道德价值观的教育。②20世纪90年代以后,新加坡虽然停开了《儒家伦理》等课程,但是目前所进行的各种形式的公民道德教育仍然吸收了其中大量的儒家伦理精华以及现代性的因素。每年开展20多场社会道德教育活动,如礼貌运动、生产力运动、国民意识周、华族文化等。针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人情关系的冷漠,新加坡在居民社区的基础上,建立起居委会组织。通过开展例如“睦邻节”等活动,促进各族群的和睦相处,邻里之间的相互关怀体谅,形成相互关爱的社区精神。同时,新加坡政府认为要维护社会共同体的价值观念,必须从维护家庭稳定入手,采取了诸如“三世同堂”租房优惠等措施。由于这些价值观结合了廉洁奉公的内容,在以上价值观深入民众心中的同时,也将反对腐败的理念提升为社会的共识。根据新加坡国立大学1999年进行一项的社会调查,新加坡国民普遍重视“孝敬父母、信用、诚恳、学识与教育、以家庭为中心、廉洁、勤劳、仁爱、修养、明确方向”等十项价值。可见,新加坡的社会核心价值观重构已经取得了成效,保证了社会秩序有序发展和国家持续成长。
其二,推进公民教育,实现教育内化,培养现代廉洁自律意识的现代公民。公民教育是指“指国家培养国民具有效忠国家之意识,获取有效参与公民生活所而需具备的知识,态度和技能,进而发挥其责任心和荣誉感,以成为良好公民的过程”。③陈光辉:《公民教育的意义、内涵、目标以及沿革》,载台北师范大学编:《明日的公民教育》,台北幼狮文化事业公司,1983年版,第78页。可以说,公民教育在建构稳固的国家认同体系同时,也起到了培养包括以抵制腐败基本素质在内的的现代公民。新加坡的公民教育是在小学、中学和大学全方位展开的,其特点是针对不同的对象,注意教育内容的循序渐进,课程由浅入深④新加坡的公民教育也是经历了一个渐进的过程,1967年新加坡开始推行公民教育来取代伦理教育,并发行了公民教科书作为基本读物。1979年,新加坡政府发布了《道德教育报告书》,指出学校的道德教育做得很不够,推出了巴赫德调查报告来对当时的公民教育进行反思。1982年至1992年,新加坡开始儒家伦理教育。1992年,由于政府担心宗教进入学校,儒家伦理课被叫停至今,而采取了将公民与道德教育合并形式,此后,又发布了以国家名义颁布的《共同价值观白皮书》和《家庭价值观白皮书》,作为公民教育的重要内容。。如小学开设的“好公民”课,一年级以“个人”为核心,二年级以“家庭”为主要内容,三年级围绕“学校”展开教育,四年级以“邻居”为中心内容,五年级则是“国家”,六年级扩展至“世界”,这些课程中分别涉及个人、家庭、学校、社会、国家五个主题,包括培养良好品德、发挥个人潜能、促进人际关系、肯定家庭生活的重要性、发扬社区精神、加强对文化与宗教的认识、培养献身国家建设的精神等内容,针对性和操作性很强,收到很大的成效。1996年,新加坡教育部历时半年,专门花费40万新加坡元推进国家意识教育计划,目标让每个新加坡人在求学的期间,能够更全面彻底的了解新加坡国土狭小、自然资源奇缺和多元文化的国情,培养国民为国献身的公共精神。2009年12月,新加坡政府公布了《理想的教育结果》修订版,针对年轻人每一阶段的教育,明确指出将每一位新加坡人培养成为对国家、社区和家庭负责任的公民,而且根植于新加坡,拥有强烈的国家公民意识。
同时,新加坡也非常注重将反腐和预防腐败内容纳入到公民教育当中。在新加坡的中学阶段,都设立了廉政和反腐败的课程,结合各种实际案件使青少年认识到贪污贿赂如同黑社会和贩毒活动一样,是社会的很大罪恶。对社会的其他阶层,新加坡政府也针对性的举办座谈会、讨论会等,通过电视、报纸、电台、网络等媒介进行全民肃贪倡廉教育。在新加坡的公共场所,随处可见到肃贪倡廉的宣传标语和宣传画,告诉人们要保廉促廉,让人处处都感受到廉洁自律的氛围。在强调社会大众对于腐败问题重视的同时,新加坡政府也特别重视对于公务员队伍的肃贪倡廉教育,新加坡政府将“忠孝仁爱礼义廉耻”八德作为各级公务员的行动规范,使其树立起为国家服务、为人民奉献的精神。新加坡政府通过对不同年龄段、不同职业的全面性的公民教育,使得廉洁自律成为新加坡公民内在价值选择,并且激励其积极主动的参与到反腐败的工作当中。
其三,培养良好的官员伦理,以廉洁精英引导社会。作为一种典型威权体制的国家,新加坡人民行动党长期执政,加上在公务员队伍选拔中显著体现了精英主义的原则,所以权力精英的示范作用对国家发展有重要影响。只有政治精英自觉将对国家和人民的贡献作为自己的责任和理想,才能带动国家形成对国家有强烈的认同感。作为重要领导人,前总理李光耀是廉政示范的最重要的推动者。李光耀领导的人民行动党在建党初期就提出了“打倒贪腐”口号,其党徽中间白色部分就是表明“廉洁与正直”。在人民行动党上台执政以后,李光耀就明确提出“廉是立国之本;清,为当政之根”。他深知掌握权力者具备腐败的条件和可能,最可能成为贪污腐败的主体,所以他强调任何政党、国家机构和政府部门以及任何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在这样的基础上来控制官员的权力,使其官员自觉的意识到权力腐败成本太大而不敢冒风险。对于腐败的严重后果,李光耀认识的也非常清楚,“人心是有情的水,能载舟也能覆舟;人心是无形的碑,记载着为官者的千秋功罪”。①张永和:《李光耀传》,花城出版社,1993年版,第445页。在他看来,要真正建立廉洁政府,高级公务员必须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李光耀曾经说“如果我要贪污,没有人可以阻止我贪污,但是其代价是整个制度的崩溃。”②陈岳:《李光耀—新加坡的奠基人》,时事出版社,1990年版,第222页。与此同时,对于高级官员的贪污腐败行为,也应该重点进行打击和清除,“使天下知道官难得而容失,必人慎其职,朝无懒官矣。”③张永和:《李光耀传》,花城出版社,1993年版,第516页。所以,李光耀十分注意处理和民众的关系,以廉洁政治来取得民众的信任,这也是人民行动党可以长期执政的一个重要原因。
李光耀不仅从理论上对反腐败进行了总结,实践上也是身体力行。他父亲一直作钟表生意,没有担任过任何一官半职。李光耀母亲去世时,他不仅拒绝了所有的花圈挽联,还把所有的礼品捐助给公益事业。李光耀办公用的是自己的私家车,并且自己花钱买汽油和维修保养车辆。对于涉及李光耀的一些社会关注的问题,他也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来进行解决。1995年,有人投诉李光耀父子在购房中有不公正交易,当地报纸也进行了大量进行报道,怀疑李显龙接受了房地产商的隐性贿赂。总理吴作栋下令调查李光耀和时任副总理李显龙的两处购房过程,并把调查结果提交国会讨论,在国会的辩论中,反对党也认为这个折扣是市场的一般做法。经过公开透明处理,所有对此事的议论完全消失和化解,极大提高了李光耀在国内的政治威信。2011年新加坡举行大选,面对选举中选民对于政府官员的薪金的疑虑,新成立的李显龙内阁立即就成立了政治职位薪金检讨委员会,对总统、总理以及国会议员等薪金和制定基础进行检讨,以确保新加坡能够能拥有一个廉洁可靠的政府。
总之,新加坡通过国家认同的建立,创设出崭新的国家核心价值体系,进而引领包括廉洁政治精神在内的现代公民理念,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文化防腐和制度反腐的国家治理体系。国家认同和腐败治理构成了双向互动和嵌入的关系,国家认同体系的建立为腐败治理的实现夯实了基础,防腐治理的建构为国家认同的重塑提供了保证,共同促进了新加坡的现代国家建设的进程。
当今的中国正处在急剧的社会变革时期,社会价值观多样化状态成为常态,各种身份和认同正在呈现出复杂的交织局面,一定程度上冲击了国家认同建构过程。同时,各种类型腐败也在以新的形式出现,极大的腐蚀了国家治理体系。“腐败是一个世界性的痼疾,加强反腐败国际交流与合作,借鉴当代国际(境外)反腐败有益经验,成为世界各国、各地区的共识。”①浙江文化研究工程党建课题组:《中国共产党反腐但是廉的实践历程及其基本经验》,《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11年第2期。所以,在中国的国家建设中,尤其是腐败治理过程中,有必要汲取新加坡的经验②这里说的汲取新加坡的经验,并不是完全是照搬它的模式,毕竟新加坡只是一个小型国家,对于中国这样以超大社会为表现形式的国家形态而言啊,无论从原则层次还是操作层次来讲,其意义都是有限度的。,以国家认同建设来推动国家治理腐败战略,具体来说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从国家认同的角度对中国的反腐败建设进行再思考。
第一,汲取传统资源,重建社会共同价值。一个社会的主导价值观不仅承载着服务具体社会和具体国家的功能,而且承载着表达民族、社会、国家对人类社会基本关系的认识和看法并由此贡献人类价值体系的功能,这就要求任何社会的核心价值都必须充分根植于本民族、本国的文化传统,并由此来充分展现本民族文化传统的价值与精华。“具体的腐败行为和现象是与其生存的政治体系和文化有着内在的紧密的关联的,而反腐败的体系的建构则构成了整个社会和政治有机体的一个组成部分。”③林尚立等:《“我国的政治建设与反腐败”笔谈》,《河南大学学报》,2010年第1期。因此,进行社会共同价值观的重构中,必须重视传统文化的作用,进行切合实际的转化,扩展国家认同的资源,使其成为我国廉洁文化建设的价值来源和反腐体系的伦理基础。
在我国传统文化中,儒家文化占有重要的地位,从一定意义上讲,它实际上就是一种警示教育的功能的文化。虽然最初是为维护统治阶级利益服务的,但它对真、善、美的弘扬,对廉、勤、俭的倡导,已经初步勾勒出一种生动活泼警示教育的雏形。并且儒家文化强调要创造一个在道德上达到善的境界,如孔子说“行己有耻”,“知耻近乎勇”;”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又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孟子说“人不可以无耻”,“羞耻之心,义之端也”;并且倡导清心寡欲的意义,“养心莫善于寡欲。其为人也寡欲,虽有不存焉者,寡矣;其为人也多欲,虽有存焉者,寡矣。”荀子要求人们志节高尚,不贪货利,他说:“卑湿重迟贪利,则抗之以高志。”。墨子还认为:“君子之道也,贫则见廉,富则见义,生则见爱,死则见哀。”其中“贫则见廉”被视为“君子”的标准之一。欧阳修说“廉耻是立人之大节”,都在主张人们重视名誉和崇高的精神追求,拥有自尊、自爱之心和战胜自己的勇气,除了这些古代思想家的思想精华以外,中国古代的民歌、民谣、诗赋、小说、绘画、雕塑、戏剧等多种艺术形式中,都包含有丰富的廉政文化内容,非常强调道德教化和道德自律对于官员的权力制约的意义,虽然它们是为了维护皇权高度集中的封建专制政权,但是它们在社会中的广泛传播,有力繁荣推动着整个社会廉政氛围的形成。所以,从中国传统文化中挖掘道德教化的理论资源,并以此为参考的基本标准,进行创造性转化,形成对社会良好的共同价值观,“有了这种内容,就会产生巨大的亲和力,从而能够直接渗透到人们的人生观之中,渗透到其内心的生命感受之中。”④任勇:《国家治理视野中核心价值:基于文化资本的考察》,《社会科学》,2010年第3期。这样就为制定各行业的廉洁行为规范提供了基础,从而可以强化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教化作用,真正起到防止腐败的效果。
第二,在日常生活中,推行包括反腐教育在内的公民教育。教育与教化制度是国家的基本制度,在重视教育和教化的理念指引下,通过有效和积极的社会化,其所产生的实际效应,往往要超越于公民教育本身。因为“认同尽管能够从支配性的制度中产生,但只有在社会行动者将之内在化,并围绕这种内在化构建其意义的时候,它才能够成为认同。”⑤曼纽尔.卡斯特:《认同的力量》(第二版),曹荣湘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5页。当国家规定个人接受教育,并依据教育制度所确定的各种标准来评价个人时,教育就往往成为塑造社会行动者认同的基本指向,进而从根本上成为左右人的成长和社会发展形态的重要力量,其中公民教育就是重要的途径。所以在廉政建设中,进行公民教育可以作为反腐败的长久着眼点,其中就包括对公民进行反腐败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应该从青少年教育抓起,儿童是政治社会化的重要阶段,这个阶段对儿童的教育对于其以后的成长具有重要作用。从小形成廉洁的习惯,可以有效使整个社会以及社会个体能够取得一个价值共识的判断,进而辨别出什么样的行为是好的,什么样是不好的。以往的研究与实践都表明,教育的民主以及教育的普及是公民社会成长的重要基础,是进行有效反腐败的内容,也是民主政治得以确立和发展的关键。同时通过有效的公民教育,实现社会大众对于反腐败的社会共识,进而坚定反腐败的决心和勇气。这一点对于整个社会氛围的构建具有重要的意义,尤其是处于目前的中国而言,其社会结构与价值观正处在深刻的变化过程中,确立一个廉洁的现代公民价值观尤其重要。
对于国家认同而言,最终则落实为个体的内在体验和意识认知层面。因此,包含国家认同教育在内的公民教育决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号标语式的宣教上,必须要与个体的实际利益和内心体验有机结合起来,这样才能取得积极并可以预期的的效果。所以,我国在进行以国家认同和廉政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教育过程中,要从实际状况出发,与日常生活相结合,与日常空间相结合,可以充分借鉴以上新加坡的经验,将国家认同教育与廉政教育有机整合在一起。对于普通公民来说,他的日常生活离不开家庭、学校、单位和其他日常生活的场景,“各式各样的公共空间为社会互动提供了日常活动过的基地,发挥着很重要的作用,它们是形成新的认同或争得一席之地的积极媒介。”①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编:《社会转型:多文化多民族社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67页。所以通过日常生活和生活空间中,进行反腐败教育对于整个社会长远发展有积极意义,并且可以避免对廉政教育的脸谱化,只有这样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近年来,我国教育部门也开始尝试在中小学公民教育中溶入文化防腐的内容,但需要注意的是,将防腐教育引入过程中,应尽量根据不同年龄人群的成长阶段,避免陷入教条化和图式化的老路。签于此,我国在进行反腐败教育的过程中,可以通过组织相关的专家建立和完善有关的反腐败教育的案例库,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尽量采取生动活泼的反腐败社会化教育形式,尽量与人们的社会生活相结合,一方面使受教育者了解到腐败对于家庭社会的危害,另一方面也使腐败的弊端深入人心,培养社会成员廉洁的价值观,建构良好现代社会价值整体观念系统。
第三:培养精英人物的高尚道德,形成倡廉反腐的精英文化。“领袖人物是组织、领导者;知识阶层则负有双重使命:以传统文化为主要精神资源创建新的道德观念,并将这种新道德观向大众灌输和传播。”②李文:《东亚国家廉政文化建设比较研究》,《浙江社会科学》,2006年第5期。在建立社会共同的价值观念以后,就需要社会精英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社会行动的标杆,带动国民形成对国家的认同的观念。而对我国来讲,在反腐败过程中既要重视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精英廉政带头作用,也要重视已经吸纳大量政治精英的执政党的廉洁示范作用,以个人和组织良好互动来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和社会风气。
对于前者来讲,需要在精英群体中重建道德威望,强化对适合于不同层级官员的道德教育,供给和补充顺利推进改革和治理腐败所需要的政府道德资源,防止腐败从领导精英层发生并蔓延,使民众在实际的反腐败中看到领导人真正是反腐败的中坚力量,从而树立起对政府的信任感和反腐败的信心,在增强对政府信任的同时,提升社会民众对国家的认同度。而对于后者来讲,由于当代中国政治体系中执政党的特殊地位以及“党管干部”原则,更加具有实质性的意义,所以以政党为中心,形成清廉的党内政治文化更应该成为未来中国反腐败战略的重要内容。但是,随着社会的成长和发育,仅仅如此,还是明显是不够的,而是需要建立在以政党反腐为核心的多维度的防腐反腐体系,通过制度安排、组织重构、资源配置等措施来“增强国家制度体系和社会参与力量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相对自主性,更好地发挥它们各自的优势,使它们的组织、制度与行动也能够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体系,从而在政党领导下,与党的体系一起共同发挥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作用。”③林尚立:《以政党为中心:中国反腐败体系的建构及其基本框架》,《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09年第4期。需要强调的是,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脱离不了各项制度性的建设,必须与制度建设和组织建设相结合。总体来讲,我国在进行廉政建设时,要通过制度建设和激励机制,让政治精英获得民众的支持,增强政治信任感,真正使其在反腐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同时注意积极发执政党等组织的强大引领效应,进而形成全社会各个阶层和各种组织协同反腐败的良好局面,在产生强大的合力效应同时,推动惩治和防止腐败的国家治理目标的实现。
对任何一个现代国家治理体系来讲,腐败都是国家治理的面临难题。由于不同的制度选择路径和文化传统,不同的国家治理腐败采取的路径不同,取得的效果也就不同,而从国家认同的角度来进行腐败治理则为我们提供了一条可行性的路径。为此,中国在腐败治理中必须重视国家认同建设,以国家认同建设来推动反腐败的进行,综合充分发挥组织、制度和价值的作用,使国家认同与腐败治理两者相得益彰,相互增强,形成有机统一的整体反腐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