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奎生 田园 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
浅谈我国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及防治措施
田奎生 田园 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
当前,我国矿山地质环境形势依然很严峻,治理难度越来越大,矿山地质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危害群众健康,影响社会稳定和环境安全。未来1 0年乃至更长时间内我国人口将继续增加,经济总量将再翻两番,资源、能源消耗持续增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将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约束瓶颈。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必要性
矿山地质环境是地质环境科学的一个重要分支,由于人为的原因造成矿山周边环境恶化,影响人们正常生产、生活等活动,严重的环境因素甚至还将危及人类的生命财产安全,最终导致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遭到严重破坏。
当前我国矿山地质环境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下列几个方面:环境污染;资源破坏;地质灾害。
1.1 矿山废水污染
矿山废水严重污染环境,金属矿山生产运行时产生的浮选尾矿浆、尾矿和废石淋浴液、生产废水以及厂区生活污水,以pH值低且含有大量可溶性离子、重金属及有毒、有害元素(如铜、铅、锌、砷、镉、六价铬、汞、氰化物)等为特征,排放后破坏矿区的水均衡系统,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使矿区水环境质量变坏。
1.2 矿山废弃物污染环境
矿山开采时形成的废渣、废石、弃土堆积在采区附近占压土地和植被,使原有的地貌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受到破坏,易导致水土流失,也对泥石流的发生起到相当的作用。而在另一方面,矿山中岩石大多重金属离子含量较高,矿山废弃物的乱堆乱放,岩石中的有害元素长期受阳光、雨水和空气的作用析出,污染环境。
1.3 占用和破坏大量土地
采矿工业占用和破坏土地,包括采矿活动所占用的土地(如厂房、工业广场、碓矿场);为采矿服务的交通(公里、铁路等)设施,采矿生产过程中堆放的大量固体废弃物所占用的土地,以及因矿山开采而产生地面裂缝、变形及地表大面积的塌陷等。
1.4 矿产资源的浪费
某些地方受经济利益驱动盲目审批,无偿获证,使那些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持证开采,浪费和破坏了矿产资源,既造成了环境污染,也损害了生态环境,而且由于矿业产业集中程度低,科技含量不高,经营规模松散,导致矿产资源流失。即使在目前,仍存在一定数量的矿山在进行掠夺式开采,这些小型企业设备简陋,对矿产资源采用“采富弃贫”的开采形式,严重浪费了矿产资源。
1.5 地质灾害频繁发生
我国许多露天矿山在开采过程中,经常发生边坡失稳、滑坡和崩塌等灾害。如阜新海洲、平庄西露天、抚顺西露天、辽宁大孤山铁矿、湖北盐池河磷矿,都发生过较严重的滑坡和崩塌,
首先,应该从矿产资源勘查源头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比如在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的缓冲区和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二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依法限制矿产资源勘查活动,严格控制探矿权设置数量。禁止在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的区域开展不符合其功能定位的勘查活动。禁止勘查区内已有的矿产资源勘查活动要逐步有序退出,实现保护环境、保护资源与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对于矿产资源勘查活动在空间上的具体部署,体现了从源头上保护生态环境的根本出发点。
其次,最大限度地避免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
系统开展地质环境调查与研究,加强区内地质环境监测。地质环境调查是发现地质环境因素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以调查矿区的内、外力地质作用为主,掌握矿区乃至附近区域地震、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发生规律,提供防治对策。加强区内地质环境监测,建立矿山环境监测网,并将其作为国家监测网的一部分,对区内的地质灾害活动规律进行全面了解,预测在何时何地发生,可能有多大规模,可能产生多大损失,为治理提供依据。应切实加强矿山开发过程中可能诱发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采取有效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
再次,坚持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以防为主、防治结合。
西部地区大多自然环境较差,环境破坏后难以恢复,对于矿山堆放的尾矿、弃土、弃石等可能会导致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灾害的地方,应尽快进行治理。必须坚持开发与环保并行,决不以牺牲环保为代价,要避免先污染后治理,走以预防为主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之路。借鉴外国经验,加强国际合作,比如日本菱刈金矿矿山开发复耕绿化,保护环境的成功经验说明,高度机械化开采矿石,不仅节约人力以充分利用资源,还可以利用矿渣回填植树造林绿化环境,真正实现矿区乃至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加强矿山前期论证及落实地质环境保证金制度
地质环境保证金是迫使采矿权人自觉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的重要手段,实行“谁破坏,谁治理”的方针,把矿山环境的保护治理与经济措施密切结合起来,以确保矿山土地复垦等工作落到实处。借鉴国际经验,对矿产勘查所施工的探槽、坑道、钻孔等探矿工程,也应考虑收取地质环境保证金,督促其在矿产勘查结束后进行环境的恢复治理。
第五,要大力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是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重要内容,为实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规划目标,要求严格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环境保护准入管理,重点控制不合理的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加强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监测,明确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责任,加强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监管,制定相应的政策激励约束机制,构建良好的软环境。区分新建矿山、生产矿山、矿业权灭失矿山和闭坑矿山的不同情况,分类指导、区别对待,严格控制新建矿山的环境保护工作,积极解决历史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全面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建立完善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补偿机制,逐步实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投入的制度化、规范化、市场化,最大限度地减轻矿业活动对环境和土地的破坏,全面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
矿山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是矿山企业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所面临的两大主题,也是当今社会、政府主管部门以及矿山企业所关注的热点问题。如何既合理地开发矿产资源,又不至于造成矿山地质和生态环境恶化以及重大地质灾害事故发生,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研究课题。
[1]苏启兴.防止地质灾害造成新贫困[J].老区建设.2005年,02期
[2]徐友宁,武征,赵子长.西北地区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地质问题及其类型[J].西北地质.2001年,02期
[3]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第一地质大队.河南省安阳矿务局红岭煤矿二1煤层资源储量核查报告.内部资料.2004-11
10.3969/j.issn.1001-8972.2011.19.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