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炳山 山东省德州公安消防支队
浅谈公共娱乐场所火灾危险性及防火对策
李炳山 山东省德州公安消防支队
公共娱乐场所布局结构、大量易燃材料装饰、人员密集、灯光暗淡和经营方式独特,火灾危险性极大,从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和隐患特点入手,按照现行的设计规范,严抓该类场所的监督和管理,是有效预防和减少公共娱乐场所的有效途径。
公共娱乐场所;危险;防火对策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生活已从温饱型向质量型转变,人们对精神生活的要求越来越高。卡拉OK、KTV、迪厅、酒吧等娱乐场所也逐渐从西方引入我国。特别这几年,娱乐场所类型、数量层出不穷,发展势头迅猛。一方面,这些公共娱乐场所给广大人民群众业余文化生活增色不少,但同时伴随着此类场所装修档次等各方面的不断提高,其消防安全问题也日加严峻。本文从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特点、危险性入手,浅谈对于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问题的防范与对策。
公共娱乐场所:指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场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火灾危险性:公共娱乐场所普遍具有人员密集、流动量大;人员层次复杂;可燃装修、装饰材料多;用电设备多,功率大;电气线路复杂等特点。特别是卡拉OK厅、夜总会、舞厅、影剧院等,这些场所人员密集,灯光暗淡,一旦起火,容易引起混乱,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恶性火灾事故。
(一)公共娱乐场所在投入使用前由于结构不合理,设施安装不到位或不匹配,产品质量低劣,装修、装饰材料选用不当等先天性不足造成的客观隐患。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现有娱乐场所大多是利用原有建筑改建或扩建的,因此受原有条件的限制,大部分不符合现有法规规范的要求。突出表现在疏散通道设置不合理,防火分隔不到位,内部消火栓给水系统不完善,自动消防系统没有安装或安装位置不合理等。
2、公共娱乐场所普遍采用大量的木材、塑料、纤维织品等可燃材料作各种装饰,如电影院、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的屋顶建筑构件采用木质构件或钢构件,舞台幕布、木地板、道具、布景等可燃物集中,室内采用大量易燃材料装修;歌舞厅、夜总会、洗浴中心等为了讲究豪华气派采吊顶采用木质龙骨,其墙布、窗帘、地毯等采用可燃装修材料,且绝大多数未作阻燃处理。所以在火灾发生时大量可燃装修材料会加速火势蔓延,通过材料表面使火焰进一步传播;大部分装饰装修材料在燃烧中会产生浓烟及有毒气体,是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之一。这是近年来公共娱乐场所火灾造成群死群伤后果最主要的原因。烟气毒性研究表明,在火灾三种主要致死因素中,最重要的是气体毒性,其次是热作用,最后是缺氧窒息作用。
3、娱乐场所电气设备多,如大量的照明灯具、音响、空调等,采用多种设计方式,线路复杂,如果安装或使用不当,容易因短路等故障引发火灾。电气开关、插座、插头、电线等器件本身质量低劣或用电线路老化等均易造成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公共娱乐场所投入使用后由于经营者管理不到位,场所内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知识缺乏等原因造成的主观火灾隐患。此种火灾隐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经营者对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不善,致使灭火器、消火栓及消防报警、灭火设施维护不当,或常年失修、部件老化无法正常使用;
(2)单位内部没有建立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疏于对火灾隐患的自查自纠,使本单位始终处于被动防火的不利局面;
(3)公共娱乐场所从业人员流动性强、素质普遍较低,大多没有经过系统的消防培训,缺乏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在我们日常防火检查中经常会发现有从业人员的甚至不会使用消火栓、灭火器等常用的灭火设备;
(4)没有针对单位自身的经营性质和建筑结构特点制定行之有效的灭火及人员疏散预案,并未组织员工进行演练;员工对疏散路线不熟悉,不懂得疏散的基本知识;
(5)用火用电管理不力。公共娱乐场所吸烟人多,且吸烟时不慎或烟头处理不当;随意增加用电设施,增大负荷,临时线路乱搭乱接等均极易引起火灾。
公共娱乐场所预防火灾事故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1、室内装修的设计和施工
(1)装修材料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应妥善处理好装修效果和使用安全之间的矛盾,在满足规范对选材要求的基础上,在考虑美观装饰的前提下,采用不燃和难燃性材料,尽量避免采用在燃烧时会产生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的材料,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
(2)工程审核人员在审核时加强对装修设计单位和装修公司的资格认证的审查,对不懂防火技术和工程技术力量薄弱的设计单位和公司承包工程坚决不予通过,以保证设计和施工市场的正常秩序;
(3)消防监督机构要针对消防工作的新情况,严格控制管理,协调好建委、文化等有关部门,严格实行消防一票否决制度。对不符合建筑防火设计要求,不符合建筑装修防火设计要求的,建委、工商、文化等部门不准核发相关证照。
2、用火用电
(1)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间和营业结束后,应指定专人进行用火用电安全检查;
(2)电气设备必须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检查维修,用电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线路,吊顶内电气线路应穿管保护;
(3)严禁在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电气线路的敷设,电器、空调设备的安装,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施工安装规程,采取必要的防火、隔热措施;
(4)演出、放映场所的观众厅内严禁吸烟和明火照明。
3、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
(1)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状况应纳入单位的消防档案进行有效的全程跟踪管理;
(2)制定保障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转的法规体系,使建筑的产权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和消防部门都能有法可依,明确责任,相互制约,保障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转。
4、建筑审核和二次装修审核、监督
(1)消防监督机构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现行法律规范对新建、改建、扩建或变更场所的公共娱乐场所建筑工程及其二次装修工程等情况进行细致全面的审核,确保公共娱乐场所在开业前消防安全设施安装到位,并能正常运转,不留后患;
(2)在工程监理中将消防监理列为重要内容之一,由工程监理公司对建筑公司、消防工程公司、装修公司按照合格的消防图纸施工的情况以及公共娱乐场所配备的消防产品的质量进行全程监督,消防部门也应加强施工过程中对隐蔽工程等各方面检查,从而加强比较薄弱的施工监督这一环节,确保消防审核、监督的连续性。
5、加强单位灭火疏散应急处置预案的制定并定期进行演练
综上所述,由于近几年公共娱乐场所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频发,其消防安全问题已迫在眉睫,也是消防部门工作的难点,特别是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公共娱乐场所结构及功能会日趋复杂。因此切实做好公共娱乐场所的防火工作,还需要我们消防部门结合公共娱乐场所的实际功能和建筑结构布局开展有针对性的防火探讨,寻求切实有效的防火、灭火措施。
10.3969/j.issn.1001-8972.2011.10.198
李炳山 山东省德州公安消防支队 高级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