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编辑部摘编)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出台
(本刊编辑部摘编)
国务院日前发出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中央企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
通知指出,要充分认识做好“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各地区、各部门要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全局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进一步把节能减排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作为检验经济是否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标准,下更大决心,用更大气力,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措施,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加快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通知强调,要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进一步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格局。要全面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狠抓监督检查,严格考核问责。发展改革委负责承担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切实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推动节能降耗工作;环境保护部为主承担污染减排方面的工作;统计局负责加强能源统计和监测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各省级人民政府要立即部署本地区“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分工和进度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中央企业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狠抓贯彻落实,坚决防止出现节能减排工作前松后紧的问题,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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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5377(2011)09-005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