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琳 天津市排水管理处第十排水管理所生产器材部 300384
FIDIC合同条件在我国的应用研究
李琳 天津市排水管理处第十排水管理所生产器材部 300384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不断深入,在工程承包领域,工程项目由计划安排到承包发包,由下达任务书到签订承包合同,由自拟式合同到统一格式合同,继而到国际标准合同文本;合同的作用也由经济契约发展为工程管理方式,FIDIC合同条件得到越来越多的使用。本文经过大量的调研和文献参考,以我国特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为背景,系统整理FIDIC合同条件的主要内容和特点,讨论了FIDIC合同条件的应用条件,强调学习FIDIC合同条件的意义和重要性。最后展望了FIDIC合同条件目前在我国存在的问题和未来发展方向。
FIDIC合同条件;系统整理;工程项目
1.1 FIDIC 组织简介
FIDIC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的缩写。国际工程师联合会成立于1913年,是由法国、比利时、瑞士等国发起。在早期,它没有完整地定型下来,直到二战结束,它还只是一个欧洲大陆的组织,说不上真正的国际组织。此后英国于1949年签字参加,成为会员国。美国也在1958年签字加入。许多新兴工业化国家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后逐步加入,这样一来才使FIDIC真正成为一个国际组织而不是一个欧洲组织。该组织成员一国一席。咨询企业或个人都不能参加成为会员。参加国的一个组织的专业人士学会,如建筑师,咨询工程师可代表本国学会参加联合会,但联合会并不限定他们必须是工程师或建设领域的专业人士,有兴趣于联合会宗旨的律师或保险专业者也可参加。这样一来它就有广泛的基础,而不仅仅是代表咨询工程师,而且它的著名度,主要来自于内部的专业团体以外,特别是各种委托人的组织,国际金融机构,法律界,建筑业人士。至今已有60多个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成员,因此它是国际上最具有权威性的咨询工程师组织。它推动着全球范围内高质量、高水平的工程咨询服务业的发展。我国已于1996年正式加入FIDIC组织。
1.2 FIDIC 合同条件的特点
FIDIC的最大特点是:程序公开、公平竞争、机会均等。从理论上讲,FIDIC对承包商、业主、咨询工程师都是平等的,谁也不能凌驾于谁之上。因此,作为承包商应尽量选用FIDIC,这样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及合法权利。但是,FIDIC又坚持要形成买方市场,主张在“买”(业主)“卖”(承包商)双方的交往中,利用经济约束手段,维系对买方的有利条件。因此,从这个方面来看,也就没有绝对的平等而言。
2.1 FIDIC 合同条件中工程师地位及作用
FIDIC 合同条件下“工程师”的概念是指与业主签订委托协议,对工程项目实施全方位的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的工程师,在国外称为咨询工程师,在国内则称为监理工程师。在业主和承包商共同签署的合同中,所任命的工程师的职责已在条件第2.1款中加以规定,工程师有两种职责:
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就是对施工材料和设备、施工人员、施工方法等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的控制。FIDIC合同条件赋予了工程师充分的权力,以保证其对施工质量的控制。对于工程需要的各种材料和设备,在其制造过程中及到达现场后工程师有随时检查的权力,承包商应为工程师进行检查提供条件。检查后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工程师有权拒收,还有权指令承包商将这些材料、设备运出现场;对于合格的材料和设备,工程师有权监督承包商的存放条件,并且没有工程师的批准,承包商不得将其运出现场。
进度控制
在FIDIC合同条件下,工程师对进度的控制是指在限定的目标工期内,以由承包商拟定并经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为依据,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引导和纠正。FID IC合同条件赋予了工程师发布开工令权、审批或要求承包商修改进度计划权、指示停工权、复工权、控制施工进度权以及延长工期权。
任何情况下,工程师不能把完工时间作为衡量施工作业的唯一标准,而以牺牲质量为代价。为使工程师能充分解决施工进度与质量标准间的矛盾,FIDIC合同条件赋予了工程师发布停工、返工和复工令的权力。
投资控制
在FIDIC合同条件下,工程师对投资的控制是指以合同确定的投资额为目标,通过确定工程变更价格、备用金的使用、费用索赔数额、价格调整及支付方式等手段使施工在己确定的投资计划内进行。
工程师控制投资的方法是:首先通过分析进度计划确定一个基本用款计划,然后将施工进展过程中的实际支出与计划支出相比较,找出偏差和原因,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控制。
总之,承包商使用任何工程款都需要工程师批准。
FIDIC合同条件的一条基本原则就是工程师有权决定额外付款,这有利于高效率地管理合同并避免重复工作.但实际上业主一般在合同的特殊条款中写明:“对于给承包商的额外费用、核定索赔金额、确认延长工期等将导致工程追加投资的决定,工程师须事先报业主批准”,从而限制了工程师的这种权力,保证了业主对工程投资的控制。
合同管理
合同是约束业主和承包商双方行为的根本依据,FIDIC合同条件要求工程师必须站在第三者立场上公正地管理合同,作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 全面熟悉和深刻理解合同,并对其进行解释;合同的变更管理;
(2) 与合同有关的各方之间的协调;
(3) 合同的索赔管理;
(4) 与合同有关的资料和文件的管理。
2.2 FIDIC 合同条件中的工期问题
面对激烈的国际工程项目竞争,承包商的投标报价往往偏低;而在应对较大的承包风险,他们寄希望于后期施工中的高效率的科学管理,并抓住一切可能的机会向业主进行索赔,而赶工就是承包商获取利润的一种手段。所谓赶工是将实际的工程进度调整到要求进度的一种手段。造成工期延误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在施工过程中受到各种外界因素的干扰,如水文、气象及地质条件的变化、规划及设计的变更、所在国家或地方治安与法律方面的变化等;
一些本该预见并在投标报价中有所准备的地质或其他风险,由于其可能的费用较高而被省略,造成潜在的延误和赶工的可能索赔;
由于业主需要提前发挥工程效益,或是受到其他因素的制约,可能要求承包商进行赶工。
2.3 FIDIC 合同条件中的工程变更
近几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引进外资和涉外工程项目也不断增多,而在这些工程项目中,大多数都是执行国际通用的FIDIC条款,特别是世界银行、亚洲银行贷款建设的项目和国际招投标的工程项目。因此熟悉和掌握FIDIC条款的内容,既能适应外资项目建设的需要,又能加强合同管理意识,提高项目管理的水平,推动工程项目管理与国际惯例的接轨,促进国内土木工程建设市场的不断完善和规范。在FIDIC条款的内容中变数最多的部分是工程变更管理,因为工程变更常发生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这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一旦处理不好常会引起纠纷,损害业主或承包商的利益,对项目目标控制不利。所以,工程师应密切注意对工程变更条款的处理。
对FIDIC的研究就是为了更好地运用它并能带来期望的经济效益。在研究FIDIC 的过程中,只有通过实践发现问题,才能不断取得突破。如果能通过理论的研究,找出存在的问题,并通过分析问题找到解决方案,然后放到实践中去检验,必然会缩短周期,更好地实现经济效益的提高。因此,用系统的方法研究FIDIC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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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1-8972.2011.09.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