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培武,蒋建平
(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浙江 杭州 310006)
改革开放30年来,宁波市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2010年全市经济总量全国排名第15位,形成了一大批电力、石化、冶金、建材、机械、家电等基础产业和规模生产能力。但粗放型发展方式使得工业能耗、水耗和废弃物排放分别占全社会总量的73%,25%和70%~80%,使全市资源与环境变得十分脆弱,成为严重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大力发展工业循环经济对于宁波市实现科学发展的战略目标、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和作用。
近年来,宁波市按照国家战略布局和长三角区域规划的要求,充分发挥港口资源优势,择优发展装备制造、石化等临港大工业,逐渐形成了以装备制造、化工、纺织、电力、水泥建材、钢铁等为主导产业的产业发展模式,整体工业结构逐渐优化,其中市场前景好、环境影响小、产出效益高的装备制造业已成为第一大行业。2010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产值首次突破万亿大关,累计实现总产值10 867.5亿元,年均增长率达到17.31%;完成工业销售产值10 565.4亿元,增长34.7%,产销率为97.2%,工业生产与市场实现了较好的衔接。
“十一五”期间,宁波市已完成节能改造项目千余个,总投资近100亿元,项目全部实施后,可实现年节能400万t标准煤。全市节能减排任务完成总体形势良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能耗从2005年0.472 t标准煤/万元下降至2009年的0.296 t标准煤/万元,累计下降幅度达13.75%。同时,宁波市大力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现累计生产型资源综合利用企业40家,回收型资源综合利用企业406家,综合利用年产值达300亿元。2009年,全市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产值达69.95亿元,较2005年增加49.74%。
一是成立组织领导机构。2005年成立了宁波市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业循环经济各项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和协调。二是加强法规政策建设。宁波率先制订了《宁波市节约能源条例》,深入贯彻国家《节约能源法》。三是加强实施制度建设。“十一五”期间,宁波先后出台《宁波市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总体规划》、《宁波市推进工业循环经济试点的意见》、《宁波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四是完善职能机构建设。宁波市节能监察中心由市政府批准成立,北仑、慈溪、余姚、宁海、奉化的节能监察机构已建成或正在组建中。
“十一五”期间,宁波市以“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作为发展工业循环经济的重要抓手。宁波市在化工、电力、建材、家电、铸造、纺织、印染等行业的重点企业中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至今,全市共累计完成了230多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积极搞好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全市有24家单位被列为省级循环经济试点,有36家单位被列为市级循环经济试点。着力抓好节能降耗工作,建立GDP能耗指标公报制度,定期公布各市单位GDP能耗和单位GDP能耗降低率、各市县单位GDP电力消费量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
宁波市在下一步持续推进工业循环经济发展中还面临着诸多问题和困难,包括客观存在的自然条件、产业现状、基础技术以及循环经济的运行机制等。
宁波是一个经济相对发达而资源相对紧缺、环境容量有限的沿海城市。2009年,宁波市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达3 141万t标煤,消费的一次能源99%以上是由外地调入;在水资源方面,全市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75亿m3,人均水资源拥有量仅为全国的1/2左右,属于中度缺水地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工农业、城乡生活、生态环境需水量不断增加,缺水问题日益突出,水资源矛盾趋于尖锐,严重地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十一五”期间,宁波市在节能减排方面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就,与全国能耗指标相比,宁波处于较好水平;然而,同浙江省以及深圳、青岛等副省级城市能耗指标相比,宁波市资源消耗仍然有压力。2009年宁波市单位GDP能耗分别为浙江省、深圳市和青岛市平均水平1.11倍、1.55倍和1.05倍。资源能源消耗强度相对较高的“石化、电力、钢铁、建材、造纸”产业结构决定了宁波市现状能耗水平。“十一五”期间,各领域相继实施了大量节能减排工程项目,使得钢铁、水泥、化工等产品单位能耗水平基本接近国内先进水平,部分甚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现有技术条件下节能减排空间受到了很大的限制,这给“十二五”新一轮节能减排任务造成巨大的压力。
目前宁波市工业技术基础仍比较薄弱:一是存在工艺流程障碍,现有企业工艺或流程多数缺乏绿色设计,缺乏科学合理的循环经济工艺与技术流程;二是技术创新基础薄弱,部分企业生产技术与工艺落后,大批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的落后生产工艺和技术还在运用,节约能源、清洁生产和“三废”综合利用的新工艺和新技术总体上比较少,特别是高水平共性关键技术严重匮乏;三是自主创新能力较差,自主创新水平不高,缺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生产技术和关键设备制造技术。四是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仍较为滞后。本地产业化规模总体较小,产业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尚不明显;创新与研发能力不足,部分关键技术和装备依赖于国外企业;节能服务业发展滞后,节能服务业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程度较低。
“十一五”期间,宁波市工业循环经济体系主要局限于企业和产业内部,尚未在企业之间、园区之间、产业之间、区域之间、上下游产品之间建立循环、反馈、共生耦合的生产流程,没有形成生态产业链和生态性功能布局,远未形成社会循环经济运行机制。各经济要素单位之间难以自觉形成循环网络,未能形成循环效应最大化。同时,缺少信息交流和合作,很多跨园区、跨区域、跨行业的循环经济项目无法从更高区域层面进行协调处理,难以在更大范围和更大规模上形成物质循环链,尚未形成多层次的循环经济体系。
当前,政府缺乏对循环经济产业链的监管手段。如果循环经济产业链中有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将对整个产业链产生重大的不良影响。例如由于价格等市场原因,企业不愿意将副产品或废料卖给当地下游产业链作为生产原料,而运到外地进行销售,导致本区域内原有资源综合利用产能无法释放。由于现有统计制度和统计体系方面的原因,按目前工业循环经济评价指标评价工业循环经济工作,操作难度较大,导致对区域内企业循环经济发展水平难以掌握,从而较难制定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循环经济信息交易系统仍处于自发状态,不利于宁波市发展循环经济过程中,资源、技术、服务等需求双方的信息交换与合作。
结合当前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围绕国家和浙江省在“十二五”节能减排的战略部署,宁波市应按照先行试点、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着力打造多元化、多层次的循环产业链,建立完善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政策法规体系、能耗标准体系、技术创新体系,逐步形成循环型经济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社会消费模式,建立起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特征,以循环型企业为点、以循环型产业为线、以循环型园区为面三位一体的工业循环经济体系。
依托宁波市各县(市、区)现有产业优势和特色,统筹规划,优化布局,因地制宜加快工业循环经济产业聚集、规模化发展。以镇海、北仑为首的杭州湾南岸作为国际知名的石化工业基地,应依托镇海炼化、台塑和宁波万华等大企业、大项目,形成具有典型意义的石化产业循环经济链。宁海县以国华宁海电厂等项目建设为载体,推进相关产业集群发展,延伸产业链,完善产业配套;着力发挥“国家产学研激光技术中心宁海产业基地”作用,大力发展模具激光修复产业。江北区在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工程基础上,发展再生铜、再生铅等资源再生产业和机电产品再制造基地。慈溪、奉化、象山等地以生物医药、化学工业、船舶制造、汽车零部件、污水处理等行业构建循环产业链,实现能源与资源循环利用、综合利用和梯级利用。选择对循环经济有显著推动作用、示范意义较大的产业,构建起全市重点产业循环链,通过鼓励和支持产业生产技术升级和流程再造,通过产业间的相互耦合,形成纵向闭合横向联系的链接循环,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
重点推行对电力、钢铁、石化、建材、造纸、印染、电镀等行业的清洁生产审核,鼓励其他企业自愿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强化企业上下游原料产品的生态链接,重点做好企业间的补链工作,着力做长资源利用链条,着力推进次级、末端资源与外部企业、机构的循环交流与使用,引导上下端资源利用企业对资源的共同利用开发。大力支持制造业企业开展产品的生态设计和生产,优先选择易回收、易拆解、易降解、无毒无害的材料和设计方案,大力推进工业企业生态化改造,引导企业建立技术开发机构,致力研究开发清洁生产技术、无废少废工艺、清洁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技术、节能节水技术、废物再生循环利用技术以及先进管理技术,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充分发挥大企业、大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按照循环经济理念进行建设或改造,建成循环经济的示范企业和项目。
以市场为导向,统筹规划管理,加强土地资源控制,建立入园企业的经济和资源环境综合控制要求,制订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优化调整全市各级各类工业园区。按照产业生态链的内在要求,科学筛选和确定入园企业和项目,使各企业之间形成闭环型资源循环利用的产业链;实施集中供热、集中治污,实现物流、能流、技术集成,信息与基础设施共享,达到经济、环境、社会整体效益的最大化。国家级和省级工业园区要积极推进产业集聚耦合,培育产业群体竞争强势,建设成为规模化系列名牌产品和企业的集聚区,形成区域经济增长的强大凝聚核心,辐射和带动区域经济的快速增长。所有新建园区要从规划入手,按循环经济园区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全面完善多元化、多层次循环经济产业链。严格按照“三同时”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建设,对入园企业实施严格的准入标准,按整体生态功能规划引导入园企业入驻,全面提升园区循环经济水平。
一是继续完善资源消费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控制制度。各地根据上级下达的能源消耗总量、能源消耗水平、用水总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等控制指标调整产业结构规划,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相应的控制指标要求。二是建立完善落后产能淘汰制度。以石化、电力、钢铁、建材、印染、造纸等高耗能、高耗水、高排放行业为重点,进一步完善落后产能淘汰机制,严格执行国家和浙江省淘汰落后产能的法规政策。三是完善重点企业的监管制度,在关键的环节建立实时跟踪系统和在线申报系统,对重点用能企业要求实施能源管理队伍建设工作。继续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管理办法,对评估机构实行问责制、年度考核制、末位淘汰制。四是完善宁波市工业循环经济标准体系,构建典型行业的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制订节能、节水、清洁生产、再制造等循环经济标准。探索和完善不同层次(企业、园区)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模式,通过标准化试点的建设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可借鉴的发展建设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