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成效显著
2010年,安远县被列为全国第一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该县以此为契机,大力提升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一是对所有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执法业务知识培训;二是加强了执法队伍制度化建设,完善了相关办公设施和执法装备;三是完善水保相关制度,以县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的意见》和《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加大了对公路、电力、矿山、水电、开发区建设、城镇建设、房地产开发、大规模农林开发等开发建设项目的监督执法力度;四是加大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宣传力度,在公路沿线及项目区刷写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宣传标语 50多条(幅),出动宣传车 30多次,发放宣传单 2万多份,创办板报 10多期。通过一年来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使广大干部群众、开发建设单位(业主)的水土保持意识得到明显提高。
朱小康(江西省安远县水土保持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