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军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湖北武汉 430010)
抓住机遇共谋发展开创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新局面
陈晓军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湖北武汉 430010)
水土保持;“十一五”;“十二五”;成效;目标;任务;长江流域
“十一五”期间,长江流域的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5年间全流域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4.1万km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和水土保持专项设施验收率较“十五”期间分别提高了 30和 20百分点,流域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初步建成,基础工作显著加强。“十二五”时期,流域各级水土保持部门要紧紧抓住难得的发展机遇,充分利用国家加大水利投资的有利条件,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2011年,要着力抓好新水土保持法的贯彻落实、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管、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能力建设、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和第四次水土保持普查、流域水土保持监测协作网建设等工作。
“十一五”期间,在水利部的正确领导下,流域各级水土保持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十一五”期间,长江流域在稳步推进“长治”工程、中央预算内水土保持项目、农发水土保持项目的基础上,先后启动实施了云贵鄂渝水土保持世行贷款项目、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等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据不完全统计,5年间全流域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4.1万 km2,国家投入资金 46亿元,国家投入比“十五”期间增加了50%。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在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发展地方经济、促进脱贫致富等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据调查统计,经过 20年的连续治理,长江上游水土流失严重的“四大片”的水土流失面积减少了 40%,荒山荒坡面积减少了66%,林草覆盖率提高了 20%以上;实施综合治理后的小流域基本农田增加了 45%,土壤侵蚀量减少 70%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比未治理区提高 30% ~50%。截至“十一五”末,全流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已达到30万km2,实现了水土流失面积由增到减、生态环境总体向好的历史性转变。
流域各级水土保持主管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以落实生产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为重点,严格管理,依法行政,开创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新局面。5年来,各地先后出台水土保持配套法规文件 600多个,在 208个县开展了监督执法能力建设;以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为契机,对各类生产建设项目开展监督执法检查 1.7万次,下发整改通知书 1.1万份,查处违法项目 8 000多个。“十一五”期间,流域共有 2.9万个生产建设项目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有近 9 000个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方案申报率和专项设施验收率较“十五”期间分别提高了 30和 20百分点;流域各省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累计达到 15亿元,是“十五”期间的 3倍多;渝怀铁路等 38个生产建设项目被水利部命名为水土保持示范工程。
依托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一、二期工程的实施,“十一五”期间,长江流域初步建成了 1个流域中心站、15个省级监测总站、130个地级监测分站、230个监测点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监测技术人员达到 2 100多人。流域机构和各省水土保持部门分别制订了水土保持监测规划或实施方案,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水土保持监测网络运行经费及监测工作专项经费;利用“3S”技术,先后完成了金沙江下游、洞庭湖和鄱阳湖水系、三峡库区、西南诸河怒江流域、“5◦ 12”汶川地震灾区、青海三江源区、西藏藏东横断山生态脆弱区、四川岷江和沱江流域、新安江预防保护区等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的水土流失遥感调查监测;积极推动“长治”七期工程、农业综合开发、世行贷款、丹江口库区及上游、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等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和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初步建立了流域和省级水土保持监测数据库;先后向社会发布流域和省级水土保持公报 40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开始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十一五”期间,长江委组织有关省(市、区)水土保持部门先后编制完成了《长江流域水土保持规划》、《南方崩岗防治规划》、《三峡库区水土保持规划》、《丹江口水库及上游水土保持规划》(修订本)等重点规划;流域各省围绕国民经济发展总体目标和水土保持工作要求,分别编制完成了各自的全省水土保持规划和 2009—2011年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规划、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规划等一批专项规划,由流域规划、省级规划、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规划组成的流域水土保持规划体系已初步形成,为国家宏观决策提供了依据。
开展了水土保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长治”工程 20年建设成效、坡耕地治理成效、水土保持工程防灾减灾作用等专题调研和水土流失预报模型、水土保持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南方崩岗调查及防治技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技术等专题研究,成功举办了“长治”工程 20年建设成效总结暨发展战略研讨会。“十一五”期间,流域各省共有 17个科技示范园被水利部命名为全国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中国南方崩岗调查及防治技术研究》等多项研究成果分别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
总结回顾“十一五”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取得的成效,我们深刻体会到:一是必须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防治方针,始终把预防保护和监督管理作为水土保持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分区防治、分类指导的原则,加快流域水土流失防治;二是必须坚持走长江流域特色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之路,始终把改善民生、发展经济、合理利用水土资源作为水土保持工作的基本目标,以小流域为单元,以坡耕地治理和坡面水系调控为重点,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有效推进生态、社会、经济三大效益协调发展;三是必须坚持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相结合,在各级水土保持委员会的领导和统筹协调下,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部门协作的重要作用,上下联动,通力协作,共同推动水土保持工作健康深入发展。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时期,201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把搞好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作为全面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3月 1日颁布实施的新水土保持法对更有效地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和水土保持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水土保持工作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又面临严峻的现实挑战。流域各级水土保持部门要准确把握中央的要求、满足发展的需求、顺应人民的期盼,紧紧抓住当前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事业难得的发展机遇,充分利用国家加大水利投资的有利条件,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为促进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再做贡献。
“十二五”时期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大局,深入贯彻落实 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新水土保持法,全面做好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生态修复、水土保持监测评价等重点任务,建立和完善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水土保持工作机制和工程建设管理机制,为建设流域生态文明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基础支撑和生态安全保障。
“十二五”时期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1)全面强化预防监督管理。基本建成流域各级水土保持配套法规体系;进一步强化流域生态脆弱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和山地灾害易发区的预防保护工作;建立健全流域生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联动机制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公告制;流域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基本得到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达到 80%以上,实施率达到 90%以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达到 80%以上,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
(2)切实加快水土流失治理。继续推进长江源头区和西南石漠化地区、金沙江下游和嘉陵江上中游重点产沙区、三峡库区和丹江口水库及上游重要水库水源区、洞庭湖和鄱阳湖湖区等流域上中游重点区域的水土流失防治;加快推动革命老区、南方崩岗水土流失区、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水土流失防治项目的实施。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 7.5万km2,实施生态修复 10万km2,大力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建成一批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和示范工程。到“十二五”末,全流域 70%的水土流失面积得到治理或生态修复,持续推进流域生态环境健康发展。
(3)有序推动水土保持监测预报。全面完成第四次流域水土保持普查任务,继续开展重点支流、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完成全流域水土流失本底监测和水土保持数据库建设;启动运行流域水土保持监测协作网,开展流域跨省、跨区域重大水土保持项目技术协作和科技攻关,建立和完善流域水土保持长效协作机制;建立健全流域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发布系统,实现水土保持公告规范化、制度化和水土保持监测成果信息化管理,全面提升流域水土保持信息化水平。
(4)初步建成水土保持支撑体系。以流域水土保持监测协作网为平台,以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为载体,结合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编制、水土保持普查和重点工程实施等工作,完善流域各级水土保持规划和专项规划,建立流域水土保持规划体系;联合大专院校和科研部门启动流域不同类型区土壤侵蚀机理和关键技术研究,初步建立土壤侵蚀评价与预报模型;加强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和推广工作,推进实用技术、高新技术和水土保持数字化技术的应用,提升水土保持科技水平。
要按照水利部的要求,抓好新水土保持法配套法规和规章制度建设,积极主动地争取地方人大和政府的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尽快启动与新水土保持法配套的地方性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的修订完善工作,建立健全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体系;充分发挥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和地方各级水土保持委员会的作用,建立健全各级人民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度和考核评价制度,把水土保持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有效推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
2011年水利部将协调召开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进一步贯彻落实新水土保持法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十二五”时期加快流域水土流失防治新举措。长江委将按照新水土保持法赋予流域机构的职责,以实现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有机结合为抓手,围绕水土保持工作四大重点任务,通过制定流域水土保持规划、强化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加强项目前期工作技术指导等措施,协同流域各级水土保持部门,大力开展生态脆弱区、江河源头区、山地灾害易发区和重要水库水源区的预防保护和生态修复,切实加快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的治理速度,有效防治人为水土流失,确保 “十二五”流域水土保持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要深入贯彻落实新水土保持法提出的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以督促生产建设项目落实“三同时”制度为突破口,充分发挥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划、防洪、水资源、水土保持、河道管理等方面的综合优势,严格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监督执法检查,切实落实在水土流失严重区、生态脆弱区限制和禁止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的规定,从严控制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和山地灾害易发区等区域的生产建设活动,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推动水土流失防治由事后治理向事前保护的根本性转变,为国家水土资源安全和流域生态安全保驾护航。
2011年,长江委将建立以流域机构、省(市、区)水土保持主管部门为主体,生产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参与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联动机制,以高速公路、铁路、水利、水电开发等行业的在建项目为重点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在监督检查的基础上,每年向社会公告相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情况和监督检查意见整改情况,并将此作为一项制度坚持下去。同时,长江委还将和有关省水土保持主管部门一道,通过走访生产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和业主、送法上门、举办培训班、定期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建立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生产建设项目有关部门经常联系制度,共同推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各省水土保持主管部门要认真探索新形势下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管理机制,以《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为依据,研究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工程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确保流域正在实施的各项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顺利实施。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项目要抓紧做好一期工程阶段总结和二期工程启动实施的相关准备工作;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所在的省要切实按照水利部要求,加强前期工作技术指导,选好项目实施县,做好实施方案编制和技术审查,保证项目按期批复实施;2011年是云贵鄂渝水土保持世行贷款项目实施的最后一年,项目各省要对照批复的规划和中期调整计划,按照 2011年年底工程投资完成率达到 95%、贷款和赠款报账率达到 80%的目标,倒排工期,落实措施,加快进度,确保世行项目按期达标验收。
按照水利部的要求,2011年长江委将以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项目为重点,制定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办法,规范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推广到流域内正在实施的其他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同时,长江委还计划在丹江口水库水源保护区、赤水河流域等区域,协调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以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为依托,引进水资源保护项目和资金,开展水源区预防保护和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探讨建立水土保持与水资源保护有机结合的水土流失治理新模式。
要贯彻落实陈雷部长在学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视频动员会上的讲话中提出的第一批能力建设县要按期实现能力建设目标、全国水土保持重点县要在两年内全部达到能力建设标准、其他县要在“十二五”期末全部完成能力建设任务的要求,把能力建设和新水土保持法的贯彻落实结合起来,按照能力建设方案确定的建设内容,加快做好各项工作。2011年,长江委将协调各省水土保持部门,以完善执法队伍和建设水土保持技术保障体系为目标,通过加大对能力建设县的巡视指导,举办面向基层水土保持技术人员的新水土保持法宣讲和能力建设培训班,共同推动流域内首批能力建设县按期、按标准完成建设任务。
2011年是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全面铺开的一年,也是第四次水土保持普查的关键一年,流域各省要站在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规划编制和普查工作对于加快流域水土流失治理,推动水土保持长远发展和维护流域生态安全的重要性,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管理职责,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保障,按照统筹协调、分类指导的原则科学编制好水土保持规划,全力做好各省第四次水土保持普查工作。长江委将把协调组织、抓好抓实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和普查工作作为流域监测协作网近期的重点工作,尽快成立领导小组,落实工作班子,明确任务和分工,按照水利部的要求和全国水土保持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协调指导流域各省开展规划和普查相关工作。
流域水土保持监测协作网自 2010年启动组建以来,得到了流域各省水土保持主管和监测部门的大力支持,各省已将监测协作网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报送长江委,在征求各省意见的基础上,随后将《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协作网工作细则》正式印发给各省。长江委拟在 2011年上半年召开流域监测协作网第一次年会,与各省水土保持监测部门共同研究落实协作网“十二五”工作目标和 2011年工作任务的具体措施。希望流域水土保持监测协作网这一新生事物,能在水利部和流域各省水土保持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不断发展,真正成为流域水土保持工作信息交流、技术协作、资源共享的合作交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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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941(2011)05-0005-03
注:本文是长江水利委员会副主任陈晓军于 2011年 3月 28日在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陈晓军(1957—),男,甘肃兰州市人,高级经济师,长江水利委员会副主任。
2011-03-28
(责任编辑 孙占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