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山区特色农机化合作社发展现状及建议

2011-02-16 04:36谭英奇赵静名孙桂杰李奕儒
中国农业信息 2011年2期
关键词:农机化农机土地

谭英奇,赵静名,孙桂杰,李奕儒,马 遥

(1.通化市农业委员会,吉林通化 134001;

2.通化市绿色食品办公室 134001;3.通化市农委信息中心 134001)

近年来,通化市将农机化发展作为统筹 “三化”推进的重要载体,积极落实国家和吉林省购机优惠补贴政策,立足 “山多水多自然资源多,人多地少经济总量小”的实际,稳步推动山区特色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加速了农机化产业的健康发展。

1 通化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经工商注册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已发展到93个,资产总额951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8840万元,配套设施面积2万m2。拥有机具数量2350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390台,小型拖拉机261台,联合收割机186台,水稻插秧机35台,配套机具978台。合作社社员720个 (户),带动从业人员154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90人。作业面积5.07万hm2,可为1.5280万户农户提供农机作业服务,年服务总收入3860万元,其中田间作业收入3480万元,占总收入的90%。

2 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建设方法及发挥作用

2.1 建设方向

坚持用工业化思维谋划农业,用公司化理念运营农机合作社。以立足农机,服务农民为宗旨,以提高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为目标,以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为主体,以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应用为重点,以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规范,按照有限责任公司的体制进行总体设计,组建股份制的农机合作社,使农机合作社从组建就具有现代企业的基本特征,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2.2 采取措施

一是政策引导。重点做好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国家和省有关补贴政策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确保农机专业合作社得到规范有序发展。二是树立典型。广泛宣传典型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创建成功经验,以榜样带动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三是实施农机化新技术示范推广工程。充分发挥现有农机专业合作社作用,优先由农机专业合作社实施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应用项目,并给予政策和技术上扶持,不断增强合作社的基础实力。四是以人为本。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农民群众、机手的意愿,选择、树立、培育发展对象,因地制宜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五是规范建设。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和要求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切实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社依法经营、规范运作、诚信服务,营造农机社会化服务发展的和谐氛围。

2.3 主要经验

一是实行股份合作制,实现农民自主管理。农机合作社采取农民自愿入股的股份合作制,村中农户以自己承包的耕地入股,由股民投票选举产生董事、理事和监事,组成董事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并选举产生董事长,制订出 《农机合作社章程》。通过股份合作制这一有效形式,把合作社的兴衰与股民利益挂钩。股民通过董事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参与农机合作社的日常管理,合作社的重大事项的决策权交股民大会集中投票表决,实现了股民的自主管理,切实保障了入股村民的权益。二是创新管理体制,规范收益分配机制。在农机合作社的日常管理中,首先是 “选能人”。择优选出技术过硬、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村民担任拖拉机驾驶员,作为合作社常年固定用人。其次是 “用勤人”,合作社用人付薪全部体现 “多劳多得”的原则。合作社包括董事长在内的所有人员没有固定工资,全部挣效益工资。驾驶员依照机械作业种类不同,按作业量、工作完成质量的多少发工资;其他临时用工随用随雇,也全部实行计件,按工作任务完成多少发工资。三是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和土地集中经营有机结合。农机合作社将股民入股的土地全部实行统一耕种、全部实现机械化,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工。利用合作社的大型农机具春季统一整地、深施底肥、机械精量平播、机械起垄、喷灌施水、机械中耕、机械药剂除草、机械追肥、机械收获、机械脱粒、统一出售。将机械化作业融入到粮食生产的每一个环节,真正发挥大型农业机械的优势。此举解放了大部分生产力,使部分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

2.4 发挥作用

一是能够整合资源,优化结构,提高组织化专业化程度,创造出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二是农机合作社能够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充分地解决劳动力,推进二三产业发展。三是农机合作社能够推动农业生产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的提高;农机专业合作社,统一整地、统一购买生产资料、统一耕种、统一田间管理、统一收获、统一销售为农户一条龙服务。通过机械化生产、标准式作业、定单式销售和企业化管理的模式,实现农业标准化生产,有利于实施品牌战略。四是农机合作社改变了粗放耕作方式,降低作业成本,为农业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提供了一个良好平台,提高了农机装备水平和利用率,规避了市场风险,便于土地的规模化经营,实现了农机效益的最大化。

3 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3.1 农村劳动力转移迟缓,土地流转不畅

没有形成规范的土地流转和租赁市场,土地流转的供求信息不能及时有效沟通。同时,农村土地流转没有可操作的价格标准,承租方存在竞相压低租金,损害农户利益,阻碍土地合理流转。

3.2 发展资金短缺,机械装备水平低

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发展资金的严重短缺已是制约合作社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需要一定数额资金的投入,尤其在提高农业机械装备水平方面,需要政府和财政资金的大力扶持。

3.3 组织化程度不高,竞争能力差

现有农机专业合作社规模不大,整体经济实力相对较弱,效益不高,积累少。合作社还停留在松散型的组织层面,缺乏真正意义上的 “利益同享,风险共担”的运行机制,抗市场风险能力弱。

3.4 法律意识不强,管理难到位

尽管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经出台,但真正组织实施起来,还有一个过程,合作社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运行,还有许多制度因素、组织因素和实践因素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解决。

3.5 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扶持政策有待加强

受山区地理条件限制,集公益性、服务性、经营性于一体的区域性农机维修中心等维修服务组织建设滞后。

4 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建议

4.1 在落实政策措施中加快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组织

一是加大财政扶持。加大专项资金扶持的力度,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增加扶持资金的额度。特别是在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的起步阶段,要充分发挥 “雪中送炭”的作用。二是强化政策扶持。要在认真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同时要加大扶持力度,对农机合作社开展农机生产服务取得的收入给予税收减免的优惠;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允许农机合作社以自有资产或成员联合的方式进行担保,不断增加对合作社的贷款额度;对合作社的基地建设等,政府有关部门应在用水、用电、用地和道路通行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支持。三是加强人才支持。提高农机合作社自身管理和自我发展能力。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培养一批能够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的经营管理人才。

4.2 在加快土地合理流转中创新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组织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土地使用流转的规范管理。要做好土地流转的指导、协调、管理、服务和监督工作。统一印制规范的合同格式,保证每份土地流转合同条款齐全,手续完备;加大对流转土地使用情况监督的力度,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仲裁制度,确保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公平公正、合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二是要积极培育土地流转市场。探索通过市场调节农村土地流转的长效机制。加快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的步伐。通过中介服务组织开展对村土地评等定级,收集和发布土地流转市场价格,按照市场供求关系合理确定土地流转价格标准。建立完善土地流转机制。通过竞争承包、招标租赁等交易方式搞好成片土地流转,为农业标准化、机械化生产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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