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下发 《关于开展2011年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标志着2011年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正式启动。农业部将通过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新创建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 (第六批)500个以上。
《通知》指出,组织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是全面推进健康养殖、发展现代渔业的重要举措。农业部要求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创建活动达到预期目标。一是大力宣传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的意义和作用,积极引导养殖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和专业合作社等单位参与创建活动。二是积极争取各类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创建单位开展养殖生产条件改造、装备提升,组织技术力量帮助创建单位规范生产操作,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设。三是加强对前五批示范场的跟踪督查,并利用媒体加强优秀示范典型的报道展示。四是加强对养殖生态环境修复示范项目管理,定期检查项目实施情况,严格监控项目资金使用,坚持先验收后拨款的资金管理方式,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五是严格考核验收标准,保证创建工作质量。六是根据本地区条件,自主开展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示范园区、标准化示范县等创建工作,带动水产健康养殖整体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