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智广
按照《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实施方案》,水土保持情况普查将全面调查全国水土流失、侵蚀沟道、水土保持措施现状,通过掌握水土流失动态变化情况,科学评价水土保持效益及生态服务价值,为国家生态建设提供决策依据,有利于科学制定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有利于推进水土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有利于增强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水土保持普查主要任务包括4个方面:①全面查清全国水土流失现状,分析水土流失的分布、面积和强度;②调查不同水力侵蚀区侵蚀沟道现状,掌握侵蚀沟道的分布、面积及危害;③全面查清全国水土保持措施现状,掌握措施的类型、数量和分布;④建立健全全国水土保持基础数据库,为水土保持科研、管理和综合治理等服务。
全国水土保持普查范围总体上按照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范围的要求确定,即我国境内水利普查范围,不同的对象普查范围有所不同。
(1)水土流失普查
全面普查水力侵蚀、风力侵蚀、冻融侵蚀等3种类型的土壤侵蚀,范围涉及我国境内除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外的其他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2)侵蚀沟道普查
普查对象是西北黄土高原和东北黑土区的侵蚀沟道。西北黄土高原的侵蚀沟道限定在高原沟壑区和丘陵沟壑区,涉及山西、内蒙古、河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 7 个省(自治区)34 个市(地、盟、州)183 个县(市、区),总面积约24.8万km2。东北黑土区涉及内蒙古、辽宁、吉林和黑龙江等4个省(自治区)36个市(地、盟、州)171个县(市、区、旗),总面积约 94.5万 km2(不包括风力侵蚀区)。
(3)水土保持措施普查
全国的水土保持措施普查将全面普查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范围涉及我国境内除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外的其他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水土保持治沟骨干工程普查范围涉及黄河流域黄土高原,具体包括山西、内蒙古、河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7个省(自治区)。
按照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通知》(国发〔2010〕4号)要求,2010年 3月,国务院水利普查办专门组建了水土保持情况普查专项工作组(以下简称“专项工作组”)。在国务院水普办及其专项工作组的推动下,2010年年底,全国各流域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组建了水土保持情况普查工作组,各县级水利普查办公室固定了数量不等的从事水土保持普查工作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
(1)贯彻通知精神,部署前期工作
在深刻领会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通知和国务院水普办工作安排的基础上,专项工作组配合国务院水普办编制完成了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实施方案》“水土保持情况普查”部分,并组织流域机构开展了水土保持情况普查前期准备专项检查工作,对省级前期准备工作进行了督导。截至2010年年底,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贯彻国务院及国务院水普办的要求,对本地区水土保持情况普查进行了具体部署,并细化制定了普查实施方案。
(2)组建专项工作组,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组建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水土保持情况普查专项工作组。工作组以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为依托,抽调流域机构、地方水利部门以及科研院校人员组成,专职从事全国水土保持情况普查管理与日常工作。二是全面落实了专用办公场所,配置了办公设施、设备。三是建立了水土保持情况普查项目、财务和档案管理,以及办公室公文运转、数据保密等工作制度。四是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依照国务院水普办组建专项工作组的做法,均组建了水土保持情况普查机构,落实了专职工作人员。
(3)制定普查方案,明确技术要求
按照国务院水普办的统一安排,专项工作组组织各技术支撑单位和专家,经反复研究和论证,编制了《水土保持情况普查培训教材》《水土保持情况普查质量控制规定》以及野外调查技术手册等材料,完成了 《水利普查500问》“水土保持情况普查”部分的编写,进一步细化、明确和规范了水土保持情况普查的技术路线、指标采集方法、普查工作环节、数据质量控制等标准和要求。
(4)开展普查试点,积累普查经验
2010年4—8月,指导开展了57个县水土保持情况普查试点工作。其中,57个县开展了水土保持措施普查试点,16个县开展了土壤侵蚀普查试点,5个县开展了侵蚀沟道普查试点,1个县开展了冻融侵蚀普查试点。试点工作在组织和技术上全面锻炼了各级普查机构和相关技术支撑机构的人员,为全面实施水土保持情况普查积累了经验。
2010年11月—2011年1月,组织开展了第一阶段技术培训。在兰州、南昌、武汉、长春、西安、成都等地举办了1个专业综合班和5个技术骨干班,采取室内授课、上机实习和野外实习相结合的方式,共培训各级技术人员922人。培训内容包括水力侵蚀、风力侵蚀和冻融侵蚀普查,东北黑土区和西北黄土高原区侵蚀沟道普查,以及水土保持措施普查的技术、方法、组织实施和质量要求等。
2011年,组织开展了第二阶段技术培训。在武汉、乌鲁木齐、呼和浩特、长沙、沈阳、成都、福州、太原等地举办了水力侵蚀和冻融侵蚀野外调查单元底图制作与野外调查技术、风力侵蚀野外调查技术、普查数据质量控制等培训班,共培训998人次。整个培训采取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式,突出了动手能力锻炼和实际操作培训,取得了良好效果。
专项工作组多次组织召开了普查研讨会、座谈会和汇报交流会,全面研究普查任务进展、技术方法,深刻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加快进度和保证质量的工作措施。
专项工作组组织开展普查技术研究,第一时间解答各地的提问。在通过电话、传真、E-mail等直接反馈个别提问的同时,及时组织整理汇编了《水土保持情况普查问题答疑》,目前已收录182个问答并发布在“中国水土保持监测网”水土保持普查专区,极大地方便了各地普查人员随时、完整地获取相关材料。
专项工作组组织各流域机构督导检查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普查工作进度和数据质量。各流域机构水土保持情况普查工作组通过召开辖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会议、下发督导检查文件或深入普查地区等方式开展了督导检查工作。在督导检查过程中,针对存在的进度、质量等方面问题及时给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提出整改意见和具体要求,并限期完成。
自2011年5月24日以来,共印发了5期《国务院第一次水利普查水土保持情况普查工作通报》,向各级各地普查机构全面通报普查基础资料准备、调查底图制作、野外调查、质量审核、数据采集等情况,起到了通报情况、增进了解、鼓舞士气、督促进度的作用。
目前,已经初步完成了全国水力侵蚀降雨量侵蚀力因子、土壤可蚀性因子,风力侵蚀区表土湿度因子、风力因子和地表粗糙度因子,冻融侵蚀区年均降水量因子、年冻融循环天数、冻融相变水量的计算分析与制图工作。尽管相关基础资料到位较晚,但水力侵蚀的地形因子、植被因子计算分析与制图工作也取得了明显进展。
土壤侵蚀野外调查包括资料准备、野外调查单元调查和质量审核等。
(1)资料收集与底图制作
截至目前,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完成地形图、遥感影像和其他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水力侵蚀野外调查底图制作总进度为94%,冻融侵蚀普查野外调查底图制作总进度为76%。
(2)野外调查单元调查
全国水力侵蚀野外调查单元调查总进度为43%;冻融侵蚀野外调查单元调查总进度为25%;风力侵蚀野外调查单元的调查完成了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甘肃、宁夏和青海等7个省(自治区),上报的野外调查数据成果已通过了审查验收。
(3)质量审核
对于水力侵蚀普查,完成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资料准备阶段和6个省 (自治区、直辖市)野外调查单元的数据质量审核工作。对于冻融侵蚀普查,完成四川、青海、黑龙江、内蒙古、甘肃、新疆、云南、西藏等8个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资料准备阶段和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野外调查单元的数据质量审核工作。审核内容包括野外调查单元位置、数字化调查单元边界和等高线、等高线高程标注、数据的坐标与投影、野外调查单元底图制作、数据存储情况、野外调查表、野外调查成果图、景观照片、GPS航迹等。根据审核结果,数据总体质量较好,符合质量控制规定要求。
侵蚀沟道普查可分为基础资料收集、沟道提取、野外核查、普查表填写、数据汇总等5个阶段。目前,完成了地形、遥感影像和其他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开展了东北黑土区和西北黄土高原区侵蚀沟道信息提取技术交流与研讨,沟道普查工作正在开展之中。
水土保持措施普查可以分为资料收集、数据采集、数据分析与审核、数据汇总等4个工作环节。目前,完成了基础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数据采集,正在进行数据的初步分析工作。
编制完成了《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水土保持情况普查土壤侵蚀专题信息入库需求分析说明书》《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水土保持情况普查土壤侵蚀专题信息入库设计说明书》。在此基础上,完成了数据库开发和测试工作,完成了水土保持情况普查气象数据填报、子系统开发和数据登记与上报,各类土壤侵蚀专题因子数据正在入库之中。
专项工作组将组织技术支撑单位,加强力量,合理安排,集中时间,重点抓紧全国水力侵蚀植被因子和地形(坡度坡长)因子、冻融区植被盖度和地形(坡度坡向)等因子的计算分析与制图工作,并做好数据入库管理工作。
督促和指导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抓紧开展水力侵蚀野外调查,力争在2011年11月底前上报省级普查成果;督促西藏、陕西、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完成风力侵蚀野外调查,指导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四川、甘肃、青海、宁夏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完成调查成果整理,力争在11月初上报省级普查成果;督促和指导有风力侵蚀普查任务的内蒙古、黑龙江、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等8个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织开展冻融侵蚀野外调查工作,力争在年底前上报省级普查成果。
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正在组织开展土壤侵蚀野外调查、侵蚀沟道提取和水土保持措施数据分析与审核。为保证普查数据质量,专项工作组将组织流域机构水土保持情况普查工作组和技术支撑单位,进一步加强技术指导和质量督导检查,依据《水土保持情况普查质量控制规定》,按进度、分阶段地深入各地,采取室内检查、野外核实等方式,对底图制作、野外调查、成果整理等进行质量检查和技术指导。省级要进一步加大数据质量审核和数据合理性分析,做到技术有指导,进度有督导,质量有检查,报送有把关,做好质量与进度双控制、双保证。
为了全面分析基层机构普查数据,科学评价全国土壤侵蚀状况,专项工作组将组织流域机构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进一步督导把握工作进度,协助各地做好数据分析和平衡,检查和审核省级上报资料,做好数据汇总的前期准备工作。省级普查机构要进一步核查基础资料,督导做好质量控制,把好成果整理和数据论证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