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 巍
(紧水滩水力发电厂,浙江 丽水 323000)
水电资源具有资源可再生、发电成本低、生态上较清洁等优越性,通过开发当地的可再生的水利资源发电,可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发挥梯级效应,担负一定调峰任务,满足电力发展、改善供电质量和提高供电可靠性,能缓解当地电力紧张的局面,并相应减少火力发电量,减少对当地的自然环境的污染。而且水电开发不纯粹只是一个能源问题,往往是与防洪减灾和实施水资源优化配置相联系的,治理江河洪水泛滥,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也是水电开发的重要目标;建造高坝大库,用其巨大的调节库容实现流域水量的月、年甚至多年调节,重新分配天然来水,蓄丰补枯,可提高下游防御对象的防洪标准,改善入海口的生态环境,减少断流的次数,进而保证流域综合效益的提高。
丽水市地处浙江省西南部,下辖9个县 (市、区),总面积1.73万km2,总人口251万,国民生产总值300多亿元,是一个位于东部发达地区的欠发达市,全市可供开发的常规水电资源327.8万kW,约占浙江省可开发量的40%。下辖的青田、松阳、云和、遂昌、景宁、龙泉、庆元7县 (市)被列入全国第四批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县,2004年,景宁县被水利部授予 “中国农村水电之乡”称号。
2.2.1 多种经济成份并存
全市550座水电站中,所有制形式呈多样化,主要有国有、集体、股份制等形式。其中国有电站62座,集体电站115座,股份制电站373座。国有电站装机120.25万kW,集体电站装机23.85万kW,股份制电站装机71.5万kW,分别占全市215.6万kW总装机的55.774%、11.062%和33.163%。
国有电站主要以景宁小溪流域的滩坑电站、瓯江干流的紧水滩、石塘、玉溪外雄和20世纪70—90年代建设的瓯江支流的骨干电站,如遂昌成屏一、二级电站,雅溪一、二级,青田金坑,庆元兰溪桥、马啼岙,缙云龙宫洞等电站,这批电站主要起调峰调频作用。
集体电站主要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建设的乡、村电站,这些电站规模小,技术落后,管理粗放,设备简陋。
股份制电站主要以20世纪90年代以后,以非公有制形式为主要投资主体的电站。2001年7月浙江省委下发了《关于加快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要加快城乡电网和水电建设步伐。丽水市的水电产业发展迅速,按股份制形式投资水电站的热情空前高涨。如庆元的大岩坑,景宁的英川,青田的大奕坑、双坑口、五里亭、外雄、三溪口、枢纽工程,丽水市区的开潭等电站。
2.2.2 中小规模并存
丽水市的550座水电站,除滩坑电站60万kW和紧水滩电站30万kW、石塘电站7.8万kW以外,在其余547座小水电站中,装机大于2.5万kW的水电站只有8座,总容量27.7万kW;装机0.1万~2.5万kW的水电站97座,总容量33万kW;装机小于0.1万kW的电站高达442座,占总座数的81%。平均每座小水电站的装机只有1.3万kW。全市具有年调节能力的水电站只有27座,装机容量只占32.5%。而径流电站有392座,装机容量占1/3。
2.3.1 以流域或同一利益体组成的小集团经营模式
以流域为单位组建水电公司,开发和经营流域内梯级水电站。该形式的特点是以龙头水库为依托,先行开发1座水电站,然后滚动开发、全面发展,并达到小流域综合治理的目的。所有制形式主要以国有为主,如瓯江干流的紧水滩、石塘水电站,景宁县的上标流域,龙泉的梅溪流域、松阳的安民、谢村源流域和缙云的盘溪流域。
2.3.2 以“利益”为载体,依据公司法组建水电项目经营法人
该形式的特点是充分利用社会的闲散资金,开发和经营一座或几座水电站,并向丽水域外发展,以达到共同效益和资产的良性循环。所有制形式主要以非公有制为主。如丽水市第一家小水电企业集团—浙江正明集团,经过8年多时间的探索创业,从1个注册资本仅100多万元的小民营企业发展到注册资本达3亿元的企业集团。目前该公司已拥有控股子公司6家,参股企业8家,已投产和在建水电站12座,总装机20.6万kW。又如浙江瓯能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10 500万元,是一家专业化经营水电站投资开发、水电站运行维护管理、水电站设备检修的集团公司,下属有多家控、参股子公司,已在浙江、福建、云南等地成功地投资开发了多个水电站项目,承接了多座省内外水电站的日常运行管理、机电设备检修、水工建筑物观测维护、水库调度等业务,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3.3 以单一电站的独立经营方式
此类电站主要以乡村集体性质的老电站和非公有的股份制的小水电站为主。主要的特点是数量众多,规模小,各自经营。普遍存在着运行成本高,调节能力差、资本少,扩大再生产能力不足等问题。
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和国家电力体制的不断深入,原计划经济时代的体制模式已远远满足不了现代水电产业的发展要求,在当前水电产业的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的格局下,丽水市的清洁水电产业改革势在必行。
3.1.1 加强丽水水电产业竞争力的研究
清洁水电能源开发承担着经济、生态和社会等综合效益,是一种绿色的可再生能源。有关国际组织和世界各国对水电都给予了充分的评价和深刻的认识。我国政府一直以来对它也实行了扶持、优惠和鼓励政策。实践证明,水电开发对丽水市的社会经济已产生了重大影响,已成为丽水市的重要产业之一。一方面,要分析水电产业在丽水市经济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对水电产业的贡献力进行专题研究;另一方面,还要针对当前水电建设中存在的政策处理和环境问题,分析水电的正面效应和负面影响的关系;分析水电产业在新形势下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对清洁水电能源开发进行专题研究。
3.1.2 深化改革,全面发挥优质资源优势
(1)做大做强水电产业。把目前众多的、分散的、具有不同调节性能和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小水电发电企业培育成上规模、具有一定竞争能力的发电集团或独立发电公司,把水电产业做强、做大,提高丽水市水电产业的竞争力。在全市范围内组建规模经营、集约管理的水电产业集团公司(母公司),各县 (市、区)或支流流域为发电子公司,各发电厂(站)为子公司下的发电车间。根据目前的电价机制,可以根据投产时间、调节性能、地理位置、线损大小等因素,对各水电站(厂)进行综合评价,计算出参股电价,再根据多年平均上网电量,在集团公司内折算成参股资本,投入集团公司。根据目前的电网结构和地理位置,可将庆元、龙泉、云和、景宁分成一片;遂昌、松阳分成一片;莲都、缙云、青田分成一片分别组建发电子公司。
(2)加快国有、集体水电企业体制改革。在清产核资、清晰产权的基础上,对国有和集体电站实行拍卖、租赁运行,承包经营等模式,把水电企业推向市场。把水电站承担公益和公共安全的水库防洪、生态、灌溉等部分功能从电站经营中剥离,进一步明确工程性质和类别,使其各尽其职、各行其道。在企业内部,引入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的用人激励机制,把多余人员分流出去。
3.2.1 积极培育水电资本交易市场,引入水电资本化运作模式
据初步统计,丽水市已有近70多亿元的水电资本,如果盘活这些资本,提高资本的流动性,将对全市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促进水电产业的滚动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建议通过水电资产的产权界定、资产注册登记、资产评估、股权确认和发证工作,将水电资产股权化。水电股权的持有人可以将水电股权上市交易,也可以将股权质押和担保,以取得更多的融资。水电股权制度的成熟,能提高水电资本的流动性,促进水电行业规模化和资本化进程。
3.2.2 培育水电中介服务机构
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培育专业的发电运行公司和检测检修公司,探索水利水电物业管理模式。以提升水电行业的技术和管理水平,分流在企业改制中的多余人员,全面提高综合效益。
3.2.3 推行两权分离
在总结目前英川、均溪、白鹤、二滩坝等水电站对运行费用承包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电站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以发电公司为载体,采取运行费用承包、全年经营承包、按年发电量收入提成承包或老电站技改托管经营等管理方式,使电站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真正做到电站营运市场化。
加强水电站主体工程施工过程中基础开挖、基础处理、混凝土浇筑、河道疏浚、机电设备安装与金属结构制安的全程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水电站工程建设及运行期间的环境监测和 “三废”治理,在水电站建设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环保要求开展工作,做到环保、水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设计、同施工、同步建成的 “三同时”要求,让环保与电站建设协调推进;结合电站工程建设,加强库区防护工程建设,提高现有农田防洪能力,开展土地整理和标准化农田建设,改造中低产田,提高灌溉保证率,增加旱涝保收田,增加农田产量;通过工程措施,将库周适宜开发的滩地开发成耕地,并对淹没线以上可以复垦的耕地进行复垦,增加农业产量;利用水库水面,大力发展水产养殖业和水上、岸滩旅游业,多渠道增加移民收入。同时,加强对移民的科学文化和实用技术的培训,提高移民素质,增强移民就业能力。拓宽就业门路,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利用水电站工程建设和运行契机,鼓励和促进有条件的移民参与发展二、三产业和劳动力输出,增加移民收入。
瓯江作为浙江省的第二大河流,拥有较丰富的水利资源,全流域水力理论蕴藏量1 900 MW,可开发装机容量2 857MW。干流上目前已运行发电的有紧水滩、石塘、玉溪、开潭、五里亭小溪滩坑、外雄等电站,正在施工的有三溪口电站,规划中的有蔡村、苏埠、青田枢纽电站,据丽水市水利局水能资料统计,截止2010年6月30日丽水9县(市、区)已建电站703处,总装机容量为215.6万kW。在建电站102处,总装机容量为139.667万kW。在做前期项目的有176处,总装机容量为33.32万kW。另可开发总装机容量为327.83万kW。因而充分发挥丽水丰富的水能资源,大力开发建设清洁水电能源促进水电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可对当地环境、经济发展以及提高当地人们的生活质量做出长远的贡献。
通过实行“政府统一规划、有序建设、公司化实施”的开发实施方案,加快引进国有大型企业,开展航运、水电、旅游 “三位一体”的瓯江综合开发,做好“三位一体”的综合规划,开展瓯江水电资源整合工作。
3.6.1 加快电网主骨架建设,促进电网、电源的协调发展
要构建既能满足用电负荷需求,又能满足水电送出需求的电网。进一步完善110 kV电网;加速220 kV电网建设,尽快实施遂昌、青田、景宁和缙云220 kV输变电工程;积极开展500 kV输变电工程前期研究工作。电网规划与建设要以科学的发展观,充分考虑水电电源的建设速度和经济发展的负荷需求,彻底解决水电送出瓶颈问题。
3.6.2 继续抓好农村电气化县建设
在前面4批电气化县建设的基础上,争取在“十二五”再滚动建设一批电气化县,并率先在全国争取列入电气化市建设。
3.6.3 争取实施国务院以电代燃料项目
丽水9县(市、区)和市本级的以电代燃料规划,浙江省水利厅均已上报水利部。通过实施以电代燃料工程,以促进丽水市山区退耕还林、保护并改善生态环境。
3.6.4 积极争取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项目 (世行贷款项目)
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项目是我国政府与世界银行的合作开发投资项目,丽水市有20处新建或技改项目参与申请,总投资22.2亿元。目前,总投资为3168万美元的4个项目共6座电站已通过审查。通过实施该项目,可缓减当前丽水市水电建设和技改的资金压力,提高电站电网运行的现代化水平。
3.6.5 建设方溪抽水蓄能电站,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具有得天独厚的丽水缙云方溪180万kW抽水蓄能电站场址处于华东电网的中部,靠近拟议中的“西电东送”线路的浙江落脚点,有优越的开发条件。要保持丽水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尽快开展方溪抽水蓄能电站的前期工作已是当务之急。一方面有利于华东大电网的运行稳定,承担大电网调峰填谷,调频调相任务,另一方面可对现状小水电形成优势互补,提高水电企业的经济效益。同时,50多亿元(未包括送出工程)的建设投资,还可以拉动当地GDP的增长。
3.6.6 借助瓯江航运开发,大力发展三位一体绿色产业
从全国宏观政策来看,国家高度重视发展内河航运。2010年8月2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内河水运发展工作;2011年1月30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2号),指出将利用10年左右的时间,建成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建成比较完备的现代化内河水运安全监管和救助体系,运输效率和节能减排能力显著提高,水运优势与潜力得到充分发挥,对经济发展的带动和促进作用显著增强。2011年2月国务院已正式批复《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将打造 “一核两翼三圈九区多岛”为空间布局的海洋经济大平台,浙江省内河水运复兴行动计划已上报省政府审批,计划到2020年,基本完成规划的20条骨干航道建设,形成“北提升、南畅通、东通海、西振兴” 的内河航道目标格局,将瓯江航运开发列入 “南畅通”项目建设计划。瓯江为浙江省的第二大江,流域面积1.81万km2,蕴含着较为丰富的水利资源和易于利用的航运资源。为科学、合理开发瓯江航运,通过开潭、五里亭、外雄、三溪口、青田水利枢纽五级电站梯级渠化,结合港航、旅游等产业“三位一体”的综合性开发,有利于建成后统一运行和管理,发展符合丽水区域经济的绿色产业。
通过加强水电产业竞争力的研究、深化改革,全面发挥优质资源优势,大胆创新发展现代水电企业管理模式,找出符合其行业特点的竞争战略,可持续地大力发展丽水清洁水电能源产业,让耸立于丽水的水电站成为碧水蓝天、葱绿环抱绿色公园,并让丽水真正成为浙江的清洁水电能源基地。
[1]郑雄伟,曾金年,郎小燕,等.关于瓯江干流丽水段水电梯级开发规划报告[R].杭州: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