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美华 薛 强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青岛 266500)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人们每天消费的食物,有相当大的部分是直接来源于动物源性产品,而动物源性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和民族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近年来,通过组织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等一系列工作,我国动物源性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但存在的问题依然不少。目前,由于动物源性产品产地环境污染、投入品的不科学使用、运输和经营过程的污染等,特别是一些不法生产者违规使用高残留兽药、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违法行为,一些产品中重金属、兽药等有毒有害物质残留超标引起的人畜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任重而道远。笔者现就在新形势下如何抓好做好动物产品质量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全面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各农业主管部门必须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普及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做到全民动员,人人知法、懂法、守法。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法制意识的提高和法律法规的健全,这对动物防疫执法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而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队伍是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的关键因素。要始终把建设一支政治水平高、业务素质强和良好职业道德的执法队伍放在重要位置。
(1)抓住机遇,应对挑战。结合实际工作,对照检查、自我剖析,找出并改正自身存在的不足和缺点,使执法人员充分理解法律赋予的权力,就是全心全意为国家、为社会、为人民服务。他们的执法行为关系到国家、集体、公民的利益,关系到人民的身体健康,关系到党和国家在群众中的信誉。全体执法人员要十分珍惜手中的权力,用好这种权力,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2)切实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工作。采取重点培训、集中学习与与自觉学习相结合的方法,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水平,增强工作能力。
(1)认真做好动物免疫工作。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要求,采取重点突击防疫结合日常补防的方式,切实做到“街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针不漏药”,高质高效地保证动物免疫率、持证率和挂标率达到100%。
(2)加强饲养场监管工作。采取划片管理的模式,将各个饲养场户按养殖区域划分给各监管兽医,在村级防疫员的协助下做好各饲养场(户)的消毒、用药、用料等日常监管工作,以便于我们畜牧兽医人员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掌握当前动物疫情动态。
必须狠抓动物产品产地、屠宰、市场和运输四环节,坚持平时检疫规范化、源头管理制度化、道路巡查经常化、市场监督法制化。为切实防止病害动物进入流通环节,在产地检疫上,做到临栏检疫,一畜一证,一批(次)禽一证。要求饲养、运输、经营、屠宰加工单位(个人)必须凭证收购,凭证屠宰,持证上市。对检疫中发现的病畜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病畜禽不出场(户),不进入流通环节。屠宰检疫上,选派经验丰富、责任感强、业务素质高的检疫员负责定点屠宰场的检疫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疫规程实施检疫检验到位,做到逢宰必检、随宰随检、逢检必严,使屠宰流水线自始至终高质高效运行。同时强化对市场肉产品的销售检查工作,加强部门联合,加大执法力度,严格监督执法。
为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传入,充分发挥动物疫病监测实验室的优势,加大对畜产品药残检测力度,密切根据养殖动态强化饲养场的动物疫病监测率。
进一步规范饲料、兽药市场秩序。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围绕“瘦肉精”等违禁药品、饲料、兽药产品标签和动物源性饲料卫生安全三个方面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违禁饲料、兽药行为,从源头上保障动物源性食品的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