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毅然
(徐州医学院公共教育学院,江苏徐州 221004)
道德态度论纲
郭毅然
(徐州医学院公共教育学院,江苏徐州 221004)
道德态度是个体对社会道德规则、道德观念和道德现象稳固的内在心理倾向,它由道德认知、道德情感和道德行为倾向构成。道德态度具备社会性、内在性、对象性、稳定性四个基本特征,具备社会适应、自我防御、价值表现、认知导向四个基本功能,具有影响道德判断和选择、影响道德行为方式两个主要作用。道德态度与道德价值观有所区别,但联系更为密切。道德态度与道德行为通常具有一致性,但二者的背离也比较常见。道德态度的形成要经历顺从、认同和内化三个阶段,其形成的心理机制主要是强化与观察学习的交互作用,其影响的内部因素在于思维能力的发展、自我意识的分化以及社会经验,外部因素在于父母、教师、同辈群体、大众传媒和社会道德环境。
道德态度;道德行为;三阶段;强化;观察学习
态度(attitude)一词,源于拉丁语aptus,意指适合、适应,是指对行为的主观的或心理的准备状态。斯宾塞首次在现代意义上使用了“态度”一词。对于什么是态度,社会心理学家众说纷纭,其中奥尔波特(Allport)、克瑞奇(Crutch)和弗里德曼(Freedman)的定义比较具有代表性。特别是弗里德曼吸收了奥尔波特定义中的学习论要素和克瑞奇定义中的认知论要素,是目前公认的较好的解释。他认为,态度是个体对某一特定事物、观念或他人稳固的,由认知、情感和行为倾向三个成分构成的心理倾向。社会心理学的目的,是解释、预测和控制人们的社会行为,而社会心理学家一直认为通过态度可以预测行为,因此态度问题成为社会心理学的研究核心。人的各种态度构成了一个具有整体性的态度体系,其中关涉社会道德生活的道德态度是一重要范畴。道德教育学领域引入“态度”研究,既是社会心理学态度研究扩展的结果,又能够深化社会心理学对“态度”的认识;同时,还是德育学科理论自身丰富和发展的客观需要。
所谓道德态度,是指个体对社会道德规则、道德观念和道德现象稳固的内在心理倾向,它由道德认知、道德情感和道德行为倾向构成。道德认知是个体对社会道德生活的心理印象,包含有关的道德关系、道德规则、道德现象等。与一般的事实认知不同,道德认知往往带有一定的主观倾向性。道德情感是个体对道德事件或人物的一种爱憎或好恶的情绪体验。如果他人或自我的行为符合个体的道德需要,就会产生幸福、自豪、荣誉等积极情绪体验;反之,就会产生反感、厌恶、失望等消极情绪体验。道德行为倾向是个体准备采取道德行为的心理准备状态,这种心理准备状态伴随其反应的倾向性对即将发生的道德行为能够产生意动效应。就三者关系来看,道德认知是道德情感的基础,道德情感基于道德认知、决定道德行为倾向,道德行为倾向是道德情感所导致的结果。因此,道德情感在道德态度中处于核心地位。通常情况下,道德认知、道德情感与道德行为倾向保持协调一致,来维持一定的道德态度。
道德态度具备四个基本特征:一是社会性。道德态度是个体道德社会化的结果,是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通过与重要他人(父母、教师、同辈群体等)的相互作用而逐渐形成的;并且道德态度一旦形成,就会指导个体适应社会道德生活。二是内在性。道德态度是个体依据自己的道德观念或经验,对特定的道德事件或人物在内心进行意义估量或凭直觉做出如何对待的一种心理倾向。这是一种尚未表现于外的内心历程或潜在的心理状态。这种内在的心理倾向难以直接观察,但可以通过言论、表情或行为间接地进行分析和推断。三是对象性。道德态度是道德主客体关系的表现,有着明确的目标指向,离开特定的对象,道德态度也就不存在。四是稳定性。道德态度来自道德价值观,而道德价值观是客体特性与主体道德需要、习惯、经验、理念长期交互作用并建立较稳固联系的结果。因此,道德态度一旦形成,就将持续相当长的时间,不会轻易改变,具有较强的抗变性。但这并不意味着道德态度就会一成不变,只是改变起来较为困难。
道德态度具备四个基本功能:一是社会适应功能。道德态度具有满足个体适应社会生活需要的重要功能。经由道德的社会化,个体习得他人认可的道德态度,可以更好地认识社会现实,自觉调节人我关系,从而获得他人的理解和认同,避免因错误道德态度而遭致舆论的谴责。二是自我防御功能。任何意识正常的个体都需要自己的道德价值得以确立,并维护自身道德价值不受威胁,而且越是接近核心道德价值,其自我保护的倾向就愈加强烈。当个体面临的道德事件或人物符合自我道德观念时,其道德态度自然会令其作出积极评价;反之,就会令其作出消极评价,以进行自我防御,减少内心焦虑感,并使情绪冲突转移方向。三是价值表现功能。道德态度的自我防御功能是被动保护自我道德价值和自我道德形象,而其价值表现功能则使个体可以主动表现道德自我。在多数情况下,道德态度常常表示一个人的道德自我和道德价值观。四是认知导向功能。道德态度能为个体提供一种作为建构道德世界的参考框架,个体往往依据自己的道德态度作出道德评价和道德选择。同一道德事件或人物,不同个体之间会因道德态度差异而产生意义分歧。在道德态度的四种功能之中,前两种功能能够帮助个体调整或纠正自己的行为,以使自己得到道德奖赏或避免道德惩戒;后两种功能则和追求道德自我实现相联的高层次需求有关。
道德态度具有两个主要作用:一是影响道德判断和选择。道德态度一旦形成,便成为个体衡量或评价事物的标准,在个体道德认知中起到过滤器的作用,具有一定的选择性和指向性,决定着对道德人物和事件善恶是非的判断和选择,并能激发相应的道德情感;二是影响道德行为方式。道德态度是个体道德生活中行为的调度者,它指导自己不断地发动和调整自己的行动,使其向着“具有价值”或“更大价值”的目标迈进。作为道德行为的准备状态,道德态度能够唤起道德行为,决定将对道德态度对象采取何种反应以及怎样反应。
价值观是个体以自己的需要为基础而形成的、对客体的重要性作出判断时所持的内在标准,是个体关于客体价值的观点、看法的观念系统的总和。道德价值观是个体价值系统中的子系统,是个体对客体作出是否具有道德价值进行判断时所持的内在尺度。道德价值观与道德态度的区别在于:一是道德价值观比道德态度更抽象、更广泛。道德价值观超越情境,不像道德态度那样有直接的对象,如公正、责任、奉献、诚实等属于抽象的道德价值观而不是具体的道德态度;二是就具体的道德行为而言,道德态度与道德行为的距离更近,对道德行为的预测作用更为明显,而道德价值观没有直接的行为动力意义,道德价值观对道德行为的导向作用需要通过道德态度这一中介因素来实现。
道德态度与道德价值观的联系非常密切。道德态度从轻微持有、不稳定到受到高度评价、相当稳定之间会发生多种程度的变化,只有发展到高级层次或水平的道德态度才可能真正内化为道德价值。因此,个体是先形成道德态度而后才逐步形成道德价值观的,道德态度是形成道德价值观的中间环节和必由之路。道德价值观一旦形成,反过来就会决定道德态度,有什么样的道德价值观就会有什么样的道德态度;而道德态度也总是体现出一定的道德价值观,道德价值观功能和作用的实现也必须通过道德态度来完成。
通常情况下,道德态度与道德行为是一致的,正确的道德态度往往会产生道德行为,如一个乐善好施的人通常会慷慨解囊;错误的道德态度往往会产生不道德行为,如一个极端自私的人通常会损人利己。道德态度与道德行为之所以大多一致,是为了避免认知失调导致的心理冲突。这是因为,个体有维持心理平衡的需要,如果自己的道德态度与道德行为之间不一致,就会产生认知失调,认知失调会造成焦虑、紧张、不快、内疚感甚至罪恶感等消极情绪体验。
但道德态度与道德行为的关系是复杂的,二者的分离也是常见现象:一种情况是,道德态度虽然正确,但未必就一定会作出相应的道德行为,比如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的当下中国,见死不救、见义不为的事件频频发生,人们甚至已是见多不怪、习以为常,大多旁观者认为身处困境者值得同情,需要救助,但他们最终却没有伸出援手。另一种情况是,有的行为表面看来具有道德属性,但助人者的道德态度未必就一定正确。助人者的行为动机既可能是出于利他主义的慈善,即完全出于自愿、不期待任何回报,也可能是出于有所企图的伪善,如收养年幼孤儿是为了达到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道德态度与道德行为的一致与否一方面与道德态度本身因素有关,稳定的、明确的、通过直接经验获得的道德态度与行为具有较高的一致性;道德认知、情感、行为倾向高度一致的道德态度更可能预测道德行为。另一方面,道德态度与道德行为的一致与否还会受到以下一些因素的影响:时机、具体情境的制约、存在矛盾的信念、行为本身可否实施等。
我们以助人为例说明道德态度与道德行为分离的多种可能原因。主张助人的旁观者在发生实际助人行为之前要进行一个复杂的、多步骤的决策过程,依次是:一是意识到对方是否需要帮助。具体情境有时明确,如老人倒地许久未起,有时并不明确,如站在高楼楼顶者可能在远眺,也可能打算轻生。如果旁观者认为对方不需要帮助,则可能会出现知觉的疏忽;只有明确对方的确需要帮助,才可能警觉、采取可能的行动。二是意识到对方的确需要帮助,考虑自己是否有责任帮助对方。三是意识到自己有责任帮助对方时,会对助人或不助人的得失进行权衡:衡量助人的代价与收益是否对等、或是不助人可能带来什么不良后果。四是明确应该帮助对方,还会考虑自己是否有能力帮助、用什么方式帮助。只有确认自己有能力帮助并且在现场能找到合适的帮助方式时,旁观者才会对事件进行直接干预。如无力帮助,或现场无法实现帮助,则可以采用呼救等其他途径进行间接干预。如直接和间接干预均不成功时,助人行为同样不会发生。只有在决策的每一步骤,选择都指向做出助人行为时,实际的助人行为才会发生。
费希本和艾赞(M.Fishbein&I.Ajzen,1980)在其提出的“合理行动理论”的基础上给出了一个“行为意向模型”(Thebehavioral intentions model)。这个模型加入“意图”作为中介变量,有助于解释道德态度与道德行为不一致的心理机制问题。该理论认为,预测人们是否将采取某种行动,最好的办法是了解其意向——是否打算去采取行动。影响意向的因素一是态度(赞成或反对),二是主观规范(头脑中存在的某些行为准则)。态度与主观规范可能一致,即都是积极(或消极)的,那么其行为意向也可能是积极(或消极)的;如果其中一种变量是积极的,另一种变量是消极的,那么在此情境下,其意向如何取决于其中更占优势的或更重要的那个变量。比如,当下中国绝大多数人奉行合理利己的道德态度,遇到他人处于困境、需要帮助时,通常会产生施以道德救助的行为倾向,但最终并没有实施助人行为,导致见死不救、见义不为的悲剧屡屡发生。在态度上人们普遍赞同帮助对方,但社会现实中好心不得好报的教训警示人们:助人风险太大!面对道德选择,人们顾虑重重,最终“善无善报”的主观规范往往更占优势,导致人们放弃了应该承担的责任,没有产生道德救助的意向。
关于态度形成及变化的过程,社会心理学家凯尔曼(H.C.Kelman,1958)提出了一个顺从、认同和内化的“三阶段”论,这三个阶段即可看做是从儿童到青少年态度形成的次序,也可看作是个体形成的态度的三个层次或水平,对我们分析与理解道德态度形成的性质与机制颇有启发。根据这一理论,在顺从阶段,个体仅仅是在奖惩原则支配下保持外显行为合乎道德标准,自己并无多少深刻道德认知或情感成分,因此这种道德态度是表面的、外控的、暂时的,一旦外因消失,它就终止;在认同阶段,个体虽无多少深刻的道德认知,但已有较多的情感、情绪成分,会因喜欢某人、某群体或某事而乐于接受其道德态度;在内化阶段:个体会把情感认同的东西跟自己已有的道德信念、道德价值观联系起来,给予理智上的辨认,作出是非判断。这是一种道德认知成分占主导地位的道德态度,已成为道德人格的一部分,因此一旦产生就比较持久,不易改变。
态度是学习的结果。在态度形成过程中,强化和观察学习机制起主要作用。强化是以奖赏手段对正确行为的肯定和巩固,以惩罚手段对错误行为的否定和制止,它包括直接强化、替代强化和自我强化。直接强化是指奖赏或惩罚直接作用于行为者本身而对其社会化过程产生定向作用;替代强化是指奖赏或惩罚作用于与行为者有某些共同特征的其他人(如同辈)、并且这种作用过程及其后果被行为者所观察时,也会产生同样或类似的定向作用;自我强化是指行为者用自己设定的标准来评价、衡量自己,进行自我奖赏或惩罚。观察学习是指在社会环境影响下,行为者通过对他人行为及其后果的观察,就可以学习到各种行为、行为规则与行为方式。观察学习既包括建立在由替代强化作为支持心理机制的观察学习,也包括主动仿效他人言行的模仿。
在道德态度形成过程中,儿童首先是从父母和教师那里得到指导和强化。缺乏正确道德认知的儿童总是在不可避免的进行试误,父母和教师通过直接强化和替代强化对其符合道德规范的行为进行奖赏,对违反道德规范的行为进行惩罚,儿童从父母和教师的奖惩中明白哪些行为是正确的、哪些行为是错误的。道德态度的形成并不简单依赖于外在强化,比直接强化和替代强化更为重要的学习机制是模仿性的观察学习。模仿在维持纪律和遵从社会规范方面颇为重要,儿童在很小的时候就会模仿父母的某些动作、言语,当这种行为受到奖赏,就会继续或扩大仿效的领域。儿童认为父母和老师是自己尊敬的人,通过对他们的这种认同而将他们当做榜样时时处处进行模仿。进入青春期,随着自我意识水平的不断提高,自主生活领域的不断扩展,观察学习在道德态度形成中越来越重要。青少年所认同和模仿的榜样,往往来自他们特定的观察经验,从儿童时期的父母和教师扩大到同辈群体及自己所崇拜的朋友、名人、明星等,并且青少年往往按榜样的形象及评价进行自我强化,对自己的道德学习进行自我调节。在强化与观察学习机制的交互作用之下,个体道德态度逐渐实现从不稳定到稳定的层次提升和固化。
道德态度的形成受内、外部多种影响因素的制约。内部影响因素主要包括智力结构以及社会经验。儿童道德态度发展随着年龄的增长历经顺从、认同和内化由低到高的三个阶段,这与其思维能力的发展、自我意识的分化和社会经验密切相关。外部影响因素主要包括父母、教师、同辈群体、大众传媒和社会道德环境。家庭是儿童道德社会化的第
一场所,父母是儿童首先认同和模仿的对象,是儿童道德态度初步形成的核心影响源。父母日常生活中有意无意表现出的道德态度与行为,以及对子女进行道德教育的理念与方法等,都会对儿童道德态度的形成产生深刻而长远的直接影响。教师是儿童进入学校之后的重要学习榜样,教师的人格魅力、道德修养以及师生关系的性质等都对儿童、青少年道德态度的形成具有重要影响力,有的影响甚至能延续一生。随着年龄的增长,同辈群体越来越成为道德态度形成的重要影响因素,并在青少年时期达到顶点,并可能超过父母和教师的影响。由于与同辈群体有着相同或相近的知识、经验和视角,同辈群体的道德标准与行为模式成为重要参照。同辈群体的道德态度大多符合社会道德价值观,如果二者相背离,青少年往往会选择同辈群体的道德态度,其消极影响不可低估。大众传媒尤其是电视和网络对道德态度的形成能够产生广泛而重要的影响。电视与网络对道德态度形成的影响具有两面性:一方面能使儿童、青少年更加直观、有效地接受社会道德价值观,对道德态度的形成具有一定的增强作用;另一方面低级、庸俗的电视节目和开放的不良网络信息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冲击和消解学校和家庭道德教育的正面效应。社会道德环境从更广范围内、更长时间上对道德态度形成产生重要影响,不良社会道德风气使人们的良好道德素质及其表现受到限制、压抑和被扭曲,净化和优化社会道德环境对于正确道德态度形成至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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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Moral Attitude
GUO Yi-ran
(Public Education College of Xuzhou Medical College,Xuzhou 221004,China)
Moral attitude is the stable psychological tendency the individual has towards social moral rules,morality and moral phenomenon.It consists of moral cognition,moral emotions and moral behavioral tendency.Moral attitudes are social,internal,objective and stable.It has four basic functions of social adaptation,self defense,value expression,cognitive orientation.Moral attitude has two main roles of influencing moral judgment and choice and influencing ways of moral behavior.Moral attitude and moral values are different but are more closely linked.Moral attitude and moral behavior are consistent with each other but are commonly deviated from each other.The formation of moral attitude undergoes three stages of obedience,recognition and internalization.The psychological mechanism for its formation is mainly the interactive action between the intensification and observational learning.The influencing internal factors lies in the thinking ability development,differentiation of self-consciousness and social experience.External factor lies in parents,teachers,peers,the mass media and social moral environment.
moral attitudes;moral behavior;three stages;strengthen;observational learning
B82-054
A
1009-105X(2011)01-0022-04
2010-10-18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项目编号:09YJC880086)江苏省2010年度高校“青蓝工程”资助项目
郭毅然(1974-),男,硕士,徐州医学院公共教育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