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萍
河南宁陵县逻岗镇卫生院 宁陵 476700
妊高征(Pregnancy-induced hypertension syndrome,PIH)是妊娠期特有的常见并发症,是导致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的主要原因,妊娠结束后病情逐渐好转,因而适时终止妊娠是治疗的主要环节和最有效的办法。我们通过对2007-12~2010-12住院的90例妊高征患者的治疗进行分析,旨在为该疾病的临床诊治提供帮助,以期提高PIH的治疗效果,降低围生期母婴的死亡危险,并达到优生优育的目的。
1.1 一般资料 2007-12~2010-12我院共收治产妇2700例,其中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孕妇90例,孕龄30~42周。初产妇73例,经产妇17例;年龄25~35岁;血压150~200/90~120mmHg(1mmHg=0.133kPa);尿蛋白(+)~ (++++),水肿(+)~(+++);1例出现头痛、眼花、恶心、呕吐等症状。先兆子痫 11例,子痫4例(均为产前)。所有对象均做相同检查。
1.2 临床表现 所有患者诊断均符合《妇产科学》(第 5版)的诊断标准[1],典型临床表现为妊娠20周后出现高血压、水肿、蛋白尿。根据病变程度的不同,轻者可无症状或有轻度头晕,血压轻度增高,伴水肿或轻微蛋白尿;重者出现头痛、眼花、恶心、呕吐等,血压明显增高,尿蛋白增多及明显水肿,甚至抽搐、昏迷[2]。
1.3 治疗方法
1.3.1 一般治疗:孕期要睡眠充足,左侧卧位,休息不少于10h。加强孕期营养尤其是蛋白质、多种维生素、叶酸、铁剂及钙剂的补充,适当限制钠盐摄入,积极治疗其他基础疾病等。若血压升高,可予以降压治疗。对于出现子痫者需要及时控制抽搐的发作,防治并发症,经短时间控制病情后及时终止妊娠,子痫前期还需进行解痉等治疗[3]。
1.3.2 药物治疗:轻度妊高征在一般门诊治疗效果好,增加产前检查,注意病情变化;中重度妊高征宜住院治疗,减少刺激,间断吸氧,以改善胎盘血流灌注,纠正胎儿宫内缺氧。如孕妇出现痉挛用药首选硫酸镁10~20g/d,开始剂量5g加入200mL葡萄糖注射液中1h内滴完,使血中镁离子迅速达到治疗浓度,连用2~3h后改维持量,1~1.5g/h,以稳定血液中镁离子浓度;降压药使用硝苯地平片10mg,口服3次/d;精神紧张、血压升高、子痫患者,需用地西泮 2.5~5.0 mg肌内注射,3次/d,或5mg睡前口服;扩容应在严重低蛋白血症及贫血(用全血浆或全血)或者严重妊高征、低血容、血液浓缩患者应用,其他时间不主张;利尿药物用于全身水肿、心力衰竭及肺水肿患者,对于低蛋白血症伴有腹水者给以人血白蛋白20g/d静滴,至症状消失。饮食上应摄入充足的蛋白质、糖类,不限盐和液体,但严重的全身水肿者应适当限制盐的摄入。用药过程中严密监测呼吸、心率、尿量、腱反射及血镁浓度。对孕<37周胎儿未成熟者加用地塞米松促进胎儿成熟后,并根据病情及胎儿情况运用剖腹产的方式适时终止妊娠,以确保母婴安全[4]。
经治疗后90例患者均痊愈出院,无孕产妇死亡,足月产60例,其中顺产 4例,剖宫产 35例,产钳21例,新生儿体质量2460~4300g,无新生儿窒息现象发生。非足月产共27例,全部行剖宫产术,新生儿体质量845~2450g,轻度窒息17例,死胎2例,余存活良好。
孕妇高血压是产科常见的问题之一,约占所有孕妇的5%,多数发生在妊娠20周与产后2周,部分患者还伴有蛋白尿或水肿出现,称为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病情严重者会产生头痛、视力模糊、上腹痛等症状,若没有适当治疗,可能会引起全身性痉挛甚至昏迷,对胎儿及孕妇均为不利,必须积极治疗。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具体机制仍不十分清楚,目前认为是一连串疾病的衍生过程,大部分妊娠高血压经过积极治疗孕妇不会有太大危险,但严重的供血并发症如脑内出血、肾衰竭、肝衰竭、呼吸衰竭等,如处理不当会增加孕妇的病死率。目前多数学者认为,对于妊娠高血压的降压等治疗均应以舒张>105mmHg为宜,以免病情发展为先兆子痫。妊娠高血压的药物应首选阿替洛尔或美托洛尔等B受体阻滞剂,这类降压药对妊娠后期无太大影响,不会影响胎儿,相对比较安全。其次为硝苯地平、非洛地平等钙拮抗剂,但产前15d左右不宜再用,以免药物抑制子宫平滑肌收缩,影响产程进展。中度妊高征可B阻滞剂和钙拮抗剂联合应用,两类药物合用剂量小,不良反应相对减少,较为安全。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患者药物治疗的同时,还要注意选择孕妇终止妊娠的时间和方式,对于中、重度妊高症患者一般要求采取剖宫产,以免孕妇和新生儿出现意外。因妊高症患者机体存在微循环障碍,机体处于慢性DIC状态,造成母体内器官及胎盘供血不良,长期如此会造成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应合理扩容疏通产妇微循环,改善胎盘循环。
另外对孕产妇应加强孕产知识的宣传和指导同样重要,具我院资料显示,很多孕产妇来自农村,农村条件差,产妇对孕产知识了解较少,产前的检查次数也较少,所以要加强教育,嘱咐产妇增加产前检查次数,注意身体的不适和病情变化,尤其对有家族性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史者,肾病、糖尿病、多胎妊娠者产前检查十分重要。本病一般预后良好,无严重后遗症。
[1]乐杰主编.妇产科学[M].第5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2:114.
[2]刘芳琼,蒋静.妊娠高血压综合征67例临床诊治体会[J].临床医药工程,2010,17(10):64-65.
[3]耿迎春.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临床治疗体会[J].中国现代药物应用,2010,4(22):50-51.
[4]岳信念.妊娠高血压综合征临床探讨[J].中国实用神经疾病杂志,2010,12(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