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柏岳
(山西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山西 太原 030001)
玉米是山西省第一大粮食作物,玉米产业的发展对山西省“三农”工作意义重大。玉米种子产业是玉米产业的核心。面对国内外玉米种业市场严峻的形势,山西玉米种业如何在竞争中突围,如何跨越发展,是摆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科研部门和种子企业面前的重大课题。
随着我国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和种子产业的发展,种子企业的发展已成为提高我国种业竞争力的核心。只有种子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提高了,种子产业才能快速健康发展。种子企业发展应注重两个方面:
1.1.1 充分调研,确立选育目标。品种选育要有前瞻性,既要注意国家的政策导向,也要分析用种者的实际需求。这就要求我们在确定选育目标之前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针对用种者的需求推出有市场的品种。在追求高产的同时,细化种子市场需求,按照市场需求选育适应品种。如在黑穗病多发地区选育抗病品种,在积温较低地区选育小日期品种等。
1.1.2 树立品种保护意识,提高企业实效。在种子市场竞争中,种子企业如果没有及时申请新品种保护,那么企业辛辛苦苦研究出来的新品种,很快就会变成他人获利的工具,导致新品种丧失其商业价值,影响企业效益。因此,企业必须树立品牌保护意识,及时为选育的新品种申请新品种保护,保障企业利益,为企业带来相应的经济回报。
1.1.3 采取多种方法选育。一是合作育种。充分发挥企业和科研院所各自的优势,企业有资金但研发能力不足,科研院所有研究能力但往往研究经费受限。科研院所获得企业对育种经费的支持,把所育品种交由企业开发,并按种子销量向企业收取科研成果使用费,既能满足自身科研需要,又可实现企业盈利,达到合作双赢的效果。二是品种引进。企业可以按照市场需求和自身发展需要,选择引进自己市场上没有的品种,满足各种各样的需求。三是自我选育。建立自己的育种机构、拥有自己的人才队伍是成为一流的种子企业的必由之路,应将销售收入的l0%~15%甚至更多用于品种科研,脚踏实地地做好自己的品种选育工作。四是购买品种。企业可以通过资本运作购买有开发潜力的品种,取得品种的生产和经营权。
1.1.4 注意品种的延续性。一个品种进入市场后,初期销量逐步上升,中期市场达到饱和,后期销量滑坡。持续发展要求企业遵循客观规律,及时推陈出新,即当品种进入饱和期后及时研发推出新品种,保证企业在市场中所占的份额。
1.1.5 采用先进的育种技术。在建立育种创新体系的基础上,要改革传统育种技术,利用生物技术向传统育种技术进行渗透,积极引进基因工程育种、太空育种技术,实现常规育种与生物技术育种有机结合,加快优良品种的选育,提高种子科技水平。
1.1.6 加快优质专用玉米品种的选育。要在使用常规技术的基础上,注重对最新生物技术研究成果的利用,充分发挥新技术的增速作用,重点发展市场关注的高蛋白玉米、高油玉米和饲料玉米。科研育种单位要按照市场的需求和产业政策调整的需要,集中抓住市场尚处于空白或商品化水平低的品种开展研究;企业应重点推动选育商品化水平高,受到市场追捧的品种,使山西种子产业逐步增强研发能力,掌握核心品种和竞争力,摆脱以代繁代制为主的外延式低端发展模式。
随着种子产品趋同效应的显现,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山西省种子企业要在竞争中崭露头角,就必须凸显产品在质量、技术、服务、信誉等方面的独特性,使农民在众多同类型种子中接受并购买自己的产品。
1.2.1 确保质量。种子质量是农民认可的关键因素。质量不过关,农民不选用,企业就必然被市场所淘汰。因此,要建立严格的质量监管体系,摒弃侥幸心理,牢固树立“零缺陷”质量观念,确保种子质量令消费者满意。
1.2.2 诚信经营。企业的诚信是一种无形力量,诚信投资也会在无形中为企业赢得利益。在初始时,诚信投资为企业带来的利益不够明显,经过日积月累,企业的诚信形象逐渐在农民中树立起来,便会逐渐转换为物质财富,给企业带来源源不断的收益。
1.2.3 优质服务。从种子行业发展历程来看,想要成为有影响力的企业,决不能仅仅依靠单纯地卖种子,优质的前后期服务才是长期吸引农民选择的不二法门。从前期的推广宣传到中期的讲解介绍,再到后期的售后技术支持和信息反馈,每一个环节的服务质量都会影响到农民对企业的信任和选择。企业形象的树立贯穿于整个销售活动的服务当中,只有优质的服务才能有效帮助企业在农民当中树立起良好的品牌形象。
1.2.4 诱人包装。在如今的市场中,包装不再是单纯用于储物,更起到宣传代言品牌的功效。它将品牌理念、品牌价值、品牌形象外化,第一时间表达品牌内涵,吸引消费者。优秀的包装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吸引消费者的眼球,激发购买欲。
1.2.5 合理宣传。广告宣传需要科学地投入资源,合理的宣传可使企业迅速获得收益,是提高知名度的重要手段。但是,在利用广告提高企业的知名度的同时,企业需要更加注重实力的培养,通过提高商品的核心竞争力和良好的差异化服务,培养农民对品牌的忠诚度。
依法管理是规范种子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农产品安全、维护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也是我省玉米种业进一步发展的前提条件。因此,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律法规和执法监管体系,依法加强种子生产和经营的监管,引导和培育种子企业发展,保障种子质量,全面推进新形势下玉米种业的健康发展。
2.1.1 健全和完善法律法规。依法治种是山西种子行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新形势下种子产业出现的问题,制定完善与《种子法》更加衔接的《山西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等地方法律法规。
2.1.2 加强种子生产监督管理。政府要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对全省的生产规模、优势生产区域及早进行规划,根据不同的地理气候条件,合理安排适宜种植品种,既要做到资源的充分利用,又要保证种子质量,实现品种的区域化种植。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坚决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监督生产基地和种子企业依法开展种子生产,规范种子合同和种子技术操作规程,加强种子质量监督检查,逐步规范种子基地和种子企业的生产行为。
2.1.3 不断完善种子质量监督体系。要实施种子生产全程质量监控,改变过去注重市场监管、忽视生产环节管理的状况。严格监督种子生产基地隔离条件和生产条件,做好苗期、花期等关键时期去杂、去雄工作。要在两杂制种的花期,加强对制种基地田间质量和生产档案的检查。种子收购期间,对套购抢购和不履行制种合同的行为要依法查处,决不姑息。同时,要从源头上切实提高山西商品种子质量,加强对亲本繁殖田的质量控制,将亲本种子、杂交种子田间质量监督抽查放在与商品种子质量监督抽查一样的高度,同等对待。
2.1.4 加强信息指导服务。山西农业主管部门不但要实施监管,更要做好信息分析和统筹指导工作。种子行业管理部门应及时分析当前种子市场形势,及时与种子企业沟通、交换信息,指导把握市场趋势及市场需求;协调气候气象等有关部门对可能影响农业生产的气候及时进行通报,帮助种子企业尽早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危害。同时,要加强农业信息网络体系建设,扩大信息服务范围,向重点乡镇、农产品批发市场、优质专用玉米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中介组织以及种植大户延伸,搞好信息的搜集、整理、分析和发布,开展直接面向农民的信息服务,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
2.1.5 建立高效执法队伍。在完善法律法规的同时,我们还必须通过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能力提高执法质量。在日常工作中必须长期不懈地加强执法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创新完善执法方式,在山西种子行业打造一支结构合理、思想端正、业务熟练、公正文明的高效执法队伍。
2.2.1 积极推动种子企业兼并重组。当前,国内玉米种子公司众多,但规模普遍不大。有实力、有资金的种子企业可以通过资本运营,以收购、兼并、控股、参股多种方式灵活控制一批优势互补的有品种、有市场、核心竞争力突出的种子公司,以此提高合作双方的竞争能力,实现双方销售市场的有机融合,扩大市场规模,使强强联合后新的种子企业在主要营销区域形成相对的垄断经营格局,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
2.2.2 坚持走合作研发之路。我省从事玉米种子生产经营的公司除屯玉种业、强盛种业、金鼎种业外,相较国际及国内的大型种子企业来说规模小、底子薄,企业自有资金有限,投入到种子研发必然影响企业流动资金,给企业经营带来一定困难。因此,学会借鸡下蛋,主动到资本市场吸引投资,联合科研院校共同研究开发新品种,合理分配产品利润,是不断提高研发能力,保证企业做大做强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