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剑英
(千阳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陕西 千阳 721100)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完善,我国法制化进程明显加快,依法治国方略正在扎实推进。农业法制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行政执法是农业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在各级农业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千阳县在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加强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目前,全县农业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农资打假工作不断深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秩序明显好转。
千阳县于2006年经市县编制部门批准成立了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全额事业单位,编制人员7人,明确了工作职能和职责范围。执法队成立后,以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以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严厉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有效净化了农资市场,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利益,有力地保障了农业生产安全。去年以来,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宝鸡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县实际,从执法主体、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建设、作风建设、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和执法监督等方面入手,先后出台了《执法人员廉洁自律规定》、《执法过错告诫制度》等以及学习、工作等内部管理制度46种;制订了《行政处罚程序操作规范》、《文书制作要求》、《投诉举报案件处理程序》等执法操作规范10种。通过制度和操作规范的建立,形成了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工作机制。同时,配备了执法车辆、电脑、打印机、文件柜、听证室等执法装备。初步达到了制度健全、装备齐全、体制规范、培训经常的要求,提升了执法效能,增强了依法行政能力,为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坚实保障。
2.1 强化日常监管。采取日常检查、交叉检查、联合检查等形式,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对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业机械维修网点等农资市场开展经常性检查。2011年共开展检查158场(次),其中与工商、物价、质监等部门联合检查6次,检查整顿门店358个(次),查处包装不规范、超范围经营玉米种子65小袋145公斤,过期蔬菜种子165袋,假劣蔬菜种子180袋,失效农药1 845瓶(袋),超范围经营鼠药7瓶,禁限用兽药55盒,过期饲料添加剂9种110袋,现场纠正违法违规行为82起,使农资生产经营活动更加规范。
2.2 突出专项治理。紧紧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印发“农药市场监管年”、“兽药专项整治”等配套文件。定期不定期对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进行拉网式监督检查,杜绝生产、经营和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和在饲料中添加三聚氰胺、瘦肉精等有毒、有害物质和违禁药品,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同时,督促千星食用菌、四季青蔬菜等5家农产品生产专业合作社进行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生产记录,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2.3 狠抓案件查处。按照“有闻必动,有诉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的原则和案件投诉举报、核实处理要求,严查经营主体、产品质量、标识标签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共立案8起,其中种子2起,农药4起,饲料、兽药2起;受理投诉举报15起,其中大豆、玉米、蓖麻种子等群众上访案8起,处理答复率达到100%;协调补偿群众4 000余元,挽回经济损失12万元,打击了各种违法行为,维护了农资经营秩序。
3.1 建立农资经营门店电子管理档案。在全县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建立电子档案194家,其中种子、农药、肥料43家,兽药、饲料17家,农机修理17家,种畜禽冻配站(点)53家,奶站小区36家,鲜奶收购站点28家。档案中详细记载名称、地点等基本情况和奖励及违法违规等相关信息,为进一步加强农资监管提供了详细的第一手资料。
3.2 建立农资义务监督员队伍。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村干部、种养大户、产业带头人、农口退休老干部中选聘了10名农资义务监督员。坚持每月最少与监督员联络一次,互通信息,了解情况,实现了监督员对执法人员和农资经营行为的双向监督。
3.3 培养农资经营示范店。按照经营种类,在农资行业中选择基础条件好、经营信誉高、无违法经营行为记录的10个门店创建全县农资经营示范店,使其建立质量责任承诺、缺陷农资产品召回等制度和警示牌,为全县农资经营行业树立了榜样。
3.4 制定农资诚信经营体系评选办法。为了规范农资经营行为,构建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开展了“诚信农资经营企业(户)”评选活动,制定了评选管理办法,根据市场主体资格、守法程度、群众投诉等信息指标进行综合评定分级,实现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增强了企业参与诚信评选的积极性。
结合“五五”普法工作,采取各种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力开展农业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4.1 加强执法主体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坚持把法律法规学习作为履行职责的第一要务,组织全队执法人员全面系统地学习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增强了依法行政的能力。
4.2 开展经营主体培训,强化依法诚信经营理念。每年举办全县农资经营人员守法诚信经营培训会,邀请市县专业人员对全县农资经营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和农资科学使用知识培训。全年共开展农资经营人员培训2期300余人,编写 《千阳县农资经营人员培训资料》16.7万字,印发240多套;开展理论考试测试2期4场(次),经考试合格率达到100%。通过培训,提高了农资经营人员法律意识和业务技能。
4.3 加强农民群众培训,形成依法治农氛围。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科技“三下乡”、“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宣传了农资识假辨假技巧、法律法规和如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等知识。共开展宣传咨询活动52场次,发放《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千阳县农资打假投诉举报奖励办法》等资料2万余份,制作展板39块,刷写标语20条,接受咨询服务6 000余人。广大农民群众识假辨伪能力得到提高,依法维权的意识普遍增强,提升了农业执法在社会上的影响力,全社会依法治农的氛围初步形成。
实行综合执法,将执法职能从技术推广、经营服务机构中剥离出来,有效地克服了政事特别是政企不分的状况,使执法机构专司执法,规范了执法行为,体现了农业行政执法的公正性,也使农业管理、技术推广、经营机构能够各司其职,集中抓好本职工作,促进了科技与生产的结合。
近几年来,我县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基本保持稳定,但单产和总产稳步上升,调整农业种植结构与布局,奶畜、蚕桑等主导产业不断壮大,一村一品发展成效显著,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农业科技创新步伐不断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