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 凌
七年前,我大学毕业,每天和太阳一起起床,像煎饼般挤在地铁里,在城市的罅隙中轰轰烈烈地活,渴望有天找到几米漫画里的他,或是被他找到。
有天早晨,我晚起了40分钟,来不及化妆,就出门了。我冲到地铁站,使劲推开一堆人,越过黄线,钻到第一位。列车即将进站,我激动得脚一滑,竟然摔到轨道旁边!就在一瞬间,面前伸过来一双手,我看都没看是谁,就死死抓住了。我被拉了上来,惊魂未定,和他一起上了地铁。抬眼看了看恩人:一个普通的小白领,微微有些发福,似乎和我一样高。管他什么包子样,都是我的恩人!当我道一声“谢谢你救了我”,如含羞草一般等他回话时,他却说:“没事,我也是被别人挤到前面,顺便搭把手。”没想到英雄救美的动机和同事之间帮忙复印文件、带个盒饭性质一样,我有些失望,但还是说:“不管怎样,我还是要请你吃顿饭。”
吃饭时,我知道了他叫毛率,笑着给他取了个外号“毛驴”。而后他回请我,一个星期后,又说有打折券,不用就过期,于是我们去吃了第三顿饭。第四次是一群人去体验野外生存,第五次是他陪一名同事相亲,最后他成多余的了,让我去帮他合理地消失掉……在无数理由的撮合下,我和毛驴成了哥们儿。我们一起过愚人节,冒充工商局的人给我的前老板打电话;清明节为他的宠物狗扫墓;中秋节吃莲蓉月饼,惹到我那颗蛀牙,半夜到医院挂急诊;圣诞节为了抢一客蛋糕,差点把圣诞老人的胡子给掀了;春节我们都没回老家,在一起包饺子,包完才发现,饺子馅里没放盐。最后,我们连情人节也一起过了。在吃完一顿昂贵的套餐后,我们又后悔了,计划着如何逃走,却在服务员的一再提醒下,老老实实交了钱。
毛驴总爱和我戗,在一起时吵吵闹闹,却肯为我处理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有次我手机掉进女厕所里,他帮我捞起来,而我还非常不仁义地“嫌弃”了他几星期。我工作不顺利,他陪我喝酒;我换了工作,他送我去上班;我买了新高跟鞋,他说太高了伤脚;我画了胭脂,他说我素面时最纯洁。一次,毛驴的初恋女友路过这里,我们一起招待了她。不知为何,我老看她不顺眼。在紧张的气氛下,终于饭毕,她悄悄对我说,我和毛驴现在只是朋友,其实你俩挺般配的。我当时就生气了,等她一走,就问毛驴,她是不是没长眼睛,从哪里看出我们是一对了,难道不知道我是公主,你只是青蛙车夫吗?毛驴笑笑说,我是你的小毛驴,想骑随便骑。我说,我不爱骑毛驴。
我生日那天,毛驴请我吃牛排。我说,感觉一般,就是肉嫩点,味道还不如楼下的大排档,特别是小日本的芥末,太呛人。毛驴笑我说,没档次,芥末有青蛙王子的绿,虽然长得不好看,味道有点呛,但一旦喜欢上这个味道,就一辈子也忘不掉。说完看着我,眼神怪怪的。我赶紧说,有些味道,吃一次就知道不适合自己。一场饭局突然了无声息,我几乎能听到毛驴身体里细胞分裂的声音。其实我知道,为了这餐饭,毛驴攒了两个月的薪水。可是我不要他对我这么好。我希望我们是好哥们儿。我们都不是本地人,在这个繁华京城,都是烟云。小白领靠自己永远也买不起房,更重要的是,虽然和他在一起也挺好玩的,我却没有怦然心动的感觉。
此后,我就时刻提醒毛驴,别打我的主意。我们还像从前一样聚会,只是不那么频繁了。我甚至告诉毛驴,我暗恋上公司的一名高管。5月,单位组织春游,允许带一个家属,同事依云和我打赌,说我一定找不到伴儿。我故作恐慌,心里却说,你一定输了,就算全世界没人了,我还有头毛驴呢!他俨然成了我的备胎。毛驴欣然同往。同时去旅行的,还有许多公司的高管,当然也有我暗恋的那位和他女友。依云拉着她高大的男友问我,你的伴儿呢?我把毛驴往前面一拉,这不是吗?呦,你不说,我还真没看到呢。说完,她还打量了一下毛驴的身高和腰围。我的脸一下子红了,竟说了一句,这是我哥。毛驴的脸沉了下去。依云大笑起来,引得大家侧目,连我暗恋的高管也望了过来。我的脸红得像只火龙果,毛驴却笑呵呵地说起家乡话:俺到贵宝地探亲,碰巧春游,俺硬是让俺妹夫把这个好事让给俺了。毛驴的这招以歪就歪,堵住了众人不怀好意的笑。
此后,我们就很少联系了。转眼又到情人节,晚上,毛驴打来电话问,情人节还一个人吗?我一下子被激怒了:宁愿一个人,也不要你陪!话一落音,又赶紧解释,我不是那个意思。他笑了:没事,开玩笑,就你那吃相,我还高攀不上呢。我笑了。他说,这个城市不适合我,我要回老家了。我“哦”了一声就挂了电话,不知为什么,很想流泪。
毛驴从我的世界里消失了。刚开始,我们每天晚上用QQ聊天,比在一个城市时还要亲密,有时还视频。看到毛驴依旧微胖的脸,我就忍不住笑。他也不生气,摇着脑袋说,想死死不掉,活着惹人笑。我们约定,结婚时一定通知对方,他还说他是我永远的娘家人。工作越来越忙,我上网的时间越来越少,他也渐渐不再有消息来。
转眼几年过去,我在某年某月醒来,听到巷口孩子唱着童谣:“我有一头小毛驴呀,我从来也不骑……”摸着不再光洁的脸,想着前尘往事,恍如隔世。那头小毛驴大概已经是别人的老公了吧?我越来越爱吃芥末,就像某人说的,“一旦喜欢上这个味道,就一辈子也忘不掉”。一语成谶,那种味道像手纹,像赤字刻心。觊觎我的眼光越来越少,我也不再轻易让一个人进入我的生活。我终于成了剩女,和同为剩女的依云成了莫逆。她告诉我,那年,那个高大的男友其实是租来的。我的心突然变得像台风夜,却无法告诉她,就因为她的打赌,我输了爱情。其实,一颗强大成熟的心,只需要一个牵手走巷陌的人,而非一份外表绚丽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