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航空大学 李璐
民族歌舞对当地旅游业的影响
南昌航空大学 李璐
众所周知,舞蹈就是人们用来相互传达情感、交流思想的重要方式。直到现在,舞蹈仍然是人们表达情感的最高形式与最终手段。而民族歌舞既是当地社会发展的见证,也是旅游发展的重要产品。本文从新的视角进行研究,从多方面考察,研究了民族歌舞在旅游中的地位与发展模型,从政府、研究者与开发者角度提出了基于民族歌舞的当地旅游业的发展措施。
民族歌舞 旅游业 政府 研究者 开发者
我们知道,语言是人类交流的工具,但是不同的表达方式和不同形式的语言在人的交流中起到不同的作用[1]。舞蹈本身即是人类最初的语言,在人类还没有系统的语言之前,舞蹈就是人们用来相互传达情感、交流思想的重要方式[2]。当今社会,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旅游的蒸蒸日上,民族歌舞对当地旅游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反映当地民俗的作品。本文为此具体探讨了民族歌舞对当地旅游业的影响。
纵观世界各地民俗风情旅游目的地的各种旅游活动,歌舞表演都是其中主要活动之一。民族歌舞表演通过服饰、内容、舞蹈、音乐等展现民族历史文化,生活习俗等,是表现民族文化的主要形式,也是主要旅游产品之一。国外如毛利人的哈卡舞、巴西的桑巴舞、巴厘岛的巴龙舞等,国内如西双版纳的傣族舞蹈、贵州黔东南的苗侗族舞蹈等都是具体的实例[3]。
具体来说,民族歌舞主题高尚,内容生动,内涵盖面,是一种有着较高的审美、欣赏价值以及社会历史价值。民族歌舞文化不但是一种精神产品,而且是一种同其他商品一样能带来经济效益的精神产品。要使它产生社会和经济效益,取决于它能否形成文化产业[4]。民族歌舞的原生态文化和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样,它的神秘性正在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人对它进行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原生态民族歌舞文化与山水、历史旅游文化资源的最佳配置,就极有可能成为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产业。如果把它们打造成民族文化品牌,包装和促进平果的经济,必将能增加我国少数民族区域经济的文化含金量,成为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增长点,拉动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
民族歌舞旅游产品的发展过程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产品的发展过程则包括以下几个主要阶段:(1)产品开发阶段;市场的兴起促进歌舞旅游产品的开发,同时开发歌舞旅游产品的过程要满足保护民族文化的要求,产品开发的方式以及产品的真实性模式共同影响产品自身质量的好坏:(2)产品进入市场阶段:进入市场之后,产品是否适合市场决定了产品和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旅游产品的市场适应与否,主要决定在于产品是否能满足游客的旅游期望[5]。(3)产品的效应:产品的效应一方面表现在市场效应方面。上面已经论述:另一方面表现在对下一阶段产品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促进民族文化的保护以及寻求合适的开发模式。具体模型见下图1。
在此模型中,产品自身质量以及游客对产品的期望是关键的因素。游客在欣赏民族歌舞的过程中希望看到真实的歌舞表演,当歌舞旅游产品较为真实的反映了民族文化,达到了游客了解民族文化的旅游期望,则能够提高游客对产品的满意度,并对产品有较高的评价;当歌舞旅游产品不能真实的反映民族文化。不能满足游客了解民族文化的期望,则游客满意度不高,产生负面口碑效应,影响潜在市场的进一步发展,使潜在市场的客源量减少[6]。
图1 歌舞旅游产品发展模型
政府在民族文化保护和歌舞旅游产品开发过程中的作用非常重要。歌舞旅游产品一方面涉及民族文化的发展保护;另一方面涉及旅游开发,直接关系开发者的经济利益。作为政府部门应该从政策、管理等方面对歌舞旅游产品的开发、管理等工作进行宏观调控,在此过程中政府应该承担以下责任:(1)协调文化研究工作者和民族歌舞旅游产品开发者之间的沟通工作,使研究成果能够在实践工作中得到应用,同时对产品的质量、层次进行把握;(2)政府应该限制拥有歌舞旅游产品开发权利开发者的数量。避免重复开发,进而避免不同景点景区之间为了争取游客数量而展开恶性竞争,导致产品质量整体下降,影响大区域旅游产品形象;(3)组织质量监督活动,避免歌舞旅游产品中出现不健康内容,对民族文化的宣传、保护以及区域旅游整体形象产生负面影响:(4)组织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表演人员的素质;(5)做好针对游客的宣传教育工作,使游客能够积极正面完整的了解民族文化,为民族文化的宣传做好正面效应。
民族文化研究者是对其研究的某一民族文化的渊源i流传、传统、内容、原生真实性等把握程度最深的一类人群。在歌舞旅游产品开发的过程中,民族文化研究者应该成为对歌舞旅游产品的真实性进行把关和监督的重要人群[7]。在歌舞旅游产品开发和管理的过程中,民族文化研究者应该做到:(1)对歌舞旅游产品能否表现民族文化提出具体的要求和建议,把握歌舞旅游产品是否能够体现真实性民族文化各因素的具体舞台处理的限度。避免各因素在舞台化表现的过程中脱离表现民族文化能力的极限,导致歌舞旅游产品失真现象的出现;(2)承担对舞台演出人员传授民族文化知识,使歌舞表演人员能够在舞台上生动、丰富、完整地表现民族文化内涵;(3)做好旅游发展和民族文化发展之间的研究工作。为歌舞旅游产品的开发方式提供政策建议等,为达到歌舞旅游产品的持续发展和民族文化保护双赢的目的提供理论基础。
开发者是民族歌舞旅游产品开发活动的组织者,产品开发的方向和层次直接受到开发者开发目的、开发方式等方面的影响。开发者在开发的过程中,不能只仅仅为了经济目标,忽略民族文化的传统和本质,出现脱离民族文化传统,开发低层次不能体现民族文化内涵的歌舞旅游产品。从而使得产品爆发式发展,短期热潮之后迅速走向停滞或衰落阶段。所以,要求开发者应该做到:(1)注重长远效益,把握民族文化内涵,注重产品的质量和层次;(2)听取各方意见,产品开发之前,做好民间采风、文化研究者访谈等各方面的调查工作。(3)产品投入市场之后,积极做好市场调查工作,不仅包括游客,还应该包括当地居民、文化研究人员等各方面的反馈意见,及时对产品开发的方向和质量进行订正和监督。(4)民间组织的参与也为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拓展了资金来源渠道。因此,要充分发挥和大力动员民问力量来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民族歌舞进行保护、传承乃至创新。
总之,我们认为在政府、研究者、开发者的共同推动下民族歌舞的传承和保护工作已经逐步展开,尽管目前处于起步阶段,但是随着民族文化产业的成熟和发展,民族歌舞的传承和保护工作会取得成功,而当地旅游工作将更上一个台阶。
[1] 隆荫培,徐尔充.舞蹈艺术概论[M].上海音乐出版社,2009.
[2] 胡淼森,刘佳.图说中国舞蹈[M].华文出版社,2009.
[3] 刘青弋.中外舞蹈作品欣赏第一卷[M].上海音乐出版社,2004.
[4] 贾俊平,何晓群,金勇进.统计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5] 李传永,淳恰.试论民俗旅游资源[J].四川师范学院学报,2010.
[6] Yiping Wang.Geographical Consciousness and Tourism Experience[J].Annals of Tourism Research.2010,27(4):863~883.
[7] 陈炜,陈能幸.论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性旅游开发-以壮族嘹歌为例[J].改革与战略,2008,(3):11~16.
F272
A
1005-5800(2011)06(b)-17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