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至1989年教学仪器设备的生产与发展回顾(下)

2011-01-26 07:26董绍武
中国教育技术装备 2011年2期
关键词:教学仪器许可证工厂

■董绍武

建国至1989年教学仪器设备的生产与发展回顾(下)

■董绍武

1981年到1985年,第六个五年计划期间

这一时期,教学仪器工业有了新的发展。1980年11月3日,教育部印发《电子计算机、科教仪器座谈会纪要》,对当前高等学校校办工厂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我国高等学校的仪器设备生产,应坚持立足于国内,自力更生为主,引进为辅的方针”,“引进应限制在国内不能生产的关键高精度的仪器设备上”,“做到引进和自制相结合,学习外国和自己独创相结合”。同时指出,“目前29所学校的校办工厂,工程技术人员只占职工总数的8%,不少学校低于5%,这种情况很不适应校办工厂的特点和需要”,“必须加速培养和加强校办工厂的技术力量”。还提出“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加强厂、系科研的结合”“采取有力措施,保护学校科研成果的推广和校办工厂的生产”等意见。1981年根据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把高教基础课仪器有计划地安排到部属院校校办工厂生产。从此,高、普教仪器设备的生产统一纳入国家计划。

1981年8月8日,教育部印发了《教学仪器新产品试制暂行管理办法》,指出:“大力发展新产品是发展教学仪器生产,增加产品品种,提高我国教学仪器水平的重要工作”。对新产品试制的“条件”“考核”等作了明确规定。国家机械委员会也对教学仪器设备生产给予了关注,并在同年9月14日的《关于印发<四季度日用机电产品工作安排>的通知》中明确规定:“教学专用仪器由教育部负责。”

教育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国营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整顿的决定》,于1982年3月18日下发《关于部属教学仪器厂1982年整顿工作的几项要求的通知》,要求“各厂应结合本厂情况,制定本企业全面整顿计划”,“安排好今年企业的生产和其他工作”,“为争取达到‘三建’、‘六好’企业标准打下坚实基础”,并将“全面整顿进度,按季简报”。一、建立和健全经济责任制,实行利润包干办法。二、坚持产品服务方向,提高产品质量,积极发展生产。教学仪器厂的根本任务是为学校生产物美价廉的仪器设备。工厂的领导和全体职工必须牢牢确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三、整顿领导班子,增强领导核心的团结,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的战斗力,是企业整顿的关键。办好社会主义企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原则是党委集体领导,职工民主管理,厂长行政指挥。四、企业整顿,是今后几年的中心工作,经过两、三年的努力,力求达到国务院规定的六条标准,把工厂整顿好。届时将组织验收。1982年6月10日又发出《关于制定全面整顿计划的几个问题的通知》:“一、关于奋斗目标,要求三个仪器厂在三年内达到企业全面整顿标准,按照‘三建、‘六好’的标准,要有分年度奋斗目标;二、各厂的企业全面整顿规划设想,应经党委认真讨论,并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会议通过,做出决议,认真组织实现;三、主动争取省教育局领导的指示和监督,企业全面整顿的验收工作,将商请省教育局共同织进行。”

1982年8月,教育部编制了《教学仪器工业规划纲要(1982年到1985年)》,规划要求突出重点,把5 000所重点中学,7 000所重点小学的仪器配齐,工业总产值将达48 000万元。

1983年5月,教育部印发《部署企业整顿五项工作验收标准实施细则》,内有验收细则说明:企业全面工作检查验收结论;企业全面整顿工作检查验收评分汇总表。验收细则:一、整顿和完善经济责任制,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搞好全面计划管理、质量管理和经济核算工作;二、整顿和加强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奖惩制度;三、整顿财经纪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四、整顿劳动组织,按定员定额组织生产,有计划地进行全员培训工作;五、整顿和建设领导班子,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

1983年7月6日,教育部又发出《关于调整部署教学仪器厂产品方向的通知》,明确沈阳厂产品方向为:原子、电子物理仪器;电真空的获得、测量、分析仪器;语言设备;教室(图书、验室)专用设备。西安厂产品方向为:计量仪器;力热声光电仪器;电教设备;其他专用设备。武汉厂产品方向为:生物仪器;教学标本;教学模型;采集加工;生物实验室专用设备。

1983年7月11日,教育部发出《关于<教学仪器产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指出:这个暂行办法是“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物价管理暂行条例》,结合教学仪器工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制定的,已征得国家物价局的同意……实行这一暂行办法,对稳定教学仪器产品价格,加强价格管理,促进生产发展,都有重要意义……教学仪器产品价格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教育部负责教学仪器产品价格管理工作;制定定价原则和办法;平衡协调同类产品地区之间的价格水平;制定与调整部管教学仪器产品价格;制订全国性教学仪器产品调价方案,并报国家物价局备案”。地方教育厅(局)“负责本地区教学仪器产品价格管理和综合平衡工作;规定地方产品的定价原则和办法;制定和调整地方教学仪器产品价格……制定教学仪器产品出厂价,要严格贯彻按质论价的原则,坚持质量标准,不同型号规格质量的产品应保持合理的差价,做到质价相符”。暂行办法对新产品的定价程序、价格监督与纪律均做了规定。

1983年8月23日,教育部发出《关于编制高等院校工厂“七五”发展规划的通知》,要求部属院校“为适应加速发展高等教育事业的需要,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请结合本院校的具体情况,在编制事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按附件(人员、效益规划、基本建设规划、设备更新、技术改造规划、新产品开发规划)要求,编制高等院校工厂‘七五’发展规划”。1983年10月28日,召开“七五”规划座谈会,

教育部于1984年6月12日印发了《关于编制“七五”教学仪器设备行业规划的补充通知》,就增减计划表格的有关问题,做了说明。就编制普教‘七五’教学仪器生产规划问题做了探讨。“第一,规划的指导思想。为适应普及初等教育和加快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需要,今后教学仪器行业要继续贯彻执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八字方针,大力调整和整顿现有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积极改革老产品,发展新品种,加速产品的更新换代。有计划地进行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扩大生产能力。为此,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六五’后两年的计划和‘七五’规划,在搞好整顿和调整工作的基础上,积极稳步地发展教学仪器工业生产,为促进普教广泛开展实验教学,提高教育质量作出贡献。第二,规划内容:生产发展规划;技术发展规划;更新改造规划;实现‘七五’规划的重大措施。”

1984年4月16日,教育部发出《关于编制“七五”教学仪器设备生产规划的通知》,指出:“今年要集中力量编好‘七五’规划。教学仪器设备生产规划是教育事业规划的组成部分,必须认真做好这项工作。”编制1986~1990年教学仪器设备生产规划,是为满足学校实验室建设和开展实验教学的需要。在指导思想上要注意适应加强幼儿教育,普及初等教育,改革中等教育结构和提高教育质量的要求;要充分利用现有生产基础,积极开展技术改造,推动技术进步,进一步扩大生产能力;要继续执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在调整整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化生产协作的方向,合理调整生产厂的布局,解决多点分散,重复生产的矛盾;要大胆改革,勇于创新,结合教材内容与科技发展的新情况,努力研制新产品,不断改革老产品,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积极稳步地发展教学仪器设备生产。“到1990年教学仪器工业总产值翻一番,产品设计和工艺制造达到先进水平,要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为各级各类学校提供各学科成套的仪器设备,以保证实验室建设规划的实现,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教学仪器工业体系。”

1984年3月20日至24日,为了解世界教具发展情况,教育部组团,派生产供应管理局局长王民栋等5人,赴瑞士巴塞尔参加世界教具博览会。

1984年5月10日,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暂行规定》,逐步扩大部属企业在生产计划、产品销售、产品价格、物资选购、资金使用、机构设置、人事劳动管理方面的自主权,为搞活企业创造条件。

1984年5月23日,教育部发出《关于整顿教学仪器工业的通知》:“根据中央《关于国营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整顿的决定》精神,决定今明两年对全国教学仪器工业进行全面整顿,现印发《关于整顿教学仪器工业的意见》,请研究执行。”意见指出:“教学仪器生产厂的现状同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与国家对教学仪器工业的要求还很不适应。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产品质量差,1982年共评比19种产品,参加评比的单位有151家,竟有42%的厂家产品不合格,有的厂甚至没有一种合格品;二是品种和数量的发展很不平衡,小学的仪器教具缺口很大,中技和农业中学需要的仪器还有不少品种有待开发,中学生模型与生物玻片的生产能力不足,而中学物理、化学、教学仪器与地理模型的生产能力过多;三是工厂管理水平低,技术力量弱。”意见提出:“整顿的目的是:提高教学仪器产品质量,改进经营管理,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整顿的要求是:一、整顿产品质量,加强技术管理;二、改进工厂内部管理工作;三、整顿财经纪律,健全财会制度;四、整顿厂领导班子;五、加强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

教育部根据国家计委关于机电工业“七五”行业规划编制内容变化的要求,于1984年6月12日印发《关于编制“七五”教学仪器设备行业规划的补充通知》,就增减计划表格的有关问题做了说明。

1985年,国家教育委员会成立(以下简称国家教委),原教育部生产供应局改为国家教委技术装备局。

1985年12月21日,国家教委发出《关于修订教学仪器设备工业“七五”生产规划的通知》,并附发《全国教学仪器设备“七五”生产规划纲要(草案)》。纲要草案指出:“‘六五’期间,全行业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现已形成具有一定生产能力和规模的工业体系……五年内预计完成工业总产值92 000万元,比原计划75 000万元增长22.7%。以1980年为基数,平均每年递增15%。生产的仪器品种已达480种,其中高教基础课仪器设备259种,

1987年9月11日至15日,国家教委召开全国高等学校校办工厂工作会议。

1987年12月9日,国家教委召开全国中小学实验室和仪器工作会议,讨论了教学仪器生产。普教仪器221种,此外还生产生物等学科的模型约70种,生物标本140多种。产品质量有所提高,并有少量产品出口……研究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开发了80多种性能稳定、直观性强、实验效果好的新产品。为保证产品质量,制订和发布了189个部专业标准,并制订了一批企业标准。组织了全行业产品质量评比活动,筹建了4个质量检测中心,逐步开展产品质量的监督检验工作。”主要问题:管理薄弱,生产点多分散;设备陈旧,工艺落后,检测力量薄,产品质量不稳定;研究开发力量薄弱,缺门产品较多;仪器购置费不足;70%左右的学校仪器严重不足。发展方针、重点和目标:“我国教学仪器设备工业要坚持为教育服务,努力提高产品质量,积极开发新产品,要大力扶植教学仪器专业厂,办好一批骨干校办厂,提高企业素

质,使其成为教学仪器生产的主要基地。要引进技术,加速技术改造,促进现有工厂的联合改组,发展专业化生产,建立协调发展的工业体系”。重点:适应普及基础教育,发展小学教具,幼儿智力教、玩具;适应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发展所需的仪器与设备;适应科学技术发展和实验水平提高的需要,积极开发生产一些缺门或高档仪器,逐步改变大型精密仪器靠进口的局面。目标规划:工业总产值165 000万元。

“六五”期间,教学仪器设备完成工业总产值118 673万元。

1986年开始执行第七个五年国民经济计划

国家教委于1986年5月29日发出《关于发布<教学仪器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通知》,指出:“为了确保教学仪器设备产品质量,使学校有限的仪器经费购置到合格适用的产品,根据国务院和国家经委的有关规定,我们制订了《教学仪器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由我委技术装备局归口,并设立产品许可证办公室,管理业务工作。”同时附发《教学仪器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分为“总则”“工厂取得生产许可证的条件”“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和使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单位”“产品的检测和检测机构”,共六章三十二条。通知同时指出“1986年将对七种产品发放生产许可证”。1986年9月10日,全国工业产品许可证办公室同意公布实施教学仪器产品许可证实施细则、考核办法、收费办法。

委属教学仪器厂遵照1986年9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3个条例(即《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的通知,逐步建立厂长负责制和职工代表大会制。

国家教委于1986年10月下发《教学仪器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分为“总则”“申请生产许可证工厂必备的条件”“生产许可证的申请考核与审批”“生产许可证的使用与标志”“生产许可证的管理”“生产许可证的管理机构”“附则”,共七条二十七款。同时印发的还有《教学仪器设备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办法》《教学仪器设备生产许可证产品质最检验抽样办法》《教学仪器设备产品生产厂必备条件》《1986年教学仪器设备分类产品考核内容》《教学仪器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办法》。

国家教委于1987年2月14日至28日组团,派教育技术装备局局长王民栋等5人赴西德汉诺威参加世界教具博览会,经与世界教具联合会协商,中国参加了世界教具联合会,成为通讯会员单位,为中国教学仪器设备产品走向世界,开展国际技术、贸易交流创造了条件。

国家教委于1987年2月17日发出《关于颁发教学仪器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通知》,指出:“我委1986年实施生产许可证的7种教学仪

198 8年5月18日,国家教委发出《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工厂整顿验收考核评分细则》。器产品,通过对生产厂必备条件的验收和产品检测,并由我委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审定,确定29个工厂的产品获得了生产许可证。”

1987年9月11日至15日,国家教委召开全国高等学校校办工厂工作会议。国家教委副主任刘忠德同志作了题为《深入改革,加强管理,把高校工厂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的报告,总结了高校工厂的主要成绩和基本经验,明确了今后的任务:一、实习育人,提高学生全面素质;二、抓好科技服务与开发,多出成果,出好成果;三、抓好生产创收,提高管理水平;四、深化改革需进一步解决的问题。会议讨论了《普通高等学校工厂管理工作的规定(草案)》,分为“总则”“管理体制”“教学管理”“科技管理”“生产管理”“劳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附则”,共九章四十五条。(注:1989年1月28日,国家教委、财政部联合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校办工厂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1987年1月20日,国家教委发出《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工厂评估、试点和整顿验收的通知》,附发了《普通高等学校工厂评估、试点和整顿验收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通知指出:“高校工厂在办好社会主义大学的过程中,起到了并将继续起重要作用。但是,有相当数量的高校工厂管理混乱、落后,使工厂潜力无法发挥出来,因此,必须对高校工厂进行全面整顿,为高校工厂评估、产品创优和抓管理、上等级、全面提高素质打好基础……高校工厂的评估和整顿工作是为了适应经济、科技、教育体制改革形势发展的需要,而有准备、有计划地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做到客观地、科学地评价高校工厂的办厂水平及为教学、科研服务的质量,将对今后高校工厂的建设和发展,对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起重要的推动作用。”实施意见对“评估的目的与作用”“评估的指标体系及其量化”“工厂整顿与验收”“评估的组织与程序”都做了详细规定。验收指标对“基本条件”“教学实习”“科研与加工”“生产与试制”“组织与管理”规定了评分标准。

1987年12月9日,国家教委召开全国中小学实验室和仪器工作会议,讨论了教学仪器生产。会后印发了《教学仪器设备工业1988年至1995年生产发展规划纲要》和《教学仪器设备行业管理暂行规定》。规划纲要指出:“教学仪器设备工业坚持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努力提高产品质量,改进经营管理,加快技术进步,使生产稳步发展,取得了明显成绩。教学仪器设备的产品发展到多规格、多档次、多品种,基本可以满足实验教学的需要;由生产中小学仪器发展到高教、职教、幼教仪器;由生产理科教学仪器发展到其他学科的教学仪器:由生产一般的教学仪器发展到可以生产一些现代化的科教仪器……为保证产品质量,实行了生产许可证制,现已颁发了23种产品的生产许可证。7个质检测中心和省市的监测站,加强了对产品的监督检查……已涌现了一批获国家银质奖的产品和省市的优质产品。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和标准化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已通过鉴定的新产品106种;制定、审定、修改的专业标准已达298项。教学仪器产品开始出口创汇,并有十多种产品在世界银行贷款的国际招标中中标。”规划纲要把“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调整结构,提高质量,注重效益,加强管理,稳步发展,努力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教学仪器设备工业体系”作为指导思想,把“提高中小学常规教学仪器设备的功能和工艺质量”“开发劳动教育及职业技术教育需要的仪器、设备和训练器材”“发展农村的简易教具”“研究开发一些高档大型精密仪器,逐步实现国产化,以替代进口”作为发展方向。工业总产值规划“‘七五’期间为13亿元,每年递增7%;‘八五’期间为184 000万元,每年递增8%,从1986年到1995年总产值为314 000万元”,以“产品质量稳步提高,产品合格率要达到95%以上”,“研究开发新产品以及老产品更新换代640种”,“力争一些仪器设备批量出口,为国家创汇和使产品在国际上有竞争能力”作为目标。

《教学仪器设备行业管理暂行规定》分为“总则”“生产管理”“技术管理”“质量管理”“经营管理”“管理体制”“职工队伍建设”“奖罚”“附则”,共九章四十条,适用于从事教学仪器设备研究、生产、经营、管理的企事业单位。

1987年12月30日,国家教委发出《关于改变委属教学仪器厂领导体制的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1984年国务院批转《机械工业部<关于机械工业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报告>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各部门机械制造业下放问题的通知》的精神,根据教学仪器行业的特点,决定从1988年起,将沈阳、西安、武汉3个教学仪器厂下放给中国教学仪器设备公司领导和管理,公司应“坚持教学仪器生产方向,一业为主的多种经营,积极开展横向联合,逐步形成企业集团,并发展成为教学、科研、生产、经营、外贸的联合体”。

1988年2月3日,国家教委发出《关于1988年教学仪器设备产品颁发生产许可证工作的通知》,指出:“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工作已经开始,请组织本地区生产厂申报,并做好初审工作。”

1988年2月,由国家教委组团,派技术装备局副局长蒋景华等同志赴瑞士巴塞尔参加世界教具博览会,与会期间同有关国家的公司厂商探讨了合作生产和贸易交流等问题。

国家教委于1988年2月23日发出《关于颁发生产许可证的通知》,指出:“1987年教学仪器设备产品共有16种仪器实施了生产许可证的认证工作。通过对申请厂家的必备条件的考核与产品检测,经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审定,共计有44家工厂的50个产品获得了生产许可证……同时进行的1986年实施许可证产品的补查工作也已完成,又有24个厂家的32个产品获得了生产许可证。”

1988年5月18日,国家教委发布《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工厂整顿验收考核评分细则》,分为“厂级领导班子状况”“科研与加工”“生产与试制”“全员培训”“工厂管理”五部分。1988年6月24日,国家教委发布《1988年生产许可证产品必备条件考核标准的通知》,指出:“1988年教学仪器设备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共14种,对生产单位进行分产品必备条件考核标准已经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通知有关工厂做好验收的准备工作。验收工作拟于九月份进行。”国家教委于1988年10月27日发出《关于编制1989年生产计划、新产品试制计划和技术改造更新措施投资计划的通知》,要求各地按要求、按期完成计划编报工作。

此外,随着体制改革的深化,国家经委提出要加强行业管理的意见。根据教学仪器设备行业的情况,报经国家教委批准,于1986年8月15日成立了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作为社会团体,挂靠在国家教委。在天津市召开的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上,通过《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章程》;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会,董绍武(国家教委)任理事长,白圣诒(北大)、王津生(北大)、熊咬卿(武大)、陶书砚(黑龙江)、张天星(浙江)任副理事长,白圣诒兼秘书长,张润兴(国家教委)、姜锡华(清华)、陈健翔(北京)任副秘书长;协会聘请刘忠德(国家教委副主任)任会长,王民栋(国家教委技术装备局局长)、刘道玉(武大校长)、冯保山(中国教学仪器设备公司总经理)、刘济昌(国家教委教学仪器研究所副所长)任副会长;协会下设办公室、规划部、技术开发部、信息交流部、高校工厂管理研究部和普教工厂管理研究部。(注:1989年4月12日,协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正式登记,该部在《关于成立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的批复》中说:“经审定,该协会已具备全国性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同意成立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社团编制另行核定)。”)

协会成立后,根据本行业成员自愿组成的经济团体的性质,以为会员单位服务为宗旨、促进本行业发展为目的,积极开展全行业的工作。前后有33个省市建立了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800多家会员单位,职工有6万多人。为配合国家教委制定教学仪器设备行业规划,协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研究,参加国家教委召开的“高校工厂工作会议”和“普教实验室和仪器工作会议”的筹备工作;与教学仪器研究所合办教学仪器的技术市场,并协助发行科技开发中心的技术信息报。1987年4月6日,协会在福建泉州无线电五厂召开全面质量管理现场会,在全行业推广全面质量管理,并积极促进工厂参加产品创优活动,有两项产品获得国家银质奖。

协会主办了《教学仪器设备行业会刊》和《教学仪器设备行业通讯》刊物,广泛交流科技、经济、管理、改革方面的信息和经验,受到会员单位的欢迎。为加强行业管理,协会参与制定《教学仪器设备行业暂行管理办法》和《普通高校工厂评估、整顿、验收办法》,并组织编写《高校工厂管理》一书,在内部发行,以促进工厂提高管理水平。为交流工厂改革经验,于1988年8月1日举办校办工厂管理研讨班,会上有10位厂长介绍了他们在改革中的实践经验。为稳定教学仪器产品价格召开了研讨会,会议强调注意市场调节,促进竞争,发展优质产品;继续执行低利政策,对影响产品成本增加的因素,以改进工厂经营管理的办法,最大限度地在内部消化。为活跃市场,每年与中国教学仪器设备总公司联合召开两次全国普教仪器订货会。并提倡工厂积极参加两次世界银行贷款教育项目的设备投标,均取得可喜的成果。(续总221期。)

10.3969/j.issn.1671-489X.2011.02.018

作者:董绍武,第一届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理事长,原国家教育委员会技术装备局生产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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