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庆祥 徐宏伟 张颖焱
(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大连 116610)
近几年,随着我国能源需求缺口的增大,一些不法分子钻政策法规的空子,以残渣燃料油名义非法进口原油,从而达到偷税、逃税或者走私之目的,严重干扰了我国能源需求宏观调控计划的顺利实施。该问题已经引起海关总署和国家质检总局的高度重视,并责成有关部门尽快拿出具体措施和标准检验方法,堵塞漏洞,打击不法分子,维护国家利益。
原油与残渣燃料油在性质上极为相似,都是黑色或深褐色粘稠液体,都是由各种烃类组成的复杂混合物。这些烃类包括烷烃、环烷烃、芳烃、稠环芳烃、胶质和沥青等,外观上很难将它们区分开来。笔者根据多年从事石油及石油产品检验检疫工作的经验,以及原油和残渣燃料油的组成特点,探讨了残渣燃料油与原油的快速鉴别,达到快速鉴别进口残渣燃料油真伪性之目的。
残渣燃料油根据使用性能要求,为保证其安全性,闭口闪点值必须大于60℃。通常进口的残渣燃料油闭口闪点值都在90℃左右。如果进口残渣燃料油的闭口闪点值低于60℃或更低,则有两种可能:一是混入柴油以下馏分的轻组分,因为残渣燃料油是由各种渣油组分加裂化柴油组分调和而成,不含有柴油以下的轻组分,如果混入柴油以下轻组分,其量应很少;二是用原油代替残渣燃料油进口,因为原油中含有各馏分段的轻重组分,即包括柴油以上的各种重馏分,如减压馏分油和减压渣油,又包括柴油以下的各种轻馏分,如汽油馏分、煤油馏分等。轻组分的存在直接影响残渣燃料油的使用性能,它可以引起燃烧或爆炸,所以安全性检测是进口残渣燃料油的必测项目之一。
在检测安全性的基础上,为了鉴别进口残渣燃料油的真伪性,必须进行轻组分确定,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和打击不法商人的违法行为,保证我国能源市场的稳定和残渣燃料油进口渠道的畅通。由于进口原油与进口残渣燃料油都是由各种烃类组成的复杂混合物,相对于纯净物,在鉴别上具有非常大的困难性。那么如何定义进口原油或残渣燃料油,就成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技术问题和法律问题。
在长期从事进口残渣燃料油检验检疫工作实践中,根据原油与残渣燃料油的组成特点和性质,以及检验检疫流程时限要求,笔者认为下述试验方法可以快速鉴别进口残渣燃料油真伪性。
根据GB/T255[1]或GB/T6536标准方法[2],采用常压蒸馏的方法,检测油品的初馏点和300℃以下馏出物的组成,完全可以将进口原油与进口残渣燃料油鉴别开来。这是因为原油与残渣燃料油都是由各种烃类组成的混合物。由于组成物质分子的烃类组成和相对分子质量不同,而依次分为原油和残渣燃料油。原油是原生态矿物,是由各种烃类组成的复杂混合物,分子量从几十到几千。在原油组成中,既包括大分子量的渣油组分,又含有小分子量的汽油组分,以及中等分子量的航空煤油组分、煤油组分、柴油组分等其它组分;而残渣燃料油是石油产品,是原油在加工炼制过程中得到的符合实际需要的石油产品,它是由各种渣油组分根据使用性能要求,加裂化柴油调和而成[3],不含有相对分子质量小的汽油组分、航空煤油组分、煤油组分等柴油以下轻组分。如果被测油品中含有柴油以下轻组分,且轻组分中既包含汽油组分,又包含航空煤油和煤油组分,则该油品肯定不是残渣燃料油。如果被测油品中仅含有柴油及以上馏分,则该油品为残渣燃料油。表1为各种石油馏分的组成和沸点范围。
表1 石油馏分的组成分类[4]
表2是部分代表性进口残渣燃料油性质检测结果汇总。表3是部分代表性进口原油(轻质原油为尼日尼亚尤湖原油;中质原油为伊朗中质原油;重质原油为委内瑞拉玛瑞原油;特稠原油为委内瑞拉波斯坎原油)性质检测结果汇总。表2、表3中所有数据均按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试验方法测试所得[1,2]。
表2 部分进口残渣燃料油性质测定结果
根据表2和表3检测结果可以看出,原油与残渣燃料油在性质方面有很多相似之处,多数检测方法很难将它们鉴别开来。唯独用常压馏程检测方法,检测油品的初馏点和300℃以下馏出物组成分析,可以将原油与残渣燃料油快速鉴别开来。各种残渣燃料油初馏点都比较高,在200℃以上,且300℃以下馏出物中仅含有柴油组分,完全符合残渣燃料油定义和组成特点;而各种原油的初馏点都低于残渣燃料油的初馏点,原油类型越轻初馏点越低。并且300℃以下馏出物中,既含有汽油馏分,又含有航空煤油组分、煤油馏分和柴油馏分,完全符合原油的定义和组成特点。
闭口闪点值的高低,仅可以判定被测油品中是否含有柴油以下轻组分,但不能判定轻组分的组成,所以不能用来作为快速鉴别残渣燃料油真伪性的手段和依据;另一方面,在实际检验工作中笔者发现部分特稠原油的闭口闪点值也比较高,例如委内瑞拉波斯坎原油闭口闪点值达73℃。
表3 部分进口原油性质测定结果
在安全性检测的基础上,利用常压馏程仪对被测油品进行初馏点和300℃以下馏出物检测,在规定的流程时限范围内,可以快速准确鉴别进口残渣燃料油的真伪性,且检测方法可行,结果准确可靠,可以为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在维护我国能源市场秩序、打击违法商人的违法行为方面提供技术支持和法律保证。
[1] GB/T 255-1977 石油产品馏程测定法[S].
[2] GB/T 6536-1997 石油产品蒸馏测定法[S].
[3]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人事部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人事服务中心.炼油基础知识[M].北京:中国石化出版社,2007:89.
[4] 陈义才,沈忠民,罗小平.石油与天然气有机地球化学[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