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共财政支持教育的现状及对策探析——以泉州市为例

2011-01-09 06:25冯素水
铜仁学院学报 2011年6期
关键词:泉州市财政职业

冯素水

(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经济管理系,福建 泉州 362000 )

我国公共财政支持教育的现状及对策探析
——以泉州市为例

冯素水

(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经济管理系,福建 泉州 362000 )

以泉州市为例分析财政支持教育发展的现状,并针对目前教育投入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力度促进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基本思路和对策。

教育投入; 财政政策; 探讨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把发展教育列为改善民生之首,提出要“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发展教育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建立公共财政体系的必然要求,公共财政支持教育发展责无旁贷。本文在分析泉州市财政支持教育主要做法与成效的基础上,针对存在教育资源分布不均等问题,提出要进一步加大对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努力提高高等教育办学质量,促进全市教育事业的均衡协调发展。

一、主要做法与成效

“十一五”期间,泉州市累计投入教育经费214.02亿元,[1]教育发展各项主要指标高于或接近全省平均水平,教育布局更加优化,教育惠民政策有效落实。

(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全部纳入财政保障范围

近几年来,泉州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精神,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要求,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全面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

1.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全面落实

福建省决定从2006年春季开始,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比中央要求提前一年将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经费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由省、市(县、区)分项目按比例共同负担。以2006年和2007年为例,2006年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享受免除学杂费的学生有898357人,其中,初中生326496人,小学生571861人,免除金额19264.5万元(省财政承担8220万元,市财政担承1834万元,县(市、区)财政承担 9210.5万元);2007年全市财政用于“两免一补”经费20551万元,比上年增加718万元,其中享受免除学杂费的学生有861310人,免除金额19860万元(省财政承担8220万元,市财政担承1834万元,县(市、区)财政承担9806万元);享受免费发放教科书的学生有17650人,金额219.5万元;享受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学生有12443人,补助金额486万元。

2.城市义务教育全面推行

国务院决定,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福建省从2008年春季学期开始,全省全部免除了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提前半年实现这一目标。泉州市及时调整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预算资金,将正常办学经费全额纳入年初财政预算,并按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县(区、市)学杂费负担比例通过财政转移支付落实应配套城市义务教育经费,其中市级和县(区、市)一年应配套分别为 704万元和 290万元,有力地保障了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正常办学经费的需要。

3.农村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全面加强

2005年以来,泉州市累计投入1300多万元扶持100所农村中小学实施教育信息化建设。至2007年,全市已有130所学校建设校园网,有298所学校实现光纤上网,有1081所学校实现ADSL宽带上网,农村中小学上网率超过 90%。全市中小学拥有计算机近 8万台,农村初中和中心小学已普遍开设信息技术教育课。

4.教育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全面提高

目前泉州市所有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公用经费都达到和超过了省定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小学每生280元/年,初中每生420元/年)。

5.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2001年6月泉州市开始启动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至2007年底,全市累计投入“危改”资金8亿多元,改造中小学危房90万平方米,新建校舍95.4万平方米,基本消除现有中小学校舍中的D级危房。2008年全市继续投资6400万元改造危房面积7万平方米,新建校舍面积8万平方米。在完成D级危房校舍改造后,市、县(市、区)每年从教育专项经费安排一定数量资金,着手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纳入经常性、制度化轨道,建立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

6.助学帮扶制度逐步健全

一是实行中小学助学金制度。县(市、区)财政按照城市初中每生每学年 8元,县镇和农村初中每生每学年12元,小学每生每学年3元安排助学专项资金。二是推行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制度。仅2006年全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特教学校的学生享受生活补贴9943人,其中,初中5079人,小学3354人,特教生1510人,补助金额367.1万元。2007年安排补助486万元,同比增加118.9万元,享受补助的学生达 12443人。三是落实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从2007年秋季开始,福建省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实行补助生活费政策,每生每天最低补助1元(其中低保家庭小学每人每天2元,初中每人每天3元)。

7.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进一步巩固和完善

全市农村中小学工资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实行国库统一支付制度,由国库统一拨付到每位教师工资卡,确保教师工资按月足额发放。

(二)职业教育扶持力度不断加大

一是城市教育附加投入向职业教育倾斜。按照《职业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制定公办职业学校财政预算内生均经费拨款标准,并逐年提高,保障职业教育办学经费。2006年市本级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 2544万元,用于职业教育投入1500万元,占58.96%。2007年市本级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 2600万元,安排职校教学楼建设和实训基地建设800万元,占30.77%。二是积极落实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困难学生助学金政策。2007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贯彻国务院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助学制度,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资助面约占在校生的20%,其中:特困生占在校生总数5%左右,每人每年补助3000元;贫困生占在校生总数 15%左右,每人每年补助 1500元。中等职业学校的一、二年级学生及五年制高职在校一、二年级学生每年每生将补助1500元的助学金。据统计,全市有65870名大中专学生每年将享受到国家各级财政 9800多万元的巨额助学金。三是大力支持职业实训基地建设。从 2007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作为扶持7个职业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配套资金,并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为提高泉州市职业教育技能创造条件。

(三)高校拨款体制不断完善

目前,泉州市以华侨大学、仰恩大学、泉州师范学院的本科教育为基础,高等教育规模不断扩大,全市高校在校生达8.9万人。从2006年起,泉州市对市属公办高校近年来的学生数、学生分类及学费收入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测算,按生均综合定额核拨学校经费。2007年,在2006年按本科3150元/生、专科3000元/生、高职 850元/生计算生均定额经费基础上,分别调整提高至3600元/生、3000元/生、1400元/生,市属五所高校市财政按生均定额核拨预算内经费由2006年的7212.75万元增至2007的9315.14万元。

二、存在问题

(一)财政对教育投入总量仍显不足

目前发达国家的教育公共投入占GDP的比重平均为5.1%,欠发达国家教育公共投入占GDP的比重平均为3.84%。从表1可以看出,近年来泉州市财政性投入教育经费虽然每年增长 10%以上,但财政对教育投入占GDP的比重不仅低于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也低于欠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和世界平均水平,且仍未达到《教育法》规定的4%。

表1 2006~2009年泉州市财政对教育投入占GDP比重情况表[2] (单位:亿元)

(二)教育发展不均衡

主要体现在“区域差异”、“城乡差异”、“校际差异”。近年来,虽然泉州市努力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但区域、城乡、校际教育的差距仍然存在,并呈“两极化”的趋势:优质资源总量性短缺问题比较突出,农村教育总体水平偏低;城市学校间办学条件差异大,择校现象依然严重;外来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中心市区、晋江和石狮等学校负荷过大,师资、校舍等教育资源仍明显不足;部分山区校舍闲置,师资过剩;高中课程改革专项经费不足;全市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主要表现为小学教师超编,中学骨干教师数量不足、学科结构不平衡、城乡分布不均等问题。

(三)职业院校发展面临资金瓶颈

尽管当前国家财政加大了对职业教育的投入,高职生均经费已由850元上调至1400元,却不足专科每年3000元的生均经费一半,与省定每生每学年2700元的生均标准差距较大。基数偏低,造成职业教育办学经费困难,同时受金融风暴的影响,筹融资渠道又有很大的局限性,从而制约泉州市职业教育的进一步发展。

(四)普通高校负债问题突出

近几年来,泉州市一些高校进行大规模的基本建设,由于财政投入和其他融资渠道有限,银行信贷便成为高校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从而形成贷款搞基建、债务负担重的局面。个别高校负债金额累计达4亿元以上,每年应负担利息支出达4000万元以上。然而在市属五所公办高校绩效工资发放情况调查中发现,它们均在入不敷出状况下自行出台内部分配制度,提高福利标准。以2007年为例,市属五所公办高校实际发放的人均绩效工资均超出财政核定标准(每人每年 8000元),个别市属五所公办高校发放的人均绩效工资甚至翻了一倍。

三、对策建议

(一)加大财政投入比重,促进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继续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总量。早在上世纪90年代,国务院制定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就明确提出,到上世纪末将教育经费在GDP中的比例提高到 4%,联合国的建议则是要达到 6%以上。而目前泉州市教育经费占GDP比重仅为1.50%左右。二是继续加大财政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义务教育法》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的范围,确保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但部分县(市、区)未能全部达到“三个增长”的要求,特别是第一增长的要求。因此泉州市各级政府应按照《教育法》等有关规定,尤其是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义务教育阶段“以县为主”的投入和管理体制,进一步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加大中小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的基础设施及体育、计算机等现代教学设备的投入,将教育置于公共财政投资的重点与优先领域,逐步提高教育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在安排预算时,财政的超收部分应更多地用于教育投入,保证教育事业快速、持续协调发展的需要。[3]三是加大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经费投入。应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整体规划和工作部署,设立全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市一级的组织培训、调研和指导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根据当地实际,增加政府教育的财政投入,逐步完善学校办学软、硬条件,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努力使每所普通高中都能达到实施新课程方案所需的基本条件,确保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稳步推进。

(二)优化教育投入结构,实现义务教育均等化发展

一是要整合优化教育资源。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泉州的实际,制定学校设置和布局调整规划,大力整合各地学校分布、规模和教师资源等基础教育资源。对于农村和山区,要根据所在地人口、居住等实际情况,通过撤并、调整以及建设寄宿制学校等方式,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实现师资富余与短缺地区之间教师合理调配,避免教育经费低效、无序运行,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二是要把握好财政的教育投入重点。应按照泉州市教育事业协调发展的需要,把财政教育投入的增量部分,重点用于缩小山区与沿海之间的公共教育投入差异和城乡之间的公共教育投入差异,尤其要结合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加强对贫困县乡的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投入和保障外来务工子女及“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4]三是要把握好财政的教育投入层次。应按照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需要的要求,解决一些地区教师队伍结构性短缺及供需不平衡等问题,努力保证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泉州市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不断提高财政对教育公用经费的投入比例,尤其要加大对公用经费中正常教研经费、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投入力度。对农村、山区学校中有突出贡献的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等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促进职业教育健康发展

职业教育属于公共产品,直接受益者是相当数量的社会公众和接受其就业的企业,但最终受益的是国家和社会。据统计,近年来泉州市用工需求增加,缺工近8万人。其中传统产业和“5+1”新兴产业,需要中、高技能人才3.2万人左右,而现有工人中技师、高级技师只有 800人。因此,政府必须承担起承办职业教育第一主体的责任,切实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尤其是增加职业院校实习训练基地建设、师资培训、专业设备购置、技能人才培养的专项投入,确保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积极扭转“技工少、普通工多”的用工困境。社会力量对职业教育的投入,也是职业教育经费来源的重要补充。财政除自身增加职业教育支出外,还应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公民个人以及企业对职业教育的资助,并对这些资助给予配套资助、财政补贴等支持。积极鼓励和广泛发动各界力量捐资助学,通过政府救助和社会救助相结合,拓宽扶贫助学渠道,着力构建以政府补助和社会资助相结合的贫困生助学工作体制,并加强帮困助学工作监管,保证贫困孩子能上学,保证贫困孩子上得起学,保证在校学生安全上学。[5]同时,要改革传统的办法,实行“以奖代拨”,对办学质量好、毕业生就业率高的学校和专业予以资金倾斜,鼓励其发展;对办学差、就业不好的学校和专业,减少拨款额度,限制其发展。同时逐步对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实行免费政策,免费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按比例承担。

(四)加大财政监管力度,确保惠民政策落实

教育经费是教育事业发展的物质保证。在各级财政努力加大教育经费投入的同时,一要逐步建立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细化预算编制,硬化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合理调度资金。在保障教师工资发放的基础上,保障各项事业发展资金和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按《泉州市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办法》,对部分单项金额较大、社会经济影响较广的财政教育项目支出情况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确保把有限的财政教育资金用在“刀刃”上。二要认真执行中央和省里关于教育收费的规定,严行会计集中核算,建立学校资金使用公示制度和审计公告制度,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三要严格执行泉州市制定出台的《关于贯彻国务院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和闽财教[2007]72号文件规定精神,对于省内公办高校(含成人高校普通班),从学费收入中足额提取20%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对于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四是加强高校的财务监管。目前泉州市财政对市属五所公办高校的投入已占市本级教育支出的 46%,财政负担较重,要进一步加强对五所高校资金监管及基建投资管理,坚持量力而行原则,严格控制投资规模,规把收费项目和标准审核、审批关,完善专项检查和乱收费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教育收费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规范教育收费票据管理,防止白条收费或利用票据乱收费,从源头上堵住教育乱收费,杜绝“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健全学校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范绩效工资发放标准,合理安排学校债务,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学校健康有序发展。

[1] 朱娟娟.优先保障均衡发展促进公平提升质量[N].泉州晚报,2011-09-10,(1).

[2] 泉州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泉州调查队.泉州统计年鉴-2010[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0.

[3] 刘珺等.对优化我国财政教育支出问题的思考[J].淮南师范学院学报,2009,(2).

[4] 石飞.构建促进教育公平的公共财政制度[J].经济师,2010,(12).

[5] 骆勤.我国教育支出的财政分析和对策选择[J].财经论丛,2004,(5).

Discussing the Present situation and the countermeasures of National Public Finance Supporting Education----Taking QuanZhou City as an Example

FENG Su-shui
( Quanzhou Trade Vocational Technical College, Department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Quanzhou, Fujian 362000, China )

This article, taking Quanzhou as an example, analyze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finance supporting education. It aims at some present problems of education input and puts forward some basic ideas and countermeasures to increase financial education investment and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education soundly and rapid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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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毛志)

F812.7 < class="emphasis_bold">文献标识码:A

A

1673-9639 (2011) 06-0085-05

2011-09-15

冯素水(1971-),女,福建泉州人,讲师,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研究方向: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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