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小青
裸官“让家属先走”背后
◎闫小青
“裸官”是这两年流行的一个词汇。“裸官”的非官方定义是指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均在国(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或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的公职人员。
关于“裸官”及“裸官”的外逃,这些年来有许多见诸报道。由此,引发了人们广泛的质疑:妻子儿女移民国外,是为转移非法资产和东窗事发后逃跑做的准备吗?
“我勤奋为党工作几十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但一直被党组织怀疑,很寒心。我已经远走高飞,你们就不要再费劲找我了。”
2006年6月,时任福建省工商局局长周金伙在被调查期间,给纪委部门留下一封信,便从容逃往美国销声匿迹。在此之前,周金伙的妻女早已持有美国绿卡。
2004年12月,潜逃加拿大的中行黑龙江分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原行长高山,至今仍在接受加拿大司法审查。其妻女早在2002年就以求学为名出国,并办理了移民手续。
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原局长蒋基芳出逃前妻女移民美国;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庞家钰妻儿在其当权时移民加拿大;温州鹿城区前区委书记杨湘洪出国访问期间离团赴法国看望女儿,随后称病辞职……
这些案例均表明,“移民”成了腐败分子事后遁逃和转移资产最便捷的手段。
2009年11月,深圳市委市政府颁布实施的《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规定》中提出,如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裸体官员”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部门的班子成员。
中办、国办2010年印发《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规定要求官员需汇报配偶子女的居住地,并在办理的公共事务存在利益冲突时,主动回避。
《暂行规定》将对“裸官”的管理提上了日程。防治腐败是当务之急,但百万计公职人员配偶子女移民的现象,指向的问题绝不仅仅是腐败。
中共中央党校博士生导师林喆教授认为“裸官”是指贪腐官员先把自己的配偶子女送到海外,再把贪腐的财产转移出去。一旦事情败露,就逃到海外。
林喆教授认为,官员出国的机会比较多,能够看到一些相对优越的生活环境,会成为一些公职人员为家属移民的动因。“追求更好的生活是他们的自由,这一点无可非议。但官员因此失去了人民的信任,就不应该再做官了。”
成为“裸官”虽然不能证明官员的廉洁度出现问题,但却影响了官员的忠诚度。
“跨国家庭、一家两制”是网民给“裸官”家庭起的外号。
中国目前有许多没有触犯法律的“裸体官员”,移民对于公职人员家属来说,是权利,是自由。但对于国家来说,公职人员的政治信仰是国之良心。
身在曹营心在汉,“士心向外”所产生的影响,要么是带走民心,要么是激起民怨。
一位“相当级别”的官员曾在出国访问时说:“这里这么漂亮,如果能在这儿买个小屋,退休以后住在这里,该有多好啊。”海外是一些官员的养老天堂。而移居海外对官员来说,已经不是难事。
新一波移民潮获得国外政府许多优惠的移民新政策,与以往中国移民走的艰苦之路不同了。
美国移民局目前正在着手对EB-5投资移民项目的收案和审案流程进行调整。今年5月份提出的调整方案中包括:美国EB-5投资移民的申请人,需要投资50万美元到美国指定的高失业地区,为美国创造至少10个就业名额。
EB-5大开绿灯,5年后全额返还,对申请人没有学历、年龄、经商背景的要求,没有英语要求,申请周期短,没有移民监和居住地的要求等等。
这样的政策为“裸官”提供了方便,没有移民监和居住地的要求就表示美国公民可以长期在海外居住,不需要定期登陆美国。而5年内全额返还投资款,也可能会让一些不够坚定的公职人员动了“借钱”移民的念头。
于是,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不仅成了养老天堂,更成了“裸官”外逃的天堂。官员一旦逃出境外,再想引渡回国相当困难。目前我国只与全球31个国家签订了引渡条约,其中并不包括美、加、澳这些我国外逃官员最多的国家。
这些政策就是“裸官”手中的一把钥匙,只要他们愿意,随时可以打开国门定居海外。
临官莫如平,临财莫如廉。这本是官员应该恪守的原则,而今,“裸官”不仅让人民大呼不公,也成为廉政建设的一块心病。
在厦门远华案中,有一长串涉案官员名单:公安部原副部长李纪周、福建省委原副书记詹少敏、厦门市委原副书记刘丰、原副市长蓝甫、厦门市原政法委副书记林金栋等105名县级以上干部,600多名各界显贵。
这些人员中不乏“裸官”,李纪周归案后就交代:“我就一个女儿,从小娇生惯养。她在美国生活遇到困难,我也就不惜一切了。”
可以推断“裸官”为支付家属在国外高额的生活开支很可能走上犯罪道路。
林喆教授认为当政治环境不利、官员的发展空间不好时,会产生移民或为亲属移民的心理甚至行动。
投资移民对中国公职人员家庭而言相当困难。中国是一个讲廉政建设的国家,一般国家公职人员的收入水平,都无法负担向发达国家投资移民的费用。这也是让“裸官”失去人民信任的重要原因。
“裸官”家庭,放弃的不仅是中国公民身份,也放弃了对公权力的敬畏之心。庞大的“裸官”家属群体,是第三代移民大军中的一支,折射的也是一种社会病。
摘自《中国周刊》201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