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让农民获得更多实惠

2011-01-05 02:00李静睿
中国新闻周刊 2011年1期
关键词:经营权中央土地

李静睿

与站在强烈聚光灯下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相比,2010年12月21~22日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保持着一贯的低调,然而在其身后,则是中国八亿农民卑微或者宏大的梦想。如无意外,201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将连续第八年锁定“三农”问题,而刚刚结束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则已经框定“一号文件”的主体内容,文件全文则将在再次细化之后,于春节前后公布。

会议后公布的2011年农业农村工作二十八个字的总体要求,就像农村人拿着快板在农家小院里唱出的二人转小调一般顺口押韵:“大兴水利强基础,狠抓生产保供给,力促增收惠民生,着眼统筹添活力”。

农产品价格:高低之间的困局

菜篮子里的柴米油盐,永远牵动着最多人的心,尤其在农产品价格持续走高的2010年。虽然根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公布的数据,今年中国粮食总产10928亿斤,增产312亿斤,实现了半个世纪以来的首次“七连增”,然而满溢的粮仓却并未让公众感受“手中有粮心中不慌”:11月5.1%的CPI数据中,依然有74%来自食品价格的上涨。在这一年中,跟随张悟本每天喝绿豆汤的人经历了“绿豆贵过猪”的奇观,爱吃饺子的人则在网络上感慨 “一头大蒜一块钱”,有媒体甚至以“一头大蒜的疯狂之旅”为题,试图还原其涨价历程。

毫无悬念,在掌握更大话语权的城市居民的压力之下,中央开始了新一轮对物价尤其是农产品价格的调控,调控的手段依然行政色彩浓厚。在央行和商务部相继表态之后,11月17日,國务院常务会议以调控物价为主题,措辞强硬地提出“必要时对重要的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实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而本次农村会议则软化了语调,“大力改善农产品流通和市场调控,努力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

公众对这样的表述并不陌生。2008年1月,国家发改委就已经启动过一次临时价格干预,当时被纳入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的品种范围包括成品粮及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猪肉和牛羊肉及其制品、牛奶、鸡蛋等等,几乎涵盖一切重要农产品。而针对那一轮价格上涨中的指标性产品猪肉,从中央至地方政府更是将各种政策花团锦簇地接连抛出,从母猪饲养补贴到免费养猪保险,从加大防疫力度到快速上马大型养猪场,在“全民养猪”的热潮中,连高盛都加入了投资大型养猪场的行列——当然,那个时候还没有金融危机。然而不到一年,猪肉价格再次暴跌,农民们含泪杀掉母猪的新闻,又重新悲情地出现公众的视野之中。在经济学家们担忧的通胀可能性渐渐消失的时候,三农学者们急了:种什么养什么价格都上不去,那农民们怎么办?

中国社科院农村所宏观室副主任李国祥提醒《中国新闻周刊》注意中央口径中的“努力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所谓合理水平,是指要综合考虑消费者和生产者的利益,对农产品的行政调控应该只针对消费价格,而不是针对收购价格和生产价格。”在他看来,每一次政府对农产品的价格调控最终都伤害到农民的利益,其主要原因是没有注意价格政策和补贴政策的配合使用,“理想的方式是既要补消费者,也要补生产者,比如对生产者是不是可以实行差额补贴,也就是设立某种目标价格,当市场价低于这个目标的时候,就进行补贴。”但是他也坦承,这种方法“操作难度很大”。

也有人认为,在当前体制下,“谷贱伤农”的原因并非如此简单。上海大宗农产品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总裁费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用尖锐语调指责目前“农业的投入还难以获得社会投资平均的回报,绝大部分农民没有从农产品价值链中获得应得的部分”,直接导致了农民们“宁可在富士康之类的工厂拿几百元,也不愿意回家种地”。在费建看来,解决之道唯有给农民以平等的贸易机会,并在农产品价格的制定上拥有话语权。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的声音也许最能代表2011年中农产品价格可能的走向。2010年12月17日,陈锡文在公开场合表示,中国农产品价格不应暴涨暴跌,而是逐步达到合理水平,但总的趋势将是“徐徐上升”。

土地经营权流转:进退之间的犹豫

对土地的情感,几乎覆盖了所有的“三农”问题:在耕地之上,是各种作物年复一年的生长;在宅基地之上,是农民修筑房屋成立家庭的希望;在建设用地之上,则是他们分享土地收益、获得财产性收入的可能。然而农民们真正的生存之本,依然是以家庭为单位的承包土地。

在本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对承包土地的改革探索被最终凝结为一句“尽快明确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政策含义和实施办法,研究出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指导意见”。土地承包制的“长久不变”这一提法最早出自十七届三中全会之前,胡锦涛视察小岗村之时,此前中央的措辞一直为“长期不变”。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副部长徐小青说,这一字之差的修改,是试图给农民传递一种明确信号,即现有政策将稳定不变。

虽然大方向已经确定,但落实在操作层面,对于家庭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如何流转,一直存有争议,并且各方均认为,自己的观点,方是真正通盘考虑了农民的根本利益。

有人认为,经营权应当在经过确权之后,完全地成为农民可自由支配的物权。如著名三农问题专家、中国社科院农村所研究员党国英就坚持认为,目前《物权法》中提及“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然而当中并未明确承包权是否可用于抵押,这样导致的必然结果就是“不能用于抵押,农村金融的开展就会很困难”。

但一辈子都在和三农问题打交道的陈锡文旗帜鲜明地反对这一观点。十七届三中全会闭幕之后,陈锡文在国新办的新闻吹风会上就明确表示,“在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应排除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和农民房产作为抵押”,其原因为“土地是农民最后的生存依据”。在数次和记者的对话中,陈锡文也一直为农民失去土地的前景忧心忡忡,在这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召开前,他还深情表态:“脱离了土地的大量劳动力,他应该到何处去找一个能够遮风避雨的地方,能够让他作为一个人有尊严地活着,这是我们今后面临的主要问题。”

官员和学者身份重合的中国农业经济学会副会长钱克明也支持这一观点。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之所以需要尽快“研究出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指导意见”,正是因为在当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实践中,出现了太多问题,“一些是地方政府为了集中土地,实行强制流转,另一些甚至是企业性质的强制,把土地集中成立大公司,或者进行非粮化的经营,种植经济作物,更严重的是非农化经营,弄什么‘农家乐,发展旅游项目去了。”钱克明总结称,当前的大规模流转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违背农民自愿原则;二是即使自愿,流转合同也常常不规范,农民的利益根本没有得到保障。

在这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河南新乡的中共市委书记吴天君作为唯一一个省辖市代表进行了大会发言,这也是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工作会议首次安排基层单位发言。吴天君的发言主题为如何把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作为城乡一体化的切入点,在发言的中间,吴天君说,农民入住新型社区,仍拥有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他们将“坚持不从农村挖土地,不在农民身上打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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