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思考和探索

2011-01-01 00:00:00朱丹
河南教育·基教版 2011年4期


  学校民主是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特征之一。郑州市第一中学努力寻找行政管理、学术管理和学生自主管理之间的结合点,并力求通过制度建设,形成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协调机制,使“管理团队的行政权、教学团队的议事权、学生团队的自主权”都得到落实。一中的探索无疑值得肯定。希望有越来越多的中小学校长思考、探索现代学校制度建设问题。
  ——编者
  
  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有关“体制改革”的部分,涉及“人才培养体制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办学体制改革”“管理体制改革”“扩大教育开放”等六个方面的内容。“建设现代学校制度”被正式提上了议事日程,应该说这是中国现代学校发展的里程碑。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学校的“现代化”从此会出现一个新的面貌。
  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其实就是理清三种关系,或者说确立三种关系各方所应遵守的规则。这三种关系就是政府或主管部门和学校的关系、学校内部的管理关系、学校和社会的关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后,“如何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促进管办评分离,形成政事分开,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给学校以真正的办学自主权,成为大家谈论最多的话题之一。笔者认为,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给学校以真正的办学自主权,取决于政府一系列的相关政策,因而只能按照自上而下的模式逐渐推进。作为中小学的校长、学校管理者,首先要把关注的目光放到学校内部,把学校内部管理关系的调整和改革当做自己的责任。
  众所周知,当前学校管理的思维和运作越来越像社会行政部门,学校行政的服务、协调功能极大弱化,对教育的领导、监督功能极大膨胀,校长说了算、行政说了算成为普遍现象。要改变这种状况,实现“去行政化”,校长首先要把一部分权力让出来,让给教师,让给学生。这部分权力不仅是举手的权力,更是在决策层面上的话语权。郑州一中从学校体制和权力的架构、决策的程序以及议事的规则着眼,对此进行了积极、审慎的探索。
  
  一、“一制三权”——三棱锥式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
  
  长期以来,学校实行的是校长负责制,学校管理的运作模式是行政团队的官僚化方式。教师的民主权利、学生的自主权利一直被忽视,学校教师的主导地位、学生的主体地位极大弱化。我们提出的“一制三权”管理体制,即是在校长负责制下,让管理团队的行政权、教学团队的议事权、学生团队的自主权,都能落实到决策层面上,让“三权”形成学校管理的“三极”。“三极”在校长负责制的统摄下,各有侧重,相对独立,相互制衡,相互尊重。它保证了社会主义学校的鲜明政治性,强调突出了民主治校、教师治校、学术治校的思想,发挥了学生的主体作用。
  在“一制三权”的管理体制中,我们明确地把学生团队的自主权作为学校管理的一极提了出来。为了把学生团队的自主权落到实处,我校确立了“唤醒自主意识,提高自主能力,塑造自主人格”的渐进式的育人思路,形成了“生活上的自主服务、成长上的自主教育、功课上的自主学习、组织上的自主管理、人格上的自我尊重”的工作体系,开创了校政对话、学生评教和伙食说明会等问政机制和教学恳谈、“S·T”教学体系等自主选课机制。“校政对话”是全校各班学生通过自荐和推举产生的学生代表,与学校全体干部就学校管理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进行面对面沟通,相关部门领导须现场作出答复;“学生评教”是学生对任课教师进行量化评价,评价内容涵盖了教师情怀、素养、课堂教学、作业、辅导、成绩等10多项内容,这一评价结果会通报给教师本人,并作为其评先评优、职称申报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伙食说明会”是学生会下设组织机构伙管部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伙管部可以抽检食品卫生、核算饭菜成本,对餐饮品种、质量、价格发表意见,并有权要求经营方出席伙食说明会。学生强有力的干预发挥了很好的约束作用,保证了饭菜质量,使学生食堂长期遭受质疑和批评的被动局面一举得到改观。此外,学生根据志向和兴趣爱好自主开展的多种活动,也成为他们“问政”的特别途径。教学恳谈是学生与学校领导面对面就教学和任课教师发表意见和建议,学校随即对学生反映的情况进行调研,并以适当方式,包括个别谈话,通报给相关教师;“S·T”教学体系包含了奥赛课程、研究性学习、讲座课程、分层教学、特长选修课程五个系列,是学生在公共的课程体系之外,可以自己做主选择的辅助课程体系。
  教育发生在潜移默化中。这些问政机制和自主选课机制是培养学生自主精神的孵化器,是学生行使自主权的重要平台。它对学校管理工作起到了较强的干预和约束作用,有利于学校依据学生切实的需求改进工作,提升服务效果和教育效果。同时,通过关注身边的公共事务、思索身边的学校管理问题、参与改进学校管理工作,学生真正体验到自己的价值和作用,其自主意识、责任意识、正义意识会像种子一样在心中萌发、生长。还有,给学生以“自主”的机会,也为高中阶段学生特有的冲动情绪找到了宣泄的出口,有效化解了其负面情绪的积累。自学生会伙管部成立以来,长期发生在学生和物业之间的餐饮冲突止息了。学生自主权的行使不仅没有增大管理的难度,反而使学校的各个权益主体更加相互包容和配合。
  
  二、“校务委员会”——民主治校必需的权力机构
  
  早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邓小平就在中央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制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邓小平同志的话可以作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指导方针。在我国,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早已有之,校务公开制度也早已有之,但在学校管理过程中只发挥着微薄的作用。因为对教师而言,它毕竟只是一种知情权的满足。教师治校、学术治校不能真正实现的原因,是缺少一个常设的权力机构。为此,2010年3月,我校成立了“校务委员会”(即教职工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校务委员的产生本着法理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原则,学校行政会提出的选人标准是:政治可靠,心胸宽广,心态平和,无小集团利益,无明显的强势性格,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学术影响,关注学校发展,关心同事。为了兼顾各学科和各年龄段的代表性,行政会集体研究了各单位的分配名额,并推荐出候选人,由候选人所在学科教研组或所在行政组进行自由选举。每一位教职工不受行政会推荐的候选人的限制,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
  校务委员会章程规定:凡关涉学校发展的大事要事,都要提交校务委员会讨论或票决。校务委员会对重大事务行使票决权时,实行委员实名投票制,以强化责任和确保公正。校务委员会定期和学校行政会举行联席会,校务委员定期向学校提交议案,积极建言献策,以反映民意、拓展学校发展思路。
  校务委员接受行政会和全校教职工对其公正性的监督,对于明显不称职的委员,行政会或四分之一以上的教职工联名,有权向全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罢免请求,并交付全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校务委员会每两年换届改选一次,校务委员连任不得超过三届,以保持民意本色和与时俱进的先进性。
  校务委员会成立后,在学校重大事务中发挥了作用。
  2010年3月,郑州市教育局举行专任教师招聘考试,我校在遵循上级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就相关重大决策性问题提请校务委员会进行了讨论和投票。
  2010年4月,教育局进行第三届名师选拔。在个人申报、教研组推荐的基础上,我校将名单提请校务委员会进行讨论和投票,在充分尊重投票结果的基础上,行政会和党委会进行了民主集中,确定了推荐人员。
  
  2010年6月,因工作调整,需要增补4名年级主任。在自荐或民荐的基础上,提请校务委员会进行讨论和投票,在充分尊重投票结果的基础上,行政会和党委会进行了民主集中。
  2010年6月,学年度常规评优评先工作,在各年级组织评选推荐校级优秀教师的基础上,提请校务委员会进行讨论和投票。在充分尊重投票结果的基础上,行政会和党委会进行民主集中。
  2010年7月,市教育局招聘专任教师工作进行试讲和答辩,我校选派的考官人选,也是在校务委员会成员中抽签产生的。
  
  三、“1+1+1”议事制度——校务委员会的工作制度
  
  即使有了常设的权力机构,如果缺少权力机构的工作制度,教师治校、学术治校不能真正实现。这会使权力机构被束之高阁、没有用武之地。为了切实发挥校务委员会民主治校的作用,郑州一中创立了“1+1+1”议事制度。这个议事制度是指,凡重大事务,由行政会根据文件精神和政策解读,经调查研究,提出实施方案,交校务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在全校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方案即视为通过。方案通过后,校务委员会按照方案就所论各议题进行票决,并将票决结果向行政会通报,若行政会没有异议,则全校公示。若公示后没有异议,则一轮票决即为最终结果。
  若行政会进行评议时产生异议,有权向校务委员会提出合理化的说明与建议,校务委员会再进行二轮票决。为了避免将行政会的意志强加于校务委员会,以保证校务委员会运行的独立性,行政会向校务委员会的说明和建议权只能使用一次。校务委员认真听取行政会说明和建议后,进行第二轮投票,投票结果经全校公示后没有异议,则二轮票决即为最终结果。
  若全校公示后产生异议,则相关个人可申请在全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上进行申述,接受全体教职工直选式票决,直选式票决结果即为最终结果。
  “1+1+1”议事制度集中体现了民主特色和制衡原则。行政会集体研究体现了管理团队的民主和全校教职工民主之上的集中,校务委员会票决体现了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全体票决体现了直选式民主。同时,校务委员会对方案的审议权和执行过程中的投票权是对行政管理团队的制衡,行政管理团队的方案制定权和执行过程中的建议权又是对校务委员会的制衡,全校教师公决则是主流民意对校务委员会和行政会权力的制衡。这种制衡使“1+1+1”议事制度本身具有相当的自我纠正能力,并实现了在不同声音之间建立对话机制,从而成为公平、公正和民主的有力保障。
  “一制三权”体制、校务委员会及其议事制度(即“1+1+1”议事制度),使郑州一中在探索民主治校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我们在这里找到了行政管理、学术管理、学生自主管理三者之间和谐的结合点,找到了在学校实现民主集中制的道路。这个结合点和这条道路通向着“培养学生自主精神”和“让教师主动地工作、主动地学习、主动地生活”的教育理想。
  (作者系郑州市第一中学校长,特级教师)
  (责 编 若 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