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国际上的一个热门话题是——美国人采取“非正常”手段干掉了老仇人拉登。拉登该不该死?恐怕世界上大多数人的回答都是肯定的。但是他该怎样去“死”,却还是有话可以说的。
美国人一向爱说嘴,常常说这个国家专制、那个国家蔑视人权云云。但这一回,这个爱说嘴的家伙的所作所为就该让别人来说道说道了。
首先,拉登是在一个主权国家——巴基斯坦——被美国人杀死的,是美国人的直升飞机利用夜幕的掩护,偷越国境飞到距离巴基斯坦首都仅仅60公里的阿伯塔巴德,从屋顶降落进入一座民宅实施的暗杀行动。用美国总统的话来说,他们这是一次赌博,因为他们也没有十成的把握——拉登就住在那座民宅里。要是像前总统小布什那样,打着寻找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旗号打进伊拉克,把伊拉克翻了个遍也没有找到所谓的生物化学武器,那就更是出丑了。因为这次是偷袭,不但没有联合国的授权,连出师以前的“讨贼檄文”都没有对外宣布。幸亏这次情报机关没有出错,打死的是拉登。可是这件事情的正当性又该怎样说呢?
其次,美国人的这次行动是一次侵略行为。美国人在没有获得巴基斯坦政府同意的前提下越境动武,这就失了理。美国人面对巴基斯坦方面的抗议,说是当年穆沙拉夫当总统的时候,曾经默许过这样的话,说只要是拉登在巴基斯坦,美国人有权越境杀死他。可是当事人穆沙拉夫还健在,马上声明否认这件事情,弄得美国人十分尴尬。穆沙拉夫今年还表示打算要重新回到官场竞选总统,即使当年有过那样的默许,他现在也不会承认的,因为——你美国人没有证据!
最后,拉登是在睡梦中惊醒后被杀死的,他犯的罪尽管可以用“滔天”来形容,但是也应当走完一定程序后再处死他。有消息说他并没有抵抗,是直接被打死的。如果这样做是合理合法的,以后美国人就可以用这样的方法对待所有他们不喜欢的人,那就太可怕了,国际上也就无所谓恐怖主义和非恐怖主义了,都会搞暗杀这一套,国际社会不就回到中世纪了?
除此之外,另一个话题是关于利比亚领导人卡扎菲的。以前卡扎菲一贯特立独行,胆大包天,什么事情都敢干。最让他失去人心的事情是1988年指使手下人炸毁了一架泛美航空公司的民航班机,飞机坠落在苏格兰一个叫洛克比的小镇,共有270人死于非命。
这种事情如果是基地组织那样的人干的也就不稀奇了,一个国家元首指使干这样的事情,当然让人气不过,可是又没辙,卡扎菲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得又好。事情过去了
20多年,这回总算有了机会。今年以来,一个又一个阿拉伯国家发生社会动乱,利比亚也没有躲过,美国人看机会来了,与欧洲的盟友让联合国通过了1973号决议,以限制卡扎菲用军队镇压民众为由,在利比亚设立禁飞区。用俄罗斯总理普京的话说就是,设立禁飞区不等于授权哪一个国家可以派飞机去轰炸那个国家的首都。可是美国和北约就这么干了,怎么就没有更多的人和普京一样出来说话呢?
我觉得还是一个“情理”在起作用,那就是卡扎菲太没有人缘了,他做的事情太招人恨。现在,卡扎菲已经多次请求停火,但没有人答理他,一个主权国家的元首,自己的住处遭到外国军队的轰炸,还请求外来的军事力量和国内造反派的武装停止军事行动,忍让到这个地步,原因是卡扎菲在以前做下的孽。这个时候,谁要是再按照程序说话,别人是没有好话回敬他的。俄罗斯总理说了句“公道话”——“没有人授权北约可以轰炸的黎波里”,还受到总统梅德维杰夫的批评。在一次最猛烈的空袭中,卡扎菲的小儿子和三个孙子被炸死,也没有什么局外人说公道话。
记得在1988年,当时的美国总统罗纳德•里根下令轰炸卡扎菲的住处,没把卡扎菲炸死,却把他的一个养女炸死了。有人问里根这件事情时,他回答说,跟卡扎菲这样的人对话,就得用他能听懂的语言。这个语言,就是暴力,就是武力。
国际政治是用来处理不同文化语境之间事情的,本没有一种能得到当事双方都认可的基本原则,又因为牵扯到历史上很久远的纠结,在许多复杂的历史事件中,谁也说不清楚孰是孰非。两大宗教之间的恩恩怨怨,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是无法用双方都能接受的方式解决的,延续到今天的无穷无尽的仇杀,今后还会无休止地延续下去。于是,我认为,他们之间的国际政治在一定意义上说,还是比力量。你没有力量,就只有听人家说了算。不管所谓的正当性和合理性,只要你有了力量,总能找到你所作所为的依据。
我们中国人虽然未陷入他们之间的争斗,但是应当想象得到,今后我们会在许多事情上有相似的情况,例如经济秩序、贸易规则、领土归属等。因此,我们一定要把中国的事情办好。我们强大了,首先腰杆硬得起来。当然我们不会凭借强大的力量去欺侮别人,但我们可以借此获得足够的话语权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在可能的情况下,还可以谨慎地“主持”一下国际政治领域里的公道。
我还想起当年一部极为火爆的电影——《追捕》——里的一场戏:身为“逃犯”的杜丘一怒之下开枪打死了长冈这个坏蛋,矢村警长在一旁看到了,不但没有追究杜丘的违法行为,还从杜丘的手里拿过枪来,在已经死了的长冈身上补了两枪,随口说了句“我在正当防卫”,轻易地开脱了杜丘的不当行为。善良的人们看到这一结局,心里是痛快的,但是,所有人也都应当明白,此时情与法已经发生了冲突,只是人们的正义感在暗中促使善良的人们不去追究而已。
合理性也好,合法性也好,最终都是正当性的“仆人”。正当性往往能找到人类共通的根源,而合法性在不同的民族文化里会有不同的说法。还有一件被广泛知晓的事件:伊朗最高法院最近驳回一个被告的上诉,因为一家地方法院判处原告有权向被告的眼睛里滴入共20滴浓硫酸,每只眼睛滴十滴,作为被告向原告脸上泼浓硫酸的惩罚。这种伊斯兰古典法律在欧美人看来太残酷了,可是这样的判决会有极强的震慑作用,足以大大减少类似的人身伤害事件的发生。“法”这个东西,往往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因为人们有不同的历史传统和不同的价值判断。
说到此处,怕有人批评我在看轻法的价值了,其实我是想通过这一番议论来强调一个道理——所有人都应当做好事,不求它有多么大;所有人都不应当做坏事,无论它有多么小。只要大家都这样做,那些在电影戏剧里出现的曲折情节和当前国际政治里发生的那些让人们说不清道不明的所谓“道理”,就不会出现在我们中国人的现实生活中了。国际政治的大道理其实就产生于日常生活中的小道理,二者从根本上应当是一脉相承的。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