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从法治权威

2011-01-01 00:00:00林龙
浙江人大 2011年4期


  201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这是我国民主法治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在人大代表中引起强烈反响。在感叹法治成就来之不易的同时,代表们也清醒地看到,这个法律体系尚处于初级阶段,就目前的法治水平而言,我们距离建设一个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旧任重道远。
  
  法律的大厦还需精心装修
  
  2011年3月10日上午,吴邦国委员长作常委会工作报告时宣布:“党的十五大提出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工作目标如期完成。”
  “法律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我们的生活已经离不开法律的保障,我们的行为也无时无刻不在受到法律的约束和规范。”温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笑华代表感叹,这一历史性成就,包含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地方人大几十年来为国家民主法制建设所作出的不懈努力,凝结着国家权力机关的集体智慧。
  在感到法律体系形成来之不易的同时,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代表指出:“我们不能满足于此,因为距离建设一个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还任重道远。”齐奇说,我们要看到这个法律体系还处于初级阶段,下一步的修订、完善、补充等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
  “‘老赖’问题严重影响着法律的尊严。之所以出现执行难,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一部详尽完备的强制执行法。”齐奇表示,“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部分仅有30多个条文,远不能满足执行实践的需要。”
  据统计,近5年,全国每年执行案件约200万件,占法院系统案件总数的三分之一,执行标的金额3000多亿元,执行工作在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作用举足轻重。
  据介绍,由于法律制度比较粗疏和法律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等原因,使地方、部门保护主义和债务人逃避、规避执行有了可乘之机,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比例普遍偏低。目前浙江省有60%—70%的生效判决需要法院强制执行。
  “所以亟待制定一部系统、完整、操作性强的强制执行法。”齐奇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应以再次修订民事诉讼法为契机,尽快启动强制执行法的调研和起草工作,争取这部法律尽早审议出台。
  “俗话说得好,无法可依是可悲的,有法不依是可怕的,有法难依是无奈的。”范谊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的法律体系只是有了一个框架,要更好地适用于人们的生活,还有许多方面要完善。他表示,目前的法律刚性不足,许多法条只是一个概念性的规定,先天不足,难以执行。
   “在2009年时,我国出台了食品安全法,但仅明确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保健食品实施严格监管,而对保健食品品种管理、生产流通环节及市场的监管没有明确规定。”在小组审议中,浙江省副省长郑继伟代表表示,现有法规没有对保健食品经营环节实行许可准入的具体规定。保健食品的经营主体多而杂,超市、商场、药店、专卖店、食杂店等都可经营保健食品,保健食品经营环节存在诸多安全隐患。
  “由于相关法律的滞后,基层部门对保健品市场的正常执法也面临着‘一执法就可能违法’的尴尬局面。”郑继伟无奈地说。
  不可否认,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一个长期的任务,人大今后的立法任务仍然艰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明确指出:“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到法律的修改完善上来,放到法律配套法规的制定上来,同时还要制定一些新的法律,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与时俱进和发展完善。”
  
  公务人员要成为守法的典范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确保法律有效实施,首要是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辉达说,现代社会法治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有法必依”和“违法必究”,如果背离了这一法治精神,法治本身的根基就会遭到破坏和动摇。
  法治精神就是要形成对法律的信仰。不信仰法律,将法律当做一种手段来用的话,就不是真正的法治。在审议中,许多代表坦言,目前,法律权威弱化,尤其是司法权威逐渐弱化,“信访不信法”的问题十分突出。
  齐奇举了浙江的一个例子:一新任基层法院院长,上任不久就不断遭受当地一个信访人的骚扰。从纠缠叫骂到拉闸断电,再到门口堆垃圾,甚至把他的家门连续11次用强力胶封死。院长一家人只能借住他人房屋,半年多有家难回。
  据统计,仅2010年,浙江法院系统发生威胁恐吓、谩骂侮辱、骚扰纠缠法官等事件1712人,2145次。
  司法权威的弱化还表现在“人情案”的乱象之中。“输掉官司的人不信服法院审判,觉得自己关系没有走通;赢了官司的人也并不觉得法官公正,而是归结于自己公关到位。”在小组审议中,不少代表感慨:“打官司找关系成了一种常态。”
  “上梁不正下梁歪”。要树立法治精神,培养法治文化,逐步形成公民“懂法、守法、信法”的法治氛围,最为关键的问题是要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消除特权。在审议中,不少代表直言,由于受几千年封建人治思想的影响,那种“权大于法”的现象在一些地方还时有发生,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领导干部是带头人,群众都盯着干部,但这几年领导干部权钱交易、特权思想、知法犯法的案例还是层出不穷。”周晓光代表表示,不仅是“官一代”案件触目惊心,“官二代”也是仗势欺人, “我爸是李刚”版本不断翻新,就是最好的例证。
  “目前,政策大于法的问题还很突出。信法、依法的意识还很淡薄,遇到问题想到的还是找关系、找领导。”在小组审议时,有代表表示,干部违法行为多从党风上处理,而以违法角度来追究的比较少,“刑不上大夫”的现象还普遍存在。在贪污腐败案件处置上,执法弹性过大。“一个普通公务人员可能几十万就被判死刑,而有些高级官员几个亿还枪毙不了。如此,老百姓怎么能信服法律的公正性?”
  当前,公务员招考作弊事件屡有发生,从“潜规则”进化到了给领导子女“量身定做”职位,官员子女在公务员招考上的“家族优势”严重侵害了考试的公平性。在全团审议中,金颖颖代表举例称,福建省宁德市屏南县财政局下属收费票据管理所的公开招聘启事中,要求报考者“获得国外学士学位,国际会计专业,大学英语四级,屏南户籍,女,年龄25周岁以下。”在此条件下,仅有1人符合报考条件,并且因此无需考试而被直接录取。
  “‘萝卜招聘’是公然的违法行为,直接损害大多数考生的权益。”金颖颖建议检察机关对公务员招录条件的设置进行监督,若发现招录条件与招录岗位不匹配,检察机关有权将该情况移交当地人事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审核。
  “法律不是花瓶,更不能成为一些人手里的橡皮泥。”不少代表表示,加强对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人大要肩负起应有的职能。
  
  监督“钱袋子”,人大要更给力
  
  “三公支出”数年来一直是人代会和舆论热议的焦点话题之一。《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原则上零增长,切实降低行政成本。
  今年人代会期间,财政部新闻发言人表示,2011年财政部将继续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中央预算部门将率先晒“三公消费”账单。中央在对待“三公”问题上所释放出的信号,在代表中也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单位食堂招待一天吃掉13万元,一个月招待费超过200万元,一年招待费高达1200多万元……谈起被曝光的广东省汕尾市烟草专卖局的“天价吃喝账”现象,台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薛少仙代表指出,这些消费属“三公支出”,但背后反映的是行政开支的大手大脚。
  
  降低不必要的“三公消费”,严格预算管理是第一道关。据悉,修订预算法已经列为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重点。薛少仙代表认为,预算制度的修订和完善,意味着国家将进一步把好全国财政支出的“总闸门”,拧紧公务消费的“水龙头”。遏制铺张浪费,不仅需要财政预算支出的公开透明,还要健全有关制度的监督体系,发挥人大、人民群众和媒体的监督力量。
  “钱要不受监督不腐败才怪,非腐败不可”。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原中纪委副书记刘锡荣代表愤怒地说,“现在有些干部一见到钱就眼红手软”。
  刘锡荣援引江西的一个国家级贫困县的例子,“一个财政局的股长,还不是科长,就能拿走9400万”。
  “世界上有个加拿大,中国则是‘大家拿’。”刘锡荣认为,监管跟不上,把国家和老百姓的钱拿走像从左口袋拿到右口袋一样,仅靠教育是没有用的,“一定要有监管制度跟上去,拿钱不能这么方便”。
  目前,很多土地财政上的钱都是在预算外,“本身不受监督,不用汇报,可以拿出来用”,这就形成了很多小金库。“一查小金库,这些钱就悄悄塞进大金库”,刘锡荣认为,预算外的钱不受监管,大小金库就完全脱离了人大监管。他建议,土地收入要全部纳入预算,纳入预算后主要用于农民,“因为农民贡献了土地,可以主要用于社保、养老、医疗、教育和技术培训”。纳入预算之后至少人大可以过问,人大可以监督这些钱到底用到哪儿了。
  “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预算法修法,将对土地出让金作出进一步的规范。”在听了刘锡荣代表发言后,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高强代表回应道。
  “在管好钱袋子呼声越来越高的今天,人代会应该恢复宣读预算报告这项制度。”于辉达代表建议,预算报告要切实解决“外行看不懂、内行看不清”的问题,要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不能“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错综复杂,看得人云里雾里。
  预算执行审计是人大监督政府预算的必要方式和有力手段。薛少仙认为,部门亮出账本仅是一个开端,关键是执行得怎么样。“这就需要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和监督。”他建议,要在审计深度、覆盖面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审议工作的透明度。而对审议中发现的问题,人大要跟踪监督,并将整治情况向社会公开。
  登山的鞋子有了,但并不代表我们就一定能达到峰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使我们拥有了攀登法治山峰的鞋子,而要到达山顶依旧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
  摄影 蔡荣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