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首推农民就业失业登记制度等

2010-12-31 00:00:00
农村百事通 2010年19期


  江苏省人保厅、省农委、省扶贫办和省财政厅前不久联合下发《江苏省农村公共就业服务四项制度实施办法》,决定在全省建立农民就业失业登记、农民求职登记、农村困难家庭就业援助和农民创业服务四项制度,为农民提供均等化的就业服务。
  《办法》明确,只要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被各类用人单位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的: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或者农民经纪人资格证书的: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从事高效农业(渔业)并按月领取劳动报酬的:家庭劳动力人均承包土地面积达到或超过当地平均水平的,或省辖市规定的其他登记对象,都视为就业。可以登记失业的农民为:年龄在16周岁以上,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个体工商业主、私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业主停产、破产停止经营的;农村退役士兵;刑满释放或者解除劳动教养的:无承包土地或者承包土地低于当地平均水平,有就业愿望的适龄人员。
  《办法》规定,失业农民可到乡镇(街道)或者村(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享受免费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政策咨询、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等服务。农村困难家庭人员享受优先援助和重点帮扶,对困难家庭中的大龄劳动者,相关部门将通过公益性岗位进行托底安置,有创业意愿的,给予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扶持。(北京 沈建华)
  
  河南省将建立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河南省政府前不久出台“2010年农业保险工作方案”,对农业保险的品种、范围、责任、金额、保险经营方式、财政补贴、风险控制等内容提出了明确意见。
  河南农业保险的品种分别是玉米、小麦、水稻、棉花、奶牛、烟叶等。其中,玉米和奶牛等保险品种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其他保险品种都有明确的区域限定。
  根据中央和河南省有关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2010年河南省农业保险费用继续实行财政补贴政策。河南省将根据各地上报的本地种植业保险品种签单完成情况和保费使用进度情况,将省级财政承担的保费补贴资金直接拨付给省级保险经办机构,专账管理,逐年滚存,作为巨灾风险准备金。逐步建立应对巨灾风险的长效机制。
  今年,河南省上调了玉米、水稻、棉花的保险金额。其中,棉花的保险金额上调幅度最大,从每667平方米(1亩)216元上调至267元。同时,河南省今年在洛阳市和驻马店市新增了小麦保险试点。(河南 秦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