杯中记
“杯”可能要算一个诗歌中出现频率很高的汉字了,但我所看过专门描写杯子的诗歌,从古到今真是不多,佳句则更寥寥。而我,喝过了比漳水还长的杯中水,忽然在今天明白,手握真实的杯子,原来比在梦中灌醉浊漳更为落寞。
朝雾初升,落叶飘零,让我们把美酒满斟。
这清越的诗句,想必是写给知音。杯子依然是个道具,杯中之物乃是一醉解千愁的美酒。风波湖畔,秋色肃杀,朝阳、草叶、湖水,却于昏黄中偷来一抹嫣红,娇艳而温暖。就如世人冷眼中一个知心的微笑,鼓舞你涉过千山万水。酒也是水,却是辛烈之水,它是水中之火。而我,却总是不能从火中喝出水来。在这个推杯换盏的世界里,我有自己的坚持。
酒在杯中,执于手上把玩,很能见出一个人的性格。有人是用指尖,手势优雅,仪态从容,小小的啜一口,魅力随着淡淡的酒气逸出;也有人把酒杯大手一握,一饮而尽,顾盼间豪气纵横;有的人喝醉了,衣裳酒痕宛然,把种种伤心往事吐得一地;也有人喝到八分还能机警如常,敏锐地分析着醉酒者们不经意间流露的真言。杯中日月长,醉里乾坤大。此中境况,亲历方知。
最难忘的当然是敏敏特穆尔郡主,言笑晏晏,万种风情,玉颊与素手相映,酒光共眸光一色,端的是天下英雄莫能当。张无忌于是说“自然是你美”。这五字脱口而出,也就注定了濠州城中周姑娘的婚礼必将成为一场闹剧。当无忌哥哥在一只小小酒杯上寻觅到淡淡的胭脂唇印时,倚天剑与屠龙刀已经在冥冥中暗自交锋。
一次跟一个朋友吃饭,席上的酒味道很美,香气婉转,细尝有一点点清甜。我不觉多饮了几杯。他说那叫玫瑰汾酒,此人有点乡音,汾酒的“汾”读作“非”,我就听成了“玫瑰妃酒”,不禁心念微动。他声线出众,清亮醇和,就如这玫瑰之酒,徐徐说话时令人心醉。嗯……其实我是想说,“妃酒”确实比“汾酒”要美得多,诗意得多啊。
更多的时候,杯子里盛的不是酒,是茶。有人说喝酒的是俗人,饮茶的是君子;我觉得未必如此。喝茶不一定都是品茗。像栊翠庵中妙玉小姐为怡红公子倒上清茶一盏,坐在清幽的庵堂中,身边有袅娜的林妹妹,案几上绿玉斗中缭绕着梅花香气;笼在这样的氛围里,人确实出尘得可以,却也矫情得可以。妙姑说喝茶一杯为品,两杯就是解渴,三杯即是蠢物了。要照这样说,现代女性奉行的“八杯水”大法,更不知道是什么了。
还是说茶,茶这个东西,阳春白雪起来雅到极致,下里巴人起来也是一塌糊涂。那一年登华山,路边上有茶水摊,长条木凳上摆着一列粗瓷大碗,碗中是褐色的茶水,水底有粗壮的大叶子,都有指头大,梗子咬都咬不动,我端起碗来大口大口地喝,沁凉的茶水激到心里,酸痛难言。再看那茶,恍惚间竟如同刺喉烈酒,不知冷暖,难以下咽。
还有一次,我在乡下时,一个学生——是个顽皮的男孩,他家请我吃饭,很冷的天气,窗外风雪茫茫,学生的母亲请我在炕头坐,让她辍学的大女儿叫我阿姨,其实我比那女孩只大一岁而已。那男孩在院内的雪中奔跑,时而伸手用铁棍敲下檐上的冰凌,而他的姐姐在灶下点火,柴火中煨一只细长如竹节的铁壶,须臾,那只细长的壶发出巨大的沸声,茶水翻滚如江潮。女孩双手捧给我一杯热茶,杯口缺损,但洗得干净;我去接那杯子时看到女孩粗黑皴裂的手指,忽然想到今天讲了一半的“煮豆燃豆萁”,竟无语凝噎。那苦涩的味道,至今存在心间。
像我这样喜爱杯中物的人,自然也很喜欢杯子。前前后后有过很多杯子,却没有一只能够长久。最心爱的一只杯子,是娇小玲珑的玻璃杯,杯盖底色深蓝,莹莹有光。这杯子最得我心的地方,是如果倒满开水,杯盖上底色就会淡去,露出一朵娇红玫瑰;我十分珍爱。可是陪伴我两年之后,还是失手打碎了,同时打碎的,还有我一段美好的记忆——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说的大抵就是这样。
我记忆中的杯中之物,都是我眉间的朱砂痣,心中的明月光;但曾几何时,它们也随时间渐趋模糊;不变的,唯有杯子。这杯子就像文章的眼,一旦回忆往事,便陷入被美酒围困,为清茶伤怀,惑于甘露,耽于白水的岁月中。这天然屏障或许就是我不得开怀的桎梏,我的一言一行均不能摆脱这杯水车薪。
天色渐晚,月华初上,杯子里的液体在浓丽的风中轻轻荡漾。只不知杯中玉色,为谁芬芳。
镜中记
有女人的地方,就有镜子。
最晴好的天气总是沐浴后的阳光,春深似海,屋外是柳枝和黄莺,洒落着又懒又暖的光影,酸软得睁不开眼。却还是勉力坐在妆台前,有一下没—下地对镜梳头。这时候,看着镜子前那一堆瓶瓶罐罐,我总是有山河静好,岁月宁馨的感觉。所以说女人真的是胸无大志、胸大无志。只是镜子的样子,不是很喜欢,有些过于简单;像这种心情,是应该配一面更繁琐阔大的镜子更应景一些。
经历过太多辛苦,习惯了行色匆匆的自己。厌倦了黏腻的眼影,黯淡了鲜丽的唇彩,我想我的眼睛还是最喜欢苍白的自己,那样不会让我时刻戒备。于是每次洗过脸,都感觉镜子很像是一个殷勤的情人。
女人大抵都是喜欢顾影自怜的,男人却很少有如此的耐心看你作态,往往对女人当窗理云鬓,对镜贴花黄的苦心嗤之以鼻。所以说千万别相信那句女为悦己者容的谎话,承恩不在貌。但是也有例外的,看一则名人轶事,说是新凤霞很爱美,时刻离不开镜子,于是丈夫吴祖光便在家里装了无数大大小小的镜子,确保夫人转侧顾盼间都能看到镜中的容颜。故事不知是真是假,倘若是真的,吴先生真可谓丈夫典范。说到这里就想起我的一位闺蜜,她容貌出众,也很爱对镜,常教诲我说,要把照镜子当成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盖因想要成为美女,首要的功课就是揽镜自照,作种种勾魂摄魄状,确保操演纯熟,才能魅惑别人。这理论很高深,听起来大有道理,但真要去做却不是很容易,反正我可能是学不会的。
然而说一个事实,可能要令大多爱美的女士大跌眼镜,发明镜子的人,却不是美女。据说镜子这东西是黄帝次妃嫫母所制。嫫母啊,就是那位史载“锤额颇頞,形簏色黑”的丑女;人家不光发明了镜子,还协助黄帝之妻嫘祖养蚕织衣,乃是后世女子美容业界的开山鼻祖。这故事无疑大有深意,但在此我也不赘述,大家见仁见智即可。
有一次,我要去一个单位办事,匆促赶到时,正是夏日近午的时间,阳光白炽,几缕发丝黏在耳边,湿得难受。我看见荫凉处有辆黑色轿车,锃锃发亮,于是走到车边就着车窗的反光将头发理好,不禁得意微笑。谁知车窗竟然无声摇落,一张脸自窗中露出,同样无声地笑着。我大吃一惊,尴尬而去。过了几分钟,等找见要找的领导,却原来就是刚才那张肥腻的脸,令我扼腕。
又一天,跟朋友们在外面吃宵夜,环境不错的餐厅,我坐在临街的位置,面前是玻璃墙,可以看到酒店外的街道上人来人往。忽然有一个女子在窗前驻足,深深注视。我和她对视了很久,自问并不认识她,但她看向我的目光,却越来越伤痛莫名,眼中都是哀怨。我仔细看这女子,她着黑色晚装,肩颈秀美,妆容极艳,有风尘之色。我不是累斯嫔,但彼时心里也很有感触,不知她为什么这样看我,很想问个究竟。我快步走出酒店,绕到她的位置,却发现她看的并不是我——因为窗前路灯明亮,比我们餐桌前的光线强得多,站在她这个位置,根本看不到窗内任何人。她看的,是深色玻璃中,自己的身影。
这一幕茫然的景象,在我心里有永远的感觉。每每想起诸如孤独、忧伤、绝望等等的字眼,我总会想起那个窗前的女子,黑色晚装上细小的水钻闪出凄艳的光。面前是深黑的玻璃,背后车如流水。我知道那一刻,她亦收藏了我的孤独和绝望。在这个时候,镜子已不是本文开头时那个缠绵妥帖的情人,而是吞噬魂魄的怨灵。
我终是说不清,在这么多年里,作为情人的镜子和作为妖魔的镜子哪一个更长久地驻留在我的青春理想?作为岁月的现在和过去时态,镜子光华璀璨,见证我们每一段容颜盛放。因为是“现在”,它如影随形,忠诚无比。如果是“过去”,必定是在灯前,柔和的光芒中,它等待我从遥远的时空中乘脂粉之翼奔波而来。而午夜时不经意间瞥见的镜子只属于自己,更属于未来。那个苍白憔悴的影子每一刻都在老去,因而更适宜在惊魂之后彻夜怀想。
随意挑中的一面镜子,就这样入驻我的生活。我带回它明亮的眼睛,也带回了它背后的阴影。白天它明眸善睐,到了夜晚,它内心的黑暗开始扩大,它的影子与我心中无边的黑暗交织,不可分割。它波光似水,照见我漫长的孤独,并将之抚慰。我想着黑暗中流过镜子的光明,那便是流年中的逝水,如此深黯、克制、隐忍。它洗去我的罪与孽,也让我的欲望染上黑暗中深黑的光。
梦中记
北寨小学在村庄正西的时候,我清晨起来匆匆赶往那里。隆冬的朝阳发出灰蓝的光,路上的积雪硬而白亮。有小巷里亮着彻夜未眠的灯光,听到人声,灯光却灭了,有人陆续走出来,四个四个的,一看就知道刚下了麻将桌。街上有几个老人挥动着巨大的扫帚,雪粒腾起,在晨曦中飞扬如雾,让我感觉不到一天的开始。
我好像走过头了,但辨一辨方向,是对的;我背上背着太阳,直直地走。似乎有人叫我的名字,仔细一听,也没有,在这里没人叫我名字,学生和家长都叫:张老师。我走得越来越远。我在不知是晨光还是暮色的蒙昧中西出阳关,义无反顾。在我的身后,是沉默的村庄,以及沉默的路人。我知道他们在围观,但我听不见声音。我知道我在离开的路上,不管路在何方;世上没有哪里比北寨以北更让人绝望。
穿越时空的迷雾去往北寨,如同在上世纪三十年代末的老电影当中,我竖起风衣的领子,将围巾拉得紧些,再紧些,满眼都是雪花,没有一丝声音。当我的眼睛里含满泪水时,终于从梦中醒来。这个梦,如此逼真。七年过去,我离它越来越远。我在深夜抱膝坐起,回忆着刚才的梦境,我闭上眼睛竭力回想当年那个瘦弱苍白的女孩,她总是那样沉郁,那样彷徨。其实少年张玉,她就是梦境本身。
我从来不是一个沉溺于美梦的人,事实上我好像没有做过什么美梦,凡有梦不是莫名其妙就是令人伤感,偶尔做一个悦色荡心的春梦,往往要在紧要时刻醒来,唯见一地月光,冷于秋霜。我不得不相信,这些也是我人生的底色,也许自己生来就注定襟抱不能解,心结不能开。许多梦,是我真实的心理折射,或是命运的一点暗示。有一次,我梦到去找一个人,我在梦中认为那是我生命中至关重要的人,我照他给的地址按图索骥,在一排排模样相差无几的高楼中艰难地寻找。最终找到一座粉色的建筑。我走进去,恍惚觉得像走在我平日上班的地方;四周没有一个人,只有我的鞋子踏出清脆的响声,我走上一层层楼梯,走过一扇扇门扉,却始终找不到他。最后,我已忘记自己此行的目的,只是徒劳地寻找出路。但我发现我已经出不来了,我把自己弄丢了。最后的最后,我在挣扎中醒来。这个梦境的隐喻显而易见,就是说我在追求一些事物的同时丢失了更为珍贵的东西。我宁愿相信它是真实发生的——而不是一场白日梦——只有最真实的东西才可以在一个人的记忆中永恒地留驻。但是没有用,现实生活中,我仍然在这种寻找中越陷越深。那一幕卑微的寻找反而成为我自诩的孤勇;我听见命运之神的叹息,这个梦境的真实性失去了它本来的警示意义。
我已经年近而立,不能说特别年轻了。二十余年的光阴中人与事如同恒河沙数,但奇异的是我的记忆从未遗忘过任何细枝末节。那些我竭力想要忘记的东西,我承受不起的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都会在午夜梦回时向我奔袭,如无边落木凋零于记忆的流年,让我知道秋意之深。有时我以为醒了,其实仍在梦中。有一次,我在噩梦中醒来,大汗淋漓,浑身无力。我告诉自己那不过是一个梦,不必当真;结果却见到比方才更真实更伤情的景象,于是在惊魂中又一次发现这还是噩梦……一直在第九次醒来时,我才知道刚刚发生的一切都是梦中之梦,这个令我不堪回首的梦魇包含着九重无限真实的梦境。这是我对于梦境的巅峰感受。这样的梦算不算—个真实的事物呢?
我后来终于明白,那都是我的心魔。我在梦中看到的一切,都是至为真实的存在。我看到的碧色河流,是我浩浩汤汤的青春时光;那些艳丽的飞鸟和花朵,是我渴求的物质、自由和真爱;那些道路和阶梯,就是我通往未来的桥梁;而那个永远也找不到的人,是我遥远的理想。总有我不愿失去的东西,光阴也无法带走。即使是这些并不美好的迷梦,也曾经助我越过漫长的时光甬道成功抵达一个相对宽阔的平台,我在噩梦一样真实的苦难人生中艰辛地过渡。它以苦涩和辛酸涵盖我的思想底色,于是生活中的甜美便在这底色上分外鲜明,令我可以绵长回味。因此我想,在青春将尽的时光中读《红楼梦》是适宜的,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花魂。那样的万里长梦在太虚幻境生生灭灭,穿越数百年的光阴,并由此种下更永恒的机缘,更深沉的梦境……连最终的“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也是光艳夺人。
是命运深处翻云覆雨的手掌,为我打开一扇天窗。对梦想的追寻横亘于我整个青春期。但我不能留住它们。生命中的遗憾如此浩荡,在渐渐走向真实之后,一个人在高处偶然回望,才发现自己更像一个落魄的追梦之人,被那么多奢侈到不可抵达的愿望长久埋没。
责任编辑 吴